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自查报告
一、组织机构控制方面执行情况
在组织机构控制方面,目前我局下设统筹股、基金管理股、审核股、办公室四个股室,通过制度建设做为组织机构控制的基础,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建立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对每项业务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 建立了《业务办理流程》,对各项医保业务的操作规程进行了明确; 建立了限时办理制度,做到业务限时办结,权责关系明确; 严格实施授权管理,按照规定分配权限,信息系统管理明确; 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到人,职工之间相互监督、秉公办事,同时不定期开展岗位轮换,既熟悉了各岗位的业务, 又避免了一个人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带来的弊端。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做到了有章可循,为内部控制的整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业务运行控制情况
在业务运行控制方面,注重突出医疗保险关系建立和保险待遇享受中的牵制、制约关系, 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制定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相关制度,明确管理,严格缴费基数,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严格待遇报销支付, 实行岗位控制。同时,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业务规范管理方面的文件或操作步骤,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交流,严格操作规范,实行程序控制,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均按上级要求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财务控制情况
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注意思想建设,认真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及规章制度, 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 按照医保基金的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财务记录, 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 会计报表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 会计档案按照要求及时归档,印章管理符合要求,基金账户开设符合规定,做到帐帐、帐表、帐单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现象,会计科目设置符合财务会记制度要求。
四、信息系统控制情况
医保信息系统网络是整个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计算机网络能否安全有效的运行是医保工作的关键。为了确保医保信息网络安全平稳运行这一目标, 我们加强网络制度化建设, 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医疗保险网络信息系统操、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了具体规范,确保专人负责具体业务, 落实了包括权限管理、密码保密等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
五、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经常不定期的围绕基金收支、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检查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规操作甚至侵害基金等各方面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进一步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六、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认为建立了规章制度,就是建立了内控制度, 忽视了内控制度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自律机制。
(二)内控制度建设滞后,内控体系不够完善。自实施内部规范管理以来, 我局着重各项业务制度建设,没有将内部制度建设很好地过渡到内部控制建设上来,个别制度虽然建立了,但对系列业务业务流程缺乏牵制、制约关系,个别制度存在牵制、制约关系,却没有随着业务发展而及时更新, 而且,没有形成一套整体职责权限相互制约、运作有序的内控体系,缺乏有力的整体监控。
七、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步骤,以这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把工作抓出成效,确保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平稳运行。
(一)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大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全面提升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单位。
(二)进一步认识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在医疗保险事业不断改革的形势下,既要重视业务发展,又要重视依法行政,既要重视规范管理,又要重视责任追究, 认真推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控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网络管理工作制度。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上网计算机严格把关。
(四)实地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确保医疗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防止基金流失。同时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
(五)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医疗行为规范管理,完善结算办法,不断加大医疗核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实施监控,对有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定点单位,严格按协议规定处理。
(六)不断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体系建设, 建立内控督查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通过优化业务流程,依靠流程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加强内部稽核等, 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进而完善制度体系, 达到在制度上确保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医保基金支付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