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宣传共享单车活动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共享单车逐步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方便了我们的日常出行,但是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时,一些乱停乱放、恶意损坏等不文明现象也影响了市民和文明城市的形象。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广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在此,我们向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骑行。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追逐打闹,坚决摒弃各种不良行为。
二、文明停放。按照规定有序停放。珍惜自己的文明骑行信用记录,积极宣传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义,用自己的行为带动身边的人。
三、爱护车辆。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单车,不乱贴乱画、不恶意损坏,见到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自觉扶起并停放好,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并大胆举报故意破坏行为。
共享单车,文明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同心共铸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鼓楼!
倡议人:
20_年_月_日
篇二:宣传共享单车活动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共享单车登陆济南,极大方便了我们的出行,对于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们倡议: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爱护共享单车,做文明骑行的参与者、宣传员、监督员。
做文明骑行的参与者。倡导绿色出行,减少交通拥堵,减少尾气排放。自觉增强文明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处着手,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单车,不乱贴乱画,不损坏遗失,更不能恶意破坏。遵守租车规定,用后速还,维护车辆整洁、完好。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摒弃各种不良行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追逐打闹、不随意停放。
做文明骑行的宣传员。一个路口的文明,代表了一个城市的文明;一个人的文明,彰显一个城市的文明。我们要珍惜自己的文明骑行信用记录,积极宣传文明骑行的重要意义,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把文明风尚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做文明骑行的监督员。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提醒人们要爱护公共设施,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关心公益,大胆举报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行为,积极参与“随手拍”,通过网络、报刊等方式曝光共享单车不文明使用行为,维护共享单车正常使用和规范停放。同时,提醒那些不符合骑行条件的朋友不要骑行共享单车,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市民朋友们,我们的每一分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一步;我们的每一分辛苦,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和添彩;我们的每一分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行动起来,向建设绿色、开放、幸福、文明的现代泉城迈出坚实的步伐!
倡议人:
20_年_月_日
篇三:宣传共享单车活动倡议书
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新兴事物,以其便捷、环保等优势,直接改变了很多人的出行方式,受到广大用户青睐,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加入了绿色、环保的骑行大军。但是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时,一些不文明现象也随之出现:禁行路段任意骑行、随意闯红灯闯机动车道、马路变成停车场、车身伤痕累累……种种乱象扰乱了城市秩序,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展现市民文明风采,在此,向全区广大师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骑行(停放)的示范者。倡导绿色出行,自觉增强文明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处着手,从细微做起,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单车,不乱贴乱画、不恶意损坏、不将共享单车占为私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摒弃各种不良行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闯机动车道、不追逐打闹、不乱停放。不要在未满12周岁前骑车上路。
二、做文明骑行(停放)的传播者。一个路口的文明,代表了一个城市的文明;一个人的文明,彰显一个城市的文明。我们要珍惜自己的文明骑行信用记录,积极宣传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义,用自己的行为带动身边的人,把文明风尚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三、做文明骑行(停放)的监督者。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提醒人们爱护公共设施,见到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自觉扶起并停放好,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并大胆举报故意破坏行为。同时,主动提醒那些不符合骑行条件的朋友不要骑行共享单车,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老师、同学们,家长朋友们,我们的每一分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我们的每一分辛苦,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我们的每一分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共享单车,更应共享文明。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骑行,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同心共铸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厦门!
倡议人:
20_年_月_日
篇四:宣传共享单车活动倡议书
随着共享单车的风行,单车成了越来越多家长、同学出行的选择。但是,单车不应成为小学生日常出行的工具,现学校向全体家长和学生倡议:12岁以下的小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据家长反映,每天骑自行车回校的同学不在少数,更有甚者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单独骑车回校。众所周知,小区内,路窄人多车流量大,越来越多的自行车进入小区,不但阻碍交通,轻微的事故也时有发生。请家长给孩子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再次强调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学。
倡议人:
20_年_月_日
篇五:宣传共享单车活动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共享单车进入厦门,让我们的出行更加便利低碳;国内首条空中自行车道的试运行,则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了亮丽的风景线。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骑行者乱停乱放、私自上锁、破坏共享单车、在空中自行车道违规随意停车等问题,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形象。
为倡导低碳、绿色、健康的出行方式,提升厦门文明城市形象,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参与者。自觉增强文明骑行意识,从自身做起,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不闯机动车道、不逆行、无自行车道时靠右侧路边骑行、过街走斑马线、礼让行人,坚决摒弃各种不文明的骑行行为。
二、做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传播者。自行车越骑越远,文明传播也要越来越广。让我们积极宣传文明骑行,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共同遵守文明行为。
三、做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监督员。提醒人们要爱护骑行设施,及时劝阻、制止不文明骑行以及肆意违规停放等行为。
共享单车,文明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同心共铸文明城市。
倡议人:
20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