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三毛》读后感
这本书是漫画小说,我读了这本书,心灵受到了很大的触动。 《三毛流浪记》讲述了一个叫三毛的到处流浪的故事, 他无亲无故没人关爱过着,他当我学徒,擦过皮鞋,做过伙计。 三毛当学徒的时候。既要替老板看铺子,又要洗衣服,扫地,还要看孩子,忙的不可开交,稍微慢一点,就要挨打挨骂。
有一天,三毛打扫完卫生,大伙已经吃过饭了,他空的肚子,忽然发现一个盘子里剩下几粒米,连忙把盘子舔干净。还有一次,三毛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小明,小明的爸爸为了报答三毛,把他领到自己家,供他吃穿,还让两个小伙伴一起上学,可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小明搬家了,三毛又过起了地作床铺,瓦当枕头的生活。“天寒地冻,三毛还是一身短衫短裤,冻得他浑身发抖。路边梧桐树都被包上了御寒的稻草。”“ 三毛躺在街檐下睡觉,一阵风吹来,雨水飘进来打湿了三毛,他便往里面挪。可是风愈来愈大,雨愈来愈斜,雨水还是淋到了他,三毛只能贴着墙根站着。”三毛的生活真不幸呀!
尽管如此,三毛还是勇敢地面对生活与现实。冬天,三毛见了一些可怜的人,就会把自己的衣服脱下,给那些人穿。他见到一个老爷爷在路边坐着,肚子很饿,他就会掏出一块烧饼,掰成一半,把多的留给老爷爷。他看见老爷爷不够吃,就把自己的也给他。不管别人有什么困难,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事情,他都会很情愿地帮助别人。而且也从来不计较报酬。
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很有个性、意志坚强;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我喜欢三毛,就是因为他是不断经历磨难却永不放弃的人。
这本书不仅仅讲的是 流浪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正的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 我要向三毛学习,像他一样在挫折中成长。同时,我会更加珍惜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珍惜属于我的美好生活,在别的同学或朋友遇到困难时,我也会像三毛一样尽心尽力地帮助他们,和他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第二篇:关于《三毛》读后感
“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句在当时引爆朋友圈的一股清流,震撼了许多人。这句话不光以其清新的外表赢得了人们的青睐,更多的是其内涵,是它引发的众人的深思。
我想很多人不光是喜欢这句话,更是佩服这个人。面对现世安稳和理想未来,更多的人却是“世界那么大,我却不能去看看”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羁绊,太多太多的牵挂。我们像是被囚禁在牢笼中,挣扎却又无能为力。
有时候,多想听从自己的内心。多想能真正的“Follow my heart."
很多人喜欢看三毛的书,喜欢她洒脱的自然美,喜欢她书中描绘的大千世界,当然更是因为她追随内心的气魄,她热爱自然的纯真。
这个世界总是给我们提供了太多选择。而我们之中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没有顾虑地去选择自己的未来。你可能知道林海音,《城南旧事》的作者,我很喜欢她。不过,这另一位“林海音”更让我赞赏------一位新兴的摄影师。
她出身平凡,却在寸土寸金的纽约成立了自己的摄影工作室;她曾是出色的小提琴手,有一口气念完了哥伦比亚大学的教育学硕士,几近全才的她却半路出道学摄影,如今已是张曼玉、王力宏、姚晨等一众明星的“御用”摄影师。不过她从不相信传奇,在她看来,实现梦想,全凭一份敢想敢做的勇气。
的确,她有自己独特的人生方向,她的一生注定不一般,而她也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片湛蓝的天空。
2014年互联网大会安全大会上,当时只有13岁的少年汪正扬,与周鸿祎,李开复等网络大腕同台发言,并在会后迅速走红。这个初二的学生一脸呆萌,却人小鬼大,他8岁起接触网络,自学编程,现成为“中国最小黑客”。
惊讶吗?
一个年纪轻轻的初中生竟成了新的互联网红人!他会是下一个马云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却教会了我们去选择自己想走的路,去争取自己想过的生活,想实现的梦想。他成功了。
谈及未来,他说,希望通过努力上个好大学,继续学计算机,还可能回去创业。“总之,我喜欢控制自己的人生节奏,而不喜欢被家长设计未来的路”他笑笑说。
我们也许年轻,也许无知,但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未必要像“70后”、“80后”一样,他们设定的人生之路,未必适合“00后”。
现在,人们讨论工作往往会问你将来想要做什么,但往往会建议你将来应该做什么。而我们似乎也被灌输了一种观念———工作不挑自己喜欢的而挑生活青睐的。
同样,上学也一样。我们总是被压着上重点,大学要重点,高中要重点,连初中、小学也要重点。难道三流大学里的人注定就是失败者?注定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吗?
我只能说,现实是如此。大家都知道郭敬明,当然是因为他是个作家而被众人熟识,可是谁能想到高中时期他是个理科生!是因为他不喜欢学文吗?不是。是因为他喜欢数理化吗?不是。它和许多高中生一样,不能选择自己喜欢的,只能被迫选拿分多的。
这不是一种悲哀吗?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泰戈尔的这句话我很喜欢。
我们在听从内心的同时,总是伴有很多的烦恼。何不抛开顾虑,就单纯地为自己努力一把?哪怕败得一塌糊涂,至少也可以骄傲地说:“我曾经追随过,那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第三篇:关于《三毛》读后感
假期里我又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读完以后我的心里酸酸的,像打了五味瓶。这个故事也给了我很多感受。
书中的三毛是一个没有父母,没有家的流浪儿,他四处流浪。在寒冷的冬天,只能穿着单薄破旧的衣服。寒风袭来被冻得瑟瑟发抖。他在流浪的日子里,一次次被贫穷的好心人收留,但是因为旧社会的贫穷又一次次的被抛弃。他看见小羊有母亲的疼爱,小狗有妈妈喂养,小鸡有母亲的照顾。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
三毛流浪在繁华的大上海街头,常常把垃圾箱当成床,把报纸当成被子。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跟卖艺的师傅学卖艺、擦皮鞋、拉黄包车、在舞厅打杂等。他一心一意的为别人做事,可是常常都被人打骂欺负。有一次,三毛在拉黄包车的时候,当他满头大汗,好不容易把客人拉到了地方。当他伸手向车上的阔老板要钱时,老板不但不给钱还把三毛痛打了一顿,连人带车一起推倒在路旁。
还有一次三毛看见有人掉了钱包。连忙叫道:“你的钱包掉了”!可是那人没有听见只顾朝前走。当三毛捡起钱包正要追上去还给失主时。正巧失主发现钱包不见了,回头看见三毛手里拿着他的钱包。没等他解释,就认定三毛是小偷,还狠狠地踢了他一脚。
在可恶的旧社会里,三毛受尽了折磨和凌辱。但是不管他的生活多么艰苦,他一直都非常坚强,而且还保存着一颗善良的心。他一次次被坏人利用做坏事,当他知道真相后,宁愿自己吃苦,也不被坏人利用做坏事。他的举动深深地打动了我,和三毛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
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师,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像三毛学习做个懂事的好孩子,不怕苦不怕累,长大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四篇:关于《三毛》读后感
读《三毛人物传记》,品味三毛的人生,我所认识的三毛,是那么的有胆识、有魄力。再读她的《万水千山走遍》,不得不为她的勇敢,她的率真,她的个性,她的不向世俗屈服折服。
从小就有自己的想法,给自己做主。她的原名陈懋(mào)平,“懋”是族谱上属她那一辈分的排行,“平”是取之她出生那年烽火连天,父亲期望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战争,而给了这个孩子“和平”的大使命。后来这个孩子开始学写字,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如何写那个“懋”字。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跳掉,偏叫自己陈平。不但如此,还把“陈”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为右耳,这么弄下来,父亲只好投降,她便给自己取了名字。年幼孩子应有的无知,在她身上竟以执着的个性对抗体现。
万水千山走遍,她将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作为一个女人,有着独闯的胆魄,身边跟着米夏这个男人,在她的笔下,感觉都没有她那么强悍,在她与米夏的现实中,是唐·吉诃德和他追随者桑却的颠倒,她像是桑却,而米夏,竟是那唐·吉诃德的演扮者——深夜之时,当三毛在哥斯达黎加的机场向人索要钱打公用电话时,米夏坐在行李旁悠然看报纸。故事人物身份的移位,更使我佩服这个女人的魄力,同时,也希望自己有这样的力量,然而,似乎不太可能,拥有周游世界的梦想,而胆量,却是远远不足,担心这现实的社会,容不下我独自漫游。
在墨西哥的街头巷尾,走进神父用扩音机在讲话的新教堂,一对乡下夫妇进入三毛的视线。这两个人木一般地跪在几乎已经挤不进门的教堂外面,面向着里面的圣母,直直地安静地跪着,动也不动,十几分钟后,他们的姿势一如当初。那做丈夫的手,一直搭在他太太的肩上;那做太太的,一只手绕着先生的腰。在三毛的笔下,两个人,在圣母面前亦是永恒的夫妻。随后,三毛一低头,擦掉了眼泪。女人的内心,终有那感性的的一面,内心深处,不敢触碰,不忍触碰,怕那脆弱显现出来,而后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她祈愿的是圣母还给她失去的那一半,她想念她的荷西,想念那个虽有年龄差距,但让她深爱着的男人。
感性与理性兼具,智慧与胆识融合,她明白她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即使在艰辛旅途之中,在劳累压身的路上,她不忘完成自己的写作,不忘自己的责任。
第五篇:关于《三毛》读后感
看了一下,从12.8号开始看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今天是19号,一共11天,包括我中间溜到魔都和朋友们小聚。这本2010年2月4日购入的书,到2015年才被我翻开。看完合上书的时候,觉得有点恍惚和茫然,也有了点明白和懂得。
此刻,没有太阳了。我的脚边是取暖器,我的手在键盘上,闭上眼,还能感觉身处三毛买下来玩玩的赖家小屋子里。那个天台,有很多植物。
我不认识不了解三毛,印象里她和张爱玲一样,是个传奇女子,他们会写文章,可能也有乱七八糟的爱情故事。书的第一个故事,就是荷西的离开。我似乎感觉到很久以前翻阅过,那时候看了一点点便再也翻不下去。而现在,翻过,迫切的想要了解更多。那是怎样的一种女子啊?如此的深爱,暴露于文字,令人不自觉的想要流泪。失去挚爱的那份痛感,她用文字让你感同身受,也许你不能理解,可是当你能理解的时候,你发现你们竟然是一类人。明白爱的重要性。
“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
她知道对于荷西,她是自私的,当她明白这份自私在无形中伤害到了父母,她便将自私稍稍拽住,她还有父母,永远不求回报的父母子女之间的爱。我喜欢这样的她,喜欢这样有责任的她。
因为她说:我要守护我的家,护住我的丈夫,一个有责任的人,是没有死亡的权利的。
她不能在痛苦中解脱自己,她选择守护,直到最后只留下她一人,她明白这份失去爱人的心情,她不愿将这份痛到不能自已的感情留给父母。
有时,她讨厌社交。她隔绝一切外来的人情,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享受寂寞,享受独处。众人狂欢,最后还是会留下落寞,因为她的感受比其他人更多。看她的生活,发现她有好多好多的朋友,不管去美国,西班牙,撒哈拉,还是回到中国台湾,都有很多很多的朋友,也许有人是因为“三毛”,但她真正愿意结交的挚友,却并不是因为“三毛”。她像个小孩子一样,任性,自我。只想做自己愿意做的事。自由,在她手里紧紧握着。
她喜欢什么,就会去追寻什么。她讨厌什么,就会极力撇开什么。也许是阅历和拥有,她可以随心自在的做自己想做的,而从来不在意外界的目光。她的怪异,她的天真和率直,一直有很多人喜欢。
在西班牙的时候,她遇到了一个大胡子的男人。那种互相被吸引的感觉,突如其来的好感,他们聊得很好。他把星石送给了她,对她说,离开的日子里,有他的星石守护着她,但下次见面的时候,她可以把星石还给他,然后让他守护她。忽然间,我心里升起一股不舒服的感觉,三毛真的释怀了吗,对荷西,怎么可能呢?荷西,在她的心里多么重要。这样一个人,突然的闯入别人的生活,让我不禁心生抵触的同时,担心着三毛的反应。她拒绝了,她说她不会再找他,不会找的。
我以为她会婉拒,没想到,这么直接。
所以我更加喜欢三毛了。很庆幸,能够在这一年读到三毛,虽然五年前就有幸买她的书,我觉得在我能读懂她的年纪里了解她,实属幸运。
用三毛的话来结尾:
“我迎着朝阳站在大海的面前,对自己说,如果时光不能倒流,就让这一切,随风而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