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傲慢与偏见1000字读后感
简.奥古斯丁的力作《傲慢与偏见》在将近200年的历史中,折服过众多的善男信女,通过解除傲慢与偏见给正常沟通造成的障碍,最终演绎出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世上传为佳话。
起初读《傲慢与偏见》是为了消除人们对我的偏见,尤其是剩女们对我的偏见。
昔日的堂堂清华博士后怎么做起剩女的文章?沦落到这地步?鄙视之意溢于言表。
曾经我从事水资源项目的时候也有不少人疑惑,为什么不为诺贝尔努力,做没有技术含量的水?我当时回答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能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多大的效益?我就算获得诺贝尔奖能够创造这么大的效益?
知识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给社会带来多大的益处,而不在于荣誉、科技水平等,虽然也有这种因素,但毕竟不是核心的价值。那么给国家带来1-2万亿直接经济价值的水问题的解决应该远远超过获得诺贝尔奖的价值了!如果考虑间接价值恐怕怎么也有5-6万亿吧。所以,我当时就能够义无反顾的执着地追求。
对剩女的问题而言,虽然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也许妇女的婚恋早已经不是唯一的生活目的。但是在任何社会,尤其在现在的我国,婚恋仍然是大多数女人的生活最主要的部分,甚至是全部。最少是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如果在很多方面很出色的女孩因为各种原因一时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耽误她的终身。如果我能够帮助找到意中人,过着美满的婚恋生活,那么在某种程度上说挽救了她的一生。因为婚恋问题的解决不仅可以使她享受天伦之乐,也可以帮助她在事业上更有信心。如果我解决一群人甚至一个群体的问题,那么这一事情的社会价值将是不可估量的。
当然,我相信绝大多数剩女是最后不会选择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的!那么在大多数剩女认识到婚恋在她人生中的价值的一天,客观的经济效益也是可以预期的。这样通过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不仅可以挽救我,也许还能够挽救我的事业。
在《傲慢与偏见》文中,我没有想到自己也受到很好的教育,原来我自己的傲慢也是沟通的主要障碍之一。虽然我也是时常告诫自己尽量避免无谓的错误,消除不该有的误解和损失,但是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呀!最要命的是我自己有足够的理由并且确信我的观点的时候就是很难做到给人不“傲慢”的印象。我只好更努力学会倾听的艺术消减不良后果了。
第二篇:傲慢与偏见1000字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它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为本书奠定了及其高的地位。
我在同学的推荐下开始看这本书,书的开头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甚至几次我对它丧失了兴趣,差点让我错过这本书。直到一次看到电影版本,影片中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我这才重新捧起这本书,从头细心看了起来。果然感觉有所不同,从先前的平淡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地体现了人物的性格。
作者在书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态度,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以及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悲剧等,他们虽然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凡是可以看出作者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酷似奥斯丁本人,她是那种对封建反抗、姐妹情深,以及不愿被父母和社会所约束的女性。她对当时对女性不平等的条约提出了反驳,打破了人们常规的封建思想。奥斯丁一生未婚,虽然母亲曾经同她介绍过一些地位、金钱很可观的男性,但他们拥有的这些东西始终无法打动她。奥斯丁追求的是自由、平等的婚姻,书中夏洛蒂一角的爱情悲剧就是她对这种婚姻的否定和批判的典型。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的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他们最终美满的结局却是作者所颂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要有自己的主见,房源眼光,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的美满生活。在女性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社会,她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此外,本书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文字的表达,自然而朴实的文字充分体现了她绝不造作的特点,而诙谐又带有批判性的文字丰富了各种人物和作者的观点,使读者马上形成对人物的观点,奥斯丁的这种独树一帜的写法,很快就得到了众多读者的推崇,至今仍然如此,这种不朽的魅力实在让人感叹。
表面看来这是一本缠绵的言情小说,但是它深层的意义却不同凡响,这是一个女性的呼唤。奥斯丁的作品,在主题上,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批判当时上层社会以及哥特式文学作品的矫揉造作,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作家,在文学历史上,她是一个无法磨灭的里程碑式的人物。如此极具魅力的作家,怎能让人不为之倾倒呢?
第三篇:傲慢与偏见1000字读后感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