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小学(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读后感100字)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09-23 21:20:17 归属于读后感怎么写 本文已影响438 我要投稿 手机版

       

第一篇: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中

汤姆叔叔的主人谢尔比先生为了还债,决定把汤姆和伊莉莎的孩子吉姆卖给人贩黑利。汤姆叔叔是谢尔比先生的最好仆人。他高大魁梧、身强力壮,长着一副典型非洲人面孔,表情沉着、平静,显得善良忠厚,他是一个对人真诚谦和的人。他有个善良的妻子和三个可爱的孩子。

伊莉莎的丈夫因受不了主人的虐待而逃走了。当伊莉莎知道卖她孩子这件事后,连谢尔比的太太都帮不了她,就决定带着她的儿子逃跑去找她的丈夫。逃跑时叫汤姆叔叔一起走,但汤姆叔叔为了主人没走,而选择了被卖掉。黑利不肯罢休让伊丽莎跑掉,叫谢尔比先生派人和他一起追伊莉莎回来。伊莉莎被好心人救了,并在威尔逊的安排下与她的丈夫乔治相逢了,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而可怜的汤姆叔叔被人贩靠着铁链,有奴仆跳海,他们也不伤心,这些人贩只关心自己的钱包,而不管那些奴仆的死活,但是有良知的人只能低声谴责他们的罪行。汤姆叔叔在船上救了一个小女孩伊娃,伊娃就叫她的爸爸买汤姆,经过讨价还价交易成功了,汤姆有了新主人——圣克莱尔。他是一个头脑聪明、心底善良的人,而他的妻子是一个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的人。伊娃很善良,总把那些奴仆当作朋友。汤姆在这里生活得还算不错,伊娃还帮汤姆叔叔往家里写信。不久后汤姆叔叔收到了家里的回信,他的妻子正在努力挣钱,存起来想用做汤姆叔叔的赎金。他的三个孩子都很好。知道这个消息汤姆叔叔很开心。直到有一天伊娃生病死了,圣克莱尔告诉汤姆他正在办理让汤姆获得自由的手续,汤姆很高兴。可是圣克莱尔也生病死了,汤姆和所有黑奴获得自由的希望破灭了。圣克莱尔的妻子把这些黑奴带到黑奴市场,时间不长,汤姆被一个短小粗鲁的园主列格雷买走。

列格雷共买了八个奴隶,他让汤姆脱掉在圣克莱尔家穿的讲究的衣服,给他找了一套最破最旧的衣服穿上,然后把换下来的衣服连同汤姆装干净衣服的箱子一起卖掉了。列格雷威胁他们说,谁不听他的他就用拳头揍他们。这些奴隶清楚以后没有好日子过了。不久,他们就到了新的农场,这是一个很破旧的地方,还有几条狗和两个凶残的仆人看着他们,住的地方是几间屋子,水泥地上只有一堆稻草,吃的是自己的玉米磨成面,才有少的可怜的晚餐。他们的悲惨生活开始了。

汤姆叔叔为了帮那个女奴摘棉花而被暴打,由于他们受不了他们的折磨,女奴让汤姆和她们一起逃走,汤姆不同意,劝她们逃走。她们逃走后,列格雷把汤姆打昏死过去了。这时候谢尔比先生的儿子乔治少爷来找汤姆,看到这种情形非常气愤,但汤姆已经奄奄一息了,汤姆让乔治告诉他的妻子说,他上天堂了,不要讲这里的情况。乔治把汤姆叔叔找了个地方埋葬了。乔治少爷回到家把他家里的所有佣人都发了自由证书,他们不断想起和汤姆叔叔一起过的日子,大家以他为榜样,做个像他那样正直诚实并且忠贞不渝的人。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很喜欢汤姆叔叔,但他的悲惨生活让我很伤心。不管怎样,我要以汤姆叔叔为榜样做一个诚实的人。

第二篇: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中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19世纪中叶是仅次于《圣经》之后第二畅销书籍,该书的作者斯脱夫人在白宫被林肯总统接见时,总统说:“你写了一本导致美国南北战争的书,很了不起啊!”。于是,便怀着好奇心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愤怒与敬佩充盈我的胸膛。

我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更多的是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

书中主人公汤姆——却让我敬佩,从汤姆叔叔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善良、吃苦耐劳,精明能干的品质,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都让我敬佩。

我不由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是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黑奴的命运令人愤恨,他们为了生活,忍受着非人的待遇,哪怕去偷去抢,也要填饱自己的肚子。恶魔般的奴隶主残酷、刻薄,残忍奸诈,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满口仁义道德,但最终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想,斯托夫人在写《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时,应该是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吧!“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这应该是作者想发出的强烈呼吁:

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第三篇: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中

前几天,我读了斯陀夫人的成名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表示了作者对《黑奴制》的厌倦,并想把《黑奴制》推翻的心理,所以被林肯总统称为“写了一本引起一场伟大战争的小妇人”。小说通过对老黑奴汤姆等人物命运的描写,揭露美国南部种植园黑人奴隶制的残暴和黑人的痛苦,赞扬黑人反抗压迫,争取自由的斗争。

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最喜欢的还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的黑奴小姑娘托普西。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这就是爱的力量!

和平,一个简单的词语,但是,它对人们很重要!,奴隶要戴很多枷锁,天生的黑色皮肤,好像注定白种对他们的轻视和任意的践踏。他们用铁链穿过黑奴锁骨下方的血肉,无论男女老少。他们的存在在白种人眼里就好像是畜牲。不值一提,他们根本不把黑人当人看,忘了他们是黑人的同类,肆意捕杀,尽情欢乐。我觉得,每个人都有都有自尊与族人的尊严,反抗起来时,无人抵挡。

第四篇: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中

看着这本书题目在想,究竟写的是什么事儿呢?为什么叫做《汤姆叔叔的小屋》?带着种.种的问题,我捧着这本世界名著,津津有味的读着,沉思着……

汤姆叔叔是一位年长的黑人奴隶,在肯塔基州的蓄奴主谢尔比先生家的庄园里默默的工作着。然而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做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

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接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他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通过着本书,让我了解到美国南北战争,黑人所遭受的不平等的法律和痛苦的生活。体现他们的命运悲惨,反映了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表达了汤姆叔叔的朴实,善良,乐于助人,忠实,勤劳的性格特点。

我学习到身为自由人的幸福,对身边的同类要友善、互相帮助。

第五篇: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中

在我的阅读经历中,最令我振聋发聩的应当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所著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我一口气把这部书读完的时候,我的心灵为之深深地震撼了。没有想到,人类史上,还有这样令人发指的残景,这是阳光底下的罪恶!

种族歧视就象一堵墙把人间隔成了天堂与地狱。天堂里,以白人为首为了金钱的利益不惜把黑人作为私有财产,甚至把他们当作牲畜来进行贩运和变卖。地狱中,黑人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不仅平时象牲畜一样不停地劳作连温饱都保证不了,而且命运把握在主人的手上,每一次被贩卖都意味着与家人的生离死别和自己前途命运。

主人公汤姆是一个黑人,他勤恳忠厚,心地善良,正直诚实,任劳任怨,主人交给的事无论份内份外,他都兢兢业业,克尽职守,全心忠于主人。他信基督,现实生活中的悲惨不幸,都无法使他精神崩溃。一生境遇坎坷,但仍对生命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汤姆先后侍从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三个奴隶主,前两个主人对他比较宽厚,无论是生产和生活,都对他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和关照。而勒格里则是典型的奴隶主,对他无所不用其极,使他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无论对于哪个主人,他始终做到逆来顺受,毫无反抗精神。同他相比,另一个黑奴乔治,却让我们感到振奋。他敢于奋起反抗,他清醒地意识到,上帝和宗教是不能把他从苦海中解放出来的,只有靠自己不屈不挠的、大无畏的斗争,才能拯救自己,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最后,他凭着自己的机智勇敢,乔装化名,在废奴人的协助下,终于与妻子伊莉莎和儿子哈利一起逃到加拿大。我为黑人汤姆既敬重又悲哀,敬重的是,他虽然自身处于险恶的境地中,却时时不忘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关怀别人和帮助别人。在他的第三个主人勒格里种植园里,他不顾自身安危,偷偷把自己摘的棉花塞到那个上了年纪的病弱黑女人的篮子里,以免她因完不成任务而遭毒打。但结果还是让勒格里发现了,当勒格里责令他去鞭打那个黑女人时,他断然拒绝了,他宁肯自己遭受毒打也不肯去动手打同伴。还有,他冒着生命危险帮助伊莉莎携其幼子哈得和凯茜偕同爱米琳逃出虎口。然而,他又让我们感到悲哀,他以宗教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撑,可悲的是把自己的命运寄托给了自己看不见的上帝,从没有想到反抗过。他在不断企盼他的前主人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结果最终他却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之下。看到此我们不禁潸然泪下,我们愤怒于奴隶制对黑人灵魂与肉体的摧残与折磨。

所幸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奴隶制被永久地埋葬在了万丈深渊。正如作者序言中所说的,“一个更加美好的时代,已经露出了曙光。”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就是今天,美国国内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种族歧视,而他们却整天对别的国家的民主和人权大肆评论。我想,读《汤姆叔叔的小屋》不仅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还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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