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
各单位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组,机关党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市委教育工委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整体进度安排
1.召开时间。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从9月初开始,到x月15日前基本完成。
2.制定方案。各单位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深入搞好思想发动,做好集中部署。各单位实施方案于8月28日前报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经审批后方可部署实施,并于8月31日前部署完毕。
二、严格做好规定动作
1.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透过个别谈话、群众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要普遍开展“四个谈心”活动,即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书记与每名党员也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忙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透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透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状况、听取意见。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上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主动说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个性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理解并相互提醒。
2.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都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状况,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党支部要认真梳理汇总征求到的意见推荐,召开专门会议群众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基层党支部负责人要参照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格式和资料等要求上可适当简化。
3.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单位基层党支部要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精心组织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善意见。发言步骤:党支部书记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然后个人对照检查,之后班子成员逐一发言。第一步,发言的同志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第二步,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发言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推荐;第三步,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表态。
局机关党委及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中设党委或党总支的,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前,要先召开党委或党总支班子会议,并按照上述支委会程序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委会后,召开党员大会,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状况,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测评要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未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评议要求。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作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要搞人身攻击。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状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状况一般由党支部掌握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2)评议资料。重点围绕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状况,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资料。
(3)综合分析。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状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构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忙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职责。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深入调研、掌握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具体指导。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握政策、靠前指导,把职责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_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
2.严格审核把关。市委教育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局属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对本单位下辖一级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3.加强督查指导。各工作组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注重加强点对点、应对面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织高度负责、一抓到底。各工作组要派人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会议状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建设、改善作风提出要求。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没有准备好的,不急于开会;对敷衍应付的,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