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委托加工协议范本(委托加工合同是什么合同)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0-13 12:49:49 归属于销售工作计划 本文已影响108 我要投稿 手机版

       

篇一:简单版委托加工合同202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鞣制,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的鞣制,质量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价格双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为标准。

第二条

1、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

2、 乙方提供加工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后验收货物。

4、 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的生产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5、 甲方负责货物的往来运费。

第三条

1、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 按照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加工,正常损失不超过1%,非正常损失由乙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要求用于其他需求者。

4、 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遵守货到付款,采取银行结算。

第五条

1、 乙方未按照甲方生产质量标准加工的,按同期市场单价赔偿甲方。

2、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物价值30%的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补充说明,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简单版委托加工合同3篇最新2022相关:

篇二:简单版委托加工合同2022

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电话:0311-87616166 传真:0311-87616166

中社合字(20_)第 号 甲方: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20万元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产品料质(见附件):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元/箱;冰糖燕窝粥 元/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3、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5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篇三:简单版委托加工合同202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承揽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甲方以本合同为基准,把委托加工单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一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的日期起生效,至 结束。

第二条、交货期和加工费用

1、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2、加工费用: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第三条、合同内容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合同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交货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产品报价单: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的委托订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和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四条、加工项目具体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为按双方确定的委托订单的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加工产品的材料、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和材料,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监督乙方工作人员作业进程、质量抽检以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加工前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5、乙方所承揽加工的产品,该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以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加工生产,遵守甲方的制度和要求,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携带任何文件或物料出厂。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加工好的成品,提前留出一定的检验或返工期限,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重做。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超标的部分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3、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4、由于乙方加工生产原因造成产品返工或重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耽误甲方出厂日期的,按照每天

5、若产品不达标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乙方提出材料异议、甲方坚持使用的除外),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工等费用。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委托加工价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产品报价单》为准。

2、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预留报价单总额的5%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的质保期满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完全遵守,违约者应按照本合同或委托加工订单约定的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违约处罚:违约方应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条款(如第四条第4、5项)的约定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第八条、其他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合同期内上述证件除身份证原件外应暂时由甲方保管。

2、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3、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以及委托加工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手印)

日期: 日期:

返回销售工作计划列表
展开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