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混凝土运输合同样板(一)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运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因甲方施工生产需要,雇用乙方运输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已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龙青高速公路土建九标段(K129+750-K140+150,含该段落内龙泉互通区各匝道、即墨东互通区、即墨停车区等)段路基沥青混凝土面层料的运输。
1.2 工程地点:青岛市即墨市境内
二、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2.1甲方负责工程征地范围内的施工便道的正常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施工便道通畅。运输过程中需要通行施工便道以外的道路,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协调,确保运输车辆的通行。
2.2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完好的运输到指定地点,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各种有效保护好承运货物,确保货物无洒落、丢失。
2.3如乙方未将货物卸到甲方的指定地点,乙方需无偿按甲方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承担此批承运货物运费5-10倍的违约责任。
2.4运输过程中因自然条件、防护措施、及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货物数量损失、质量降级或无法按预期继续使用,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承担此批承运货物价值1倍的违约责任。
2.5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协调好地方关系,确保运输过程中无外界干扰。
2.6对运输时间有要求的特种货物如水泥混和料和沥青混凝土等,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将货物送达,乙方负责工作出现问题如车辆故障、外界干扰等,造成货物未按时送达,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7乙方必须在甲方施工现场配备一名负责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甲方及时将运输任务和要求传达给乙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8乙方驾驶员必须听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如双方发生争议,乙方驾驶必须将货物卸到指定地点,空车驾驶离施工现场,不得阻碍其他车辆正常作业,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协商处理、合理解决,否则,给予一小时一万元处罚。
2.9乙方加强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保证运输能力满足甲方施工生产的需要,车辆数量的配备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方运输车辆,乙方无权干涉。甲方在每天晚9点前通知乙方第二天出车时间、作业内容、台数等,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时全部到达现场。如因乙方负责工作出现问题,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生产,由此生产的误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3.1甲方负责对乙方运输作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乙方人员的违规作业,甲方有权制止和处罚,处罚标准按照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3.2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3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
3.4乙方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抢救工作,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5安全方面未尽事宜,在乙方进场后双方共同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予以明确。
四、运输单价
4.1沥青混凝土面层运输单价:按3元/吨乘以实际吨数做为最终结算金额,若运距超过1km,则每增加1km运费单价相应增加0.9元/吨;最后按实际车数、吨数及运距计算结果作为最终结算金额。
4.2运输单价中包含乙方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及运输车辆单程调遣费等一切费用。
五、运费结算
5.1乙方装货后甲方现场人员验收数量并签发运发料单,货物到达后甲方现场人员验收数量并在运发料单签认收货数量。如乙方对甲方签认的单据有异议,必须当时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接受且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单据提出异议。
5.2甲方现场人员按车次开据运发料单,并将运输结算联返给乙方运输车辆。甲方签认的运发料单一运输结算联为运费结算的唯一凭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丢失的票据一律不补。
5.3运费结算时,结算数量以甲方签认的运发料单一运输结算联中收料数量为准。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结算入账情况,及时支付资金,保证乙方的施工生产。支付时间为合同签署日起二个月后七日内(结算金额为乙方本月总金额的80%),余款20%至本分项工程完工后全部结清。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发生争议或违约,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诉讼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八、其他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定代表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联系方式:
合同签署时间:
乙方法定代表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联系方式:
简单混凝土运输合同样板(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因施工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运输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证、互利的原则为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地点
1、设备名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2、设备规格: 砼搅拌运输车。
3、设备数量:按乙方实际需要车辆台数,以设备进场签订单确认为准。
1、施工地点:乙方安排的施工场地。
第二条:运输时间:
运输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运输费用:
1、运输费用: (以上运输费用不含税金)。
2、当月运输量不超过 m3/车,超过的运输量按 元/ m3另行计算。
2、甲方每辆车随车配备一名驾驶员(持证上岗),柴油应由乙方承担,其他油料,及车辆维修和费由甲方自己承担。
3、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方式:
第五条:甲方职责:
1、签订合同进入施工后,驾驶员听从指挥,按照合理要求进行运输。
2、甲方负责柴油外的辅助油料,如发现人为浪费乙方材料及其他行为,乙方有权进行处罚。
3、甲方负责日常的保养维修和故障检修。
4、由于驾驶员人为的失误造成的损失或伤亡由甲方自负。
5、甲方运输车辆,允许每月保养时间为120小时(5天),超出的时间按比例从当月运输费用中扣除(没有生产任务出车时,必须告知调度)。
6、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规程。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因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对甲方人员、设备车辆安全负责,保证驾驶人员足够的休息时间,如有事故发生,不是甲方所造成,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运输车辆须维修时,乙方应提供方便。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及时保障柴油国标质量的供应,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并承担交通罚款费用。
6、乙方应负责施工道路符合车辆的行驶要求。
7、甲方的车辆运输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尽快组织、协调施工,将罐体内混凝土卸完,如因车辆达到现场后,未及时卸料,导致混凝土在罐体内凝固或混凝土报废,造成的损失(清罐费用、混凝土费及车辆闲置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妥善免费提供车辆清洗场地及设施。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
1、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有权利督促对方履行职责。
2、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不符合乙方要求的车辆,乙方有权让甲方调换车辆。
3、甲方也可因危及车辆和人身安全的,可提出退场。
4、甲方有权拒绝违章作业以及危及车辆行驶安全的作业。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退场结算完运输费用自动失效。
2、本合同对方均有约束力,应共同遵守。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向仲裁机关及人民法院提请判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石方运输工程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项目运输土石方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混凝土运输项目
三、工程量约为 万方,以实际完成量准。
四、工程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运输单价:乙方应提供 型号运输车辆 台,混凝土保运、远距工地浇筑场1km公里内 元/m3,超过1km外另加元/m3(以上运输单价均含税人民币单价)。
六、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无预付款,待每月25日验工计价后,支付运输量的90%,另扣5%作为违约金,次月验工计价后返还上月违约金。
2、运输费支付方式:以项目部验工计价后拨款为准,如项目部未能按时拨放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将对乙方支付运输费时间顺延至甲方拨放工程进度款后。
七、双方责任:
1、因车辆及司机手续证件不全或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后果乙方自负。
2、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情况良好,每天最少工作20小时,每月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无法抗拒因素除外),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权服从甲方的调试和一切车辆运输安排。
3、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能在现场惹是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有关当事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和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巢给其他单位运输。
5、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边塌边,机械车辆事故等,影响周边建筑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工伤、安全、意外等一切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6、甲方提供乙方机械燃油(不含车辆保养等油料),0#柴油按现行中石油单价实行,如超出中石油单价,甲方应调差超支付部分,但发生的燃油费用从每次结算运费中扣回。
7、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弃碴场停工,甲方有权调整弃碴场,如超出原定的运距1km以外,另加 元/m3,乙方不得有任何意译。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收集乙方手下车辆运输卡,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结算运输费,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有关责任人负责。乙方结款员结款后应保证必须按时支付车辆运输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中途不得以提高运输单价等理由罢工,如乙方未完工车辆和设备是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槽运输,视乙方违约,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必须指定专人每日向甲方上报工作进度和按规定时间上交运输单据。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乙方利益,甲方将给予违规者以一罚十的经济处罚并付还给受损的一方。
4、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甲方上级单位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输款中扣除,如运输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赔偿。
5、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不得做为运输费计算依据外,还须得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九、其他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无果则由当地仲裁机关仲裁。
2、本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有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十、本协议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