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公共组织 公共治理 治理主体
公共治理既有民主的公共治理也有非民主的公共治理,要实现民主的公共治理,前提是要有民主的公共治理主体,也就是民主的公共治理由谁实现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民主主体角度思考问题。
一、公共组织为民主的公共治理提供了明确的利益主体
治理体现的是一种协调以及多方的互动,对于公共领域的公共治理要想达到民主状态,则要对公共领域中的各相关利益主体进行协调与互动。而各利益主体只有组织化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与保障自身利益,因此,那些能够代表公共利益的组织我们称其为公共组织,公共组织是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共主体。
公共组织就词性而言可分两层理解。一层是名词意义上的公共组织,是相对于私人组织,企业组织而言,是处理公共领域公共事务的组织。另一层是动词的公共组织,指的是针对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进行的组织活动。广义的公共组织包括只要能发挥公共作用的任何组织,如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和民间组织等。狭义的公共组织单指正式的公共组织,也就是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组织,包括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公共领域组织,是正式组织的一种。正式组织是指在国家相关部门登记注册过的组织,一般是指组织中体现组织目标所规定的成员之间职责的组织体系。非正式组织是在共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自发产生的,具有共同情感的团体,组织间的联系比较松散,包括民间组织、地下组织、私下组织等。非正式组织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如:工作上的联系、共同的兴趣爱好、血缘关系等,常出于某些情感的要求而采取共同的行动。“社会的运行和运转为了达到一种自组状态,就必须有相当数量和作用的政府之外的社会公共组织,它基本是由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和民间组织等组织形式组成和作用”。
公共组织以其对公共领域的管理性,对公共利益的维护性,对公共权力的行使性及产生与运行的程序性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公共治理主体。主体对于公共治理是十分重要的,而以往关于公共治理主体的研究却是不明确的,大多数研究的是如何实现民主公共治理的问题,很少有研究公共治理应由谁来实现这一问题。从公共社会的利益表达和协调看,在组织化生存的现代社会,只有组织起来才有真正的利益。公共利益在构成价值上具有多元综合性从而使得民主的公共治理的主体具有多元性,与民主的公共治理相联系的公共组织也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而是一个复合的,集合的公共组织。公共组织通过对公共权力的行使,对公共领域以及公共事务进行治理,提供公共产品以及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
二、公共组织为民主的公共治理提供了畅通的表达渠道
公共治理使得公共权力的拥有者与使用者相分离,因此需要一个明确的主体来进行利益表达,利益诉求。利益的表达与诉求得有表达的渠道,使其对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会产生影响从而真正保障主体的利益。公共组织的存在解决了利益由谁代表的主体问题,接下来就是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共组织如何表达公共利益,通过什么途径表达自己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的问题。通过公共组织利益诉求的优势在于各群体各阶层通过组织的形式表达诉求,力量集中,会比较有话语权。而利益诉求在产生后还须要通过组织的内部检验,形成组织诉求,在此过程中会逐步形成利益诉求的形成路径,利益诉求形成之后要求有相应的表达渠道与之相配套。因此,公共组织具有建设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的动力,加上之前的话语权是公共组织建设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的能力,所以,公共组织倾向于建立利益表达渠道,而这又为民主的公共治理提供了另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在杭州,群众及各组织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的畅通度是相对比较高的。暂且不谈报纸、杂志、新闻媒体这些传统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单就网络媒体而言,杭州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度较高而且群众参与公共治理的平台也是多样的。大量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决策过程,都注重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市民投票等程序来展开,为这些民主协商沟通的具体环节提供了组织平台。以现代化决策体系为支撑,以党政部门与专家学者、企业家之间的经常性的和制度化的互动联系为保障,以媒体介入为决策公开化的载体,形成多层次相互联系的决策咨询平台。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保证了不同主体之间及时有效的沟通。打开杭州政府网站“
四、结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养的提高,民主权利意识不断提高,对公共治理的参与意识逐渐强烈,公共组织作为公共治理的主体,必将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公共组织的发展既要靠政策与立法上的规定与保障,也要与社会的经济基础与民主程度相适应。经济上有一定的基础之后,人们便会需要取得政治上的权利来保证其经济利益,当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都开始要求政治民主权利的时候,就需要有公共组织来协调,协商人们之间的权利,这体现了我们社会的经济政治发展水平的提高,不能不说是可喜的。因此杭州模式的社会复合主体是公共组织的创新形式,对于全社会的政治民主与公共治理的完善都具有普便的借鉴意义,值得进一步观察其实际进展并把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进行研究。但同时也要注意,如果公共组织发展程度没要达到与社会公共性相符合的程度,则会出现黑社会组织,危害社会的发展与人们的生活。因此,杭州的公共组织应当如何尽力完善自己,使自己与社会与人民所要求的公共性程度相符合,也是我们所要进一步的探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黄建钢,《论公共社会》,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3月,p22-23。
[2]王长江:《社会复合主体对推进社会民主的作用》,杭州出版社,2009年,p57-60。
作者简介:
梁飞鸿(1987-),女,汉,黑龙江省鸡西人,浙江海洋学院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新农村政治与社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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