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马氏文通》历史地位的评断
眉叔是深通欧文的人,这部书是把王[引之]、俞[樾]之学融会贯通之后,仿欧人的文法书把语词详密分类组织而成的。著书的时候是光绪二十一、二年,他住在上海的昌寿里,和我比邻而居。每成一条,我便先睹为快,有时还承他虚心商榷。他那种研究精神,到今日想起来,还给我很有力的鞭策。至于他的天才和这部书的价值,现在知道的人甚多,不用我赞美了。(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章十三)
梁启超这段话,写于1923年。他整理清代学术成就,要解决如何划分研究领域的问题。传统的语言文字研究有一个现成的学科名称,即“小学”。梁启超沿用了这个名称,但又不满意于旧的音韵、文字、训诂三分法,因为如果采用这种分类法,像《文通》这样一部书就会无所归属。于是他提出,用“文字学”取代“小学”,作为语言文字研究的总称,其下再分“字义学”和“字用学”。字义学的对象是“一个字或一个辞的意义”,历来的音韵、文字研究以及绝大部分训诂研究,都包括在里面;字用学的对象是“字和辞的联缀用法”,这门学问还“幼稚得很”,算得上的著作只有刘淇的《助字辨略》、王引之的《经传释词》、俞樾的《古书疑义举例》和马建忠的《马氏文通》(见梁著章十三之一)。
由此可见,梁启超已做了把语法学与传统语言文字研究区分开来,使之成为专门领域的努力,尽管他还没有使用“语法学”这个学科名称。他看到了《马氏文通》与以往有关研究的沿承关系。刘淇、王引之、俞樾三人的书,现代语言学史家也往往把它们看作语法著作(如何九盈1985: 296—302)。www.lunwen.net.cn但因为借取了西方语法学的概念体系和描述方法,《文通》又迥然有别于所有这些探讨虚词用法的著作,用马建忠自己颇为自负的话来说,“此书为古今来特创之书”(例言)。
今天,中国学者对《马氏文通》历史地位的看法是相当一致的(见王力1981:174—175;何九盈1985:302;胡奇光1987:331;周法高1980:21,32)。人们把《文通》视为第一部汉语语法,或者把它视为汉语语法学的奠基之作,这是人们站在中国语言学自身传统的立场上,回顾自己的研究所得而作出的结论。这样一种观史的立场,不是不可以,但不应是唯一的。对此我们应聆听周法高的意见,他说:“所谓‘中国语言学’,研究者并不限于中国人,我们在讨论中国语言学的过去和现在时,要把眼光放远大一点,不能只注意到中国人自己的研究,而忽略了外国人的研究”1980:2)。
在汉语语法方面,我们对《马氏文通》以前西方学者的研究情况了解得不多。也许我们叫得出西方人写过的著作,可是很少有人想到应该把它们系统地整理一下,探考一番,看看西方人当时在汉语语法研究上达到了怎样的水平。语言隔阂无疑是妨碍我们认识它们的一个原因。但也许,人们之所以不过问这段历史,是因为觉得它已很清楚,没有细考的必要。
果真已很清楚,没有必要细考了吗?我不这样认为。
2.《马氏文通》以前的西方汉语语法研究
在一些中国语言学史家的笔下,西方人研究汉语的历史被大大缩短、简化了。何九盈说,“19世纪末开始就有不少西方人对汉语进行研究”(1995b:10)。我们不禁要问, 17 世纪初利玛窦写《西字奇迹》(1605),金尼阁作《西儒耳目资》(1625),算不算研究汉语呢?要知道,罗常培肯定耶稣会士对汉语音韵研究的贡献,主要根据的就是这两本书(虽然《西字奇迹》是否出自利玛窦之手,尚有疑问)。事实上,何九盈本人在新版的《中国古代语言学史》中,也用相当篇幅介绍了“明末西洋传教士对汉语语音的研究”,尤其是《西儒耳目资》( 1995a:235—252)。
或许,何九盈的意思是,19世纪末以前西方人没有探讨过汉语语法?但是,即使专就汉语语法的研究而言,19世纪中叶以前西方人所撰的下列著作也是不能忽视的:
瓦罗() 《华语官话文法》(1703)
马若瑟( premare) 《汉语札记》(1731)
马士曼(an) 《中国言法》(1814)
雷缪萨(abel remusat) 《汉文启蒙》(1822)
洪堡特(dt) 《论汉语的语法结构》(1826)
《致阿贝尔·雷缪萨的信:论语法形式的一般属性,以
及汉语精神的特性》(1827)
中叶以后有:
艾约瑟() 《中国上海土话文法》(1853)
儒莲() 《汉文指南》(1866)
这样看来,到19世纪末西方人研究汉语语法至少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可是中国学者在评价《文通》的历史贡献时,却很少考虑到这些著作;我们对《文通》的评析,基本上是在中国语言学自身传统的范围内进行的。例如根据何九盈(1995b:88—90)的说法,《马氏文通》的贡献有三点:1)“第一次为汉语草创了一个完整的语法体系”;2)“第一次系统地揭示了古汉语语法的特点”;3 )“第一次对古汉语的语法材料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我认为,在这三个“第一次……”之前必须加上一个说明语,即“在中国学术圈内”或者“在中国语言学的历史上”,因为这三件事情里面,至少头两件已经由《文通》以前探索汉语语法的西方学者做了。本文要举的例子,就是德国人甲柏连孜所撰的《汉文经纬》(1881)。
3.《汉文经纬》是怎样一本书
甲柏连孜(hans georg von der gabelentz,1840—1893), 或译加贝伦茨、嘉贝兰,19世纪德国知名语言学家、汉学家,1878—1889年任莱比锡大学普通语言学教授,兼授东方语言;1889年前往柏林大学就任新设的普通语言学和东亚语言教授职位。其父是有名的满文学家。除了《汉文经纬》外,甲柏连孜的一部普通语言学著作《语言学的任务、方法以及迄今为止的成就》也为学界推重。莫东寅在《汉学发达史》里称甲氏“以语言学者贡献于汉学研究”,指出了他与一般汉学家的不同之处(1949:111)。甲柏连孜不仅研究了汉语,而且对中国语言学史也作过一番思考(姚小平1996)。
对《汉文经纬》这部书,中国语言学者并非一无所知。邢庆兰1947年在《国文周刊》59期上撰文纪念《文通》成书第50年,文中说到“西洋传教士也有些关于中国文法的著作,如颇为西人赞许的甲柏连孜的《中国文法学》[按即《汉文经纬》]”,把甲柏连孜当作传教士了(见张万起1987:85)。王力(1981:177)在分析《文通》的功过时,曾以批评的口吻提到甲氏和他的《汉文经纬》。何九盈(1995b:78)也知道有这本书,并说有一位德国留学生在北大撰文介绍过甲柏连孜的研究成果。但何先生本人较谨慎,对《汉文经纬》未下任何评语。周法高则对甲氏此书评价甚高,认为它“到现在仍然是中国古代语法的名著”,“他对中国语法所作的研究,在语法理论上曾经影响了二十世纪的大语言学家叶斯卜孙”(1980:15)。
《汉文经纬》全书一册,分为三卷,549页。第一卷“导论”,概述了汉民族的起源、汉语的历史和地理分布、汉语汉字的一般特点等等。第二卷“分析系统”,旨在详尽剖析语法现象,解释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澄清各种语法意义。第三卷“综合系统”,讨论语言如何运用各种语法手段构词造句,以达到表达思想的目的。书中引用的古汉语例句均为原文,附有注音和德文意译,并且都注明了出处。
可以肯定,甲柏连孜充分借鉴了前人的成果,在书中他提到了马若瑟、艾约瑟、儒莲、洪堡特等人的著作。他的《汉文经纬》代表了19世纪下半叶西方汉语语法研究所达到的水平。甲柏连孜在撰成《汉文经纬》两年后,又出了一本《汉语语法基础》。这是一本供初学汉语的西方人用的浅易语法,可以算是《汉文经纬》的实用简写本,附有一些中文作品选段和译文。1888年,他又出版了《汉语语法论集》。
4.《汉文经纬》的语言学基础
甲柏连孜不同于一般专攻汉语文的汉学家之处在于,他还是一个很有见地的语言理论家。他的《语言学的任务、方法以及迄今为止的成就》(1891)是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以前西方理论语言学的要著之一。eugenio coseriu曾撰“甲柏连孜与共时语言学”一文(法文,收入该书1969年重印本,5—40页), 探讨从甲柏连孜到索绪尔语言理论发展的连续性。例如他认为,甲氏的rede/einzelsprache/sprachvermogen (言语/具体语言/语言能力)相当于索绪尔的parole/langue/langage,他的innere sprachgeschichte/aussere sprachgeschichte(内部语言史/外部语言史)相当于索绪尔的linguistique interne/ linguistique externe,而volksgeist(民族精神)相当于索绪尔的conscience collective (集体意识),等等。莱比锡大学是19世纪后期历史比较语言学(特别是其中的青年语法学派)的重要据点,甲柏连孜于1878年受聘担任该校普通语言学教授,索绪尔于1876年起在该校就读,他们都受益于德国语言学的熏陶和训练。当然,我们在这里并不是要探讨甲柏连孜与索绪尔的关系,而是要指出,在《汉文经纬》中体现出了19世纪下半叶西方语言学拥有的理论、方法及立场,而这正是甲柏连孜认识和处理汉语语法所依赖的基础。
4.1 观察语言的相对眼光
西方语言学发展到甲柏连孜的时代,已很少再有人以形态为准谈论语言的优劣。印欧语言的范畴和形式也不再被当作可以适用于所有其它语言的解释原则。在甲柏连孜的著作里,我们看到了一种对本族语言非常挑剔、对异族语言则十分宽容的态度。丰富的形态变化曾被视为语言优越和精神发达的标志(就连洪堡特也未能摆脱这一思想的束缚),但在甲柏连孜看来,印欧语言以往被称道的形式优点恰是其很不合理的一面。比如,为什么要用不同的语音形式来表示同一形式概念?为什么主语已经显示了人称区别,动词还要变化,配以不同的后缀?为什么要区分语法性别,连自然中本不存在的区别也非要安上标签?凡此种种,反映了一种对形式的本能的追求,往往也是精神力量多余发挥的表现,所以,把印欧语言的形式以及基于其上的方法当作唯一正确的尺度,是不可取的(gabelentz 1891:400)。他指出,“不应将拉丁语法的‘普罗克鲁斯特之床’强加于异族语言”,“每种语言都具有相对的完善性,即,根据本民族的标准,拥有适用于所有目的的手段”;“不论汉语的那种简单的手段和清晰明了、符合推理的方式,还是其它语言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手段满足实际需求的方式,都值得称颂,很难说哪种方式更好”(同上,91,393,461)。
以这种相对的眼光,甲柏连孜试图说明汉语独有的“语言精神”。他认为,在不歪曲汉语精神的前提下,为简便起见可以将印欧语言常用的语法表达用于说明汉语的现象。他吸取了中国学者关于“实字—虚字”的划分,并认为“活字—死字”的分别也很重要,因为汉语里有许多词既可以作动词,又可以作名词。
4.2 共时与历时的区分
共时性与历时性在甲柏连孜的著作中已得到明确的区分,只不过他没有使用“共时”、“历时”这对术语而已。“一种活语言在每一瞬刻都是一个完整的存在”, 或者说, 语言是一个“同时性”(gleichzeitig)的事实(1891:8);对一种语言的描写,应当根据“它在民族精神[=索绪尔的“集体意识”]中的每一次的表现方式”来进行(60)。这种共时观与历史演变观相结合,使甲柏连孜在《汉文经纬》中得以把古汉语的历史分为若干时期,并对文献作了相应的区分(§15—27):
时期 语体 文献
1.前古典时期 “上古文” 尚书、诗经、易经、周礼、尔雅
2.古典时期 “中古文” 老子、孔子、韩非子、庄子、荀子等
3.后古典时期 “下古文” 佛教著作,程朱理学著作等
甲柏连孜注意到,承传下来的文言文体与古典时期以后各时代的通俗文体不同,且差别越来越大。后世的文言作品(如朱熹的哲学评论),往往有意无意地混有时代的通俗表达方式。他也提到元代开始出现的“历史小说”如三国、水浒的文体,这种文体距离文言已很远。
4.3 重视句法
19世纪中叶起,西方语法研究的重心开始转移到句法上面。甲柏连孜认为,语法结构首先就是句子结构,并且归根到底也即句子结构。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汉语被认为没有语法,但到了甲柏连孜的时代,如果再有人这样说,就不是观点对错的问题,而是缺乏常识的表现了。因为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一种没有构词—形态学,只包括语音学和句法学的语法,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对于孤立语言来说甚至是必要的……。严格地说,一种没有句法的语言纯属无稽之谈,充其量也只是半部语法……”(1891:84)。
这种句法优先的考虑,尤其适用于汉语,因为汉语的语法在甲柏连孜看来几乎也就等于句法。这意味着在研究汉语语法时,句子既是首要的分析对象,又是综合构造的第一目标(1881:§254)。甲柏连孜本人把《汉文经纬》称为一部汉语句法,这使我们想到法国人儒莲写的《汉文指南》(syntax nouvelle de la langue chinoise), 其书名直译过来是《汉语新句法》。
4.4 纵向/横向描写,分析/综合系统
区分纵向描写和横向描写、分析系统和综合系统,是《汉文经纬》的特色之一。甲柏连孜本人称:“我的《汉文经纬》是把两个语法系统分开处理的首度尝试,至今也是唯一一部这样的语法”(1891:90 )。关于这一区分,他阐述道:
在语法中,语言既是表述的对象,又是表述的手段。作为表述的手段,语言是展开的言语,而言语的过程显然是直线延伸的,即一个要素接一个要素地排列开来,无所谓上下左右。作为表述对象,语言则是一种能力;观念的表达似乎呈现为二维的图表,使得我们从每一点出发都可以观察到两个序列。因为,语言中的一切既是有待解释的现象,又是可供运用的手段。(1891:85)
这意味着,语法家观察以“图表”形式存在于精神之中的语法,可以从两个方向入手,即“横向”和“纵向”,或“水平角度”和“垂直角度”。由此便产生了两个互补的语法系统,即分析系统和综合系统。前者的作用在于说明既成言语的语法现象,以达到理解的目的;后者的作用则在于教人如何选择、运用语法手段,以达到表达思想的目的。这样两个观察角度或语法系统,大抵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联想”关系和“句段”关系。把这一区分贯彻到《汉文经纬》当中,结果便是把一部语法划分为“分析系统”和“综合系统”两大部分。
4.5 逻辑+心理+时空分析
甲柏连孜认为,语法中体现出三个方面的关系:逻辑,心理,时空;或者说,一种语言表达这三种关系的方式方法,便是它的语法结构。逻辑分析有悠久的历史,不必细说。心理语言分析方面,19世纪中叶起hal先后发表《语法学、 逻辑学和心理学——它们的原理和相互关系》(1855 )、 《心理学和语言学导论》(1871 ), 并与 s共创《民族心理学和语言学杂志》(1860—1890),心理学从此成为语言学的亲密伴侣。在甲柏连孜的著作里,明显可见心理学影响的痕迹(前述“横向/纵向”之分,与心理学上对人脑中观念存在方式的分析不无关系)。尤其是在分析各种语言的句法时,心理是他最倚重的视角之一。我们将在下面详细介绍甲柏连孜提出的“心理主语”概念。至于他对语法中时空关系的重视,体现在汉语上,则是把“部分-关系词”视为独立的词类(见本文5.1)。
5.甲柏连孜的汉语语法观
甲柏连孜对汉语语法的认识,可分五条叙述如下。
5.1 关于词类
在词类问题上,甲柏连孜认为必须区分(§253):
a.词的基本意义,即,词所表示的是个体还是类别,属性、数量还是活动、状态等等。
由此而产生词的范畴,如名词、动词、形容词等等。
b.词在句子中的功能。
范畴是词固有的,功能对许多词来说则是可以变换的,例如,“大”从范畴上看始终是形容词,但它可以用作名词、副词或动词。
汉语的一般特点是,大多数词并不固属某一词类,而是根据句法联系——即根据词序和伴随的虚词——有时属于这个词类,有时属于那个词类(§838)。此外,一个词在变换功能时,其形式并无变化。 要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一方面要靠一般逻辑规则,另一方面则要靠语法规则;每一方面都可能有例外、有交叉,如果有矛盾,应以逻辑为准。
甲柏连孜建议把汉语的(实)词划分为9类(§850):叹词,摹声词,指代词,名词,部分-关系词,数词,形容词,动词,否定词。其中第5类“部分-关系词”包括“上、下、中、内、外、间、前、先、后、本、故、方”等词,大都表示时空关系;§454 将它们列为一张表,说明其功能转换。
5.2 关于词序
甲柏连孜认为,汉语句法的基础是若干条相对固定的词序规则。语法句子的必要成分是主语和谓语,系词可以不要。一般词序规则是(§255—258):
◇主语在谓语动词之前,如“王曰”,“民安”;
◇动词的宾语跟在动词后面,如“治国”,“孰能知之”;
◇限定词在被限定词之前,如“乃心”(属格在前),“圣人”(形容词在前),“四方”(数词在前),“不知”(副词在前)。“一般词序规则”一节底下又说到(§260—263):
◇句子经常以某些表示断定、疑问等语气的助词结尾,如“可乎?”“可也”。
◇词序不受句子类型影响,简单句或复杂句,陈述句、疑问句或命令句,词序都一样。
◇心理因素对词序有影响,句首出现的经常是心理主语而不是语法主语(见本文5.5)。
◇历史叙述往往采用特有的语序:时间,地点,事件主体…,如“秋,七月,辛酉,叔卒”(《春秋》)。
关于“以、用、由”等动词性虚词(马建忠归入介字)的位置,他发现,“通常它们位于其宾语之前”,但与名词结合构成词组后,其位序便比单独一个名词更自由,“有时出现在主要动词之前,有时则跟在主要动词后面”(§693)。类似这样的具体描述不一而足。
关于逆序,甲柏连孜也作了大量描述,例如代词宾语处在动词或介词之前的几种情况:
◇疑问代词经常处在支配它的动词之前,就“何”来说这几乎是一条规律,例如“吾何执”(§341);
◇反身代词“自”始终须前移,例如“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责”(§342,《道德经》);
◇其它代词一般说来只在否定句中位置要提前,例如“莫我闻”(§343);
◇介词与关系、疑问或指示代词构成复合状语时,其中的代词经常出现在介词之前,如“所以”,“何以”,“是以”(§346)。
5.3 关于虚词
在《汉文经纬》的目录中我们可以看到,第二卷“分析系统”的第一篇含两部分,一部分讲词序,再一部分便讲虚词。词序和虚词,是决定汉语句子里词与词之间语法关系的两种主要手段,这一点在甲柏连孜以前早已有人言及。《汉文经纬》全书1470§,其中440§论虚词, 不可谓不重视。甲柏连孜把虚词称为huelfswoerter (字面意思即“帮忙的词”)或partikeln(小[品]词,语法词),两个术语可以互换;本文将前者译为虚词,将后者译为助词。他解释说(§401), 助词一方面具有逻辑功能,即表示句子成分的语法-逻辑关系,另一方面又有心理-修辞功能,即表示说话人的态度、感觉、愿望。 他注意到(§398—399),中国人对虚词有种种叫法,如“虚字、语辞、助词、助言、助字、助语词、语助词”,特别是还有一系列专门的表达来区分虚词的不同作用,如“指物之辞、有所指之辞、即物之辞、起语辞、接语辞、语端辞、发语辞、继事之辞、叹辞、疑辞、疑怪辞、歇语辞、决辞、歌辞”,等等。他把代词放在虚词一章里细论,可能是因为他考虑到了“指物之辞”、“有所指之辞”在中国古时候被视为虚词。
在助词中,甲柏连孜区分出专门的一类尾助词(final partikeln),即马建忠所说的“助字”。马建忠的定义是:“凡虚字用以煞字与句读者,曰助字。……所谓助字者,盖以助实字以达字句内应有之神情也。”甲柏连孜认为(§806),这一小类助词都起情态(modal,或译“语气”)作用,这种作用首先不是体现在逻辑上,而是体现在心理上;也就是说,这些助词首要的功能是说明说话人对言语的态度和说话时的情绪、意图,而说明概念、思想的联系,表达逻辑情态,如确定性、可能性等等,只是其次要功能。尾助词通常出现在句尾,起终句作用,但有时也出现在某些句子成分的后面,起隔开句子成分的作用。
5.4 关于“格”
第二卷“分析系统”中,有一章专讲“格”(§370—380)。有一点我们从一开始就应清楚:甲柏连孜谈论汉语名词的格,并不是说汉语拥有像印欧语言一样的格变和格标记系统,而是要探讨“汉语是否有格的概念,以及区分多少个格的概念”;这里他所说的“格”不是对名词的形态定义,而是对句子中名词与其它词的句法关系的定义。王力曾批评道:“我们试看德国汉学家加贝伦兹在1881年写的汉语语法,就说汉语共有五个‘格’。马建忠如果生搬硬套西洋语法,为什么不像加贝伦兹所为呢?”(1981:177)这显然是对甲氏格论的误解。甲氏格论的出发点不是拉丁语法或传统语法的格变范畴,而是普通语言学的语法范畴。他的理解与现代语言学关于格的认识是一致的。现代语言学把“格”(case)理解为一个表示名词(以及代词、形容词)与其它词的句法关系的语法范畴,“在屈折语中,格通常用变格词尾(或零词尾)来区别……;在非屈折语中,这样的句法关系常常用词序或介词来表示……”。(注:见r.r.k.哈特曼,f.c.斯托克著《语言与语言学词典》,黄长著、林书武等译,“case”条,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又可参看l 所编a dictionary of linguistics and phonetics, 'case'条,basil blackwell/andre deutsch,1985年。)甲柏连孜正是这样看的,他说:
如果汉语区分格的概念,那么它首先只能通过词序来表达这类概念,而在助词中这类概念只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370)
据他的分析,汉语区分了五种格(§370):
1)主格 名词在动词前,作主语。
2)表格 名词处于句末,不受动词支配。
3)宾格 名词处于动词(或介词)之后,受动词(介词)支配。
4)属格 一个名词的后面跟着另一名词,前者为后者的限定语。
5)状格 名词直接或间接处于形容词或动词之前,起着说明、 限定作用。
5.5 心理主语
《汉文经纬》中三处论及“心理主语”。
在第一卷里讲到一般词序规则时,甲柏连孜指出(§.260),主语有语法主语和心理主语之分,二者可能不一致,也可能重合。除了语法主语(印欧语言中表现为主格名词)之外,其它句子成分如时间—地点状语、语法宾语、属格名词等也都可以担任心理主语。在作心理主语时,这样一些词必须脱离句子,处于“绝对状态”。这种用法也见于其它语言,如法语:
votre frere,j'ai de ses nouvelles.(您的兄弟,我有关于他的消息。)
在第二卷里,甲柏连孜进一步分析了时间、地点、原因、条件状语担任心理主语的情况(§385—386)。比如这样两个句子:
“今汝曰”
“汝今曰”第一句说的是现在发生的事,“今”是心理主语,“汝”则是语法主语。第二句说的首先是你,然后才是你现在做的事,语法主语与心理主语相一致,副词“今”只是进一步限定动词。
在第三卷里,甲柏连孜探讨了心理主语的绝对位置(§1163—1172)。心理主语不论由哪一句子成分担任,总是处于句首。这样一个成分跑到句子前面,占据了本不属于它的位置。它似乎脱开了与句子的联系,在句子中大都由相应的代词“之”、“其”或动词性助词“以”、“与”来代替:例如: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孟子》)
“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左传》)心理主语后面经常跟着“者”、“也”:
“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论语》)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中庸》)后来,在普通语言学的著作里论及词序问题时,甲柏连孜也探讨了心理主语和心理谓语,并对若干语言作了比较(1891:365—372)。 是什么决定了说话人先说出这个词,再说出那个词呢?他认为,说话人所称谓的,刺激着他思想的东西,应是心理主语,而他所想的东西便是心理谓语。法语的例子很能说明问题:
cette lettre,je l'ai lue.(这封信,我已读了。)
votre frere,j'ai de ses nouvelles.(您的兄弟,我有关于他的消息。)第二个例句已见于《汉文经纬》(见前引)。在这类句子里,心理主语被孤立出来,置于完整的语法句子之前,然后在句子里用指示词来复指。甲柏连孜认为,这样一种处理方式在汉语里十分常见。
6.《汉文经纬》与《马氏文通》
《汉文经纬》不是西方人写的第一部汉语语法,但它在西方汉语语法研究史上占有醒目的地位。德国汉学家eduard erkes——甲柏连孜在莱比锡大学创下的汉语语言学事业的后继者——在为该书1953年重版本撰写的序言中赞扬道:
《汉文经纬》在汉语研究史上开辟了一个新的篇章。以往的著作,从18世纪马若瑟的《汉语札记》到肖特( w. schott)、恩德利希(endlicher)和儒莲的语法,对汉语的语法现象已作了系统、 明白的解说,但对汉语的语法结构和其它特点还不甚了了。在甲柏连孜以前,人们一直无意识地受到一种成见的左右,即认为应该根据拉丁语的模式衡量每一语言、建立每一语法。甲柏连孜第一个彻底摆脱了这种成见,认识到了一种印度支那语言的特性。(viii—ix)
这是一位现代西方汉学家对《汉文经纬》的评语。那么,我们中国学者在我们自己的第一部汉语语法问世百年之际,应该如何看待、如何评价这部出自西方人之手的更早的汉语语法呢?我们不妨回到前引何九盈所归纳的《文通》的三点历史贡献上来,从大的方面谈谈这两部书的特点和短长。之所以选择何先生的评语来分析,是因为我觉得他的看法在当代语言学界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6.1体系的完整性
何九盈说,《文通》“第一次为汉语草创了一个完整的语法体系”。关于怎样才算“完整”,他解释说:
这个体系的完整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组织结构。就是上面已经谈到的九个字类,七个词类,六个次,以及顿、读、句。二是概念模式。马建忠是一个具有现代科学头脑的人,他懂得概念的重要性。“凡立言,先正所用之名以定命义之所在者,曰界说。”《文通》提出了许多新的为中国古代语法研究中所没有的概念,同时也将一些传统的概念名称加以改造,作出科学的“界说”。如“虚字”、“实字”这一对概念。第三点能说明马氏语法体系完整性的是理论基础,也就是马建忠的语法观。马氏语法观的核心是认为各民族的语言既有共同的语法规律,也有不同的语法规律。(1995b∶88;着重为笔者所加)
先说组织结构,《文通》和《经纬》无疑各有各的完整的组织结构。《文通》的字类、词类、次,相当于《经纬》的词类、句子成分(主、谓、宾……)、格,具体划分上同多异少。
甲柏连孜的词类中,比较特别的是区分出独立的一类“部分—关系词”(今称方位词),他显然认为这一类词很有特点;把“否定词”看作基本词类之一,似无必要。从词类划分来看,甲氏并未照搬西方传统语法的全套概念。相比之下,《文通》的词类划分更严整更清楚,除了“助字”一类外,似乎也更贴近西方传统语法。吕叔湘、王海棻“《马氏文通》评述”一文中说:
《文通》把字(词)分成实字和虚字。实字五类:名字,代字,静字,动字,状字;虚字四类:介字,连字,助字,叹字。这九类字的划分大体上是合理的,发展到现在,除把“字”改为“词”,也还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拿现在通行的分类来比较,只是把数词从形容词(静字)中分出来,单独成为一类;增加了一类量词。此外就是在某些词类中分出若干附类,如名词中分出方位词。见张万起,1987∶302)
《文通》考虑到汉语的特点,把“助字”单列为一类。在《汉文经纬》中,与“助字”相当的“尾助词”虽然不是基本词类,但在助词(虚词)底下也列为一类,用专章处理。
在解释名词与句子中其它词的关系时,《经纬》借用了“格”的范畴。《文通》的“次”等于“格”,其定义也是一样的:“凡名代诸字在句读中所序之位,曰次”(正名卷之一,界说十七);“次者,名代诸字于句读中应处之位也”(实字卷之三,主次三之一)。前文说过(5,4),王力在这个问题上误解了甲柏连孜的格论;况且,如果说甲氏误用了格的概念,那么马建忠也就犯了同样的毛病,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认为甲氏在生搬硬套,而马建忠则比他高明。把印欧传统语法的“格”范畴与普通语言学上的“格”范畴混为一谈,又以为“格”只能跟形态有关,似乎是较普遍的看法。比如何九盈说:
……[《马氏文通》中]“次”与“词”都是用来分析句子成分的[姚按:“次”的适用范围比“词”小]。两套术语,纠缠不清。“次”的设立可能是受西洋语法中“格”的影响[按:“词”又何尝不是从西洋语法借来],然“格”是表示形态变化的,是词法问题[按:这是印欧传统语法的理解];“次”是句法问题。二者对不上号,徒增麻烦而已。(1995b∶91)
“次”的概念并非毫无用处,不过,汉语里可以用“次”说明的句法关系,用“词”大都也能说清楚,因此“次”便显得有些多余。
总之,在格、词类以及句子成分方面,《经纬》和《文通》各具完整的体系,区别并不大。然而,一种语言的语法系统,其组织结构并不限于这些方面;一部语法书的体系是否完整,还应该看它对句子如何处理。《文通》全书10卷,除第一卷论概念定义外,8 卷讲词法(虽然不时也穿插言及句法),只有最后一卷专论“句读”。欠缺对句子结构的系统分析,是《文通》的明显不足,吕叔湘、王海棻指出:
讲句读,至少要有单句、复句、主句(正句)、从句(副句、偏句),或者再加上母句、子句(名词子句等),才大致够用,而《文通》仅仅依靠“句”和“读”这两个术语,怎么能不左支右绌,没法把问题说清楚呢?(见张万起,1987∶329)《经纬》在这一点上无疑要比《文通》做得好。在第三卷“综合系统”中,甲柏连孜分篇探讨了简单句和复合句,单句、复句、主句、从句等一整套术语都已有了;而这些也并不是甲氏的发明,他不过是把印欧语言语法的句法理论和分析方法用到了汉语上面。吕叔湘曾说:
句子结构的分析,用传统的术语叫做“句法”,是现代语法学的中心。这个地位是近百年来取得的。在这以前,讲句法总是以“词法”(形态)为主,句法不受重视,许多句法现象都放在词法里讲。直到二十世纪初年,才有些语法学家在论述形态不太繁琐的语言如英语的著作里,开始把句法提到重要的位置上。(1979∶60—61)
实际上,19世纪后期西方语言学界对句法已相当重视,而且是在形态相对丰富的德语里。s《德语的句子结构和词序》(1883 ),ich的《无主语句》(1883),lich 《德语句子结构》(1892),是那时句法研究的杰作。甲柏连孜明确表示过应优先考虑句法,尤其是对汉语这样一种“句法几乎等于语法”的语言更应如此(见本文4.3)。联系到当时语法研究重心的转移,可知甲柏连孜的这类说法并非得之偶然。
再说概念模式,《文通》以“正名”为第一卷,把众多语法概念严格界分开来,一一交代清楚。这本是西方传统语法和学校语法的典型做法。这样做对于当时尚无语法概念的中国读者是完全必要的。
《经纬》并未专门设置一章来定义概念。这对甲柏连孜来说没有必要,因为《经纬》不是传统语法或学校语法,而是一部旨在摆脱惯例,另辟一条新路的研究语法(将一部语法二分为分析系统和综合系统,便很特别)。在论述中,甲氏对传统语法中常见的、一般人熟知的概念不加解释,但对一些他认为不太普通的、有可能引起误解的概念,则作了明确的定义,并且注意吸收中国传统的表达,例如“静词”(nomen )的定义:
我们用静词来指每一个具有名词性(nominale)意义而不是动词性或副词性意义的实词(stoffwort)。
“静词”包括名词、代词、形容词和数词,这个概念为《文通》所无。
最后说理论基础。任何一种语法体系,当然都有其理论基础,或者说语言学基础。关于《经纬》的语言学基础,本文(4.1—4.5)已作了阐述。甲柏连孜的汉语语法体系反映出19世纪后半期普通语言学所达到的水平,在马建忠的知识结构中这方面还是空白。马建忠自幼习读外语,熟通拉丁文、希腊文和英文、法文,对西方传统语法自然了若指掌,而这些具体的、古典和现代语言的语法书,已能满足他参照比拟,构写出一部汉语语法的需要。马氏的具体语法知识极为丰富,他的逻辑辨析和推理的本领堪称高超,可是他对普通语言学的了解却异常地少。在法国,他文理兼修,但并无兴趣于语言学(不论是历史语言学还是普通语言学)。在《文通》的“序”、“后序”以及“例言”里,他阐发了自己的语言观,但这还只是一些相当质朴的观念,主要是凭借直觉和了悟得到的,距离系统而深刻的哲学思考很远。以往有学者如高名凯、许国璋认为,马建忠在语言哲学上受到了普遍唯理语法的影响,近来也有人重提这一看法,甚至认为《文通》的编写原则和体系也都取法于普遍唯理语法(见陈国华1997)。这种揣测论据乏力,更无史料可以佐证。史料能够证明的倒是,《文通》直接仿效了传统的拉丁语法。马建忠曾明白地说,“不学拉丁文法,就编不出这部《文通》来,恐怕至今还在虚字研究中摸索”;其兄相伯称,“我是采用拉丁文法,尽量就中文特点,避免摹仿之迹”(见朱星“《马氏文通》的作者究竟是谁”,张万起1987∶183—4)。
《文通》借取的语法概念、分析手法和体系间架,在那时教会学校的拉丁语法书和其它几种欧洲语言的规范语法里都是很容易找到的。以马建忠的认真和坦率,假如他读过《普遍唯理语法》,并且那么欣赏,以至定要拿来当作模仿的首要对象,何以只字不提?这很不合情理。
马建忠的语言观,最引人注意的是他关于语言共性的说法:各国语言“所以声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而因以律吾经籍子史诸书,其大纲盖无不同”(后序);“各国皆有本国之葛郎玛,大旨相似,所异者音韵与字形耳”(例言)。今人或以为马氏是受到普遍唯理语法影响,才得以形成这种认识。我的看法是,既然马氏对外语有浓厚的兴趣,既然他看到“西文有一定之规矩”,并且觉得汉语“亦有规矩隐寓其中”,可以“比拟而揭示之”(均见后序),那么这当然也就意味着他想到了西方语言与汉语有共同之处。这样一种认识,实在未必非要等到接受了唯理语法的影响,才能取得。一个人只要有兴趣于异族语言,并把母语同异族语言进行比较,自会悟出语言的共性。这里,关键在于比较。胡适在《国语文法概论》中说得对,马建忠之所以能超出王引之等前人,在中国建立起文法学,主要就是因为他有可能且有意识、有计划地拿西语同汉语作了比较(见张万起1987∶367)。 《文通》的撰著,正是一个比较的过程,“若希腊、若辣丁之文词而属比之”,“比拟而揭示之”,“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也均见后序),说的都是通过比较辨别同异,这样的比较不必依赖于唯理语法的启迪。
从哲学认识上看,马建忠的语言共性观乃是源于一种素朴的人类通性论。这种人类通性论是中国哲学里本来就有的,与外国的影响无关。我们应注意马建忠立论的出发点。“后序”以荀子的话开始:“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能群也。”从人作为种属与动物的对立,马建忠进而看到:“而所以群今人之意者则有话,所以群古今人之意者则有字。”各国的话(语言)和字(文字)虽有区别,表述的能力、意图、事理则是一样的:“而亘古今,塞宇宙,其种之或黄、或白、或紫、或黑之钧是人也,天皆赋之以此心之所以能意(按:可比较荀子《正名》中的一句:“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此意之所以能达之理。”由此他得出结论,各种语言文字“所以声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其大纲盖无不同”。比起古代哲人,马建忠的有利之处在于他见识了世界,但他立论所据的哲学认识是中国自己的。
通过比较方言、语言,悟出语言的共性,并努力探发这种共性,这样的追求在马建忠以前的清代学者当中就有,只不过不是在语法学上。最好的例子是康熙年间的音韵学家刘献庭(字继庄,1648—1695),他向往建立一种普遍的语音系统,企图概括起所有人类语言的音。时人把刘氏的探索经过记录于《广阳杂记》一书中:
继庄……尝作《新韵谱》,其悟自华严字母入,而参之以天竺陀罗尼、泰西腊顶话、小西天梵书暨天方、蒙古、女真等音共三十二音,为韵父,而韵历二十二,为韵母,横转各有五子,而万有不齐之声摄于此矣。尝闻康甲夫家有红毛文字,惜不得观之以合泰西腊顶之异同。又欲谱四方土音以穷宇宙元音之变,乃取新韵谱为主,而以四方土音填之,逢人便可印正。盖继庄是书,多得之大荒以外者,囊括浩博,学者骤见而或未能通也。(引文见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章十二之六“刘继庄”;也可参看何九盈1995a∶349,及胡奇光1987∶345—6)
刘献庭的探索,可称为“比较音韵学”(罗常培语,1930∶315 )。从比较入手,悟识到人类语音的共性,是很自然的结果。刘氏有可能受到耶稣会士所创制的注音字母的启发,但他的共性意识却与西方理性主义传统的影响毫不相干。他的哲学根基是地地道道中国本土的:“诸方有土音,又有俚音,盖五行气运所宣之不同……。”(同上梁启超引)
回到《马氏文通》,简言之,我认为在探讨它的理论基础或语言哲学时特别要注意分析马建忠的中国学术背景,辨明他究竟接受了哪些西方影响。
6.2古汉语语法的特点
关于《文通》的第二个贡献“第一次系统地揭示了古汉语语法的特点”,何九盈说明道:
汉语属于词根—分析语,虚词和词序是两种最主要的语法特征。十卷《文通》,有三卷是研究虚字的,其中助字一类为华文所独有。马氏对助字范围的确立和分立,基本上为后代语法学家所接受。语序的重要性及其结构规律,《文通》也有全面的论述。(1995b∶89)
关于虚词和词序是汉语语法的两个主要特征,洪堡特早在1827年的《致阿贝尔·雷缪萨的信》中就说过了:“汉语运用助词(particules)和词序两种手段表示词与词的联系……”(《全集》卷5∶271)。所以,当甲柏连孜说到这两个特征的时候,已不能算是新的发现。
关于尾助词,即《文通》的“助字”,洪堡特也有论述:“句子的终止借助某些尾助词(particules finales)来标示,但在句子的终止非常明显的地方,却经常看不到这样的助词”(同上,267)。 甲柏连孜对尾助词的认识,前文已经作过介绍(5.3)。值得注意的还有:甲氏把尾助词分为“断言”、“疑问”等等,与马建忠的“传信”、“传疑”助字之分相似;马建忠讲到“合助助字”,甲氏也论及“语尾词叠用”。马建忠述及的单个助字有“也,矣,已,耳,尔,焉,者,乎,哉,耶,与,夫,诸”,甲氏书的“语尾词”一章依次述及“也,矣,已,焉,与,乎,夫,哉,邪/耶,尔/耳,云”,大部分是一样的,不同之处只是,马建忠的“者”、“诸”为甲氏所无,甲柏连孜的“云”为马氏所无。“者”和“诸”,甲氏分别归入“代词性动词”和“动词性虚词”。“云”,马建忠认为是动词,但有煞句作用:“‘云’在句首,解释前文也;‘云’殿句尾者,重述前言也。故述人口气皆以‘云’字为煞者,犹云‘以上所述有如此’者。”(实字卷之四,外动字四之一)甲柏连孜的解释是:“‘云’作为尾助词有动词意义(=他说,据说),其作用有点像我们的引号:‘亦言北界别无钱币,惟用中国钱云’。”对个别词如何归类,两人看法不一,但在《经纬》中,尾助词的功能已得到界说,范围已被圈定,这是很清楚的事实。甲氏指出,有的尾助词与叹词界限不清,比如“哉”、“兮”到底算是叹词还是尾助词,尚有疑问(§807)。马建忠把助字和叹字放在同一卷(虚字卷之九)里讨论,或许也是因为他觉得这两类词有一点可通之处吧。
关于词序的重要性,《中国言法》的著者马士曼曾说:“整个汉语语法便取决于[词的]位序”,但甲柏连孜认为马士曼这样说过于绝对,因为虚词同样是汉语语法不能缺少的手段(1891∶25,91)。比马士曼稍晚,洪堡特认真思考了汉语的词序问题,得出下述结论:
严格说来,在汉语里词序只是指出,哪个词决定着哪个词。这种决定作用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观察:一方面是一个概念的范围由另一个概念加以限定(beschrankt),又一方面是一个概念指向(richtet auf)另一个概念。于是,起限定作用的词出现在受限定的词之前,被指向词跟在指词的后面。整个汉语的语法就是建立在这两条基本的结构规律之上。用我们语言的方式来说就是,副词先于名词或动词;形容词后于副词,但先于名词;主语无论由哪个词类充当,都先于动词;动词先于它所支配的词。(1826,bohler 1973∶99)在汉语里, 词以非常确定的顺序排列为句子;这种词序所据的根本原则在于,起修饰作用的词处在被修饰词之前,宾语处在支配它们的动词之后。在大量的汉语句子里,从限定词到被限定词可以一直推下去,直到词序颠倒过来。没有其它辅助手段,词序本身难以成为理解汉语文句的可靠依据。举例说,动词出现于主语之后,但也可以出现在副词或修饰语的后面。词序实际上并不表示词的语法形式,而是限于指出,哪个词限定着哪个词。这种限定关系是从两个角度来考虑的:其一,一个含义较广的概念受到另一含义较窄的概念限制;其二,一个概念针对另一作为其对象的概念由此便产生了汉语句子结构的两条普遍规律,整个汉语语法严格说来都可以归结于此。(1827,见《全集》卷5∶266,277—279)
洪堡特总结出的“两条基本的结构规律”能否成立,可以商讨,但我们得承认,他对汉语的词序和句子结构的观察已相当深入。
到了甲柏连孜,对汉语词序的描写就更全面、更细腻了。在《汉文经纬》中,词序是作为一个专题来处理的(见第二卷第一篇的第一部分“词序规律”,含七章),这是注重句法的必然结果。而在以字类为纲的《文通》里,并没有把词序列为一个专门的问题来讨论。“构文之道,不外虚实二字,实字其体骨,虚字其神情也。”(例言)(注:马建忠这一看法、说法和比喻,袭自刘淇《助字辨略》(1711)自序的第一句话:“构文之道,不过实字虚字两端,实字其体骨,而虚字其性情也。”这是马氏在语言理论上依赖于清代小学的又一证明。)词序既非体骨也非神情,在《文通》的体系中没有真正受到重视。《文通》不仅没有任何一节专讲词序,而且“正名卷”的23条界说也没有一条针对词序。只是在界说结束之后,才提到词序:“《文心雕龙》有云:‘位序曰句。’盖句读所集之字,各有定位,不可易也。”(30页)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马建忠注意观察了词序,并且有诸多发现:
……凡起词必先乎语词。语词而为外动字也,则止词后焉。如为内动字也,不必有后之者矣。间有介字与其司词,系乎内动字而为加词者,则先后无常。语词而为表词也者,亦必后乎起词。凡状词必先其所状。夫静字以肖事物者,亦所以状名代字也,故先所肖焉。(30页)何九盈就此写道:
主语必定在谓语之前,宾语在动词之后,介词结构有的位于动词之前,有的位于动词之后,表语必定在主语之后,状语在中心语之前,形容词作修饰语位于被修饰语(名、代)之前。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这些都是常识。可是,在《文通》之前有哪一本书进行过这样系统的总结?另外,疑问代词作宾语位于动词之前,否定句中宾语为代词的位于动词之前,这些都是马氏的发现。(1995b∶90)可是,我们从前引洪堡特的论述,特别是从甲柏连孜的一系列描写(5.2)中看到,马建忠指出的词序规律几乎都已得到确认。如果说,在洪堡特的时代对汉语的词序还在探索之中,那么,到了甲柏连孜的时候,西方汉语学者对汉语基本词序规则的认识就已相当清晰了。
6.3材料
现在我们来看何九盈说的第三点,“马建忠第一次对古汉语的语法材料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这个评语中的“广泛”一词含义不清。《汉文经纬》探讨了古汉语语法结构的方方面面,每描述一种现象,都举出实例,凡取自古籍的句例,都注明出处,所论所引不可谓不广泛。但是,如果“广泛”指的是材料(特别是引用例句)的总量,那么《文通》肯定超过了《经纬》。(注:据张万起“《马氏文通》用例小计”(1984)一文统计所得,《文通》共引用例句7326个(1987∶341)。 《汉文经纬》用例多少,我未统计。)
马建忠继承了清代小学家的考据学风,凭借母语环境的有利条件,自然能集取到更多更丰富的材料。“上稽经史,旁及诸子百家,下至志书小说……繁称博引……穷古今之简篇”(序),这在一位19世纪的西方汉语研究者是做不到的。另外,甲柏连孜的例句几乎都取自西方汉学家的汉语经籍译注作品,一旦这些作品引用原文有错或释义有误,甲氏就有可能跟着出错。有的文字错误,也许是因为他一时疏忽,未能看出排错的字,但也许是因为他辨别某些汉字还有困难(这就让人怀疑起他的古汉语阅读能力);不管怎么说,有些地方错得滑稽,是外国人才会犯的,比如§23,连着四行话里引了四个汉语的词,竟有三个写错了:左邱明、左传、史记误为“右邱明、右传、吏记”。这样看来,《文通》的材料显然更为可靠。
在材料的集取上,甲柏连孜和马建忠都不是白手起家。甲氏手头有多种汉语语法书,其中的大量例句是现成的。马建忠的材料要分两半来看。一半是虚词,这方面的材料工作前人已经做过不少,离他最近的两部虚词著作,《助字辨略》和《经传释词》,前者“博求众书,捃拾助字”(刘淇自序),分30类集虚字400多个;后者“自《九经》、 《三传》及周秦、汉之书,凡助语之文,遍为搜讨,分字编次”(王引之自序),分10卷集虚字160个。这些材料和有关的阐解,为马建忠提供了许多方便。但实字的一半,主要靠马氏自己搜集例证,加以解释,这在他是很辛苦的工作。
7.《马氏文通》的历史意义
通过以上对《汉文经纬》和《马氏文通》的比较,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世界汉语研究史上,《文通》并非第一部完整的、构成体系的汉语语法,也并非第一次系统地揭示出古汉语语法的特点。《文通》的历史功绩在于,它创立了中国人自己的语法学,打破了文字、音韵、训诂的三分天下,使中国传统的语言文字学向现代语言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它是第一部中国人自己用汉语写成的汉语语法,在中国学术圈内产生的影响之巨,远非西方人用西语撰写的汉语语法可比;它相当系统亦且成功地将一整套西方概念运用于中国人最为倚重的精神工具——语言,以实例展示了中西思维—表达形式的共通之处,对于世纪之交意欲汲取西方科学和精神文化的国人不啻有一种示范作用。《文通》永远值得我们纪念,但对《文通》以前的历史,我们也应尊重。在那段历史未得到澄清之前,我们对《文通》的功过得失便不可能有全面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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