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现代建筑装饰,不仅注重室内空间的构成要素,更加重视照明对室内外环境所产生的美学效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心理效应。因此,灯光照明不仅仅是延续自然光,而是在建筑装饰中充分利用明与暗的搭配,光与影的组创造一种舒适、优美的光照环境。本文对室内照明设计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室内装饰照明;要点;艺术设计
引言:
所谓室内照明设计,是相对室内环境自然采光而言的。它是依据不同建筑室内空间环境中所需照度,正确选用照明方式与灯具类型来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光照条件,以使人们在建筑室内空间环境中能够获得最佳的视觉效果,同时还能够获得某种气氛和意境,增强其建筑室内空间表现效果及审美感受的一种设计处理手法。
1. 照明设计的特性
1.1艺术性
艺术性是指,用各种不同的照明手法和色彩会产生各种不同的心理效果。各种形状的显示和立体感、境深及不同的建筑风格都需要通过照明设计来产生不同的效果。
1.2功能性
功能性是指,在不同类型的建筑中的使用功能不一样,它需要按使用者在生理上的需要,来选择不同的灯具和照度。如我们在看书和休息时的照度是不一样的。这在国内至国际上有根据视觉健康面推荐各应用场所和活动形式的照度标准,有各工作场合的亮度分布值,有各类眩光评价等级,有频闪影响的研究数据等等,供我们查寻。
2.照明设计要点
2.1合适的亮度
人类的视力非常依赖周遭视界的亮度。当环境的亮度增加时,人类的动力和整体视力也相对地增加;而发生错误的可能性也降低。
2.2光线的分布
分布在室内不同平面的柔和灯光,能给予空间舒适感。相反地,不适合或过多的灯光将会造成视力的损伤和疲劳。
2.3适当的反光控制
室内的反光虽然不至于引响视力,但可能会对视力造成刺激和伤害。
2.4良好的对比校正
对比的重要是能使得眼睛分辨实物和背景。一个灯光系统内,良好的对比校正不会引起反光,甚至是发亮的平面和文件。既使是光滑的纸张也不会影响阅读。
2.5投射方向的正确
灯具投射方向的位置对对比校正而言是重要的。同时,它也影响光线和阴影的分布。
2.6适当的阴影状态
阴影可加强立体视线和指引的功能。有效的散布光和直接光组合可产生良好的阴影状态。
2.7适当颜色的呈现
白昼时,自然光源的光线会更换。因此,人工光源可呈现不同的颜色和光线表现,以支援不同的照明功能和情境。
2.8自然颜色校正
仅有入射光内的频谱性色彩可被物体反射和被肉眼察觉。颜色校正为人造光源能力的测量,以表现物体的天然颜色。
2.9有效的照明环境
光能影响人的心情和感觉。对室内和灯光的感受是一种主观且无意识的印象。近年来,大众越来越注意工作场所的正面照明环境的重要性。
2.10有效的控制能源消耗
现代灯具设计的基本要求是能源的再利用和节省。目前对于灯具的安装,和旧式低效率的系统的再改造和重整已经有许多解决方案。
3.照明艺术设计
3.1照明艺术设计原则
我们在设计照明效果的同时不能违反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及安装规范、防火安全规范。目前一些建筑装饰场所的火灾事故,大都是由于电着火而引起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装饰设计和施工中过份片面地强调灯光效果,任意增加灯具,增大电气容量,使导线严重超载,温升过高而引起电着火。另外,在光源的选择上不按电气及消防规范执行,选用一些温度过高的光源,并直接安装在易燃材料上,不做任何隔热保护措施,引起易燃材料着火。因此,在进行装饰灯光照明设计的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气及消防规范,做到:电气设计合理,防火措施保证,灯光效果完美三原则。只有这样,我们的设计才是科学合理、安全可行的。
3.2照明与空间环境艺术
室内空间环境设计是建筑内部空间的设计,以现有建筑空间尺度为基础重新进行划定。照明设计是室内空间环境设计的组成部分,它是根据对象空间的实际情形与使用性质,运用照明技术手段与艺术处理手段,既能使室内空间丰富多彩,层次分明,又能赋予室内空间完整性。
在室内照明设计中,运用照明技术手段:强光、弱光、散光、整光、隐现、虚实、动静和控制投光角度,建立光的对比、秩序、节奏等形式,可以大大渲染空间的变幻效果。在简洁的居室空间中利用光线的投光角度突出陈设品的精致与美丽,充分运用光来强调画面,重点突出一个个的饰品。巧妙地运用照明设计可改变空间比例,限定空间领域,增加空间层次,明确空间导向。应用光源的照射范围,将室内进行不同使用功能的空间区分,居室空间中的整体与局部、主要与次要部分的合理界定。这里强调两点:一是灯具自身的造型、质感以及灯具的排列组合对空间起着点缀或强化艺术美感的作用。二是照明的装饰作用除了与照明灯具的造型有关,也与室内空间的形、色、质融为一体。当灯光照射在室内的造型、结构、材料上时,借助于光影效果将造型、结构和材料的美感表现出来。
3.3艺术照明设计与生理、心理、美学艺术
建立室内设计功能性目的都是围绕人的心理、生理和美学的角度出发。评价与衡量室内设计质量往往是室内的各种物品的使用功能决定的,而评价与衡量室内设计的艺术水平是由功能、形式与美感诸方面决定的。室内照明设计与艺术美感设计是创造优美光环境的主要内容。室内美学包涵审美感受中的各种因素、心理过程以及它们之间的复杂联系。一般来说,感觉、知觉、想象、思维是审美感受中不可缺少的几种基本心理因素。室内照明的光源、照明手段与配电设施应该符合人的心理、生理和美学要求,如果违背人的生理与心理要求,即使技术、功能再好也不能说是符合人性化的设计。
光线作为人与空间的主要媒介,具有心理、生理和美学作用。光线的改变影响到人的大脑皮层的反映,可见光对免疫和变应反映有影响[3]。如照度的应用,必须符合室内使用面积和空间的照明度,居室面积13―18平方米,照度须20―30Ix。照度偏小,人会产生视觉疲劳感,甚至会近视。解决的办法可运用调节照明方式,由直接照明改为局部照明,对光线进行重新分配,使用带罩的台灯,调整灯具的角度,合理的布灯,提高光线的利用率,保证视力健康。特别是在直接照明的光源下,易产生反射、直射、闪烁的眩光,应采用灯罩、柔光等措施,消除不合适的光照对人们生理和心理上的影响。就注意制约眩光的产生,布光上主光应以间接照明为主,商品可选择适当的投光灯照明,人行道采用灯光导向,使商场光环境层次分明,易于人的生理、心理接受,这种具有光的节奏感的艺术形式也符合美学的要求。
光照色彩感觉即视力的工作能力,也是重要的感情因素。色彩的生理效应在于对视觉本身的影响,由于颜色的刺激而引起视觉变化的适应性问题。室内色彩不宜选用色相、纯度、明度过于高与低的色彩。如起居室不宜选用大红大绿的颜色,红色会使人的血液加速循环,长期在此生活,人会感觉头脑发热,紧张,易疲劳。如果在纯度过低的绿色居室中生活,好比在原始森林中生活,过度寂寞与宁静,会造成人情绪低落的感觉。因此,室内色彩要选择与人适应的色彩关系,可多用间色色相、中低纯度、中高明度的色彩关系。所以,室内色彩设计中光照环境的数量和质量指数如何确定,对客观对象的把握十分重要。艺术形式的法则,节奏与韵律、尺度与比例、和谐与统一、调和与对比等就是按照设计美学的规律形成的,和人的审美心理一致。同样照明也需要艺术美感,室内各面的亮度分布、空间分布、色彩分布和阴影分布是在满足人的功能的基础上,以艺术设计的形式完成的。因此,照明设计必须分析人的心理、生理和美学感受,使设计更接近实际生活,更好地满足人们生理、心理及审美的要求。
6.结语:
随着信息科学突飞猛进,人们将会有更多的时间在室内生活和工作,而当代室内环境设计的审美意识的重心也已从建筑空间向时空环境发展,即传统的三维空间加上时间成为四维空间,强调人的参与和体验。艺术照明设计在室内设计中的地位也与日俱增,它不仅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视觉条件,而且利用“光”的艺术与其造型、色彩及空间环境的协调一致,体现一定的艺术精神,增强艺术美感,使环境空间更加符合人们的心理和生理上的追求,从而得到美的享受和心理平衡,满足视觉的心理机能。
参考文献:
1 陈一才.装饰与艺术照明设计安装手册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1.
2 王朝闻.美学概论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96.
3 谈室内艺术照明设计.华侨大学艺术系,2008.5.
4 刘森林.世界室内设计史略M .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98-99.
5 前苏 勒勃拉什克维奇等.现代住宅的室内设计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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