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美学分类原则与各类艺术的美学特征的关系(艺术的美学分类原则与各类艺术的美学特征的区别)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1-26 16:34:39 归属于艺术论文 本文已影响143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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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从美学上对 艺术 进行分类?因各类艺术都有其不同的审美特性和审美 规律 。 研究 分类就是要从特性和规律上认识各门艺术的特殊性,把握它们质的规律性。这对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从创作上来看,有些作品之所以失败,原因之一就是它违背了本门艺术的特有规律。如有的电视照搬话剧剧本的独白、对话,有的用 音乐 表现非常复杂的戏剧冲突和事件进程等,这都是混淆了各类艺术之间的区别,无视它们美学质的规定性而造成的。所以从美学上对艺术进行分类探讨,就在于揭示出各类艺术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寻找和发现它们的审美特性。这样可以帮助我们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的实践。

怎样从美学上对艺术分类,分类的原则是什么?对艺术分类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原则,而对艺术作美学的分类,理所当然应以各类艺术的审美特性及特殊的审美效果为原则。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式对艺术进行分类,有助于认识艺术的特殊规律,有利于人们对各种艺术创作的指导。并不否认分类上的主观任意性,这并不等于抹煞艺术分类的客观标准。

对艺术进行美学分类,就要从艺术作为审美活动这一事实出发。从人类的审美活动看艺术的本质,应承认艺术既不是客观现实生活的机械反映或简单再现,也不是艺术家纯粹主观心灵的表现,而是客体的再现与主体表现的对立统一。当然不同的艺术种类,对立双方往往是有侧重的。如有的侧重于再现,即侧重如实地描写客观事物的形态,如电影、电视;有的侧重于表现,即侧重于表现主体、艺术家对客体的内心感受,如 中国 戏曲。或者主体由于外物触发的情感活动。据此差别,就可把艺术分为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两种。这是依据创作过程中审美意识的特点及物化的形式、物化的方式所作的分类。此外还可按创作所获结果的存在形式来分类。因为这成果(艺术品)进入欣赏过程之后,由于其存在的形式的差别,就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效果。任何艺术一旦作为成品出现,它们就在一定的时间中,一定的空间中存在。但是由于它们构成艺术形象所依赖存在的物质材料的不同(物化的媒介不同),那么有的是依赖静态的方式并列地呈现于空间之中;有的则以动态的方式顺序而呈现于一定的时间之中。以艺术形象存在、呈现的方式作为分类的依据,就可把各种艺术分为空间艺术和时间艺术两大类。

这两种分类,既考虑到艺术的 内容 ,又考虑到艺术的形式,即按照艺术的内容来分类,可以分为再现和表现艺术两类;按照艺术形式来分类,可分为空间静态的艺术和时间动态的艺术两大类。

把二者综合统一起来,大体可将艺术分为五类:1、表现性的空间艺术,包括工艺、书法、建筑等;2、表现性的时间艺术,包括音乐、舞蹈等;3、再现性的空间艺术,包括绘画、雕塑等;4、再现性的时间艺术,包括戏剧、电影、电视等;5、语言艺术,即文学。

五类艺术中语言艺术有其特殊性,因它兼具表现、再现的特性,而对不同的文学样式来说又有所侧重,如抒情诗侧重于表现,叙事诗侧重于再现。另外,文学形象本身并不具有物质形态,它只存在于欣赏者的想象之中,如说文学形象也具有时空的存在形式,那这时空也只是想象中的时空。

以上五种分类 方法 ,比 历史 上分类更加符合艺术的审美本质,既考虑到人类艺术活动中审美意识的特点及物态化的方式,又考虑到艺术活动成果的存在方式及其在审美活动中的效果。

各类艺术的美学特征:

1、表现性空间艺术,即实用艺术。所谓表现性空间艺术,是说在内容上它侧重于表现主体——艺术家的内心感受和情感活动,侧重于表现人的内心感受和情感活动。而在形式上它们以静态的方式并列地呈现于一定的空间之中,所以叫表现性空间艺术。它包括工艺、书法、建筑等。

(1)什么是工艺?工艺品既具有实用价值又具有审美价值,它指的是在造型和色彩上具有美学特性的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日用器皿、傢俱、服饰、环境布置等,这都属于实用工艺。工艺作为一门独特的艺术,具有自身特殊美的规律。工艺一般并不模拟或者再现客观对象,即使有些工艺品采用了现实题材,如花草、鸟兽、鱼虫,它所追求的也不是对象的精确造型,而往往通过夸张、变形等艺术手法,使对象图案化、装饰化,这样创作出使之有某种象征意义的,或者体现某种抽象、宽散、朦胧情感气氛的艺术。这说明工艺是一种普及性的表现艺术。除了实用之外,人们主要用来美化环境,丰富精神生活和陶冶情操。这是工艺特殊美的规律。工艺美侧重于线条、色彩、形体、结构等形式因素的和谐,偏重于形式美。它所遵循的主要是形式美的规律,其形体造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如傢俱工艺品的设计、制造,就必须遵循形式美的规律。在傢俱的设计、制造中对称可以烘托严肃、完整的气氛。不对称的均衡可以显示出活泼流畅。白色或冷色,强烈或和谐的对比,高低不同的重心,直线与曲线的造型,都可以形成丰富多彩的格调。由于工艺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重要的密切联系,所以它在培养人的审美意识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一般来说 社会 越进步,实用工艺就越发达。

还有一种纯供玩赏的工艺美术,它是由实用工艺演化而来的艺术,如象牙雕刻、贝雕、泥塑等。其中有些我们仍称之为工艺品,只因它们仍保留着实用工艺品的外观,如某些金、银仪器等。还有些完全失去了实用工艺品的特点,变成了纯粹的艺术创作,如牙雕、玉刻等,它们不再属于实用的艺术范围。

(2)书法艺术。同样属于表现性空间艺术类。书法由汉字的笔划构成,是一种借线条、形体结构来表现人的某种气质、品格、情操的艺术。书法所表现的不在书法内容,而在于人的情感、气质、个性等,所以它属于表现性艺术。书法艺术首先是抒发作家的思想感情的。人的喜怒哀乐等一切内心感受,都可以借书法表现出来,这在別的民族中是没有的。但书法也表现 自然 界各种事物的运动和情状。其目的不是为忠实的描写和再现,而是借自然现象来表现自己的情感、体验。因而书法所力求创造的是类似于自由图案的意象。以上为表现性。书法艺术的美,表现为笔划的势、力和节奏。宗伯华说,书法艺术在于反映生命的运动。这些生命运动在宇宙里感到自由自在,呈翩翩自得之状,这就是美。他是说书法美在于是生命的显示和生命的运动。中国书法艺术特别强调笔的势和力。字是由点、划连续而写成的,那么点划与点划间就会产生运笔的笔势,点划有起止,笔势也疾行疾止,随之转换。笔势是由笔力产生的,所以笔力是品评书法艺术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永字八法的“点”,被称之为策,指的就是它的势。是说点要有力度和深度。“横”被称之为“乐”,也是强调笔势,说横要有牵缰勒马之力。总之,出法的线条应当是有力的,富有弹性的。有人曾非常形象的指出,书法中线条应像钟表里常用的发条,不当像汤锅里煮沸的面条。这就是书法艺术是以力为美的特点。重视这种笔势、笔力就能显示出生命的运动。

另外书法艺术家用他们所掌握的工具、方法,力求写出字的筋、骨、血、肉。这也是为显示出形体的内在生命力。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有生命的躯体,是由筋、骨、血、肉构成的。“骨”是生物体最基本的间架,正因有骨,生物体才能站立起来,才能行动。附在骨上的“筋”,是一切动作的主使者,“筋”是运动的源泉。附在骨、筋外面的“肉”,使生命体有了形象,有了外在的形象。而流贯于筋肉中的“血液”,则滋养着全部形体。那么有了骨、筋、血、肉,生命体就诞生了。书法家要想把“字”表现出生命的内在力,表现生命的艺术,书法要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必须在字中表现出生命体的骨、筋、血、肉的本质来。

书法艺术非常讲究形式美,对此它吸收、综合绘画、音乐、建筑等姊妹艺术的形式因素,如书法的结构、布局同建筑一样,富有一种建筑美。书法的线条、形体、运动姿态,又像是优美多姿的舞蹈美。而书法运笔的轻重、徐急、回转,又犹如音乐中的韵律、节奏,可以显示出一种音乐美。而且中国的书法艺术还与绘画有着血肉联系。我国最早的文字,既是书又是画,所以在后来的 发展 中,二者相互借鉴、补偿,正是由于以上原因,书法才由一种实用发展为审美艺术,成为人们观赏的独特艺术。

(3)建筑,是人类创造的最值得人们自豪的文明成果之一。人类自从脱离了穴居、野巢原始居住状态,按照生活的需要建筑房屋以来,使建筑产生了审美的观念。可以说一切与人类物质生活有着直接关系的产品中,建筑是最早进入艺术行列中的一种。历来的美学、艺术学都把建筑列为重要的艺术门类。建筑具有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因而也是一种实用艺术。建筑与工艺一样,一般并不摸仿或再现客观对象,正如 现代 建筑家梁思成所说,建筑虽然也反映生活,却不能再现生活。绘画、雕塑、戏剧、舞蹈能够表达它们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建筑就很难做到这一点。建筑虽然也引起人们的感情反映,但它只能表达一定的气氛,或是庄严雄伟,或是明朗轻快,或是神秘恐怖等等。建筑主要以巨大的形体,严密的数据结构,表现一定 时代 、一定民族的精神风貌和情趣观念。如世界上建筑变化风格最多的是欧洲,每一种建筑风格都非常突出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特点。如在古希腊明朗轻快的建筑风格中,反映了奴隶社会中社会民主的开朗生活气氛。古罗马建筑豪放雄伟的风格,则是奴隶主穷兵黩武、骄奢淫逸的生活写照。中世纪哥德风格的基督教堂,以它们高耸的尖塔,超人的尺度和光怪陆离的装饰,既显示出了教会的极端权力,又展示了市民力量的勃兴。而十七世纪的法国古典主义建筑,是以古罗马的立柱、拱门为形式特征的。在这种固定形式的框架里,用了一整套数学和几何的方法,进行构图设计。它排除了一切民族的、地方的特点,甚至不顾不同类型的建筑的不同功能要求,强制推行千篇一律所谓国际式的风格,这正是法王路易斯十四统一全欧洲鼓吹振兴国家的绝对军权的真实写照,也是大陆维迪主义走向极端的直接反映。中国的传统建筑也是这样。中国古代城市的规模和布局,各类建筑的体量和形式,大多是方整划一,主从分明,轴线贯通,层次井然。而且从南到北,千百年保持着统一的风格,基本形式没有发生过大的变化。这在世界建筑史上是罕见的现象。这种现象非常深刻地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特点,即国家统一,皇权至上,等级森严,典章完备,而且生产生活变化的幅度不大,思想方面的传统意识很强,这就以全中国二千座城市和其中的各类建筑构成一个巨大的形象,突出地刻画了封建社会的伦理制度观念和生活节奏。这是其它艺术门类所无法做到的。所以说各类建筑风格既同时代的、民族的风尚有关,也反映了一定阶级的审美心理。

建筑的审美特点,是以其特殊的物质材料和形体结构所体现的造型美而体现出来的。因此在表现一定时代、一定社会的精神、观念、理想、情趣的时候,带有极大的抽象性、朦胧性的特点。即说建筑美一般不能直接模仿、再现自然和人的自身,而是偏重于概括性的反映一定时代、一定社会的精神面貌。所以它的美带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朦胧性。但我们完全可以从它的风格上看出其时代性和民族性的特点,完全可以依靠体现、思索、联想来加深对建筑审美内容的认识。

建筑美受固定地点的限制,所以要求与周围的环境配合谐调,构成和谐的整体。如中国的庭园建筑设计讲究借体,利用建筑物与周围环境和谐统一这样的原理,目的是创造出具有特殊审美情趣的艺术境界。如颐和园就是把它背后的群山以及远处隐约可见的西山作为借来的一些景物,把这些借来的景物纳入它的整体结构,从而构成一个更加广阔、更加深远的建筑艺术境界。一般建筑物虽然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的要求,而且自身也无法控制外界环境的变化,但是如何使它们与周围环境相谐调而不是相背离,也是构成建筑美不可忽视的条件。

建筑与雕塑等艺术有关,它们都以可视性的形体直接诉诸于世界,所以材料质量感,以及结构、布局的形式感是其重要的审美因素。而且在建筑中同样讲究各种形式美的规律。各种建筑材料和部件合乎规律的组成,往往给人以类似音乐的尽力配合的节奏感,所以许多美学家把建筑称为“凝固的音乐”,比喻贴切。

工艺、书法、建筑都属于实用艺术,它们的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都是统一在一起的,它们在内容上都侧重表现人的主观情感、主观世界,表现人的品格、精神情感等,在形式上它们都占据着一定的空间,所以将它们归为表现性空间艺术。

2、表现性时间艺术,即表情艺术,主要包括音乐、舞蹈。音乐、舞蹈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都是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为主要特点的艺术样式。音乐通过有组织的乐音所形成的艺术形象来体现艺术美;舞蹈则是经过提炼、组织和艺术加工了的人体动作的律动所形成的艺术形象来体现艺术美。

(1)音乐的美学特点。音乐是一种表现性的艺术,是人的内心世界的直接表露。所谓人的内心世界,包括人的情感意志、欲望等。中西方美学家对音乐特点的一些论述,说明音乐从本质上说,并不是一种再现性的艺术,而是表现性的艺术,即表情艺术。它是人的内心情感的直接表露。但也不否认音乐是一种意识形态,是社会生活在音乐家头脑中的反映。然而音乐形象却不是对现实音响的模拟,而是人对现实情感体验的表现。如柴可夫斯基的《第六交响乐》(悲怆交响曲),那段如泣如诉的音调,绝不是生活中悲痛、哭泣的声音的模拟,但它却更集中、更典型地表达了经受着痛苦的人的真实情感。在音乐中有时也模拟现实音响,如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第二章的结尾,就模仿了暴风雨来临的声音。但这只是偶然使用的手法,目的是为了烘托气氛,点明主题。而且即使模拟,在这里也不是单纯的模仿,其中也体现了音乐家对暴风雨的感受。可以说现实中的人物或事件,在音乐中只能通过作曲家及其表演者的主观感受间接地反映出来。即音乐表现的是作曲家对现实的理解及所抱的态度,而不是客观现实本身。

音乐还是一种动态的时间艺术。这是由音乐所使用的媒介及其所表现的内容所决定了的。音乐所使用的物质媒介是声音,它所表现的内容正如以上所说的,是人的主观内心世界。音乐所使用的媒介及所表现的内容,决定了它是一种动态的时间艺术。音乐是以声音来表达内心情感的艺术,声音是无形的、抽象的,它是在时间里行进的。黑格尔说:“音乐就放弃了外在形状这个因素,以及它的明显的可以眼见的性质。”因此要领会音乐作品,就需用另一种主观方面的器官--听觉。造型艺术借助石头或颜料,可以适应无数种类的形式,并且按照它们实际存在的状况予以描绘出来。音乐却办不到这一点。因此适宜于音乐表现的只有完全无对象、无形的内心生活,即单纯、抽象的主体性。音乐所用的媒介及表现内容的这一特点,决定了音乐是一种时间艺术。无论音乐所表现的内容(情感)、所使用的物质媒介(声音),它们都是以时间作为它们存在的形式。声音随生随灭,时断时续,瞬息万变表现为一种运动过程。人的情感也是如此,常常事情过去了,而由此事引起的情感却还要延续一段时间,并且时强时弱,由此而形成了情感运动。音乐就是用动的物质媒介来表现动的情感运动。如称建筑为凝固了的音乐,那音乐就可称之为流动着的建筑。这种比喻揭示了建筑与音乐的共同审美本质,即两者都不是再现艺术,而是表现艺术。但同时也揭示了两者各自的审美特征,建筑是静的空间艺术,音乐是动的时间艺术。

音乐的这一特点,使其在反映生活的复杂变化发展过程和审美感受的丰富性方面,比起造型艺术有优越的地方。它可以不受对象的具体性约束,而且音乐不同于只抓住再现某一瞬间的雕塑、绘画,音乐可以给人提供一个流动、发展的过程。如听音乐演奏,听众可以通过联想形成丰富的听觉和视觉的表象,可以想象出音乐难以表现出的东西,如蔚蓝的天空,战场的气氛,以及现实的苦难,人类的光明前景等哲理性的概念。

音乐的形式因素(如旋律、节奏)与数量有直接的联系。像建筑那样有严格的数的结构。

(2)舞蹈的美学特点。舞蹈与音乐同属表情艺术,但在表达、激发人的情感的强度上,舞蹈比言语、音乐更加淋漓尽致。因为舞蹈使人的心理反映与生理运动、美感娱乐与感观享受以及运动快感结合在一起,所以可以达到最高的感受强度。在艺术的形成史上,舞蹈是起源最早的艺术之一,它曾雄踞艺术活动的中心地位。在原始社会里舞蹈是一切宗教祭典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它逐渐退居为次要的地位。但在现实世界上,许多民族、国家和地区的艺术活动中,舞蹈仍是最有群众基础的一种艺术。

舞蹈的最基本审美特征,是它的表情性和动作性。表情性特点:舞蹈担当的使命,它不是模拟事物的外部特征,而是表现人的内心世界。中国古代所谓“舞以尽意,舞以渲情,摇荡性情,情中舞泳”等等,指的都是舞蹈团的表情性特点。当然在舞蹈中也有模拟、写实的成分,在舞剧中尤其如此。但表情性因素仍是它的主要成分。如在获奖佳作《海浪》中,同一个演员运用他身体有节奏的富有形式美的运动,忽而像是海燕迎风展翅,忽而像是海浪汹涌起伏,从而塑造出两个互相配合、相互映照的形象。在这里表演者不是简单的模拟海燕和海浪的外部形式特征,而是依靠这种舞蹈形式表现人的思想感情,揭示出了不可战胜的青春活力。编导者说:“我是以海燕衬托海浪的气势的,并努力使它们融会于海浪的具体形象中。是伟大时代的祖国抚育,造就了青年一代,我在这里寓于了哲理和感情。我把这一舞蹈称之为《海浪》,而不叫海燕,道理也就在这里。”

舞蹈是以人体(包括动作、姿态、手势等)为表现媒介和表现手段,这就带来了它的长处与局限。在再现和描绘客观事物方面,它不及戏剧、影视,但在抒发情感方面却往往为其它艺术所不及。它不仅胜于诗与文学,而且也胜于歌唱和音乐。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它才成为表情艺术中的一个独特的品种。

舞蹈的动作性。动作性是舞蹈在表现手段方面的一个特征。在日常生活中当人们用语言不足以表达情感的时候,往往附之以体态动作。人们把由内心感情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姿态动作称之为无言的“语汇”。舞蹈艺术的动作就是由这种日常的感情动作发展而来的,它称之为“舞蹈语汇”。舞蹈运用高度凝练的、程式化的姿态、动作,着重表达人们的内心情感活动。某些难以用语言说的清楚的精神状态和情感体验,用舞蹈动作往往可以把它抒发的细致入微、淋漓尽致。如芭蕾舞剧《天鹅湖》的第二幕中,王子遇见了变成天鹅的公主奥杰塔,两人之间产生了纯贞的爱情。在这里编导者精心编排了一段慢板的双人舞,清楚细腻地描写了奥杰塔的心理变化过程。她由一开始的恐惧、提防、抵御,到变为放心、信任,最后萌生感情,以至对王子完全信赖,把自己和女友的命运完全托付给他。这一切都是通过不同节奏、不同力度、不同性格的人体动作表现的。到了第四幕,奥杰塔沮丧地飞回了,把王子背叛誓言的事情告诉女友,她们一起跳了一段悲愤交集,如泣如诉的舞蹈。这里靠着音乐的渲染,人体的动作把截然不同的心情表现的淋漓尽致。

舞蹈的节奏。舞蹈既然是一种动的艺术,自然应遵循社会生活中动的规律,这就是舞蹈的节奏。节奏出于人们的表情的需要,而舞蹈的表情离开节奏就不复存在,所以舞蹈的过程,就是在表情与节奏密切结合,相互制约的运动中完成的。人们把舞蹈、音乐称之为时间艺术,就是因为二者都是通过节奏在时间中连结的。

3、再现性空间 艺术 ,造型艺术。造型艺术主要包括绘画、雕塑两类。绘画、雕塑的共同性特点,都是通过静止的和固定的物质材料作为媒介来表达人们的审美感受。二者的不同点在于,绘画在二度空间(即平面中)表现对象,雕塑是在三度空间(即立体中)表现对象。

绘画的定义。绘画是一门运用色彩、线条、形状在二度空间再现和描绘人物形象及 社会 自然 物象的艺术。

绘画的美学特点。绘画在描写人物的形貌、神情、姿态、动作方面,在刻画自然景物、生活场景乃至对象的细节方面都有其独特的表现力。这是因为绘画虽只能在二度空间展开,但通过透视、色彩、光影等艺术手段,可以表现事物的纵深和各个侧面,可以造成视角上的立体感和逼真效果。特别是绘画不像雕塑那样只能利用外来的光线,造成物象的明暗对比,而可以通过色调的浓淡直接把光线表现在画面上。因而它在再现物象方面有极大的确定性和质感。由于有这些优点,绘画在造型艺术中居于首要的地位。绘画的艺术形象是一个静止的片刻,它不能再现变化、运动着的生活流程。这是绘画的局限,但也是它的长处。这就要求画家善于捕捉生活中的瞬间景象(具有典型意义),以给人以自由想象的余地。宋代画家李公麟曾以汉将军李广射箭为题材画了一幅画,一匹马是李广引弓待发,另一匹马上是匈奴人当弦倒地,但是箭刚搭在弓上还没有射出去,而弓已被李广的双手张满,已对准匈奴人。这个画面就给人以动态的感受,使整个射箭的过程在观众的想象中复活,使人猜想这箭什么时候射出,是否能射中?这样就在静止的空间艺术中产生了持续的时间效果。莱辛认为,绘画不能表现激情的顶点,因为到了顶点也就到了止境,眼睛就不能朝更远的方向去看,想象就被梱住了翅膀。这就是说绘画应善于选择那些最富于寓意性的,也就是既能包孕过去,又能暗示未来的情况,让人们从瞬间的形象中看到和想到更多的东西。

中国 画论中所强调的传神和写意。所谓“传神”,是说艺术家在绘画中不能仅仅追求外形的效果,而应刻意于表现形象的内在意蕴。这就是以形写神。所谓“写意”,则主张冲破形似的束缚,而自由地抒写作者的情怀。写意重意轻形。但又不完全否认形似。实际上写意论主张把再现和表现统一起来。像诗歌那样创造出形神兼备、情理兼备的意境。北宋的大文学家、书画家苏轼曾讲到“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种说法就是强调了中国绘画的特殊的审美意境。中国绘画对表情性的强调,反映了我国特有的艺术审美传统。当然并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否定绘画作为造型艺术的一般特征。

雕塑是以实体性的物质材料为媒介,塑造占有三度空间的立体形象,它属于造型艺术的一种。雕塑侧重于再现客观物体的形象,特别是人体的形象。因而能产生强烈的空间效果。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距离、角度来欣赏同一作品,从而获得不同的感受。雕塑多半用来表现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形象。在西方艺术史上,著名的雕塑如米勒的“维那斯”,米凯朗基诺的“大尉”,彼得的“马塞曲”,罗丹的“思想者”等,都是以人体为基本对象的,而他们所表现的 内容 主要在于歌颂。这因为人们在其他事物中所能看到的是人的本质的外在的、局部的、有限的世界,而人本身的形体面貌也可以集中反映人的本质力量内在的、完备的、概括的存在。因此雕塑的艺术形象具有极大的理想性特点,往往使人的精神、人的本质力量得以理想的表现。人们在欣赏雕塑艺术时,往往从雕塑中直观到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而感到惊奇和喜悦。雕塑难以作复杂的描绘,它要求形象的单纯性。因为雕塑是置放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艺术。为了吸引人的注意,雕塑的形象是简练、鲜明、生动有力的。那么过于琐碎或含混不清往往归于失败。所以雕塑一般不表现外在形象中的偶然特殊细节,也不表现面部细微的运动以及颜色变化的细节。这些都是绘画的特长,而不是雕塑所能表现的。单纯性,既是雕塑的一种局限,又是它的特长。为此,雕塑家对生活就要作更集中、更概括的反映,即雕塑在再现对象时,一般要求高度概括化、寓意化。

雕塑的美学特点,在于表现崇高的理想性强的、高度概括的、单纯的艺术形象。另一方面,雕塑也不适宜于表现事物的运动过程。它本质上是一种空间静态的艺术。它的运动态是从形象的动势中,借助想象和联想使人感觉到的。温克尔曼说:雕塑的审美特性是高贵而单纯,是静穆的伟大。这就是静态的崇高美。与此相联系的是,雕塑不宜于表现对象的强烈感,复杂的心理活动。雕塑所追求的是内在的深沉的精神。为此,在形式上必须保持一种冲淡的和谐,这也许是雕塑在审美上偏重于理智和内在魅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4、再现性时间艺术,即综合艺术。通常综合艺术是指戏剧、电影、电视等艺术。这类艺术以再现客观生活为主,同时也包含有表现的成分,例如有 音乐 、舞蹈的成分。这类艺术基本属于动的时间性艺术,但也包含有静的、空间艺术的成分,如有建筑、绘画、舞台美术的成分等等。我们把它们归于再现性的时间艺术一类,是就其主要艺术特征而言的。

戏剧的美学特征。戏剧是一种综合艺术,除了演员的表演以外,还包含有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成分等。但戏剧不是各种成分的简单相加,这些成分在戏剧中构成的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从而使戏剧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在戏剧的各种成分中两种最主要的成分是戏剧剧本和舞台表演。

剧本,剧本,一剧之本。剧本即戏剧文学,剧本可供人阅读,但主要供舞台演出用。所以它以明显的舞台性与其他文学样式相区别。即剧本创作要受舞台的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而且要注意戏剧的动作性。戏剧的基础是剧本,但戏剧之所以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样式,则主要在于它创造了一种独特的舞台艺术形象。戏剧的艺术形象是以演员的表演为中心,综合多种艺术手段,在舞台上塑造的行动中的人物形象。

戏剧的艺术特征。在西方戏剧史上,关于戏剧的艺术特征,有所谓“情节论”和“性格论”的争论。古希腊戏剧是崇尚情节的,亚里士多德的戏剧 理论 则强调情节是戏剧的首要因素。所谓“情节”,就是人物的行动过程。亚里士多德说:“戏剧的目的不在于摹仿人的本质,而在于摹仿某个行动。”他认为悲剧中没有行动就不能称其为悲剧。但是没有性格仍然不失为悲剧。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戏剧理论在近代受到了挑战。近代戏剧理论把性格放在首位。如莱辛在《汉堡剧评》中谈到,对于一个戏剧作家来说,性格原比事件更为神圣。他说:“剧作家对那一切与人物性格无关的事实,他愿意离开多远,就离开多远。只有性格对他说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把情节与性格割裂与对立起来,是文艺复兴以后个性解放的要求,在戏剧艺术中的反映。其实我们说性格与情节是不可分的。如曹禺的《雷雨》中,深刻的社会矛盾集中于一个大家庭里,形成了紧张尖锐的戏剧冲突。剧中共有八个人物,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每个人周围都集结着一连串的矛盾,这些人物之间的性格冲突,推动着情节的一步步 发展 ,而在情节的步步发展中又充分展示了人物的性格。所以说,性格与情节是统一的。如果角色没有性格,戏剧就不会有特定的发展。同时,如果戏剧没有特定的情节,人物性格也无法得到充分的显现。可以说戏剧的艺术特征,就在于通过戏剧冲突来展开情节和塑造人物。

戏剧与其他艺术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它要概括、集中、提炼生活中的矛盾冲突,特别是各种人物心灵、性格的冲突,以形成尖锐紧张的戏剧情节,在情节发展中塑造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揭示生活的内在意义。通常所说的“有没有戏”“戏剧性”,也就是生活中矛盾冲突的艺术表现。它是戏剧的生命,是戏剧易于从情绪上感染观众,从理性上震慑观众的根本原因。戏剧的艺术特征,在于表现生活中的矛盾冲突,没有集中的冲突就没有戏剧,这已被公认为戏剧创作的一条定义。

在戏剧作品中,戏剧冲突可以表现为人物性格之间的冲突,如《雷雨》主要写人物之间的冲突。也可以表现为人物内心之间的冲突,如《日出》就是以陈白露的内心冲突为基本骨架的。另外还可以表现人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冲突等等。当然在许多戏剧中这几种冲突是同时得到表现的。

戏剧受舞台空间和演出时间的限制,一般人物不能太多,场面也不能太杂,情节要力求单纯、紧凑。戏剧不能像小说那样采取叙述人的口吻和多种多样的描写手法,来展现广阔的社会生活和人物性格。戏剧矛盾冲突的形成、发展和最后解决,人物的性格刻画,都只能通过剧中人物的语言来完成。也就是通过台词和行为来完成。人物的语言和动作是戏剧表演的主要手段,特别是戏剧语言(台词),它对人物性格的塑造,对于戏剧冲突的推进,对于情节的展开,都起着重大的作用。所以除了具有一般性的文学性外,戏剧语言还要求个性化,富于动作性,同时还要求有潜台词。所谓“潜台词”,虽然没有说出,但可以意会得到的话外之音。这话外之音具有发人深省,诱发想象的特点。

戏剧还应充分发挥作为综合艺术的优势。如《桑树坪记事》,在舞台上综合运用了音乐、舞蹈等多种艺术手段,达到了非常好的艺术效果。戏剧不仅要发挥其文学的作用,而且要发挥绘画、音乐、音响、舞蹈、建筑等多种艺术的综合作用。

电影、电视,是吸收了多种艺术因素,如绘画、摄影、音乐、舞蹈、建筑、雕塑、戏剧等多种艺术因素,并且利用 现代 科技 成就,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门综合性艺术。

影视在本质上是由一种动的印象组成的视觉艺术,即影视是由一系列流动的画面,来展现变动中的人生与自然,诉诸于人的视觉艺术。影视有巨大的表现力,它们同戏剧在表现方式上有许多相同的地方,即都具有动作性,都作用于观众的听觉和视觉。但戏剧中观众只能面对舞台空间,只能看到舞台全景,而且观众总是从一个固定的距离、固定的方位和角度去看舞台上的表演。影视在这方面打破了戏剧的局限。它们不仅能让观众看到舞台全景,而且能让观众看到由许多细节画面组成的完整场面,在银幕、屏幕上交替出现的远景、中景、近景、特写等,都改变了观众的视觉同画面的距离,摄影、摄像机方位、角度的变化,又改变了观众看物象的视角。所以与戏剧相比影视有更大的表现力。它们扩大了空间领域,增强了观众的视觉广度。

电视与电影相比,它是一种适应电视广播特点,用现代传播技术武装起来的,融合舞台和电影艺术的许多表现手法而成的新艺术形式。有人称它为“第九艺术”“家庭艺术”“余暇文化”等。电视剧与电影在制作过程上大体相同,电影片子、录像带制成后,电影需要放映系统,电视需要播放系统,同时它还需要接收、传输系统。二者与观众见面了,整个制作过程才算告一段落。电视剧是依靠 电子 设备进行生产,按照电视传播方式输出,因而能获得最快、最广的社会效果。在表现上,对时空有更大的自由,完全摆脱了舞台的限制;根据剧情变化,有选择的将其中一个个画面连续播出。题材往往简洁精练,角色不多,剧情紧凑,再加上制作成本比电影低,生产周期短,覆盖面广, 应用 、实用价值都比较高。但要注意,电视的表现手法不完全同于电影,因为屏幕小,常常以近景、特写居多,所以不宜用遮幅。

电影运用蒙太奇表现手法创造形象,构成动的画面。注意电影的场面、空间、画面,只是组接而非运动的。“蒙太奇”是法语的音译,原来是构成、装配的意思,运用到电影艺术中是指镜头的组接。电影运用蒙太奇手法把不同的印象镜头加以剪辑和连接,使之构成合乎生活逻辑的连续的画面。这种手法使电影产生了巨大的表现力。前苏联电影艺术家爱森斯坦和普多夫金,曾做过一个非常有名的实验,它们分别拍了四个镜头:(1)一个名演员的毫无表情的面部特写;(2)一盘汤;(3)棺木里躺着一具女尸;(4)一个小女孩在玩玩具。当他们把第一个镜头分别与其它三个镜头对接, 研究 发现产生了烱然不同的情绪感染和心理效果。与第二个镜头连接时,表现出那个演员对那盘汤产生沉思的样子。与第三个镜头连接,在那具尸体面前,感觉到那个演员沉重哀伤的心情。与第四个镜头连接,观众又看到演员与女孩玩耍时露出的喜悦神色。他们通过这个实验发现:造成影片不同情绪的改变,取决于不同镜头的组接。结论是,电影艺术的基础是蒙太奇。由于电影使用这种直观印影,所以它无论在反映生活的广度和丰富性方面,还是在刻画人物性格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乃至细微的情绪变化方面,都较比其它艺术有优越之处。这些艺术表现手法也是语言艺术所不及的。如电影《林则徐》中,运用了这样几个镜头来表现禁烟受挫,在家的林则徐的内心世界:(1)一支高脚香炉,一束安息香,香烟袅袅直上;(2)一卷《离骚》迭落在方砖上;(3)一碗稀饭,一碟小菜,一双没有动用过的乌木筷子。接着镜头缓慢拉出,观众看到了(4)躺在椅上一动不动的林则徐的背影。这些镜头的组接,极其恰当的表现被罢官在家的林则徐,在受到打击后的抑郁、孤寂和悲愤的意境。这种蒙太奇手法大大丰富了电影的艺术表现力,增强了电影的艺术感染力。

蒙太奇的运用必须遵循人的视觉 规律 ,人在感受他所看到的一切事物的时候,总是把自己的视线,依次集中到各种不同的最宽阔或最狭小的范围上,总是从前景而转向细部,由细部转向全景,如此不断反复,以求掌握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蒙太奇的运用,正是运用了人的这一视觉规律。所以如果在电影中,把一个生活现象只从一个不变的空间范围内加以反映,如只用一个角度拍摄,那就违犯了人的正常的视觉规律了。一个优秀的导演,绝不让观众把注意力分散到场面的各个部分去。他按照蒙太奇的发展线索,有条不紊的引导观众去看各个细节。通过这种顺序,把观众的注意力吸引到他认为合适的部分。这样他就不仅展示了画面,而且还解释了画面。

电影、电视在再现生活的同时,也最大限度的表现了艺术家的主观世界(对生活的态度和感受)。艺术家可以通过各种蒙太奇手法极其简练、形象而又深刻地揭示事物的本质,含蓄而又鲜明的表现艺术家对生活的态度和评价。如普陀福金创作的影片《圣彼得堡的末日》,交替出现证券交易所和战场的镜头,在交易所的揭示板上股票的行市不断上涨,而在战场上士兵不断倒下。导演将这两个镜头的内在含义连接起来,使观众得到一个结论:士兵在战场上流血牺牲,而得利的则是交易所中的财阀们。这种诱发观众联想的蒙太奇的使用,不仅再现了生活,不仅展现了生活画面,还表现了艺术家对生活的态度,也就是解释了画面。

蒙太奇的运用,还遵循着人的思维的规律。小说中的叙述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电影中蒙太奇的运用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电影、电视可以通过镜头的组接展开创作想象,可以改变现实的时空顺序,可以把过去、现在、未来发生的事情,按照导演的意图重新加以组合,可以把现实的、想象的、甚至梦幻的空间自由的组接起来。如日本影片《人证》,从整体看来是按照时间发展顺序组接的,但也部分的使用了多时间、多空间穿插转换的技巧。如女主人公在服装设计发奖大会上致答谢词时,六次插入回叙的画面,表现了她刺杀儿子的经过。在她驾车驱往郊外跳崖即近的途中,又三次插入三十年前她与黑人士兵共同生活的画面。这种不同时空交错的手法,有力地表现了人物的内心感受。

总之,影视是一种能够最自由的表现对象的艺术,它们的惊人的表现力就来自蒙太奇这种特殊的影视艺术。另外,影视的巨大表现力还在于它们的高度的综合性。这种综合性并不是把各种艺术单纯的综合起来。当各种艺术进入影视并成为它们的艺术手段时,它们本身也发生了变化,成为一种艺术元素化合在一起了。如影视中的音乐,不同于一般的音乐作品,而是升华结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影视中的绘画艺术元素,呈现为整部影片的影调,以至视觉的风格。在每个镜头内也有其动态的构图。这综合性是融其它艺术于自身所获得的一种新的艺术表现手段。

5、语言艺术。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它不像雕塑、绘画、建筑那样直接诉诸于人们的视觉,它也不像音乐那样直接诉诸于人们的听觉。语言艺术是借助于词语来唤起人们的表象和想象。“表象”,就是人们记忆中所保持的客观事物的形象。文学就是借助于词语来唤起人们的表象和想象的。词语虽由语音作为它的外壳,但是语音这种外壳并不像在音乐里那样可以直接成为物质的媒介,表达人类的内心情感。它们在语言艺术中仅仅是一种外在的符号,同它们所代表的概念、内涵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至多只能成为形式美的构成因素。在语言艺术里词语的真正功用在于它的词义性、职务性。“词义性”,指它作为概念符号;“职务性”,指它作为表象符号。作为概念符号可以用来表达抽象的思想和观念;作为表象符号可以用来描绘事物的形象。文学正是运用了词语的这些特点来塑造艺术形象,来表达作家的思想的。由语言构成的文学形象有它的局限性,它不具有雕塑、绘画、建筑的直观性。我们欣赏文学作品,不能直观到形象,而只能通过文字符号唤起与词义有关的经验和记忆,唤起某种表象,然后凭这种经验和记忆的材料,在观念和想象中构成文学形象。如苏轼的《饮湖上初晴后雨》诗:“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在这诗中读者不能直接看到西湖的景色,它只能通过这些文字符号在心中唤起与这些符号有关的经验和记忆,如自己看到过或在影视中看到过西湖,或者自己游历过其它的湖山,而且又对西子(西施)有具体的感知,这时他才能凭借这些经验和记忆的材料,想象出诗中所描写出的意境来。晚唐诗评家司空图在《诗品》中说:“诗歌有一种境界,是不著一字尽得风流”。《陌上桑》对罗敷美貌之神妙写法,就是不写一个美字,却能获得十分巧妙的效果的写法。如写赶路的人看见罗敷也会惊讶的放下担子捋胡须一睹尊容而忘记了赶路。那些少年男子看见罗敷,则是下意识的摘下帽子,整理起自己的头巾,也是想借机多看几眼罗敷。耕地的人忘记了犁田,锄地的人忘记了锄草,他们回家后都自相埋怨,埋怨什么呢?只是因为观看罗敷而耽误了田里的工作。作者描绘罗敷的美貌却没在她身上花一个字,只是极力夸张罗敷之美对旁人所起的强烈震动。这一震动使“行者”、“少年”、“耕者”、“锄者”等都失魂落魄,忘乎所以。“下担捋髭须”,是慈和年长之人对罗敷所流露出的喜爱之情。“脱帽著帩头”,是同龄少年下意识的卖弄自己,以期引起对方关注的爱慕之情。“忘犁”、“忘锄”者,是被罗敷的美貌所征服,一时忘乎所以的惊讶之情。身份、年龄的差别,使他们的表情各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任何人都不能不为罗敷的美貌所动。可见罗敷美到极点了。读完这段,我们虽对罗敷的容貌没有一个明晰具体的感受印象,仍不知罗敷长的什么样,但她的美丽非凡是十分可信的。这样我们就会把脑海中对美丽女子的记忆、印象全部调动搜集起来,而演义到罗敷身上,对她的容貌进行最充分、最完美的联想。“五马立踟蹰”,也可以从另外角度理解,因罗敷太美了,连马见了也徘徊不前了。从这一角度理解,我认为会更好些,可以更加突出罗敷的美丽,更加显示出这首诗的夸张手法,而且更加体现出这首诗的民间色彩。民间经常有这样的说法,现在一些人说书,描写某某人的美貌还常说,“人见了不走,鸟见了不飞”,不肯前进,留步瞻仰。

语言艺术的这一局限也正是它的长处,正因为语言的媒介不是物质的,因而凡是以物质材料为媒介的艺术所具有的局限性,语言艺术就都没有了。如绘画受其材料的限制,就只能表现色彩,而不能表现声音;音乐受其物质材料的限制,就只能表现声音,而不能表现色彩。其它如舞蹈、戏剧、影视要受到演出、观众、制作等种种条件的限制,唯有文学可以突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它在表现生活方面,几乎不受任何约束。可以说世界没有文学不能描写的对象。比起其它艺术门类来,文学的内容是最广泛的。同时在一部文学作品中多方面展现广阔的生活,也是其它门类所无法比拟的。如《三国演义》描写了整整一个世纪,历时数十年,纵横数千里,写了几十次战役和上百个人物,不但表现了宏伟的战争场面,也表现了复杂的 政治 斗争和日常的细微生活。这是其它艺术难以做到的。而且文学还可以从多方面的塑造人物形象,尤其长于描写人物的内心世界。它能深入到人物思想感情的细微变化之中,表现出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过程。这种心理描写上的具体细微,是其它艺术门类所难以达到的。马克思说:“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语言和思想是连在一起分不开的。任何思想都可以用语言来表达,凡是思想所能达到的地方,语言也都能达到,这就为文学创作开辟了无限的广阔天地。

语言的艺术长处还在于使艺术形象有巨大的感染力。语言直接与人的知觉、感觉相联系,又与人的理解、情绪相连结,所以文学形象往往能唤起人们的想象,激起人们的情感,其形象的意义也容易被人们所理解。凡是有一定阅读能力、有一定生活经验的人,都能成为文学作品的欣赏者。

作为语言的审美特征,它既可以侧重于再现性,也可以侧重于表现性的。至于文学作品的艺术形象,作为观念或者想象中的形象,兼有动态和静态,时间和空间艺术的特征,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我们才把语言艺术列为单独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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