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逻辑学问题是胡塞尔哲学生涯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他对逻辑学问题的研究与其“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的理想是相一致的。在他看来,科学的危机就是逻辑学的危机。逻辑学本来是科学之科学,是为具体科学和可能科学提供先天根据和原理的科学论,但是由于逻辑学以经验和世界为基础,最终沦为了一门实证科学,因而不能真正行使科学论的功能。只有通过逻辑理性批判,通过超越论的主观性所奠基的现象学逻辑,一门真正的科学论才能得以被建立起来,真正科学的建立才有了牢固的根基。
关键词:现象学;科学论;逻辑学;纯粹逻辑学;超越论逻辑学;胡塞尔;
作者简介:张浩军(1980-),男,甘肃武威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5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德国近现代哲学。
现象学从开创之初就与逻辑学结下了不解之缘,胡塞尔一生都没有放弃过对逻辑学问题的探讨。从《算术哲学——心理学的和逻辑学的研究》(第一卷,1891)到《逻辑研究》(第一卷:《纯粹逻辑学导引》,1900;第二卷:《现象学研究与认识论》,1901),从《形式逻辑与超越论逻辑:逻辑理性批判的一种尝试》(1929)到《经验与判断:逻辑谱系学研究》(1938),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把胡塞尔的思想历程简单地划分为前现象学时期(即1900年《逻辑研究》第一版发表之前),本质现象学时期(即从1900年至1913年《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的第一卷《纯粹现象学通论》,简称《观念I》,发表之前)和超越论现象学时期(即《观念I》发表之后)这三个阶段的话,那么胡塞尔在每一个阶段都研究了逻辑学问题,可以说逻辑学是胡塞尔思想发展中的一个一贯的主题。
逻辑最初被设想为一门科学论(Wissenschaftlehre,theoryofscience),科学论的任务是为可能科学提供一种先天的根据:即科学是如何可能的?由于科学本身的可能性不能通过科学的事实而被表明,所以,为科学奠基的任务就落在了作为科学论的逻辑身上,即落在了逻辑的先天原理和理论上。但是,由于逻辑本身就其可能性而言也是成问题的,而且在不断的理性批判中呈现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所以这些批判引导我们从作为理论的逻辑返回到了逻辑理性(logischeVernunft)以及与逻辑相关的新的逻辑领域,即为客观逻辑进行根本奠基的主观逻辑。在胡塞尔看来只有通过逻辑理性批判,通过超越论的主观性所奠基的现象学逻辑,一门真正的科学论才能得以被建立起来,真正科学的建立才有了牢固的根基。
一、逻辑学作为问题
1891年,胡塞尔哲学生涯的第一部著作《算术哲学》(第一卷)的发表,标志着他探索“严格科学”的道路的最早尝试,在英国经验论和布伦塔诺描述心理学的影响下,胡塞尔试图运用心理学的“科学”方法来澄清“数”和“逻辑”的基础和起源,最终认为数学与逻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律都是心理的构成物。正如他所描述的那样:“只要随便看一眼逻辑学文献的内容,上述说法就可以得到证实。这些文献所讨论的始终是些什么呢?概念、判断、推理、演绎、归纳、定义、分类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心理学,只是根据规范的和实践的观点进行了选择和整理而已。无论人们对纯粹逻辑学(reineLogik,purelogic)做如何严格的限制,都无法把心理学的东西从它之中排除出去。”[1]51由于胡塞尔在《算术哲学》中对基本概念的澄清是在对心理行为的描述心理学分析中进行的,因而在此书发表后不久,他便受到了指责。最主要的批判来自于数学家和逻辑学家G·弗雷格(GottlobFrege),他在《算术哲学》一书的书评中指出胡塞尔把数学和逻辑的基本概念和规律心理学化了,必须“要把心理学和逻辑学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明确区别开来”[2]8。
胡塞尔本来计划出版《算术哲学》的第二卷,但是由于心理主义的困境使他放弃了这个计划并开始转向了对心理主义的批判。几年后,胡塞尔在回顾这一转折时说:“一系列无法避免的问题……不断地阻碍并最终中断了我多年来为从哲学上澄清纯粹数学所做的努力的进程。除了有关数学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的起源问题之外,我所做的努力主要与数学理论的和方法方面的难题有关。那些对传统逻辑学或无论做了多少改革之后的逻辑学的阐述来说显而易见的东西,即:演绎科学的理性本质及其形式统一与符号方法论,在我对现有演绎科学所做的研究中却显得模糊可疑。我分析得越是深入,便越是意识到:负有阐明现时科学之使命的当今逻辑学甚至尚未达到现时科学的水准……而我在另一个方向上却纠缠在一般逻辑学和认识论的问题中。我那时以流行的信念为出发点,即坚信:演绎科学的逻辑学和一般逻辑学一样,对它们的哲学阐明必须寄希望于心理学。因此,在我《算术哲学》的第一卷(也是唯一发表的一卷)中,心理学的研究占了极大的篇幅。我对这种心理学的奠基从未感到过完全满意。在论及数学表象的起源问题,或者在论及确实是由心理因素所决定的实践方法的形成时,我感到心理学分析的成就是明白清晰而且富于教益的。然而,思维的心理联系如何过渡到思维内容的逻辑统一(理论的统一)上去,在这个问题上我却无法获得足够的连贯性和清晰性。此外,数学的客观性以及所有科学的客观性如何去俯就心理学对逻辑的论证,这个原则性的怀疑就更使我感到不安了。这样,我建立在流行的心理学信念——用心理学分析来逻辑地阐明现有的科学——之上的全部方法便发生了动摇,这种情况愈来愈迫使我对逻辑学的本质,尤其是对认识的主观性和认识内容的客观性之间的关系做出普遍批判的反思。每当我对逻辑学提出一定的问题并期望从它那里得到解答时,它给我的总是失望,以至于最后我不得不决定:完全中断我的哲学—数学研究,直到我在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上以及在对作为科学的逻辑学的批判理解中获得更为可靠的明晰性为止。”[1]前言1因此,胡塞尔从对数学的基本概念的研究最终转向了对逻辑学的本质问题的研究,转向了对纯粹认识论问题的研究。在《算术哲学》发表后将近十年的时间里,他将主要经历都放在了对这些问题的艰难的反思上。
二、逻辑学的性质
1900年胡塞尔发表了《逻辑研究》的第一卷《纯粹逻辑学导引》(以下简称《导引》)。在这一卷中,胡塞尔自觉地从一个心理主义的追随者变成了一个心理主义的反叛者。他深刻地批判了当时在哲学界占据统治地位的心理主义观点,明确地界定了逻辑学的性质,提出了纯粹逻辑学和理论科学为实用科学奠基的观念。
在胡塞尔看来,《导引》所要达到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对心理主义的清算,而是对逻辑学的观念科学性质的界定。该卷“引论”部分的最后一段话清楚地表明了胡塞尔在这一卷的基本思路:“我们的目的实际上并不在于对这些传统的争执进行划分,而是在于澄清包含在这些争执中的原则差异并且最终澄清一门纯粹逻辑学的根本目的。因此,我们必须走这样一条道路:我们以当前几乎受到公认的对逻辑学的规定,即工艺论的规定为出发点并且确定这个规定的意义和对它的论证。然后我们很自然地要提出关于这门学科的理论基础的问题,尤其是它与心理学的关系问题。从根本上看,这个问题与认识论的主要问题,即与认识的客观性有关的问题即使不完全相合,也可说是在主要部分上相合。我们所做的与此有关的研究所得出的结果是划分出一门新的、纯粹理论的科学,它构成任何一门关于科学认识的工艺论的最重要基础并具有一门先天的和纯粹论证性科学的特征。它便是康德以及其他形式的和纯粹的逻辑学代表人物所企图建立的科学,但他们没有正确地把握和规定这门科学的内涵与范围。这里的思考所得出的最后一个成就在于得出了关于这门有争议的学科的本质内涵的明晰概括的观念,随着这个观念的得出,我们对上述争论的立场也就自然而然地得以明了了。”[1]7-8
从胡塞尔的这段话来看,《导引》首先要讨论的是逻辑学的性质问题。即“1.逻辑学是一门理论性学科还是一门实践性学科(一门工艺论)。2.它是否独立于其他科学,尤其是独立于心理学或形而上学。3.它是否是一门形式学科,或者像人们习惯于说的,它是否仅仅与认识的形式有关,它是否也须注意认识的质料。4.它是具有先天的和证实性学科的特征,还是具有经验的和归纳性学科的特征。”[1]6-7
也就是说,逻辑学究竟是作为一门规范的或实践的学科而与作为经验科学的心理学相对立,还是作为一门观念科学或理论科学而与作为事实科学的心理学相对立。在胡塞尔看来,心理学作为经验科学只能得到事实可靠的真理,而逻辑学作为先天科学或观念科学探讨的是本质可靠的真理。人们无法从事实科学中推导出本质科学,反过来,本质科学却对事实科学具有奠基作用。只有带有理论科学奠基特征的科学才是真正的科学,而一门没有经过本质科学奠基的科学则是不成熟的科学,理论科学是实践科学的基础。他认为:“显而易见,任何一门规范学科,尤其是任何一门实践学科的前提都是由一门或几门作为基础的理论学科来构成的,就是说:任何一门规范学科都必定拥有某种可以从所有规范化做法中分离出来的理论内涵,这种理论内涵本身的自然产地是在一门理论学科之中,无论这是一门已形成了的理论学科,还是一门尚待建立的理论学科。”[1]45-46理论学科由于其内在的、先天的必然性而必须先行于所有其他具体的学科,并且必须在方法上和理论上为所有其他学科奠基。逻辑学尤其是纯粹逻辑学既不是经验科学(如心理学),也不是规范科学(如伦理学、形式逻辑),而是理论科学或观念科学,它构成经验科学和规范科学的基础。
实际上,胡塞尔本人并不否认逻辑学的规范性质。他只是认为,纯粹逻辑学构成了逻辑学的理论基础,它作为抽象的、理论的学科为普通的、实践意义上的逻辑学奠基。逻辑工艺论的根本理论基础并不是在认识心理学之中,而是在纯粹逻辑学之中。也就是说,胡塞尔要求划分作为科学论的纯粹逻辑学和作为方法论的规范逻辑学,逻辑学应当包括这二者。作为科学论的纯粹逻辑学代表了科学的本质,作为方法论的规范逻辑学则代表了工艺的本质,胡塞尔也用医学和治疗术、纯粹几何学与土地丈量术之间的关系来比喻纯粹逻辑学与方法逻辑学之间的关系,强调规范科学对理论科学的依赖性:规范科学从理论科学中获得所有那些使它们成为科学的东西,这就是理论性的东西。纯粹逻辑学或纯粹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理论性的东西”。所谓“理论性的东西”,就是使所有科学(不论是规范科学,还是各门具体科学)成为“学”(—logy,—logie)的东西。从事科学的人并不关心他赖以进行思想的那些原则,作为纯粹逻辑学的理论哲学就是要澄清科学中所使用的观念。科学的统一正是由理论的统一来规定的,这种规定性赋予理论科学(观念科学)以科学的至尊地位,即使理论科学不是最有用的、也是最有价值的科学。[3]19-20
三、纯粹逻辑学作为科学论
在胡塞尔看来,像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等等自然科学家和其它具体科学的研究者“为了实施哪怕最重要的科学计划也不须要明察他行动的最终根据,并且,即使已获得的成功对于他和其他人具有理性信念的力量,他也不会去要求证明他的推理的最终前提以及要求探讨那些作为他的方法之基础的原则。然而,所有科学的不完善状态都恰恰与此有关。我们这里所说的不完善性并不是指这些科学在研究它们各自领域的真理时所隐含的不完整性,而是指它们在从事这些研究时所缺乏的内在明晰性和合理性”,[1]9-10也就是说具体科学并不是一种清晰透彻的理论,它们并不是从最终的原理和根据出发,使其概念和命题建立在完全明见的基础之上,它们所采取的每一个步骤,也没在其真实性和必然的有效性上得到论证。
在胡塞尔看来,为了实现真正科学的目标就需要形而上学与科学论对具体科学进行规范和指导。“形而上学的任务在于,对那些未经考察、甚至往往未被注意、然而却至关重要的形而上学前提进行确定和验证,这些前提通常是所有探讨实在现实的科学的基础。”[1]10-11由于形而上学仅仅涉及到那些与实在现实有关的科学,但并不是所有的科学都与实在现实有关,比如纯粹数学科学便是如此,它们的对象是数、量、集合、关系等等,这些对象完全独立于实在的有或无,并且仅仅被看成是纯粹观念规定的载体,所以为了对这些与实在现实无关的抽象的、观念的领域进行研究,就需要一门与数学、形而上学不同的新的科学,这门科学涉及所有的科学,其目的在于研究那些使科学成为科学的东西,这门新的科学就是所谓的科学论。然而问题在于,科学论是否可能呢?如可能,则如何可能?
依照胡塞尔,科学的目的在于认识,在知识中我们拥有真理。但是科学所提供给我们的知识并不是“单纯的”多样性,而是复杂的多样性。用他的话说就是:“知识之间虽然有实际的亲缘关系,但它还没有构成那种科学所特有的、在知识的多样性中的统一性。一组个别的化学认识肯定无法论证一门化学的科学。科学所要求的东西显然要更多,即要求在理论意义上的系统联系,其中包括对知识的论证以及在论证的顺序上的合理的衔接和调整。因此,科学的本质中包含着论证联系的统一,在这种联系中,不仅个别的认识,而且论证本身以及被我们称之为理论的论证之更高组合都已获得系统的的统一”。[1]14在胡塞尔看来,所有论证中都存在着某种不是此时此地的推理所特有的、而是对于推理的整个种类来说典型的“形式”,并且所有这类推理的正确性都要靠它们的形式来保证,所以有规则的形式不仅使得诸科学的存在得以可能,由于形式相对于知识领域而言具有独立性,所以也使得一门科学论、一门一般逻辑学的存在得以可能,倘若这种独立性不存在的话,那么也就不存在一门一般的逻辑学,存在的将会是一些相互并列的、与各门科学个别相应的逻辑学。在这里,所谓的“一般逻辑学”也就是“纯粹逻辑学”,就是科学论。正如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的“作者本人告示”中所说得那样:“纯粹逻辑学是观念规律和理论的科学系统,这些规律和理论纯粹建基于观念含义范畴的意义之中,也就是说,建基于基本概念之中,这些概念是所有科学的共有财富,因为它们以最一般的方式规定着那些使科学在客观方面得以成为科学的东西,即理论的统一性。在这个意义上,纯粹逻辑学是关于观念的‘可能性条件’的科学,是关于科学一般的科学,或者,是关于理论观念的观念构成物的科学。”[1]前言Ⅻ
在胡塞尔看来,科学论可以分为理论的科学论和规范的科学论,更确切地说,可以分为理论科学的科学论和规范科学的科学论。就理论科学而言,科学论的任务在于:“探讨各门作为这种或那种系统统一的科学,或者说,它要探讨:哪些东西在形式上将科学规定为科学,哪些东西决定了科学内在地划分为各个区域、各个相对封闭的理论,哪些东西是科学的根本不同的种类和形式等等。……而且不仅仅只是探讨在科学中出现的知识方法,它应当还包括对那些本身也叫做科学的知识方法的探讨。科学论不仅要区分有效的和无效的论证,而且还应当区分有效和无效的理论与科学。”[1]24
在科学论的意义上,逻辑学应当是一门规范学科。因为“逻辑学研究的是,真实有效的科学包含着什么,换言之,构成科学观念的是什么,通过这种研究,我们便可以确定,经验的科学是否符合它们的观念,或者,它们在何种程度上接近这些观念,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违背这些观念。这样逻辑学便可以将自己称为规范科学”,[1]24-25“如果科学论为自己提出一项深入的任务,即:研究那些作为我们的支配力之基础、作为实现有效的方法之前提的各种条件,并且,提出如下的规则:我们如何用机智的方法去获得真理,如何确切地为科学划界并建立科学,尤其是如何发明或使用各种在这些科学中有用的方法,以及我们应当如何在所有这些方面避免犯错误;如果科学论为自己提出以上这些任务,那么它就成为一门关于科学的工艺论。”[1]25-26
四、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逻辑学的建立
自《逻辑研究》提出了“纯粹逻辑学”的观念和任务之后,胡塞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再专门论述过关于逻辑学的问题,但这并不表明,逻辑问题在胡塞尔那里终结了,实际上,他在为更深入地解答“纯粹逻辑学”的问题进行思想和方法的准备,胡塞尔于1929年出版的《形式逻辑与超越论逻辑》正是他晚年集中探讨逻辑学问题的成果。《形式逻辑与超越论逻辑》承接了《纯粹逻辑学导引》所提出的建立一门作为科学论的纯粹逻辑学的任务,丰富和深化了《导引》所提出的逻辑学问题,对传统形式逻辑的迷误和缺陷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并且对形式逻辑做了扩展,提出了用超越论逻辑(transzendentaleLogik)为形式逻辑奠基的思想,最终把逻辑之物的明见性问题回溯到了超越论的主观性问题上,通过逻辑理性的自我批判而最终建立起了一门真正的科学论。
在该书的“导言”中,胡塞尔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科学,最初产生于柏拉图对逻辑学的奠基。柏拉图的逻辑学和科学论负有这样的使命,即“首先使事实科学(faktischeWissenschaft)成为可能,并且在实践上引领它们。甚至就在这项任务的完成中,逻辑学实际上促成了精确意义上的科学的产生。这种科学有意识地以逻辑的科学观念为基准,力求实现这种可能性:即严格的数学和自然科学,我们的近代科学就是其在更高阶段上的发展。然而,逻辑学与科学之间的原初关系却在近代以一种显著的方式发生了倒转。科学独立了,构造出了许多高度不同的方法,但未能足够满足批判地证成自身(Selbstrechtfertigung)的精神。科学的成果虽然确实可行,但其成就却并非最终明晰的。它们所构造出的方法虽然不是在日常意义上素朴的,但依然是一种更高阶段上素朴的东西,因为它们放弃了从纯粹的原理出发,依据纯粹的观念,证成(rechtfertigen)最终先天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的方法。换句话说,逻辑本来是方法的领头人(Fackelträgerin),是以可能的认识和科学的纯粹原理学说为己任的,但是在其发展中却放弃了这一历史任务而远远落伍了。”[4]6在胡塞尔看来,十七世纪改革自然科学的壮举是通过对真正的自然认识的本质和必要条件的逻辑反思,对它的根本目标和方法的反思而确定的。笛卡尔的《方法谈》(DiscoursdelaMéthode)和他的《第一哲学沉思集》(MeditationesdePrimaPhilosophia)就是对彻底和普遍的科学理论的追求的表达。在他看来,逻辑在近代开端时期还是科学的科学,然而此后这种本质性的关系就发生了转变:“科学把自己理解为各种专门学科,它不再关心逻辑,甚至轻蔑地把它排斥在一边。但是这本身在近代就完全偏离了它自己的本来意义和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样的科学不再探求科学的纯粹本质规范及其本质形态,从而不能在根本上对科学作出贡献,不能在每一步骤上说明它的方法和推论的正当性。这样的科学在其理念和问题提法上更喜欢以事实科学,特别是以受敬佩的自然科学为指导。”[4]7“科学的发展,逻辑的停滞——这是近代的科学状况”。[5]前言ⅹⅹⅹⅶ
于是,现代科学就这样放弃了自柏拉图以来活跃在各门科学中的真正科学的理念以及科学在实践上自我负责(Selbstverantwortung)的根本精神。这种根本精神一贯要求,任何知识都必须从最初的和完全明晰的原理出发加以说明,不对此追问就不赋予任何意义。与此同时,欧洲科学也从根本上失去了对自己、对其绝对意义的伟大信仰——相信科学将成为智慧,将成为真实地理性地对自我、对世界、对上帝的认识,并以此实现更完美、更符合人性的、幸福康乐的生活。这种伟大的信仰,这种将取代宗教信仰的信仰,在今天的大多数人中已经失去了它的力量。人们就这样生活在一个变得不可理解的世界中,人们不去追问目的,不去追问被理性和意志所承认的意义。造成这种情况,逻辑本身也有责任,因为“科学的危机从根本上来说是逻辑的危机,如果说科学已经偏离了它的理想的话,那么这是由于逻辑未能使这个理想变成明晰的,而且没有引导科学的发展”,[6]ⅹⅹⅹⅲ逻辑没有坚持行使它作为纯粹的和普遍的科学论的历史任务,而是蜕变为了一门特殊科学。
在胡塞尔看来,当我们认识到真正的人性和彻底自我负责的生活不可分离,并因而认识到科学的自我负责与人生的总的自我负责不可分离时,那么我们就必须对整个的生活和总的文化传统作一番深入透彻的反思,通过意义研究(Besinnung,sense-investigation)来寻求最终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如果说科学理论的问题是哲学的主要课题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通过批判当今的哲学来进行这种反思。但是,“在当今哲学十分混乱的形势下,这样做希望渺茫。因为当代哲学的文献虽浩如烟海,但缺乏统一的方法,以致有多少哲学家就差不多有多少种哲学。”[4]10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像笛卡尔式的普遍的反思,以一种彻底的批判精神来重新恢复从绝对奠基出发的真正科学的观念,即古代柏拉图的观念,这也就是说,追问作为包括所有实证科学的知识在内的一切知识的前提的最终基础。这种彻底的科学奠基的第一次尝试,即笛卡尔自我—我思(egocogito)的尝试,没有获得成功。从绝对的、认识的主观性出发,在整体上对科学作绝对的奠基、对哲学作绝对的奠基,直到超越论现象学产生之前,一直未能成功。
在胡塞尔看来,近代科学所缺乏的东西就是真正的逻辑,这种逻辑包括“科学论”的所有问题和学科。由于一门独立发展的观念的含义构成物的逻辑学如同一般实证科学一样是非哲学的,它在其自身之中缺乏一种使它能够最终实现自我理解和自我证成的原初的真正性,它也没有任何规范,能够帮助实证科学超越其实证性,所以一门真正的哲学逻辑学,一门全面解释真正的一般科学的本质可能性的,并且因此能够引导真正的科学发展的科学论,最终只能够在与一门超越论现象学的关系中成长起来。“一门作为超越论逻辑的逻辑学,用认识的最深刻的自身认识之光照亮了所有科学的道路并且使它们在所有的行为上都变成了可理解的。”[4]20超越论现象学的基本观点在于,“在每一个对象性中都包含着一个与此相关的主观性构造成就。”[7]281与此相关,超越论逻辑学要求探讨形式逻辑构成物的主观构造成就以及贯穿在这些构造成就之中的本质规律性,作为纯粹理论兴趣的最高功能,它意图揭示那些赋予科学以真正科学的可能意义的超越论的原理系统。
“因此,只有在现象学的意义上,一门超越论地被澄清的和被证成的科学才能够成为一门最终的科学;只有一个超越论地—现象学地被澄清的世界才能够成为一个最终被理解的世界;只有一门超越论的逻辑才能够成为一门最终的科学论,即一门关于所有科学的最终的、最深刻的并且是最普遍的原理和规范的理论。”[4]20
五、结语
胡塞尔从心理主义向反心理主义,从算术哲学向现象学哲学的转变表明,胡塞尔从数学到逻辑,从逻辑到心理学,再从心理学到现象学的转变,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这也就是为什么现象学的奠基之作《逻辑研究》首先要从研究逻辑问题开始的原因。胡塞尔的逻辑学在此也发生了分化,即作为科学论的纯粹的、理论的逻辑学和作为方法论的实践的、规范的逻辑学。如果说胡塞尔在前现象学时期是用心理学的方法为逻辑学奠基的话,那么在进入本质现象学时期以后,他就是要用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本质还原的方法来为逻辑学奠基。但是,随着本质现象学向超越论现象学的发展,胡塞尔认识到传统形式逻辑以及在此基础上构想的纯粹逻辑学还不是真正的逻辑学,还不能真正行使科学论的功能,所有的逻辑构成物都必须回溯到超越论的主观性那里去,只有在超越论的主观性中、在绝然的明见性中被构造的超越论逻辑才是真正的逻辑,因此也是绝对科学的逻辑、超越论—现象学哲学(transzendental-phänomenologischenPhilosophie)本身的逻辑。
胡塞尔不遗余力地研究逻辑学问题,最终还是为了实现其严格科学的哲学的理想。他用现象学的方法来克服逻辑学的危机,目的是为了克服欧洲科学的危机、人性的危机和价值的危机。总之,正如JohanaMariaTito所说:“现象学试图揭示逻辑学的真正的、全部的意义,并且因此而重新确立科学的意义。胡塞尔的所有现象学努力实际上都是为了试图重新发现:科学的真正意义是重新确立人类价值的一个手段。本文来自《中国图书馆学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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