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红& # 039;s 《易筌》武成演变的哲学分析& # 039;易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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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正岚,南京大学 中国思想家研究中心,江苏

明代焦竑(1540-1619)所著《易筌》,一直以来被视为以佛道解《易》之作,四库馆臣称:“是书大旨,欲以二氏通于《易》,每杂引《列子》、《黄庭内景经》、《抱朴子》诸书以释经。”①这很可能是因为,焦竑于万历壬子(1612)所作《易筌序》,以会通二教自许,所谓“是编出,学者知二氏所长,乃《易》之所有;而离类绝伦、不可为国家者,则《易》之所无也”②。实际上,《易筌》弘扬汉易学、讲求训诂且推崇汉代文献,是汉学兴起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本文拟通过考察《易筌》对元代吴澄(1249-1333)易学的沿革,来揭示其学术史意义。
一、焦竑吸收吴澄易学与推崇汉易学
焦竑《易筌》多次明白援引或暗中袭用吴澄《易纂言》,体现了焦竑对包括象数学和训诂学在内的汉学的重视。
在唐顺之(1507-1560)的影响下,焦竑十分关注吴澄等元人的经学。其说云:“闻荆川先生言,元人经解佳者甚多。”③这其中就包括吴澄《易纂言》。又焦竑《答乐礼部》云:“吴草庐《纂言》、石涧《易说》,与近日熊南沙《象旨决录》,皆不可不看。”(《澹园集》卷十三,第123页)可见,《易纂言》被焦氏视为最重要的三大易学著作之一。焦竑还藏有《易纂言》的旧本,后来其友朋校雠、刊刻此书,焦氏又作有《易纂言序》(《澹园续集》卷三,第811-812页)。
正因为如此,《易筌》多有引用、化用《易纂言》之处。《易筌》标明引用吴澄之说者,不过8条④,但暗袭《易纂言》者有17条之多(参见本文《附录:〈易筌〉暗用、化用吴澄说一览》)。从这25条的引用来看,焦氏最重视吴澄易学中的讲求训诂、论述卦象和卦主等层面。其中,论及错简、误字、字训等训诂问题者8条⑤,分析卦象者5条⑥,指出一卦之主爻者3条⑦。这三方面正是吴澄易学的旨趣所在,也是其易学为后世所称道的方面。在《易纂言外翼序》中,吴澄将其《易纂言》的义例概括为卦统、卦对、卦变、卦主、变卦、互卦、象例、占例、辞例、变例、易原、易流等十二项,其中的卦主和象例正是焦竑引用得较多的两类。值得注意的是,四库馆臣也对《易纂言》的校勘、训诂予以嘉许:“澄于诸经,好臆为点窜,惟此书所改,则有根据者为多。”焦竑《易筌》所引用的吴澄易说,后来易学著作也多有引用(参见本文《附录》中的按语)。可见焦竑十分准确地把握了吴澄在易学史上的独特贡献。
从焦竑《易筌》和吴澄《易纂言》均多引宋项安世(1129-1208)《周易玩辞》⑧,也可看出二者在讲求易象和训诂方面的共同之处⑨。焦竑《易筌》所引项安世《周易玩辞》,与吴澄《易纂言》所引者,虽仅一条重合⑩,但都呈现出重视易象和训诂的特点。《易纂言》引项氏100余条,其中关乎文字音韵者5条(11),其余几乎皆涉及易象;《易筌》明引《玩辞》24条(12),其中3条论字训(13),余者亦多阐发易象。
焦竑之吸收吴澄易学,与其推崇汉易学相表里。从《易筌》对汉代易说的引用来看,该书引京房4条、郑众4条、许慎4条、郑玄10条、虞翻5条。一方面,焦竑对汉代的象数易学极为推崇。他引用南齐陆澄之说,以象数学为易学之本源:“商瞿受《易》孔子,五传而至田何,虽有异家,一以象数为宗。……盖尝譬之:象数者,水之源、木之本也。”(《澹园续集》卷二十三《经籍志论·经部易》,第297页)(14)在《易纂言序》中,他指出了吴澄易学与汉代郑玄等人的易说之间的渊源:“《易》者,象也。昔圣人赜天下之故,穷造化之隐,而其妙有难以言示者。于是拟诸形容,若身与物,皆取而寓之于象,象立而《易》斯见矣。……郑康成《易传》九卷,一主于象。王氏之说盛行,而郑学始绌。……吴幼清氏洞契于斯,作《纂言》一编,总若干万言,而一决之象。”可以说,焦竑推崇《易纂言》的实质,就是由《易纂言》上溯至汉易,从而追求象数之本源。
另一方面,焦竑对汉儒的训诂也格外推崇,甚至奉为圭臬。比如,《易筌》卷二释观卦卦辞曰:
盥而不荐。郑康成曰:“诸侯贡士于天子,大夫贡士于其君,以礼宾之。惟主人盥而献宾,宾盥而酢,主人设荐,则弟子也。”(15)康成之说必有所据。观四爻正惬此意,京房易传亦然。盖汉人原作此解,非独康成矣。在此,焦竑依据京房易传和郑玄易说,解释观卦卦辞“盥而不荐”的含义。“汉人原作此解”一语,透露了焦骇以汉易学为准绳的观念。又焦竑引郑玄论小畜卦名曰:
看来畜字不是与阳为敌而力止之,如容民畜众,如以畜其德,只是包容养育之意。此文王所以善处商纣,终其世不为所毒也。及考郑康成解亦曰:畜,养也。知古注疏原是如此。(《易筌》卷一)焦竑将郑玄的训诂称为“古注疏”,这同样显示了他对汉易学的宗奉。此外,在分析乾卦九三爻的断句时,焦氏根据《淮南子》、班固《为第五伦荐谢夷吾疏》、张衡《思玄赋》等汉代文献,得出了“夕惕若厉”自为一句的结论,理由是“两汉以前皆作此读矣”(《易筌》卷一),此说同样表达了对汉代句读的尊信。
值得注意的是,焦竑试图通过探究吴澄易学来复兴汉易学,这实际上是焦氏自身建构的汉易学谱系,吴澄本人主观上对汉易学并不完全认同。如前所述,吴澄虽然对易象、卦变、互卦等汉易学的核心问题十分关注,但他并不一味讲求象数,甚至有“区区象数特糠秕,屑屑推占心愈偏”之说(16)。在论述互体的源流时,吴澄承认了互体说的不可废弃:“汉魏以来诸儒说象,每取互体,盖亦《易》中取象之一端,不可废也”(17),但并不将互体说归功于汉儒,而是泛论“汉魏以来诸儒”;另一方面,吴澄对汉代京房等人的卦气说颇为不满:“卦气者,汉世伎术家所传,仅有十二辟卦,不出本月义,犹可通其余五十二卦,纷乱无纪。当时京房辈皆信用之,子云号通儒,然且染溺时习,而不觉其非。今不复论,亦不足论也。”(18)从《易纂言》对汉易说的引用来看,《易纂言》引郑玄说13条、虞翻说6条、《说文》6条、《荀九家》3条,其中多有反驳汉易说之处,比如卷一驳虞翻“上为女妻初为老妇”说(大过九五爻)、驳《说文》“引突字作方、以为不顺之子”(离卦九四爻)、驳郑玄“几郑作机弩牙也”(屯卦六三爻)。
吴澄虽然崇尚易象和训诂,但并未尊汉易学为唯一标准。其原因在于他更多地沾溉了宋代恢复古易的学风,而不是直接传承汉易学。从《易纂言》对前人易说的引用来看,四库馆臣赞誉其多引汉魏古义,“其余亦多依傍胡瑗、程子、朱子诸说”(19)。实际上,《易纂言》所引宋易说,远远多于汉易。其中引用的汉代许慎、郑玄、虞翻等人的易说,不过数条而已,而于宋代诸家,引程子近200条,引项安世100余条,引朱子70余条。《易纂言》所引宋易说中,不乏易象、训诂等方面的论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宋代曾兴起恢复古《周易》的风气,旨在否定汉魏以来的易学,将易学上溯到西汉以前。此风由北宋吕大防(1027-1097)发端,在将汉魏以来被混淆的《周易》经和传分开的同时,对文字音韵加以考订,此举得到了晁说之(1059-1129)、朱熹(1130-1200)、吕祖谦(1137-1181)、王应麟(1223-1296)等人的响应和支持,宋代易训诂因此得到了发展。吴澄对此学风多有沾溉,除了引用朱熹等人的文字音韵考订外,《易纂言外翼》和《易纂言》引用晁说之的考订有15处之多。吴澄引用的数条汉人易说中,有4处是转引自晁说之。可见,同是重视文字音韵,焦竑心目中的学术典范与吴澄并不相同。追随宋易学的吴澄,是被焦竑硬拉进了尊奉汉易的队伍中。
此外,吴澄易学有着更明确的创新意识,这从《易纂言外翼》和《易纂言》中80余条“澄案”、“澄谓”等案语中可以见出。即便是对他十分推崇的宋代复古易学,他也不盲目信从。比如,《易纂言》不止一次地极口称赞项安世的易说,所谓“唯项氏谨之、思之、别之之说得其意”(《易纂言》卷三《彖上传》)、“诸家注释唯项氏能究其底蕴焉”(《易纂言》卷八释“八卦以象告”),但吴澄也对项氏之说多有驳斥,如斥项氏“以木之华实为火,则迂僻甚矣”(《易纂言》卷六《象下传》释鼎象)。
吴澄崇尚宋代的复古易学,且力求创新,而被焦竑援引为复兴汉易的依据。有趣的是,不惟吴澄易学,吴澄所重视的宋代恢复古易之学本身,也成为焦竑提倡汉易学的有力支持。比如,《易筌》引用南宋王应麟的易说8条,其中卷四艮卦六四爻引作“伯厚云:偃身为躬,见躬而不见面。《说文》:躬从吕,从身。吕,背膂也。其说与艮背合。”(21)在此,焦竑将汉代许慎的《说文》与王应麟的训诂相互佐证,可见其由宋易的训诂学回归到汉学的旨趣。
二、焦竑反驳吴澄易论与重视汉代文献
从焦竑对吴澄易论的反驳,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易筌》对汉易学的推崇。更重要的是,焦氏以汉代文献为训诂依据的观念,是吴澄所不具备的。
《易筌》明确反驳吴澄易说者计3条(22),皆与错简、异文等校勘问题有关。从这些反驳中可以窥见焦竑易学与吴澄的区别。其一是焦竑对汉代卦气说的推崇。对于吴澄将上系七爻与下系十一爻相合、且序于乾坤《文言》之后的做法,《易筌》卷五《系辞下传》予以反驳,其依据则是汉易的卦气说:
上系七爻,起于中孚“鸣鹤在阴”;下系十一爻,起于成“憧幢往来”。《卦气图》自复至成,八十八阳九十二阴;自姤至中孚第一论文网,八十八阴九十二阳。咸至始凡六日七分,中孚至复亦六日七分,阴阳自然之数也。此即经分上下,阴阳各有定数之旨。吴幼清欲合上系七爻与此十一爻,序于乾坤《文言》之后,共为十翼之一篇。盖未知此理耳。这是从卦气的角度,解释《系辞上》论中孚卦“鸣鹤在阴”等七爻而《系辞下》述咸卦“憧憧往来”等十一爻的原因:《系辞》上下在阴阳爻数、日数两方面都均衡对称。必须说明的是,上系七爻与下系十一爻卦气均衡的说法,出自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一,焦竑未标明出处(23),是其疏漏,自不必讳;但是,利用王应麟此说来反驳吴澄的错简,则不能不说是焦竑的创见了(24)。如前所述,吴澄对汉易的卦气说不以为然。焦竑对吴澄校勘的这一批驳,正凸显了焦氏对汉代卦气说的推崇。当然,其主要思想资源是来自同样好尚汉易的宋人王应麟。
其二是焦竑更尊信汉代文献。就汉文献的引用来看,《易筌》和《易纂言》都援引汉代典籍作为考证依据。首先,以《周易》本身的汉代版本而论,《易筌》引郑众本2次(25)、郑玄本4次(26)、虞翻本1次(27)、《苟九家》1次(28);《易纂言》引郑玄本10次、(29)虞翻本5次(30)、《苟爽九家》1次(卷二鼎卦九四爻)。可见,吴澄引用汉代《易》的频次不少于《易筌》。其次,汉代其他经史子集亦有援引《周易》者或论及《易》之名物者,《易筌》回引33次,涉经史子集各类著述17种(31),《易纂言》回引17次,涉经史子集各类著述7种(32),足证吴澄和焦竑一样,对易学著作之外的汉代文献也多有征引,只不过频次稍少而已。
然而,焦竑对汉文献的尊信程度远高于吴澄,有时甚至以汉文献为定夺的基准。比如,焦竑反驳吴澄改师卦卦辞“丈人”为“大人”,其文献依据为汉代扬雄(前53-18)《太玄》和王充(27-97)《论衡》:
吴幼清改“丈人”为“大人”,此不必然。“丈人”乃尊老耆硕之称。……《太玄》拟师卦曰:“丈人摧孥”,足证古易非“大人”字。论衡:“人形以一丈为正,故名男子为丈夫,尊翁妪为丈人。”(《易筌》卷一)在此,焦竑认为《太玄》保留了古易的原貌,因而当从之。实际上,“丈人”与“大人”之辨,是易学史上的老问题。李鼎祚《周易集解》卷三已引崔憬“子夏传作大人”说,以反驳王弼的“丈人严庄之称”。(33)有趣的是,吴澄力主“大人”说时,也提到了扬雄《太玄》:“《太玄》‘众’首拟师卦,其《赞辞》曰‘丈人摧孥’,盖用《易》语。则大之讹为丈,在先汉已然矣。”(34)显然,吴澄并未因《太玄》作“丈人”便遵从之,相反,他以此推测汉时已误“大”为“丈”。此说中包含的文献价值观是:扬雄《太玄》所引《周易》,已非古有的原貌,不能作为校勘文本的决定性依据。吴澄与焦竑对于汉代文献价值的看法判然有别,由此可窥一斑。
如前所述,焦竑对包括象数、训诂在内的汉易极为重视,尊其为易学之本源和典范。由此出发,焦竑甚至对所有汉代文献也非常信从,视之为训诂校雠的决定性依据。而吴澄虽重视易象和训诂、引用汉易说和汉文献,但只是选择性地采纳,甚至多次加以反驳。概言之,吴澄并不以汉易学和汉文献为唯一依据。
三、结语
由焦竑《易筌》对吴澄易学的沿革,可以考察明代中后期汉易学发展的思想资源。焦竑《易筌》对吴澄易说多有吸收,是由于他尊汉易为本源和典范,且视吴澄易学为汉易的后继者,试图由吴澄易学上溯到汉易。然而,吴澄易学重视易象和训诂,但对汉易学并不完全认同。他更多地吸取了宋代恢复古易学风,同时力求自出机杼;由尊崇汉易出发,焦氏进而以汉代文献为考证的决定性依据,这一观念也是吴澄所不具备的。
从本文的《附录》可见,焦竑所吸收的吴澄易说在明代还得到了其他学者的响应。《易筌》之前的季本《易学四同》、熊过《周易象旨决录》等,之后的潘士藻《读易述》、张次仲《周易玩辞困学记》、何楷《古周易订诂》等皆不止一次地援引这些易说,足见崇尚易象和训诂的学术倾向在明代中后期易学界已蔚为风气,焦竑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位。
焦竑和吴澄对宋易学的吸收,说明了宋代恢复古易学风在汉学复兴中的作用;朱熹等人对恢复古易的重视,则反映了宋理学家亦有功于汉易学的复苏。凡此都揭示了易汉学和宋学之间的复杂关系。
附录:《易筌》暗用、化用吴澄说一览
1.盘桓是从容不遽动之象,非不动也。居贞如所谓大居正之义,非静处为居也。《春秋传》曰:“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易筌》卷一释屯卦初九爻辞)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上言居贞,若建而为侯,则不可居矣。《春秋传》云:‘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然则初之盘桓,非终不动者也。”在《易筌》之前,[明]熊过《周易象旨决录》卷一亦引吴澄说,其后[明]何楷《古周易订诂》卷一引焦竑说。
2.二刚皆治蒙者。九二刚而得中,其于蒙也,能包之治之以宽也;上九过刚不中,其于蒙也,乃击之治之以猛也。(《易筌》卷一释蒙卦上九爻)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文字小异:“宽”后有“者”,“猛”后有“者”。[清]程廷祚《大易择言》卷四、[清]沈起元《周易孔义集说》卷二明引此说。
3.九二震之下画,有长子象;六三坎之上画,有弟子象。震为长男,坎为中男也。(《易筌》卷一释师卦六五爻)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文字、语序稍异:“震为长男,坎为中男。九二震之下画,长子也;六三坎之上画,弟子也。”
4.《考工记》曰:“惟若宁侯,母或若女不宁侯。”古谓诸侯之不朝贡者为不宁。(《易筌》卷一释比卦卦辞)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末句稍异:“不宁盖诸侯之不朝贡者也。”[明]钱士升撰《周易揆》卷一、[明]魏浚撰《易义古象通》卷一、[明]张次仲《周易玩辞困学记》卷三亦引此条。
5.三驱者,因田教战,凡驰骤进趋,以三为节。《周官·大司马》“仲冬大阅,立三表”,是其法也。(《易签》卷一释比卦九五爻)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文字小异:“田”后多“以”字,“趋”后多“皆”字。
6.上爻总论一卦之义。(《易筌》卷一释小畜上九爻)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上九爻辞自此以下,皆取应爻九三及主爻六四而言,亦于卦终总言一卦之义,故不专取上九一爻之义也。”
7.六五为卦主,四阳在下,无不应之矣。上一阳在上,天之位也,而亦应五,是天之佑五也。(《易筌》卷二释大有上九爻)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六五者,一卦之主也。上居卦之终,故于卦终言卦主之盛。四阳在六五之下者,皆应之矣第一论文网。上九一阳在六五之上,而亦应之。上,天之位也,上一阳之应五,是天之佑五也。”[明]何楷《古周易订诂》卷二、[明]张次仲《周易玩辞困学记》卷四亦部分引用。
8.成如《春秋》求成之成,渝如渝盟之渝。楚辞曰:“初既与予成言兮,后悔进而有他。”成有渝之谓也。(《易筌》卷二释豫卦上六爻)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成谓以和好相结约也,如《春秋传》求成之成。渝谓改变,如渝盟之渝。成有渝者,既成矣,而又有改变也。……楚辞曰:‘初既与予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成有渝之谓也。”[明]何楷《古周易订诂》卷二、[明]张次仲《周易玩辞困学记》卷五、[清]查慎行《周易玩辞集解》卷三亦部分引用。又[清]钱澄之《田间易学》卷三引此说,但误以为[明]何楷《古周易订诂》之说。
9.无妄之善有三,刚也,当位也,无应也。初九三者皆全,最善矣。九五、九四有其二,九五刚而中正,九四刚而无应,是其次也。六二、上九有其一,六二中正,上九刚实,又其次也。六三于三者咸无之,而亦得为无妄者,下比中正之六二,上比刚而无私之九四,如人上有严师,下有良友,虽中材可进于善也。(《易筌》卷二释无妄上九爻)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文字小异:“无妄之善有三,刚也,当位也,无应也。刚者实也,当位者正也,无应者无私累也。诸爻或有其三,或有其二,或有其一。初九三者全,其最善也。九五九四有其二,九五刚而中正,九四刚而无应,是其次也。六二上九有其一,六二中正,上九刚实,是又其次也。唯六三于三者咸无焉,而亦得为无妄,何也?下比中正之六二,上比刚实无私之九四,譬如有人,在己虽无一善,而上有严师,下有良友,亲近切磨,夹持熏染,亦不至于为恶,此六三之所以亦得为无妄也。”又[明]释智旭撰《周易禅解》卷四引吴澄此说。
10.舆指二卫,指初九三与二阳同心,日讨国人军实而为行计也。(《易筌》卷二释大畜九三爻)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文字小异:“九三变为柔,三四五成坤为舆,初二其卫也。言九三当与二阳同心协力,无日不训国人讨军实而为行计也。”焦竑此说当是引自熊过《周易象旨决录》卷二:“舆指二卫,言九三居终日乾乾之地,与二阳同心,日讨国人军实而为行计也。”[明]潘士藻撰《读易述》卷五亦引熊过此说,[清]沈起元撰《周易孔义集说》卷七引吴澄说。
11.何音贺,古荷字,即前何校灭耳之何。《鲁灵光殿赋》引此直作“荷天衢以元亨”,可证。《庄子》“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亦此意也。(《易筌》卷二释大畜卦上九爻)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文字小异:“何与噬嗑上九何校之何同。后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云‘荷天衢以元亨’,何作荷。……何天之衢,其辞犹诗言‘何天之休’、‘何天之龙’,其意犹《庄子》言‘鹏之背负青天而飞于九万里之上’也。”又熊过《周易象旨决录》卷二亦引吴澄此说而稍异:“何如何校之何,梁武帝音贺,负也。王延寿《鲁灵光殿赋》直云‘荷天衢以元亨’,郑康成指艮背上、乾首下为肩荷物处,阳乾爻有天象,艮为径路,天衢也。长宁周尚书引庄生‘背负青天而莫天阏者’证之,是矣。”焦竑此说似引自熊过此说。其后[清]鲍作雨撰《周易择言》卷二、[清]程廷祚撰《大易择言》卷十五明引吴澄说。然而,[明]李贽《九正易因》、[明]逯中立撰《周易札记》卷一上经皆引作焦说,[清]冯经撰《周易略解》卷三引作“订诂曰”,似已不辨其出自《易纂言》。
12.用大牲吉,承王假有庙,言物聚则可以备礼。利有攸往,承利见大人,言人聚则可以集事。(《易筌》卷三释萃卦彖)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一,说法小异:“物聚而众多,则宜备礼。人聚而众多,则宜出外。”[明]潘士藻《读易述》卷八、[清]傅以渐撰《易经通注》卷五引此说,但说法近于《易筌》。[明]张次仲《周易玩辞困学记》卷九又有别:“大牲乃假庙之事,物聚则礼隆,不宜菲薄。利往乃见大人之事,人聚则立功,不宜近小。”
13.泽中有火,消乾,其水如海之尾闾,水入其中,如沃焦釜,消乾而无余者也。水能息火,而反为泽火所息,非事理之常,故名为革。(《易筌》卷三释革卦《象》)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二、卷六,两处说法皆与《易筌》大同小异,如卷二云:“泽为容水之处。泽中有火以消乾,其水盖海之尾闾,名为焦釜之谷,水入其中,如沃焦釜,消乾而无复有,是为泽中之火。水熄火者也,而反为泽中之火所熄,改变其常也,故名为革。”[明]胡居仁(托名)《易像钞》卷十一、[明]季本《易学四同》卷四、钱一本《像抄·下经卷下》、[明]何楷《古周易订诂》卷五、[明]乔中和《说易》卷二、[清]潘思矩《周易浅释》卷四亦引此说。
14.初在下而偶,鼎趾象。柔居下,妾象。四阳在上而不中正,妾子象。初上应四,如妾因子之贵而得以上达。(《易筌》卷四释鼎卦初六爻)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二,文字小异:“初在下而耦,鼎趾之象。……柔居下,贱妾之象。兑为妾,巽者兑之倒体也,故初柔为妾。九四阳在上而不中正,妾子之象。初上应四,如妾因其子之贵而得以上达。”[明]郝敬《周易正解》卷十四、[清]黄守平《易象集解》卷五、[清]沈起元《周易孔义集说》卷十三皆引此说,唯沈起元标明出处。
15.明者无疑,暗则多疑。二即阴暗,又往求阴,必得疑疾,故不可往。二若不往,则有三四二阳自来孚,而发其昏暗,如发蒙之发,谓彻其蔀也。《易筌》卷四释丰卦六二爻)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二,文字小异:“凡阳者无疑,暗则多疑。……二既昏暗,故不可以往,往则必得心疑之疾也。……二若不往,则有四三之阳自来孚,而发其昏暗。发如发蒙之发,谓彻去其蔀也。”[明]何楷《古周易订诂》卷六亦引此条。
16.初害四曰以凶,其辞若急。至四曰无咎、曰厉、曰勿用,则其辞缓。三害上曰或戕,其辞若缓,至上曰离之、曰凶、曰灾眚,则其辞决,何也?阴过之时,阳刚宜下,四居柔则能下,凶或可免。三居刚则好上,必不免矣。(《易筌》卷四释小过上六爻辞)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二,文字小异:“初六之以凶,其辞若急。至九四曰无咎、曰厉、曰勿用,则其辞缓,何也?九三之或戕,其辞犹疑,至上六曰离之、曰凶、曰灾眚,则其辞决,何也?盖阴柔过盛,阳刚但宜下退,不宜上进。四居柔,则能下也。三居刚,则好上也。下则凶或可免,上则凶不可免矣。”[明]胡广《周易大全》卷二十一、[清]查慎行《周易玩辞集解》卷八亦引吴澄此说。
17.《汉纪》引《易》,作“立象成器,以为天下利。”今脱一象字。(《易筌》卷五释《系辞上传》)
按:吴澄原说见《易纂言》卷七。[明]季本《易学四同》卷五、[明]熊过《周易象旨决录》卷五、[明]何楷《古周易订诂》卷十一、[清]毛奇龄《仲氏易》卷二十八亦引此说。
收稿日期:2012-01-09
注释:
①[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八《经部易类存目二》“易筌六卷附论一卷”条,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
②[明]焦竑《易筌》,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明万历刻本。
③[明]焦竑《澹园集》卷十三《与王方翁》,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115页。下引《澹园集》,皆随文出注。
④分别见《易筌》卷一释乾卦《彖》、卷一释师卦、卷二释大过卦、卷三释晋卦六二爻辞、卷四释艮卦六四爻辞、卷五《系辞下传》、卷六《说卦传》、卷六《序卦传》。
⑤分别见《易筌》卷一释乾卦《彖》、卷一释师卦、卷五《系辞下传》引以及《附录》第1、4、5、8、11条。
⑥分别见《易筌》卷三释晋卦六二爻辞、卷四释艮卦六四爻辞以及《附录》第3、13、14条。
⑦分别见《易筌》卷六《序卦传》以及《附录》第6、7条。
⑧[宋]项安世《周易玩辞》,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⑨张国洪《谈项安世易学对吴澄的影响》(《周易研究》2006年第2期)对吴澄与项安世易学的异同有深入分析,但未论及两者的训诂之学。
⑩《易筌》卷二临卦六三爻第一论文网、《易纂言》卷一所引《周易玩辞》卷四“六三以甘媚临而无攸利”条。
(11)其中,论音韵者两条(卷二“项氏曰苋音丸土羊也”条、卷五“项氏曰协韵盖用有以音”条)、字训两条(卷五“项氏曰此从字与从王事从字不同”条、卷六“项氏曰居训积书之化居易之居业皆是汉人犹言居积”条)、校勘一条(卷四“可小事旧本作小事吉项氏曰脱可字羡吉字”条卷)。
(12)其中《易筌》卷五《系辞上传》“未占之时如鉴之明”条、《易筌》卷五《系辞下传》“德之薄”条不见于今本《玩辞》。
(13)《易筌》卷六《序卦传》引“玩辞屯不训盈也”、“玩辞需不训饮食也”、“玩辞临不训大”条。
(14)在《易纂言序》中,他再次引用此说:“陆澄有言,易自商瞿之后,虽有异家,一以象数为宗。”(《澹园续集》卷三,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812页)。
(15)按:郑玄此说可见于宋王应麟辑《周易郑康成注》,原文作“盥而不荐。诸侯贡士于天子。乡大夫贡士于其君,必以礼宾之。唯主人盥而献宾,宾盥而酢,主人设荐爼,则弟子也。”(《四部丛刊》三编本)
(16)[元]吴澄《吴文正集》卷一百《赠术者自言能通皇极经世诀戊辰五月》,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7)[元]吴澄《易纂言外翼》卷一《互卦第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8)[元]吴澄《易纂言外翼》卷一《易派第十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9)[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四《经部易类四》“易纂言十卷”条。
(20)舒大刚《试论宋人恢复古周易的重要意义》,载《四川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21)王应麟此说出自《困学纪闻》卷一,原说为:“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伛背为躬,见背而不见面。”
(22)见《易筌》卷一释乾卦《彖》、卷一释师卦、卷五《系辞下传》。
(23)焦竑所推崇的《周易象旨决录》(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六亦引此说,且标有“王应麟曰”。
(24)[明]何楷《古周易订诂》(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十二引有“焦竑以经分上下,阴阳各有定数。上系七爻起中孚鸣鹤在阴……阴阳自然之数也”一段,已不辨此说出自王应麟。
(25)卷四旅卦六二爻、卷六《说卦传》释“妾为羊”。
(26)分别见卷一释乾卦《文言》“利贞者性情也”、卷一讼卦上九爻、卷二释坎卦六三爻、卷三释困卦九五爻。
(27)卷六《说卦传》释“震为雷为龙”。
(28)卷六《说卦传》。
(29)卷一释屯卦六三爻、卷一讼卦上九爻、卷一释大畜九三爻、卷二晋卦九四爻、卷二释萃卦卦辞、卷二困卦九五爻、卷二鼎卦九四爻、卷六《象下传》、卷九《文言传》、卷十《说卦传》。
(30)卷一释屯卦六三爻、卷一释小畜上九爻、卷一释泰九二爻、卷二释萃卦卦辞、卷七《系辞上传》。
(31)《易筌》回引次数与涉书情况具体为:经部:《说文》4次、蔡邕《石经》2次;史部:《史记》5次、《汉书》6次、《汉纪》1次;子部:《盐铁论》1次、《说苑》1次、扬雄《太玄经》1次、《淮南子》4次、《风俗通》1次;集部:张衡《思玄赋》1次、张衡《西京赋》1次、《东京赋》1次、王延寿《鲁灵光殿赋》1次、蔡邕《协和昏赋》1次、班固诗1次、班固《为第五伦荐谢夷吾疏》1次。
(32)《易纂言》回引次数与涉书具体情况为:《说文》6次、《石经》1次、《史记》2次、《汉书》5次、《汉纪》1次、《太玄》1次、王延寿《鲁灵光殿赋》1次。
(33)[唐]李鼎祚《周易集解》,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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