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 医 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保卡,缴纳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拿好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到诊室看病时,要出示社保卡和医疗手册;缴费时,将社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2、 报 销 持卡就医后,患者只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
3、 持卡人遇到四种特殊情况,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传统手工报销: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二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三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
4、 查 询 社保卡政策和卡内的信息,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查询;其次可到社保卡服务网点查询;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使用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
5、 补 办 补办卡应先行预挂失,有三种方式:一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电话挂失;二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书面预挂失;三是可在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
6、预挂失有效期10天,超过后自动解挂。
7、之后,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持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