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科目考试不合格者,可在间隔10天后重新预约考试。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37条规定,每科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
3、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报考人员重新预约考试。
4、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要在十天内进行。
5、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6、驾驶技能准考证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
7、第五次预定考试仍不合格的,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1、2.科目考试不合格者,可在间隔10天后重新预约考试。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37条规定,每科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
3、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报考人员重新预约考试。
4、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要在十天内进行。
5、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6、驾驶技能准考证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
7、第五次预定考试仍不合格的,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