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钟者②。
2、欲负而走③,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④,钟况然有音⑤。
3、恐人闻之而夺已也,遽掩其耳⑥。
4、恶⑦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⑧矣。
5、——《吕氏春秋》 【注释】 ①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
6、亡,逃亡。
7、 ②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8、 ③负——背着 ④椎(chuí)——槌子或棒子。
9、 ⑤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10、 ⑥遽(jǜ)——急速。
11、 ⑦恶——害怕 ⑧悖——荒谬 【译文】智伯消灭范氏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准备背着它逃跑。
12、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
13、 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
14、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
15、 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胡涂了。
16、 成语寓意 门铃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总是要响的。
17、凡是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18、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此,客观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