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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相识是一场缘份。我开学第一个认识的人,竟然是一个男生!
他干净利落的短发如钢针般竖立,丰神俊朗的剑眉如笔尖般微挑,挺拔的鼻梁独树一帜,精致的五官古希腊雕塑一般。那双平凡的眼睛里时刻荡漾着笑意,每绽放一次笑容就会浮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长长的睫毛如女人一般,单薄而修长的身形青竹一般挺立,修长的手指仿佛可以弹奏世界上任何一种乐器,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处处洋溢着年少的青春与活力,这样的阳光活力使他的美貌值更添了一份平易近人。如妖孽一般的美男子!这就是我的新同桌——帅哥邵卓。
他的笑容源自于他的运动。放学后,篮球场上总能见到他高大的身影,天空仿佛为他晴朗,阳光将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就像一座险峻孤傲的奇峰。他喜欢扣篮,脚尖轻轻一点,腰身高高跃起,右手重重扣篮。他扣篮的那一瞬,逆光为他镀了一圈金边。这一造型,总令无数女生为之尖叫倾倒。偶尔,他会给我一个得意的笑容,似乎在炫耀他一个人便可单挑千军万马。我见不得他耀武扬威,总会甩给他一个白眼。
他喜欢在放学后跳上自行车一路飞驰。马路上总有他潇洒的身影,他的尺寸掌控得极好,从不出现事故。有时我走在路上,感觉耳边阵风呼啸而过,一抬头,他已经稳稳停在我身边,重重拍一下我的肩,有时能把我吓一跳,然后他又会得意地飞一样逃离现场,逃离我的“狮吼功”。
不得不提的是,他在聚光灯下一人弹奏吉他的帅气身影,阳光少年秒变忧郁王子。弹奏吉他时,他神情专注,眼睛微眯,《天空之城》的优美旋律从他指尖像漂浮着落花的流水一样流淌。
有这么一位同桌,不知是我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他的教学成绩极好,是理科的百科全书,常拿奖的三好学生。他常常让我自惭形秽,我只有在语文和英语上才能胜他一筹。而他的“毒舌”也令人不敢恭维,腹黑程度与我不相上下,我们经常打上三天三夜的口水战,你一言我一语,斗得枪林弹雨硝烟弥漫却又不亦乐乎。他的幽默与他的毒舌相结合,常常让人捧腹大笑。
我们是同桌,也是竞争对手,每次作业或试卷下发时,我们总会“不择手段”地知道对方的成绩。若是他的分数高,他定会狠狠地挖苦我一番,毫不怜香惜玉;若我的分数高,我自然也不会客气,“女子报仇,一日非晚”,以各种方式“落井下石”。不过,他的脸皮倒也厚,任我怎么用言语的石头刻薄他,他总笑嘻嘻的,恐龙被砸灭绝了也砸不死他。
这就是他,一个自信、阳光、聪明、优秀、帅气、全能的男生,我的同桌,我在初中第一个相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