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年度资金40.83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40.83万元,执行率100%。已带动14户贫困户39人分红,已保证稳定脱贫,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产量10万斤,利润为2万元,项目已带动14户贫困户采取托管经营的方式年底分红。已建酒窖一间,12个发酵池,每个规格(长宽深)为3*1.8*2。建厂房、酒窖及基础设施建设12.08万元;购买变压器一套18.8万元;购置电锅炉一台6.75万元;增设发酵池十二个3.2万元;共计40.83万元,改建后已带动14户贫困户分红,分红款每户贫困户可分得700元,已稳定脱贫。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二、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0年11月10日,镇村扶贫酒厂因环保要求和生产需要扩大规模,改建发酵池、地下酒窖,已提高生产规模、减少成本、改善污染情况,达到环保要求,生产出质量好,各项指标都达标的产品。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年度资金40.83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40.83万元。2、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3、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指标。数量指标:建厂房、酒窖及基础设施建设,12个发酵池,每个规格(长宽深)为3*1.8*2;购买变压器一套;购置电锅炉一台;增设发酵池十二个。质量指标:计划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时效指标:计划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大于或等于98%,全年实际完成及时率大于98%。成效指标:项目年度到位资金40.83万元,实际完成投入40.83万元,已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定指标已全部完成。效益指标:项目建成后对外发包,承包费用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带动14户贫困户39人分红保证稳定脱贫,项目已带动14户贫困户采取托管经营的方式年底分红。可持续影响指标:计划工程使用年限大于等于15年,设定效益指标已完成。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已解决收益贫困人口满意度大于等于98%,实际收益贫困人口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8%。全年实际指标均按计划完成。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自评结果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