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一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精心指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积极关注“三农”问题,坚持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民保障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中央、省、地、管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确保风景区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社会保险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工作对于我局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在机构不健全和人员偏少的情况下,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克服各种困难,部分保险正在有序启动。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秉着夯实基础,积极启动,稳步推进,逐步覆盖的工作思路,通过相当时间的调查和筹备,7月份正式启动。到目前为此以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成社保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社保网络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已于12月底主体安装完毕,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5月通过电信部门实现了中心机房与大方、黔西两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联网。二是制定相关办法。根据全区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比例的“三统一”原则,我们参照地直机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风景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风景区大病医疗补助社会统筹暂行办法》《风景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贵百管办通【×】50号)及配套政策,为启动此项作好了充分准备。三是收集录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信息。我局下发了《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贵百劳社通<>8号),目前正在对各单位提供的《风景区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基础信息统计表》、《风景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风景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础工资统计表》进行审核录入,预计12月底完成。四是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到底可征收医疗保险基金222.28万元,参保人数达2110人。
2、工伤保险工作。为了加快工伤保险工作,下发了《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毕节地区煤炭开采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关于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贵百劳社通<>5号)。风景区37对煤矿企业,已录入30家企业的工伤保险信息。我局于5月28日开通工伤保险业务,到底可征收11578人工伤保险费175.99万元。
3、养老、失业、生育保险工作。养老、失业、生育保险业务开展工作正在启动之中,原组织人事部门招聘的25名乡干部的养老保险补缴测算工作已结束,并提出建议报组织部,预计在12月份以后逐步启动。到底可征收失业保险基金28.75万元(委托财政代征),养老保险基金470.9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6.81万元。
(二)劳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就业促进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日常主动检查,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力度。动态监管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劳动用工情况,逐步将小型用工单位和个人纳入监察覆盖范围,形成覆盖城乡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一是搞好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目前本辖区内煤矿企业有37家:其中技改煤矿有5家,整合煤矿20家,生产煤矿6家,新建煤矿6家。其它企、事业大大小小单位23家,共有劳动用工15100人。二是强化对《劳动合同法》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我局把对《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常抓不懈。下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关于各企业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通知》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今年9月份我局组织37家煤矿企业83人劳资人员在黔金煤矿进行为期2天的培训,主要培训《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政策法规及监察案件工伤案件的办理程序。三是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1)主动预防。《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风景区劳动保障局,在没有劳动仲裁机构的前提下与大方、黔西两县劳动保障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仲裁的作用,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三个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的预测、预警、预报机制,变被动处理为主动预防。
(2)以建立和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为重点,认真开展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下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各企业认真做好劳动用工合同鉴证的通知》(贵百劳社通[]01号)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劳动合同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是对有关约定事项进行认真检查,对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的坚决予以纠正,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到目前为止,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人数13590份,签订率为90%,基本上未签订非全日劳动合同。各类期限劳动合同人数:其中固定期限12872人,无固期限718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为0。劳动合同文本基本上都交付给劳动者,所有煤矿都未签订集体合同。已受理工伤案件153件,其中:下决定书122件,中止的11件,正在调查的20件。我区内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仲裁率达90%,呈现出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新格局。
(3)积极开展专项监察,规范企业用工制度。针对劳动合同的订立、流动就业人员的使用等企业劳动用工存在的问题,结合《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治非法用工行为的通知》(毕署劳社局发<>28号),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非法用工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贵百劳社通[]1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六月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非法用工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贵百劳社通[]1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活的通知》(贵百劳社通[]25号)等文件。开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及农民工流动情况、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禁止使用童工、妇女权益保护、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情况、劳动力市场整治等一系列的专项监察。及时认真处理群众对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建立了对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处理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多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截止目前,对22用工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涉及职工3000人,纠正违反用工行为3件,解决劳动争议案件12起,补签劳动合同1250份,受理拖欠工资案件6起,涉及金额5.54万元。相当部分企业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发现使用童工和未按规定招用未成年工的现象以及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
(三)以《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应对金融危机,全面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本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培训,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任务,农民工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及返乡农民工技能创业培训。通过以上措施,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13人,占年度任务的113%;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员1231人,占年度任务的102.5%;外出务工回乡创业人数102人,占年度任务的10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310人,占年度任务的125%;就业转失业增长幅度控制在1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456人,占年度任务的114%,其中对生态文明家园建设“百千万工程”培训54名技术人员;返乡农民工技能创业培训100人,占年度任务的100%;已建立健全消除零就业家庭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落实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地区劳动局和财政局关于做好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毕署劳社局字[]133号),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努力消除就业歧视。采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措施,推动积极就业政策落实。坚持城乡零就业家庭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动态帮扶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实行“产生一户,消除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的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初高中落第生以及随军家属等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体系。完善创业促进就业支持政策,将创业培训延伸到本辖区农村新成长劳动力,鼓励新增劳动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强化创业培训项目支持、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措施,提高创业成功率。四是加强就业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制度建设,推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开展。着力解决农民工生活压力过大的现实问题,营造良好的农民工劳动环境。加强和劳务输出地的热线服务机制建设,定时、定点、定人开展劳务协作、交流,有序组织农民工外出就业。坚持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月报表制度。实施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风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新“当家”,人员差数大。我局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编制28人(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机关9人,社会保险事业局为8人,社会救助局11人),现到位的人员只有12人(其中有1人属借调)。
(二)缺乏专业人员。主要是从事社会保险工作和民政工作的专业人员,特别是社保网络信息平台所需技术人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业务较强的工作急需财会人员(按规定要建立社会保险事业局二级会计核算中心)、医师,网络维护管理员,目前我局急缺这些专业人员。
三、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搞好劳动监察工作。
进一步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抗风险能。
(二)工作重点:
实施服务行业的工伤保险工作,实现参保率达80%以上。
完成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任务250万元。
转移农业劳动力就业1250人。
完成农村劳动力400人的技能就业培训。
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城市“零就业”家庭和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工作。
就业转失业增长幅度控制在15%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
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力用工管理,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民生方面政策,完善操作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需解决的问题。二是创建服务模式,推进效能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四是解放思想,转变职能,着力服务经济转型。五是关注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认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创新管理、创建“六型”机关,提升机关效能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