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1、根据《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订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负责具体义务,以国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3、甲方应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关服务工作,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规定项目以外的管理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交付甲方相关管理费用,并在有关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单位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变动材料。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六、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委托个人):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动、除名等失去就业身份的,未经身份认定或未输就业手续前,本合同中与就业身份有关的管理内容无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办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
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档案工资),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包括高、中、初级),乙方须主动于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按规定(渝价[20_]314号文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20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如推迟交费,每推迟一月,乙方增交滞纳金10元。第一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如今后上级有新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档;管理费乙方应主动按时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间,乙方应认真发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如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代理期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病、残、伤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人事、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出时,必须交回本合同,遗失者由本人写遗失证明声明作废。
五、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4、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委托单位)
为做好人事社会化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的转变和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由乙方单位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人事代理一事,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人事代理服务。 1、人事代理的范围、内容:
(1)代管人事档案、人事关系;
(2)代管党团组织关系(乙方单位有党团组织的,由乙方管理);
(3)代管档案工资、档案工龄;
(4)负责代理人员档案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5)保留代理人员的原干部(或工人)身份。
2、人事代理人员名单。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保存乙方委托人员的档案资料,负责其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别、归档。
2、保存乙方委托人员的工资关系,并为其计算连续工龄。若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工资,乙方委托人员符合调资政策,甲方协同乙方确定并记载工资情况,实行“档案工资”管理。
3、代管乙方委托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负责其党团组织生活。
4、保留乙方委托人员的原有干部、工人身份及人事关系。
5、负责乙方委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对乙方委托人员平时工作表现情况,指导乙方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材料存入委托人员本人档案。
6、按规定为乙方出具其代理内容的有关证明。
三、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每年与甲方联系一次,将委托人员壹年来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写出书面材料送甲方,并在翌年年初将年度考核材料交甲方。
2、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期间,乙方个别委托人员如到新的工作单位,甲方应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办理并转递档案、人事关系,手续完毕后与该委托人员的人事关系自行终止。个别代理人员人事代理关系的终止不影响其它代理人员。
3、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是否续代理或增加代理项目的意见,若一个月内乙方不与甲方联系,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责任,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予以封存。甲方将所代理资料封存后,如乙方需要使用,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原协议费标准基础上,由乙方加倍向甲方交纳服务费。
四、基本人事代理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 年,协议期满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
五、人事代理服务费
甲方向乙方每人每月收取代理费 元,共计 元。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