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加工合同模板(实用版委托加工合同模板大全简单)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0-09 15:15:28 归属于销售工作计划 本文已影响71 我要投稿 手机版

       

篇一:实用版委托加工合同模板

委托方:江西钦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晨洋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峰创国际2105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

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国良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制冷剂R143a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加工产品范畴

产品规格:国标优等品

第二章 委托加工订单

2.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

2.2委托加工过程中,甲方可视具体变化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30%,若超过30%,双方须另行协商。若订单有所调整,乙方接到调整通知后须按照调整后的订单进行代理加工生产。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3.2按订单情况提供相应的原料。

3.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5甲方须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账款。

3.6甲方须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理加工活动。

4.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达到行业内优等品级别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生产加工不符合订单明确的数量和品种。

4.3乙方代理甲方验收相关原料且负有对原料产品的质量标准把关的义务,并出具原料质量检测单,若原料不合格,乙方应拒绝收货。货物重量按照原过磅单(发货单)和乙方验收核实的过磅单对照确定,当原过磅数量与乙方核实的过磅数量误差在0.3%内时,按原过磅单计量;误差超出0.3%时按乙方核实的过磅单计量。如因在代理验收的过程中,未对原料质量及数量把关,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甲方提供给乙方400吨氯乙烯,300吨氟化氢原料供乙方进行加工生产,乙方须产出300吨制冷剂R143a并负责运送至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仓库。

4.5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付款及运输约定

5.1认无误进仓入库后,由甲方财务收到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的账款且核实相关单据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代理加工费。

5.2乙方未按约定标准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3乙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5.4货物由槽车运输,乙方承担运费。货物在乙方送达交货地点前,货物的运输及储存的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5.5额减去20.4万,即为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加工费。

第六章 验收标准

6.1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7.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导致货物损失,须承担该批货物的所有损失。

7.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章 协议期限

8.1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九章 其他条款

9.1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二:实用版委托加工合同模板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内容

(1) 甲方根据下列条件委托乙方加工聚酯和聚酯浆料,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乙

方发出;

(2) 乙方根据下列条件为甲方加工聚酯和聚酯浆料,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力和义务

(1) 加工流程中甲方只负责购买原料,乙方负责原料的接收和检验,然后按照聚酯和聚酯

浆料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同时包装材料也由乙方自行购买,并制定成品的商标、商号,承担成品的运输等全部事宜;

(2) 加工成品的各项理化指标均由乙方按照需方要求制定,同时做好在线监测和品质控

制,并对产品质量和交货期负全部责任;

(3) 加工费按照每次购买原料的成本费由甲乙双方协商核算,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后,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 联合声明

(1) 甲乙双方仅是协议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 甲乙双方认同本协议为经济协作协议,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限和续签方案

本协议自签订日期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长期合作需每年定期续签。

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实用版委托加工合同模板

委托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加工业务所涉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承揽甲方的产品加工业务,承揽期间,乙方将以自己的人员、设备、技术完成加工业务。

二、合同期限:暂定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双方可以顺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建立加工承揽业务的框架合同,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协加工业务,通知(一般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天内到甲方,乙方确认其能够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货时间、质量等)完成加工业务的,应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在《外加工通知单》及工艺质量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工艺质量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外加工通知单》、工艺质量文件等系双方的结算依据,同时《外加工通知单》作为乙方的签收凭证。

2、完成加工业务后,乙方应制作(或填写)送货单,将送货单及与送货单数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铁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3、甲方工作人员根据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数量点清,并对乙方交货的数量进行签收,但数量签收不作为双方结算加工费的依据。

4、甲方检验人员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如尺寸、表面情况)等进行检验,并在交货单上签字,甲方仓库人员凭甲方检验人员的检验凭证,对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库,并向乙方开具入库凭证或在送货单上签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进行,在途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证金及加工费标准。

1、若乙方系首次承揽甲方加工业务,应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 个月后视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归还。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额加工费,则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费即作为保证金。

3、保证金金额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关违约金或损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4、加工费按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进行结算,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见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价格另行结算的,双方另行就加工费达成补充协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

2、对于乙方的加工的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及监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义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发生加工业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外加工通知单》、加工图纸的要求完成加工业务,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时、保质完成加工业务,禁止将承揽的业务转发给第三方完成。

3、对在加工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包括图纸等)必须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业务后,将图纸等资料随工件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复制。

4、乙方人员到甲方公司,须遵守甲方的,否则由此所致的一切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观、尺寸、所标明的材质、工作令号、件号是否与《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图纸相符,若不相符,则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检验就加工,后续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于所加工工件的内在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在保质期内,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无论甲方或其客户是否使用)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检验人员对工件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八、加工费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凭《外加工通知单》及有甲方检验人员和库管签字的《委托

加工送货单》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根据结算确定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违约金及损失计算:

1、若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20_元。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价格的5%--30%支付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损失计算按本条第3、4款计算)。

3、对于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费用(包括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另行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报废的工件(锻件补焊即视为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如下:原材料损失(按工艺下料重量计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产生的加工费(加工费标准按合同附件进行结算)+甲方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款+预期利润(按工件价格20%计算)-报废工件残值(按该材质市场废料价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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