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学课程是一门基础性、国际性、发展性突出的法学专业主干课程,同时又是一门体系庞大、内容繁复的必修课程,其教学方法成为授课教师关注和思考的重要问题。在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本科教学中,结合其鲜明特点运用教学方法可以产生较好的教学和学习效果。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国际经济法学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也是法学院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在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的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教材中,陈安教授主编的《国际经济法学》(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为不少法学院的授课教师所采用。该教材根据陈安教授的“国际经济法学边缘性理论”确定了比较庞大的内容体系,包括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海事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等八个部分。经过多年的研讨,该理论已为我国绝大多数国际经济法学者所认同。不少的国际经济法学课程教材也采取了基本相同的内容体系。对于初次接触该门课程的学生而言,由于缺乏直接接触和感性认识,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理论基础及其庞大的内容体系往往使得他们感觉无法系统地了解和掌握该学科内容。由于课时有限,教学内容的讲授需要进行选择、突出重点,另外,还要使学生比较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学科理论和内容体系,为此,该学科教学方法的重要性就突显出来。
基于上述情况,国际经济法学是一门学习和教学都存在较多困难的课程,它包含与国内法不完全相同的理论和制度体系,不但要求教师和学生理解和掌握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学科的理论基础,而且要求教师和学生系统地了解国际公法以及国际经济法的具体制度。因此,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方法就成为授课教师关注和思考的重要问题。国际经济法学课程是一门基础性、国际性、发展性突出的法学专业课程,根据作者的教学心得,在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本科教学中,结合其鲜明特点来运用教学方法可以产生较好的教学和学习效果。
一、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基础性与传统教学方法
如上所述,国际经济法学的内容体系庞大,而且包含学生不熟悉的知识体系和知识背景——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可是,教师是无法在五六十个课时内将该课程的理论基础和具体制度充分展示给学生的。为此,很多法学院开设了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海事法等选修课程,以使学生更全面、更细致地了解国际经济法的各项制度。由此可见,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学突出其基础性的特点。换言之,在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中,教师应当首先重视该学科基本理论的讲授,尤其是与国际公法的基本理论相联系,并以此为基础,尽可能与国际经济贸易的实践相结合,展开介绍国际经济法部门法中的各项法制。例如,对于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法律渊源国际经济条约,一方面要强调国际公法中的国际条约法原理与其学习上的密切关联性,另一方面要结合国际条约法原理讲授具体的国际经济条约,这样可以起到很好的教学效果,使学生既能够明确学习国际经济条约的角度,又可以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所学内容。事实上,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基础性也是由其基本理论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国际法体系是学生不太熟悉的法律体系,为了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国际经济法学的具体内容,帮助学生打好扎实的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基础就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教学任务。对此,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是最为有效的教学方法。
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包括讲听式或讲记式,即教师讲授、学生听讲和记笔记,因为课时有限,课堂提问和讨论的时间不多。这种方法有助于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该课程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背景。不过,这种教学方法也存在一些弊端,其形式有些刻板枯燥,学生的学习较为被动。
多媒体教学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多媒体教学不仅可以省去板书时间,提高授课效率,而且可以形象地展现抽象的国际经济法学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为了充分发挥多媒体在教学中的作用,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要求就要提高,换言之,课件的内容应该丰富充实,扩展教学内容,能较好地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当然,多媒体并不能完全代替教师的讲授,教师需要通过多媒体的展示突出讲授课程内容的重点,指出难点内容并作出分析,拓宽和强化学生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二、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国际性与双语教学方法
作为国际法法律体系的主要部门法之一,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和具体制度具有突出的国际性特征。这是由其调整对象——国际经济关系的特点所决定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渊源是国际经济条约,此外,对于国家经济关系或国际经济活动的规范,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还制定了大量的国际软法文件。就这些内容而言,外文尤其是英文的条约文本或相关文献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为此,双语教学方法成为教师广泛提倡的教学方法。
中国政法大学等一些高校法学院陆续开设了国际经济法学双语课程,对其双语教学正在进行积极探索。不过,目前该课程的双语教学中存在诸多问题,面临许多瓶颈,难以保证教学效果。例如,合适教材的选择、教师资源短缺和师资培训、教学内容的安排以及教学方法的运用等问题[1]。另外,国际经济法学的课时已明显不足,如果完全采用双语教学,课时不足的问题会更加突出。国际经济法学课程内容的学习难度是较大的,这无疑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对学科知识的系统掌握。不过,就国际经济法具体法律制度的一定内容进行双语教学的探索是很有裨益的,有助于加深学生对国际经济法学国际性的认识。例如,国际经济条约的英文文本往往是作准文本,以其作为讲授内容,不仅能帮助学生更为准确地理解条约规定,而且可有效促进学生对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律英语的学习,提高他们阅读和理解英文文献的能力。因此,在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选修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倒不失为一种理性的选择[2]。尽管上述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得到解决,但是我们应当明确,双语教学对于培养既掌握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又熟悉外语的、具备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国际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双语教学模式的建立、发展改进是法学(包括国际经济法学)教学方法研究中的重要课题。
就国际经济法学的国际性而言,比较研究的教学方法也是非常必要的。一般说来,在国际法的理论中,国际法的立法主体就是国际法主体——国家自身,具体而言,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国际条约的制定者就是条约的缔约国。在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时,主权国家不可避免地会考虑其国内法制。国际经济条约是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在讲授时,教师有必要介绍各国相关国内法制的主要特点,使学生对国际经济条约的缔结以及国际习惯法的产生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理解,深化学生对国际经济立法问题的认识。
三、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发展性与网络教学方法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作为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性是明显的,相应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也随之变化发展着。当代国际经济立法的主导者仍然是主权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尤其是国际经济组织为国际经济立法提供了必要的场所,而他们的网站则包含了许多重要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制定、修订的信息。例如,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的网站是学习和了解国际公法的编纂和逐渐发展的有用资源,世界贸易组织网站是学习和了解世界贸易组织法和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制度的重要资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是学习和了解国际货币金融法的主要资源等。为了引导学生关注和追踪了解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发展情况,实时了解国际经济法制发展中的前沿问题,网络教学是一种有效的手段。
网络教学是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中运用的一部分,其运用在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学中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除了一般利用网上教学资源进行教学内容的自学以及通过网络课堂与学生进行教学互动等方式之外,网络教学的形式应该更加广泛地实现对互联网资源的真正利用,通过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南方中心等有关政府间国际组织和第三世界网络等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网站,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立法动向及其发展趋势。作为教师,不仅自己要经常、及时地了解网络资源,而且要把网络资源介绍给学生,教给学生利用网络资源的方法。这样,教师的课堂教学就会事半功倍,学生的自学能力也会有很大提高。
这种重视网络资源的网络教学方法能更好地体现出多媒体教学的创新性法学教学理念:变“以教师为中心”为“师生共同探索”,变“以教材为中心” 为“教材和课外读物并重”,变“以课堂为中心”为“课堂与课外并重”,变“以传授知识为中心”为“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变“以学会为中心”为“以会学为中心”[3]。
另外,鉴于国际经济法学的综合性、边缘性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说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商法、国际私法、各国的涉外经济法及民商法等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尤其是其间的交叉与重叠。
综上可见,在授课当中,教师应当根据法学课程的特性采取各种教学方法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国际经济法学课程内容的繁复与学习方法的强调
如前所述,用以调整超越一国国境经济关系的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涉及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民商法等多种法律规范的边缘性综合体。相应的,国际经济法学成为一门独立的边缘性法学学科[4]。作为一个具有综合性的边缘性学科,国际经济法学的内容体现了突出的繁复性特征。为了帮助学生系统了解和掌握该学科的内容体系,教师必须重视在授课之初向学生介绍并强调学习方法的有关事项。
国际经济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为了帮助学生较快地熟悉课程内容,首先,教师应当告诉学生学习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制度的角度和路径;其次,告诉学生学习资料的类型、种类和不同学习资料的研习方法;第三,告诉学生必要的学习工具,如工具书、重要的专业书籍和专业期刊、主要的网络资源;第四,提醒学生保持对重大国际经济活动或事件的关注等。其中,外文资料及其学习方法是教师应当着重介绍和强调的。教师应该在教学过程中经常鼓励和指导学生对外文资料的学习。学习方法的了解和掌握,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尽快地进入本学科的学习状态,而且可以推动学有余力又感兴趣的学生进一步深入探知,锻炼其自学能力和研究能力。
除了学习方法之外,学习思维和视角也是教师应当提醒学生的。国际经济法学的基础性、国际性、发展性和繁复性都要求学习者采取一种宏观的思维方式和全球性的研究视角,其视野应当始终关注国际社会和国际经济关系。
五、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与互动式教学方法
此外,还有一些能够很好地促进师生互动、增进学生学习能力和运用能力的教学方法值得教师采纳。
例如,对于一些重要的经典案例和现实案例,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方法有助于加深学生对国际经济法的理论、立法实践和争端解决实践的理解,尤其是其理论和实践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其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的能力,增强其实际运用法律资料的能力,使其能够逐渐积累综合的职业能力。为了促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拓展学生的知识,在设计和运用案例教学时,教师应当对案例的选取、案例的呈现、案例的思考问题、案例教学的目标和案例评价总结等环节进行精心准备。
在案例教学中,首先,案例的选择需要体现案例的教学价值,实现上述案例教学的目标。其次,案例教学的时间需要合理计划。一般而言,案例教学适宜安排在一章相对完整的教学内容之后,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再次,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应当要求学生找出案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最后,在案例分析总结当中,教师不仅需要向学生提示有关法律规则的适用和案例问题的解决,而且需要引导学生掌握分析方法和分析思路。
又如,为了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表述能力,拓展他们的思维视角和视野,在课堂教学中组织学生讨论某些问题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教学方法。首先,问题的选择需要考虑该问题涉及的法律原理和法律实践,考虑体现问题讨论价值的争议性。其次,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应当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辩论,鼓励学生自由发挥、大胆论证、相互评论、敢于质疑。最后,在评议总结时,教师应当提示学生注意相互之间的学习,尤其是彼此不同的思考角度和思维方式,使学生明确辩论结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辩论而获得丰富的思维视角和开阔的知识视野。
讨论式教学方法的目标是通过辩论澄清模糊认识,使零星的、散乱的感性认识上升为条理性的、系统的理性认识,实现知识的升华,以及提高学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5]。该教学方法不仅有助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自由讨论、激烈争辩的氛围中求得共识,获得新知,而且还能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独立思考和求异思维的能力,而这些能力都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其学习和未来工作中非常需要的[6]。
在教学过程中,经常有学生提出希望教师能够讲授与司法考试有关的问题。笔者认为,授课当中兼顾提及司法考试的知识点,有利于实现师生互动,增强教学效果。概言之,“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
总之,教师应当根据国际经济法学的学科特性来采取和创新教学方法,而且,应当通过教学方法的有机组合和合理配置运用多层次的互动式教学方法,这样就能充分发挥各种教学方法的综合效应,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作者:衣淑玲 来源:黑龙江教育·高校研究与评估 2012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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