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革命导致成本会计的产生,其理论与方法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管理的客观需要逐步形成和发展的。成本会计作为会计学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需要有一个理论结构,借以建立统一的逻辑推理体系。成本会计的理论结构是以成本会计假设为前提,围绕成本会计对象所形成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目标、对象、原则等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其目的在于解释、评价、指导和完善成本会计实务。本文对成本会计的理论结构进行初步探讨。
一、成本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会计理论体系的基石,确立成本会计目标是建立和发展成本会计理论结构的首要问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38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会计的目标是“有助于企业的运行,以达到其既定的目的”,成本会计作为一种记录、计量和报告有关成本
信息的会计信息系统,其目标因会计主体、
历史环境等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但在这具体表现形式的背后,存在着相同的特性。据此,我们可将成本会计目标区分为三个层次:基本目标、具体目标和终极目标。
(一)基本目标。就是让一定的成本带来尽可能多的收入或收益,即提高经济效益。成本会计正是从成本费用的计量、记录、计算及监督等方面着手,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并以经济效益为最高目标。
(二)具体目标。就是指成本会计实践中向谁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怎样提供信息。成本会计主要是通过成本费用报告、统计数据及专题报告等形式,为内部相关部门和员工提供特定的和综合的成本会计信息,以便其进行成本规划与管理控制。
(三)终极目标。就是进行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成本会计的最重要特征,是把注意力放在企业资源的详细
计划和有效的控制方面。企业如何安排、使用上述资源,必须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任务来计划资源的投入、使用以及测算这些资源投入使用后的效率和效益。
二、成本会计假设
成本会计的基本假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成本会计工作的制约因素或前提条件,是对客观情况合乎逻辑的推断,主要有成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成本计算分期、多重计量、公正分配等假设。
(一)成本会计主体。按照现代成本会计的观点,企业或其他组织等独立的经济主体是成本开支的真正主体,其成本是指为最终实现目标而耗费或放弃的各种物质资料、劳务和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等,或者说是为争取收入而付出的代价。应排除一切与其经济活动无关的强加或强行摊派的成本,包括所有者及经营者的一切个人开支;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机构的不合理摊派;其他单位的成本耗费等。
(二)持续经营。是指成本核算应以持续、正常的经济活动为前提。这样才能使成本会计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建立在非清算的基础上,具体表现为各项资产以持续经营价值计价,资产的耗费以实际成本计价,各项费用成本体现已耗资产价值的货币反映,从而保持成本会计信息处理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三)成本计算分期。持续经营确定了目前及将来的预期状态,为了提供一定时期的成本会计信息,与会计报表的周期相一致,会计分期的运用,使得成本会计在成本费用的计量方法和内容上具有了鲜明的特色,正确划分各个时期的成本费用界限。这样,才能有利于费用、收入、利润的确认和计量,保证成本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免误导使用者。
(四)多重计量。成本一般表现为经济活动付出的代价,这些代价中不仅包括物质资料的耗费,而且包括人力资源体力和脑力等精神成本的耗费。货币计量的优点是具有广泛的综合性和概括能力,但由于受人们认识水平的限制,要将人力资源精神成本等非货币计量属性完全转化为货币计量,是难以做到的或其准确性不能保证。所以,成本会计的计量可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相结合,既采用货币单位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成本和效益,又采用实物指标,甚至用文字来说明职工对所做出的贡献和造成的损失。
(五)公正分配。费用分配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成本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谓公正,主要是指间接费用分配标准的选择上,应根据因果关系,选择与所分配费用的高低最密切的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保持分配方法的合理性。当然,公正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既是主观假设,也是成本会计陈报信息的一项基本前提。
三、成本会计的对象
成本会计是以费用为对象,对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耗费进行分类、计量和分配,为成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与考核提供客观依据的一门分支会计。从本质上看,同一般会计对象一样,成本会计对象仍在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所不同的只是限于资金耗费方面的资金运动,并且具有既侧重于单位整体的资金运动,更侧重于单位内部各责任单位的资金运动的特点。就性质上来说,成本会计是合理利用内部资源的控制会计,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的成本管理,提供决策制订和业绩评价所需信息。为此,“费用”这一成本会计对象可以细化为营运成本、期间费用、损益、现金流量等具体要素。
四、成本会计原则
成本会计原则是规范成本会计行为的指南,是成本会计工作中应遵循的各项基本原则,提供信息使用者所需的高质量成本信息。成本会计在坚持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同时,又要符合其独特的要求,拓展或改变部分原则的内涵。
(一)合法性原则。它是指成本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从而保证信息的准确和可靠。同时,也不能人为地混淆成本和期间费用、不同成本计算对象、不同期间成本等的划分界限,这些从严格意义上讲,也是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益性原则。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应按成本驱动原理,遵循受益性原则进行选择,体现“谁受益谁负担”的思想。在具体选择分配方法时,按照受益性原则的要求,所采用的方法对各分配对象所分配的费用成正比例关系,受益多的多负担,受益少的少负担,从而体现分配费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目标性原则。企业进行成本管理必然具有明确的目标,期望发生的成本支出能够带来尽可能大的效益,即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这就要求成本会计提供的信息要有针对性,及时地为成本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源,满足决策需要。
(四)可理解性原则。既然成本会计的现实主要目的是向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成本信息,那么可理解性便是重要的一个质量特征。所谓可理解性,指既要保证所有重要事项都能得到充分披露,又要避免提供过分琐碎的信息而使使用者不得要领。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来说,应当在保证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力求使成本会计信息通俗易懂,便于使用者分析和利用看得懂的信息资源。
(五)实际成本原则。企业或其他组织所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可能不完全相同,如可能采用定额法、标准成本法、计划成本法等,但为了正确地计算当期的盈利水平,需要在核算期期末时,将其调整为实际成本。但从成本计算的历史发展和经济状况日益复杂性来看,实际成本计算只是成本计算的基础、核心和主体,而不是全部。
(六)成本效益性原则。这是一条普遍适用的原则,即任何一项活动,只有当其效益大于成本时才是可行的,成本会计信息也是如此。从管理者的角度,提供的成本信息越丰富,越有利于进行成本管理和控制,但要受信息披露成本的制约,需要信息使用者和会计人员之间有密切的协作。当然,在现有的计量理论与技术条件下,要准确计算披露的成本与效益是不现实的。尽管如此,人们在设计成本会计制度、确定成本信息披露详略程度、披露方式和披露频率时,仍需要对成本与效益因素进行衡量和判断。
成本会计目标属于成本会计理论结构的最高层次,构成其理论基石;成本会计假设规定了成本会计运行的前提和制约条件;成本会计对象及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体现了成本会计目标的具体要求;成本会计原则作为成本会计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和实务处理的具体规范,是保证成本会计目标得以实现的强有力手段。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定安、孟祥霞主编. 成本会计研究. 经济
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2、[美]米切尔?马赫着,姚海鑫等译. 成本会计. 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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