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轮对环境的影响(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2-22 02:53:31 归属于建设论文 本文已影响125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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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应国家推进旅游和消费的政策,海南省近几年关于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召开了多次会议,也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以及办法性文件,但是对于在邮轮游艇产业发展过程中带来的环境保护问题并没有给予太多关注,以致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欠缺。为了保护好“国际旅游岛”这片蓝天白云碧海沙滩,结合全球环境保护的大背景,按照我国“一带一路”的要求,本文借鉴芬兰、日本在邮轮游艇产业中的环境保护方法、策略,分析得出一些有利于我省在邮轮游艇产业发展过程中有效保护环境的对策。

  近几年,海南省政府一直在大力发展本省的邮轮游艇产业,以顺应国家《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推进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实现“一带一路”以及“国际旅游岛”的迫切要求。继2013年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峰会高峰专题论坛在海口召开,2015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大会又于10月15日在三亚开幕,这表明了海南省政府大力发展本省邮轮游艇产业的决心,同时《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也已经于2010年11月1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1月22日印发施行。但是无论是在各大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大会上还是《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中,都未见有关邮轮游艇环境保护的详细内容,然而实践中,邮轮游艇造成的燃料排污、消费垃圾以及燃料泄漏等环境问题亟需解决。

  一、邮轮游艇产业的定义

  (一)邮轮的原意是指海洋上的定线、定期航行的大型客运轮船

  “邮”字本身具有交通的含义,而且过去跨洋邮件总是由这种大型快速客轮运载,故此得名。 随着航空业的出现和发展,原来的跨洋型邮轮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现在所说的邮轮,实际上是指在海洋中航行的旅游客轮。

  (二)对于游艇的定义,国际上尚无统一概念,中交协邮轮游艇分会给予游艇的定义是

  一种健康的、有品位的、可以蓬勃发展的水上休闲和运动产品。在《海口市游艇邮轮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游艇篇说明书》中指出,在本研究中,游艇指的是用于娱乐休闲、游览观光、水上运动、航海或商务接待的营业性或非营业性机动或非机动船艇,包括各类旅游客船,不包括运输用船、军用船舶和渔业船舶。

  (三)邮轮游艇产业是包含从邮轮游艇制造到投入服务的整个过程的产业群

  包括邮轮游艇制造、专用码头建设、邮轮游艇俱乐部的建设管理等各项环节。

  二、邮轮游艇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表现

  (一)建造邮轮游艇的材料污染。游艇内豪华的内饰,映衬着高端大气的海上座驾

  不过,装修材料中含有一定的有害物质,这是会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不合格的板材、涂料黏合剂是主要的污染物。选料要看报告上有没有CMA章,这是通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后的标志,检测单位只有通过计量认证才有资格进行检测,其所出示的报告才有法律效应。中国至今还没有造过一艘豪华邮轮,但是在我国邮轮游艇产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建造自己的豪华邮轮游艇已经提上了各大造船厂的日程,当然也提上了中国政府的议事日程,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交通部、旅游局、等六部委于2015年9月2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重点装备为核心,加快推动我国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其中“加快实现邮轮自主设计和建造”为第一重点任务,是重中之重,在此背景下,一些邮轮游艇材料平台便应运而生。但是我们在邮轮游艇的用料选择方面一定要注意选用环保材料,减少石棉等有毒有害材料的使用,尽量从源头直接杜绝污染。我省在这方面应当做出规定,设定市场准入标准,将不符合环保标准用料的游轮游艇拒之门外。

  (二)港口内的环境污染

  2015年8月31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其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能源得到推广应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水平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邮轮游艇停靠在母港内,不仅其燃烧燃料会产生很多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以及颗粒物,还会产生很多生活污水和垃圾,造成港口内的大气污染、水污染。港口一旦污染便会影响整个邮轮游艇产业的形象,这将大大不利于邮轮游艇产业的发展,所以一定要将港口内的环境保护好。

  (三)使用不清洁燃料造成的海洋污染

  现在,我们几乎所有的船舶使用的燃料均是柴油,而且对于船舶用柴油,我国并没有设定详细的标准,所有导致了很多不合格的柴油被使用,会产生很多硫化物、氮化物,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以及水污染,即使使用合格的柴油燃料仍然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所以,我们最需要解决的是清洁能源的问题。《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明确2015年底前,发布《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修订)》,配合环境保护部力争出台船舶污染物排放、船舶发动机(产品库 求购 供应)废气排放标准;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修订船用燃料油强制性国家标准。2017年底前,配合环境保护部制修订适合我国国情的码头油气排放相关标准。2020年底前,出台船舶天然气动力设施改造技术规范,编制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测(产品库 求购 供应)系列技术标准。希望所有上面提到的标准、规范均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施行,尽快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柴油等燃料,以减少邮轮游艇使用不清洁燃料造成的环境污染。

  (四)游轮游艇造成的噪声污染

  邮轮游艇产生的噪音污染主要是对乘客以及周边居民产生影响。机舱是船舶动力装置的集中地,主辅机等各种机器设备发出的噪声经久不息。在大型低速柴油机为主机的机舱里,其噪声主要是空气噪声;中速柴油机为主机的机舱,其噪声由强度相当的空气噪声和结构噪声混成;以高速柴油机为主机的机舱里,则主要是结构噪声。不管以哪一种柴油机为主机的游轮游艇,都会产生噪音,对舱内的游客以及港口周边居民造成噪音污染。

  (五)船外抛弃物造成的固体废物污染

  由于当代邮轮游艇主要的功能是观光旅游以及作为客轮使用,所以会产生很多生活垃圾,游客直接往外抛扔的还是微乎其微,最主要的是很多邮轮游艇没有自己的废物处理系统,所产生的垃圾经常是直接排向大海,造成了严重的固体废物污染现象,停靠在母港里面的游轮游艇更是要注意不要将垃圾直接留在港口里面。

  (六)燃料泄漏造成的海洋污染

  原油污染是海洋生态环境的一大“杀手”,谈起原油污染的源头,多数人想到的是类似“墨西哥漏油事故”或油轮泄漏,然而,它们仅占污染源头的8%,更多泄漏来自于人们想象不到的地方,比如说,邮轮游艇航行中的燃油泄漏。因为比重的问题,泄漏的燃油主要漂浮在海面上,形成一层光滑的油膜,经过氧化和溶解,最终转化为二氧化碳、甲烷和石墨的中间成分,继而对海水的化学性质产生影响,导致海水里面的二氧化碳和有机物质含量增高,使得海水里的溶解氧含量下降,同时,细菌在分解燃油的过程中,也需要大量氧气,导致海水里的氧气减少,进而影响海水里面的动植物的生长繁殖。邮轮游艇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海上交通事故以及意外沉底之后会导致其装载的燃油直接倾入海洋,造成严重的海洋污染,这几乎是造成海洋污染最重要的污染源,加上近些年,人类海上活动频繁,并且一旦造成燃油泄漏很难处理,所以,海上燃油泄漏造成的海洋污染已经成了海洋环境污染最棘手的问题。人们到近海城市度假,喜欢驾驶游艇或水上摩托车游玩,殊不知,无意间这种娱乐方式造就了相当一部分漏油污染,由于人们在驾驶时的操作失误,或是缺乏正确的驾驶训练,都可能导致游艇这类交通工具的燃油泄漏,但是,这类泄漏往往不被人们察觉,游艇或水上摩托都属于娱乐消遣的海上交通工具,并没有专门的雷达跟踪,也缺乏正规的引擎维护流程,这种交通工具的燃油泄漏难以被检测到,因此80%的石油泄漏是无法监测出来的。随着邮轮游艇产业的发展,邮轮游艇的数量会越来越多,在海上活动的时间越来越长,这样燃油泄漏造成的海洋污染会越来越严重,所以亟需重视这一问题。


  三、芬兰、日本的邮轮游艇产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优点

  (一)健全的立法

  芬兰、日本两个被誉为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最好的国家之一,它们都经历过环境史上“最黑暗”的日子,当年的污染形势也是很严峻,但是现在它们都是国际上公认的游轮游艇产业相当繁荣、环境优美的发达国家。这都离不开政府治理的决心和力度,这一点直接可以通过立法表现出来。日本在1950年就颁布了《港湾法》,1956年颁布了《海岸法》,进入21世纪,日本更加重视环保方面的法制完善,颁布实施了《PPTR法》(环境污染物质的移动、排放登记制度)等,同时加强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国内环境举报案件剧增,逐渐实现了环境保护的全民化、日常化。芬兰从1928年制定第一部《自然保护法》到现在,共制定了20多部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其中《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法》、《水域保护法》和《垃圾处理法》等四部法律是环境保护方面的大法,涵盖了芬兰环境保护的全部内容,芬兰人尊重法律,有法必依,使得其制定的法律都能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环保责任具体化、落实化

  芬兰、日本在环保方面都做得很好,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举措,就是要求各大企业都专门设有负责环境保护的部门,有一个高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落实、监督本公司内部的环境保护工作,这样使得各大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变得常态化,而且,芬兰国内还征收环境税,倾倒垃圾要缴纳垃圾税。这些举措都使得环境保护意识深入国民骨髓,环保也就成为了一项日常化、全民化的事业。

  (三)采用环保材料制造邮轮游艇

  芬兰人、日本人的环保意识已经深入骨髓,VIKING LINE游轮公司是芬兰的主要游轮公司之一, VIKING LINE早已应用最好的环境保护技术着手于人们日益关心保护环境之中。根据目前组织环境破坏的原则, VIKING LINE已经做了一系列的这方面工作,经过我们的努力优雅的环境有目共睹。近些年来,VIKING LINE积极的调整环境保护工作,并根据ISO14001环境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我们自己的操作系统。今天VIKING LINE已经取得了ISO14001体系的国际认证。芬兰很注重环保材料的使用,就连飞机上的室内装修材料都是采用可降解原生态的实木材料,并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减少照明灯的使用。芬兰M1认证是芬兰专业的环保控制认证,它的核心是把有害物质的排放量控制到最低。M1由芬兰最大的建筑业信息服务组织——建筑信息基金会RTS授权成立,是对建材排放量的分级,涵盖所有建筑材料和产品。M1认证检测内容主要包括5个方面:TVOC排放量、甲醛排放量、氨排放量、一类致癌化合物排放量、气味。所有建材产品根据有害物质排放量的大小,依次划分为三个级别:M1、M2、M3。其中M1为最高级别,对有毒物的排放标准要求最为苛刻。在很多邮轮游艇以及飞机等材料的选用上,芬兰都采用符合M1认证要求的材料作为原材料,有效的降低了因为原材料带来的对人体以及环境的污染。同样,日本是邮轮游艇的零部件生产大国,在这方面做得也很好。

  (四)发展循环经济,有效改善港口环境污染

  芬兰和日本都是面积比较小的国家,国内资源很有限,但是它们的经济却在全世界排名居前列,根本的一个原因就是,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其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了“资源-产品-资源”。作为一个小国,却是工业化的发达国家,它们的循环经济理论是我们应当要学习的,尤其是在邮轮游艇港口管理方面,我们要实现“资源-服务-资源”,我们利用了海洋作为港口建设基地,就要保护好这片海洋,保护好港口内的环境,这也将有利于我们邮轮游艇产业的发展。优美的环境,蔚蓝色的海洋,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游客,最终使“国际旅游岛”得称谓名副其实。如果不保护好这片海洋,我们的游轮游艇产业发展会受到阻碍,最终将使得“国际旅游岛”仅仅是一个口号。

  (五)使用液态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做燃料

  世界最环保轮船M/S Viking Grace号,该轮船就采用了液态天然气作为驱动燃料,这几乎杜绝了所有氧化硫的排放,同时也将一氧化氮的排放量减少到了国际航运组织目前规定水平的80%,与传统柴油驱动引擎相比,该船的颗粒物排放也将减少超过90%,二氧化碳排放减少20%-30%,该船由芬兰的STX图尔库船厂承建,载客量为2800人。芬兰是一个高度工业化的国家,其造纸业、造船业等相当发达,但是其环境仍然保持的很好,一个很大原因就是它使用清洁能源,它是世界上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方面做得很好的国家之一。芬兰有芬兰瓦锡兰公司、芬兰图尔库公司等著名造船企业,其中很多邮轮游艇采用液态天然气作为燃料,有效的减少了二氧化硫、二氧化碳、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这在芬兰已经是一项很成熟的技术,顺应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我国在这方面已经与芬兰签署了相关协议,我们可以有效地学习利用芬兰的这一技术,让我们的邮轮游艇尽快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做燃料,有效减少海洋环境污染。

  (六)安装使用噪音吸收系统、废物处理系统

  芬兰能源公司瓦锡兰还为世界最环保轮船M/S Viking Grace号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噪声吸收系统,将引擎产生的噪声降到最低以增加旅客舒适度。同时安装了废物处理系统,自己处理运行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效减少了海洋固体垃圾污染。当然,M/S Viking Grace号采用的是液态天然气作为燃料,也有效减少了噪音污染。芬兰这些成熟的环保技术,我们都可以学习利用,有效防止我们在邮轮游艇产业发展过程中造成的噪音污染以及固体废物污染。这样既保护好了环境,又给游客带来了舒适,将会吸引更过的游客,有利于我省游轮游艇产业的发展。

  四、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发展中针对环境保护问题可采纳的对策

  (一)提高准入标准,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游轮游艇拒之门外

  比如:没有使用环保材料的游轮游艇、使用的燃料不符合标准的游轮游艇等。在没有完成全部使用清洁能源作燃料以前,先设定邮轮游艇所使用的燃料标准,尽量减少由于燃料燃烧带来的环境污染。设定邮轮游艇的内室使用材料的环保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游轮游艇将不得进入市场,减少由于使用不环保材料带来的对人体以及环境的污染。我省将大力发展游轮游艇产业,就要将这些市场准入标准设定好,不能等到环境已经被污染了再去治理,那样不但不利于游轮游艇产业的发展,也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是违背法律的行为。当然环境保护是涉及多方面知识的学科,所以设定这样的标准需要由各方面专家共同完成,而且在邮轮游艇产业发展之初,这样的市场准入标准可能并不利于该产业的发展,但是长远来看,这不但保护了“国际旅游岛”这片净土,而且因为环保会吸引更多游客,将有利于邮轮游艇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拟定港口管理规定,加入环境保护内容,具体责任到每一艘邮轮游艇,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港口内的环境保护

  芬兰政府在1997年便成立了环保部,同时芬兰、日本均在其各大企业里面会有一个高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我们可以加以借鉴,在邮轮游艇的建造企业、运营企业以及港口管理内部设置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并要求其对政府以及游客负责。我省在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大会上作出要增加邮轮游艇母港的要求,但是我们不应当仅仅要增加母港的数量,还要提高邮轮游艇母港的质量,保护好港口内的环境,拟定详细的游轮游艇母港管理规定,对进入母港内的邮轮游艇的燃料废水废气的排放、固体废物的处理、噪音污染以及内室材料的环保度等拟定详细的标准,并派专人负责这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切实保护好邮轮游艇母港内的环境。

  (三)提高技术,解决燃料等能源问题

  燃料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是邮轮游艇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因此,如果我们能够解决邮轮游艇的燃料问题,采用环保新能源作为邮轮游艇的燃料的话,将会大大降低邮轮游艇业发展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现在,我国在开发环保新能源方面也是积极的向芬兰等国家学习,同时近些年我国还与芬兰在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大力开展合作,由中国商务部和芬兰外交部共同主办、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芬兰贸易协会承办的中芬企业家洽谈会在芬兰贸易协会大厦举行,来自中芬两国约200名企业家进行了对口洽谈,并在能源环保、电子信息、矿产、交通物流、船用设备、新能源等领域达成一批合作意向。同时,我国是天然气储量很多的国家,有效用天然气作为各种交通工具的燃料其实早已不是很难的技术问题,之所以到现在都没有有效利用天然气作为交通工具的燃料,主要是政策以及要求不严所致,加之有些现有利益群体的阻挠。所以,我省在发展邮轮游艇产业之初就要制定好这方面的标准,限定市场准入要求,将这一主要环境污染因素扼杀在摇篮里。

  (四)要求游轮游艇必须安装废物处理系统以及噪音吸收系统,并将其写入游轮游艇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借鉴芬兰最环保邮轮M/S Viking Grace号的经验,可以要求进入我省的邮轮游艇必须安装废物处理系统以及噪音吸收系统,虽然这将会增加邮轮游艇的建造成本,但是邮轮游艇本就是成本比较高的水上交通工具,安装这两个系统并不会使制造商以及运营商难以承受。邮轮游艇安装废物处理系统将会有效的解决邮轮游艇航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垃圾,避免将其抛入海洋,既保持了邮轮游艇内部的环境,又保护了海洋环境,而且当前世界上又存在这项很成熟的技术,理当加以应用;邮轮游艇安装噪音吸收系统将会有效的减少邮轮游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降低对游客以及港口周边居民的噪音污染,同时也增加了游客的舒适度,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利于我省邮轮游艇产业的发展。所以,我省应当制定规章制度,将是否安装废物处理系统以及噪音吸收系统作为游轮游艇市场准入的标准之一。

  (五)将邮轮游艇环境保护的以上内容纳入立法

  目前,海南省以及三亚市均有立法权,可以制定适用于全省以及三亚市内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目前可以查到的海南省有关邮轮游艇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是《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其中涉及环境保护的主要是以下几条:第十三条,游艇供受油应遵守船舶供受油作业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供受油设备设施良好可用。第十四条,游艇不得向水域排放油类物质、生活污水、垃圾、动植物废弃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第十五条,游艇码头和系泊点应当制定有关安全和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并依法经过验收。豏可以看出,这几条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仍然只是在倡导环境保护法的精神,没有具体的保护措施以及奖惩措施,更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如果没有具体的标准,空谈环境保护,一切都将是纸上谈兵,因为没有标准,就没有执行的依据,就无法将这些条款的内容落实到实践中;同时要增设奖惩条款,芬兰之所以没有企业敢违法排放污染物,是因为他们如果违法排放污染物将会受到使其破产的经济惩罚,所以我省要设定环境保护方面的奖惩措施,力度要大,使得企业将不再敢违法排放污染物。所以建议我省应当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具体标准条款、奖惩条款或者拟定专门适用于邮轮游艇行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很多情况下,我们的环境保护就是这样,有法律,有法规,但是没有执行的具体标准,或者执法部门不明确,或者奖惩力度不够,这都使得违法的成本很低,不利于环境保护,所以,我省在发展邮轮游艇产业之初,就要一改以前的这些不良做法,制定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首位来考虑,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通过修改并且施行,其中除了公益诉讼等内容是修改的亮点以外,对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也做出了调整,从原来的要求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改为环境保护优先于社会经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这是环境保护在法律上第一次超越社会经济发展而居于首要地位,可以说这不仅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大进步,也是环境保护立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具体到我省的游轮游艇产业发展中,我们虽然要大力发展本省的旅游业,发展邮轮游艇产业,增设邮轮游艇母港,增加邮轮游艇的保有量,使其成为我省旅游业中的一颗明珠,但是同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在邮轮游艇产业发展中将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这不仅仅是我国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是我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内在要求,保护好我们的蓝天白云碧海沙滩是实现国际旅游岛的前提和基础。

  作者:肖纪连 王婧 戴为卿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6年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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