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和方法(浅谈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2-22 02:54:27 归属于建设论文 本文已影响656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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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许多国家己把园林绿化作为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认识到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运用园林绿化所使用的树木、花草等,合理布局组成植物群体,从而发挥出与人类的生存、生活、生产有着密切关系的多种功能。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问题


由于缺乏长远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和居民对城市绿地的生态保护和游憩休闲等方面的要求。对城市绿化格局的规划,需要按照城市景观生态规划的原则,对于城市的气候、水文、地质及绿地格局进行认真分析,依据景观生态格局分析的方法进行计算同时结合整体用地性质确定。在绿化建设的其它方面,如物种的选择与搭配,生态过程的分析等方面,也需要大量科研分析和相应技术的运用。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与规划实施发生脱节,各类绿地数量严重不足,大大滞后于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及市民游憩出行和生态环境防护的要求。居住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公共绿地比例失调,在老的建成区,绿地更少。因此必须尽快编制、调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布局。


2.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问题


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得侵占城市园林绿地、随意伐木毁绿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导致城市整体绿化环境遭到破坏。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很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没有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中进行监督和考核,甚至未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之中,造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后劲不足。


2.3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制问题


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尤其是许多地方性的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亟待健全。许多城市未能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相应制定一些地方性配套的绿化法规,因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根本无法依法进行行政管理,造成城市的绿化目标不明确,扩绿无计划,绿地不落实。尤其是城市绿化设计质量低下,施工混乱,引起行业间不正当竞争,形成恶性循环。


2.4城市园林绿化意识问题


城市在规划建设中,绿地预留面积比例不足,大面积、大手笔、高质量、高标准的绿化景观很少。城市园林绿化过分强调草坪,缺乏高大乔木。应提倡建造乔、灌相结合的复层群落。树种选择偏重花色树形,忽视其他抗空气污染的树种。城市广场地建造未从广场功能和市民要求出发,在破坏绿色上构建起来人造景观,过分重视城市绿化的景观效益,盲目追求覆盖率,忽视城市绿化的生态效益。


3存在问题的原因


3.1社会原因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各地城市具备了一定的财力、物力来进行美化建设,并且不同程度上急于展示自己的实力和形象,但是有限的实力和理论认识上的差距使各地城市难以深层次进行优化和改造,造成了城市建设以表面美化为主。


3.2体制原因


城市的管理者和决策者急于通过城市形象的改变来树立城市的新形象。在城市建设方面,如果真正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难免耗资巨大且见效缓慢。于是城市建设决策者在短期内迅速改变城市面貌,显示实力的目标驱使下,大量建造城市广场和景观大道,虽然美化了城市,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资源的浪费。


3.3人为因素


城市的决策者和专业人员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往往没有深入了解西方现代景观生态规划的理论。在实地考察中,看到的主要是各大城市的中心广场、大道、市政及公共建筑,如巴黎的景观大道,美国华盛顿中心纪念性绿带。对比国内城市的环境状况,这些公共设施带给参观者非常强烈地视觉冲击,而事实上,这些城市景观多数是百年以前规划设计思潮的产物。决策者和设计者忽视维护自然生态过程的重要意义和城市中自然绿地的美学价值,认为必须对城市绿地进行相应的“设计”这也是审美观念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南方城市建设中,对于绿地系统的格局缺乏系统考虑,实际绿化过程中,“建筑优先,绿地填空”的现象非常严重,大量绿地用作填补建筑间不适合建筑用地的空隙,而对绿地系统本身的结构性和系统性缺乏考虑。在设计中,具有一定规模,能发挥生态作用,保护生物多样性,疏导、净化空气的绿地斑块和廊道很少。同时,对于园林绿化格局地分析,主要用一些描述性的语言来说明城市的绿地分布。如常见的“楔形系统‘绿环式系统”等,布局规划中缺少对城市园林绿化格局的定量分析和城市生态过程的实际考虑。


4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


4.1遵循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基本程序


在调查与预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园林绿化指标,初步设计,形成本城市的园林绿化系统。因此需要针对每个城市的不同情况调查人均公共绿地、绿化覆盖率、绿地的结构组成、相应的防护林带、生产绿地及专用绿地。根据城市的特点,制定城市各类绿地的用地指标,并选定各项主要绿化的用地范围,合理安排整个城市的园林绿化系统,作为指导城市的各项绿化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在具体管理的时,应从树种选择制定主要树种的比例,树种的抗性选择等方面进行规划。


4.2运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法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具有目标性、主观性和非程序化等特点。进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必须有先进合理的方法。在目前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当中,德尔菲法和多阶段决策方法是最为常用的两种园林绿化管理方法。在我国的一些大中城市中,许多园林工作者把德尔菲法引入到现实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较好的效果。多阶段决策法是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最主要的管理方法之一,其应用能够使园林绿化管理中的一些复杂问题得以合理地解决。


4.3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的其它途径


(1)坚持“依法治绿”的原则。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必须强法和执法,管理法规要完善,并要严格执行,依法办事。管理监察队伍,要知法、执法、守法、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各级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克服“以权代法”、“以人代法”的倾向,从人治转向法治的轨道。


(2)加快出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管理,走依法治绿之路。依法制定《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则〉、《城市基建绿化工程管理规定》、《城市空间闲置地暂时绿化管理办法》等法规,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管理有方、监督有力。


(3)从严控制城市绿化建设用地和城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坚决杜绝各种挤占绿地的行为。不能因个别人意志、个别集团利益而随意修改、变动。采用法律、行政与经济相结合的手段,保护和发展绿化成果,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事件要严肃查处,做到执法严格,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权威。


(4)利用多种途径,采用不同方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针对青少年集中进行宣传,培养爱护绿地成果、保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意识和习惯,动员全社会来保护和管理城市园林绿化。


5结语


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开展,各地城市都在积极探索与实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理论与实践表明,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系对于改进和加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也必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岳军妹(上海金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2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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