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岛俊雄,1977年毕业于东京大学研究生院农业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79年4月任日本农林水产省农业综合研究所研究员。1981年6月获东京大学农学博士学位。1984年4月任东京大学社会科学院副教授。1985年9月至1987年9月,分别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任客座研究员。1995年月至今任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教授。1997年4月获日本农业经济学会学术奖。
田岛教授站在一个外国人的立场,坦率地表明了自己对中国农业改革的个人的看法:中国应该在坚持公有制的条件下,实现农业的结构调整。
“目前,中国在农村的投入不是少了,而是太多了。现在中国的有些政策不是把农民从农村解放出来,反而是把农民限制在农村。”田岛俊雄教授对中国的“三农”问题有着独特的视角。
作为日本知名的农业经济学家,田岛教授非常关注中国“三农”问题。在“禽流感”尚未远去的时候,田岛俊雄来到了中国。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将要去中国的农村对此做相关调查。当记者征询他对中国政府最近出台的一系列相关农业政策的看法时,田岛教授表示很赞同中央一号文件,同时对中国农村经济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很坦率地告诉记者:“现在中国面临的问题是积聚在农村的人、财、物都有些过剩,政府应该采取的政策是鼓励农民离农、离土、离乡,进城安家落户。实际上中国政府也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但是如果用转移支付的方式来提高农业收入,就等于说是鼓励农民继续留在农村,维持小规模农业经营,其实是阻碍了农村的结构调整。”
东亚农业失败的教训
20世纪90年代,田岛教授曾经在中国各地进行了长时间的农村调查,随后出版了《中国农业的结构与变动》一书。他在中文版的序言中说:“在对中国农业、农村进行调查时的强烈感受是,中国与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在发展历史上有着很大的相似性。正是由于这种相似性,我不希望看到在其他东亚国家和地区出现的失败再在中国重演。”
在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土地属于农户或地主私有,在传统的家族经营的基础上实行农业的集约经营。农业流通,也基本上是通过市场来进行的。然而,经过战时和战后的制度改革,这种框架发生了很大变化,形成了所有和经营相统一的单一的“自耕农”体制,而且延至今日。政府干预大米等主要农产品的流通,成为东亚农业的共同制度前提。
战后日本所实行的农业保护制度,刺激着水稻及部分奶牛、畜产品、果树等的生产,基本上呈现生产过剩。为此,日本、中国台湾等不得不通过支付补贴来限制过剩农产品的生产。另一方面,由于对小麦、大豆以及玉米等饲料作物未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从而引起生产大幅度缩小,加大了对进口的依赖。
另外,由于对水稻优厚保护,一部分专业农户在向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蔬菜、畜牧、奶牛、果树等发展的同时,也生产水稻,致使价格不利的小麦、杂粮、油菜等出现衰退。田岛教授认为,这些农户维持零散的水稻经营,以及对于耕地的占用将会引起土地价格上升,妨碍了耕地的流转和有效利用,也妨碍了宏观结构的改善。也就是说,农户微观上的“合理”经营决策,阻碍了宏观的结构调整,从而招致耕地利用的粗放化和农产品供给的下降。
田岛教授很痛心地说,将本来可以集约化利用的耕地粗放化,这种状况不论是从国民经济上来说,还是从地球环境来看,都并非是人们所期望的。即使可以对耕地的转作他用加以限制,却也无法用非经济的方式强制耕地利用率的提高。
田岛教授进一步指出,这一点正是引起国际关注的中国粮食长效供给的问题之关键所在。在劳动力市场发达的中国大城市近郊和沿海的农村,已经出现了土地利用的粗放化,而内陆地区也出现了这样的苗头。
在公有制下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田岛教授认为,中国农业保护难以实施,一方面加速了这种土地粗放化倾向,另一方面又促成了耕地流转的契机。
他为中国粮食的长效供给开出的良方就是:“在已发生土地利用粗放化的地区,对在集体所有下的耕地征收使用费,并非‘摊派’而是以‘地租’的形式适当地加以征收,则可以促进耕地的集约利用。对属于社会集团所有的耕地,进行合理配置,如建立规模经营的农场,较之农民土地所有来得更为容易。而目前中国沿海地区已经出现了在集体土地所有的框架下,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尝试。”
所以,田岛教授很明确地告诉记者:“为了实现土地利用合理化,实现规模经营,中国要坚持公有制,同时应该征收适当的地租。”
他同时认为,中国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应该是鼓励土地转包,鼓励机械化经营,应当对购买大型机械实行贴息贷款等方式来加快这一进程。田岛还认为,中国粮食自给与进口的比率应该由国内外价格差距和政府的食品安全观来决定。国外价格低,中国应该多一点进口粮食。粮食价格低,对宏观经济发展很有利。在和平的格局下,中国应该多进口粮食,从而推动农村结构调整,鼓励农民离开农村。所以,他赞成城市郊区农地有计划地划入或用于非农业用途。谁负担最高土地使用费,就优先安排谁。但作为社区合作组织,土地费收入应该用于社区的公共事业。
“现在中国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已经很高了,而且很多龙头企业是农民自己办起来的,很不简单”,田岛教授说,“中国现在已经吸收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与日本的企业相比,中国企业有其比较优势,中国的管理方式很好,核心凝聚力强,而且有很强的执行力;另外劳动力成本低,也是中国企业的优势所在。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山东等产业化水平高的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农民,来实现中国农村的产业化。”
中国应采用累进性所得税
田岛教授呼吁政府取消各种阻碍农民进城的制度障碍,取消各种对城市居民的优惠和保护政策。
他说,一个国家要想拥有充足的转移支付,实现公平税赋下的财政支出,例如义务教育等,首先要加强中央财政。
他认为,要增加税收,实现收入公平化,中国应该全面取消不公平的农业税,而采用累进性所得税。通过财政调整、转移支付、转向资金的方法来实现人均财政支出公平化。
为了让记者更加明白税收在转移支付中的作用,他详细分析了自己的收入与税费支出结构。
田岛教授告诉记者,在他的年薪中,税费就占了1/3以上。“我每年要交的国税大约占收入的10%,地税占10%,另外还有5%的消费税。这样算下来,我的直接税就是收入的1/4。另外,在日本,社会保障体系是覆盖全民的。所以,我每年要交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健康保险的长期保险和短期保险合计占收入的20%。这样算下来,我每年的可支配收入只占总收入的2/3左右。”
在日本,农民与个体户几乎是不交税的,公务员和大企业职工纳税是最重的。因为政府能够很清楚地掌握他们的收入,而个体户的收入却是相对隐蔽的,政府不容易掌握。
在交流中,田岛教授希望记者能够理解的是:“我不是中国人。所以,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只是坦率地表明了我对中国‘三农’的个人看法。”作者:晟泽,本文来自《中国土地》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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