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做好新形势下财务工作的迫切需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一种意识、一种观念。财务精细化管理是在科学化指导下,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把科学化管理要求落实到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体现集约管理、注重效益的要求。保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
收付中心作为预算单位的统管部门,从02年核算中心成立至今,为规范财务核算管理,杜绝不合理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不可否认,随着加强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的实施,最终的实施和管理体现在各预算单位,并由收付中心把关,对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出现了财务核算管理工作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管理职能较弱,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财务管理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涉及极少。对经费的管理仅仅满足于事后核算,对经费的收支仅停留在核算和帐面平衡的考核。很少对资金使用效能、用途的必要性进行考核,这直接导致单位一方面经费紧缺,另一方面却是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然而,如果将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要着重体现在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结果,为预算单位完成政府和各项事业的多种职能服务上。
(二)资产管理过于松散
收付中心从价值上管理核算资产,使用部门从实物上管理资产,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脱节,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如实登记,出现家底不清、帐实不符甚至资产流失的现象,致使收付中心的账簿与单位实物不符。使用部门只是强调财政资金规范运作,而忽略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必然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和财产物资的安全。
(三)忽视报账队伍建设,职能弱化
近几年,预算单位在报账员选拔上随意性很大,无人过问,常常忽视专业业务水平。不少单位报帐员扮演“跑腿的”、“传话筒”。报账员的选拔、任免和培训等成了财务核算管理的“空白点”和“盲区”。财政体制改革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而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更进一步加强。单位报账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起着连接预算单位和财政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应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提高整体财务核算管理水平。
二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就是以“细”为起点,对预算单位财务活动的每一内容、每一岗位、每一具体的环节,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在实践中抓落实,并将财务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单位的每一个领域,通过行使财务监督,拓展财务管理与服务职能,实现财务管理“零”死角,推进精细化财务管理收付中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依据财政体制改革要求,规范财务管理程序,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推进精细化财务管理应本着服务、核算和监督管理一身的原则,细化量化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通过建立严格细致、切实可行的工作规范和制度,使财务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日常收支业务不断规范,做到工作明确、责任到人,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彼此连结的工作流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了财政资金的优化和高效,使财务工作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树立大财务意识,促进财务工作从记账核算型向职能服务型转变
财务工作表面上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把财务工作仅仅看成财务核算是远远不够的,要着重体现在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结果,为预算单位完成政府和各项事业的多种职能服务上,推进精细化财务管理应不断拓展财务管理领域,将财务管理融合到完成政府和各项事业的多种职能服务上。
首先,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扭转将财务工作视为单纯核算的观念。财务工作是核算与管理的有机结合,核算是基础,管理是目的,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财政资金的优化和高效,完成政府和各项事业的职能服务上。推进精细化财务管理应把财务核算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财政资金的优化和高效,保证政府和各项事业的顺利完成。
其次,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督。推进精细化财务管理,不断拓展财务管理领域,实现从事后核算监督向事前、事中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督转变。收付中心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明确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是否有预算额度、完成政府和各项事业的哪些职能服务上、达到什么标准),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解决什么问题),并协助业务专管员跟踪预算单位在事中、事后上达到什么标准、解决什么问题等,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督。
最后,还要处理好服务和监督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推进精细化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有效完成政府和各项事业的职能服务上。收付中心做为预算单位的统管部门是财政的窗口单位,一方面要为预算单位服好务,另一方面还要为政府把好关,处理好服务和监督的关系。在为预算单位服务上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对预算单位的报帐人员,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服务,对报帐员在会计核算上所提出的问题认真的进行解答,指导他们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刁难同志、不拖延时间,对违反财务规定和超预算的支出坚决不予 办理。
(三)加强与预算单位及局内专管员工作对接,进一步细化会计核算
推进精细化财务管理,注重与局各业务监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深刻领会财政体制改革精神,准确把握各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方向和使用效果,掌握对预算单位监督的政策和跟踪重点,实施财政资金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督,有效掌握资金的指定用途、职能服务等,保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对专款、项目、社保、企业转制、税改等资金实行细化管理、分类核算。按照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监管标准分部门、分统计、分项目及内容设置帐簿进行细化会计核算,做到“一事一科目一记录”。杜绝非专项、非项目经费的挤占和挪用,制止专项资金之间的串用,便于从每个部门、工作目标、用途等多方面进行管理和考核,为加强管理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保证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果。
(四)加强财务人员与报账员队伍建设,提高整体会计核算管理水平
提高整体会计核算管理水平是实现精细化财务管理的前提。报帐员是财务核算管理不可或缺的一员,是预算单位和财政之间工作的纽带和桥梁,承担财务核算管理第一轮监督作用,实行精细化财务管理,提高整体会计核算管理水平,必须加强财务人员与报账员队伍建设。切实抓好财务人员与报账员的培训和辅导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深入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办法》等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深入学习财政体制改革以来的会计制度和规定,提高财务人员与报账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整体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建立报账员上岗资格认定制度、定期培训制度、定期考核淘汰制度,使各预算单位能按规定认真选配报账员,消除财务核算管理的“空白点”和“盲区”。保证充分发挥整体财务人员的核算监督作用。
(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应从完善内、外监控制度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建立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成立部门资产管理小组、建立小组岗位责任制、健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保管制度、使用责任制度、变动制度等。保证预算单位设有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及资产管理卡片做到资产情况详实、管理责任到人。资产变动时,到财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帐、记帐的基础上,登记资产管理卡片,为固定资产账实相符把好第一道关。
其次,建立资产外部监督制度。建立定期资产盘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资产管理追究和赔偿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资产的保值。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到预算单位依据帐务登记情况逐一核实,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对资产的调入、调出、出租、报废、变卖等须依据财政部门的审批手续登记入帐。出租、变卖取得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推进财务精细化管理,不仅仅是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也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做为元宝区的统管单位必须时刻以全区工作为中心,不断更新观念,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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