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了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对全球市场的影响,认为中国的经济体量足以支撑跨境电子商务的大平台,中国跨境电商位于世界前列。提出跨境电商引领e国际贸易,意味着全球普惠贸易时代的来临。介绍了欧美国家对低值货物的免税政策及启示,认为我国应当设定免税额度,推单一税制,税制简化透明,符合跨境电商的特征;监管方面要统一,避免多部门不协调的情况;吸收跨境电商一些试点城市的经验和数据,建立跨境电商围绕普惠贸易经济这样的发展趋势来创建新的贸易监管的方式。
跨境电子商务时代,全球市场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解释中国跨境电商为什么走在世界前列?理论界最近一两年一直在跨境电商的问题上寻找突破点,这些变化和中国跨境电商走在前面,对国际贸易理论创新意味着什么?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e国际贸易的趋势意味着政府监管方式发生什么变化?笔者提出了“普惠贸易”的概念。下文将分四个方面来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一、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对全球市场的影响
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全球市场来讲发生了什么变化?互联网时代,整个商业或者市场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或者说剧烈振动。由于互联网这项技术创新,所带来的影响如同发生了一场地震。生态环境急剧发生变化,生态发生变化之后可能就会有一些物种被自然所淘汰,有些物种需要改进。这个过程当中生态环境的变化会产生新的物种,这些新的物种就是现在大家讨论的新的商业模式,或者是新的业态。这个业态实际上类似于生物世界生态世界当中的物种,只不过是商业物种。主要体现在电子商务的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的平台是一个第三方市场,实际上就是一个典型的新物种、新商业形态,这个商业形态实际上存在于市场当中,在经济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这也就是我们讲的所谓生态的变化。生态的变化带动了商业模式的创新,创业模式的创新意味着未来市场规则的重塑,意味着规则的变化。把精力放在互联网所带来的市场的模式创新和未来市场规则变化这方面的研究上,是我们的基本逻辑。
二、中国跨境电商位于世界前列的原因
为什么中国的跨境电商走在世界前列?如何来解释这个问题?首先,中国跨境电商是否走在世界前列?目前数据表明,传统贸易总体增长的速度非常缓慢,甚至于个别月份已经出现负增长。但是,就笔者一直负责国家商务部跨境电商的报告,一直密切注意这个行业的发展的相关数据表明,跨境电商的年增长率基本上保持在30%左右。当然,对于“跨境电商”这个概念,会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人理解为跨境的网络零售。在跨境电商年30%的增长率中,跨境网络零售增长至少应该是30%,B2B这部分,实际上仍然是传统贸易占主导。而互联网或者是电子商务对传统贸易的影响,实际上也在逐渐使得传统B2B贸易发生变化。前文提到的“新业态”或者“新平台”出现了,比如,像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中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收汇、结汇、退税甚至提供金融服务等,这些综合业态已经不是传统的外贸公司,业态已经在新技术和网络作用下产生新的运作模式,新的机制已经形成了,变成了商业上的一种新物种。在前几年中央国务院文件当中已经提出来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
不管是在B2B还是B2C,实际上大家都关注互联网电子商务或者跨境电子商务到底给国际贸易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跨境电商实际上是指由于互联网技术,由于这些跨境电商的平台给整个国际贸易带来实质性变化的那一部分,既反映在B2C也反映在B2B,B2C这一端,在以前国际贸易当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比如说很多小企业,甚至于个人,把“碎片化”的货物,或者有时候定义为“个人物品”卖到全世界,这在以前的国际贸易当中是不存在的。通过快递和邮政进入国际市场。在某种程度上说,这就是一种纯粹的创新。前文提到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综合服务的挑战,实际上,跨境电商对传统贸易的监管也提出挑战。在全球范围内,中国这些新业态已经走在前面了。笔者在参加的很多国际会议上,各国主管国家电商与国际贸易的政府官员,对于笔者介绍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情况,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都希望借鉴中国发展的经验。甚至于很多国家提出来,要想办法参加到跨境电子商务的未来趋势中去。中国跨境电商的平台的确受到全世界的瞩目。中国是一个消费大国,同时也是一个制造大国。英国很多学校都在研究,中国是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将小商品卖到全世界的?研究表明,更多的是通过跨境电商的渠道。小批量、多频次的这种贸易形态已经非常普遍。中国作为这样一个消费大国和生产大国,理所当然可以产生比较重要的带有世界性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20世纪90年代,笔者在研究期货市场、期货贸易、期货交易,观察商业模式、贸易形态的创新的过程中发现,商业模式实际上从100多年前就在创新。期货市场是一个集中化的交易市场,已经带有金融性质,期货市场就是出现在整个产品交易和流通的集散地。中国新型、小批量、低质货物的交易看起来很难在传统贸易中突破,但是传统贸易也在往这个方向突破。这方面,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如果出现所谓跨境电商平台,那其他国家,比如蒙古、越南等,自然而然就会上中国的平台。因为这些国家经济体量不足以支撑一个大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的平台发展,对中国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某种程度上说,其他国家也希望中国能够承担起这样的责任。毕竟跨境电商的发展不仅仅对中国来说很重要,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消费者来讲,也很重要。而这样的平台,只有在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环境下才能够支撑,才能够真正建立起一个世界的、普惠贸易的、新的规则体系。
三、全球普惠贸易时代:跨境电商引领e国际贸易
我们把跨境电商引领e国际贸易,理论上总结为:全球普惠贸易时代到来。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或者说,由于这种平台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原来不太容易能够参与国际贸易的弱小主体,如中小企业,甚至个人、自然人都能够参与到国际贸易当中。而以往的国际贸易都是由跨国公司主导。因为贸易的流程非常复杂,只有大公司才有能力做到合规。中国大型的贸易公司在利润高的时候,可以养报关员、报检员、跟单员等,这些人员做的大部分工作是类似于政府要做的合规工作,怎样满足海关、商检、外汇,甚至于其他的银行各个所谓的国际贸易规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的平台把整个贸易流程变得简单明了,易于操作。这些平台帮中小企业,甚至个人进行通关,进行政府合规的流程。从这方面说,中国走在世界前列。中国贸易监管相对来讲比较复杂,当然也催生了包括外贸综合服务在内的很多外贸跨境电商平台。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中国大市场带来的不仅仅是中国,而很可能正在发生的是全世界中小企业也期望未来能够在中国的跨境电商平台上从事国际贸易。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对中国当然有很大的意义,同时对很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意义很大。从国际社会看,如联合国、亚洲开发银行各种会议上,大家在讨论现在的国际组织时,都不再提跨国公司了,而在关注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对整个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而大的跨国公司都在拆分,都在变小。由于技术创新太快,企业因太大而很难调头。全球贸易正在朝普惠贸易的趋势发展,要研究如何建立新的贸易体系,让更多中小企业甚至于个人参与进来。中国外贸法在修订的时候最早提出来,外贸的主体里应该包括自然人。目前,我国在进行贸易时,在监管过程中提出,个人物品才能作为个人、自然人,才能报关和通关。如果买的东西介于个人物品和货物之间,尺度则不好把握。如笔者的朋友买了一个德国的放大机,海关认为这不是个人物品,需要找一家代理公司制作外贸合同,满足政府监管的需要。个人成为报关主体,个人参与国际贸易,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普惠贸易使中小企业,甚至于个人能够参与国际贸易,应该不难实现。因为有平台,而且这些平台还可以逐渐积累,让企业积累信用。如外贸综合服务公司提供外贸的融资,这种融资实际上是解决了很多银行长期解决不了的问题。如何监督中小企业的信用,如何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额度?通过平台逐渐积累的数据就可以看到这些中小企业的信用度。信用度好的中小企业,同样可以获得贷款和帮助。这样就解决了全世界很多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使他们能够参与到“买全球”和“卖全球”的活动当中。普惠贸易因为有了平台和平台所建立的信用的生态系统,使得它能够在全球很容易实现。当然,我们更期待的是,如何能够更好地去实现这样一个由技术和跨境电商所带来的国际贸易新趋势,特别是在国际贸易整个监管当中如何适应这样的趋势。
四、发展方向
以下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个人物品”与“一般贸易”的区别
“四八”新政在跨境电商企业中引起很大反响。政府和企业都在反思,新形势下,外贸监管是否能够走出一条新的突破口,新的道路。比如说,以前的外贸监管要不就认定为“个人物品”,要么就认定为“一般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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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收的调整,则归成“一般贸易”,“一般贸易”显然走了一个很复杂的贸易监管流程,所碰到的可能并不一定是税本身的问题,而是流程过于复杂的问题。通过对企业、各个机构进行研究和调查之后,希望能够在“四八”新政颁布后的一年中,当中让跨境电子商务探索出一条新道路。目前大家都在纠结的跨境电子商务的新政所带来的影响,原来保税的备货模式,实际上是针对市场当中老百姓关注的进口产品(这部分进口产品范围也不是太大)。主流进口产品不外乎食品、化妆品、母婴产品和保健品。这些产品统一称为“个人物品”。除此之外,大量进货集装箱则称为“一般贸易”,“一般贸易”要经历复杂的流程。“个人物品”相当于原来的跨境电子商务走了便捷、简化和保税流程,来满足国内真实的需要。作为“个人物品”来讲,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是要回到过去的说法,强调个人的行邮,是直邮。这意味着把所有保税仓库都建到国外,所有交易流到国外,然后寄到国内。这相对于我国“消费回流,把保税建在中国境内,让更多的交易能够在中国发生”的政策导向来说,无疑是走了回头路。这次“四八”新政可能给我们企业和政府提供一个反思的机会。(二)欧美国家对低值货物的免税政策及启示
中国的跨境电商为什么能够发展?在欧盟国家,150欧元以下货物过境,一律是免增值税,或者是免全部的税。美国800美元以下免一切税。也就是说,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是推行低值货物免税的政策。在进出口方面,为什么推出这种政策?一是,碎片化的货物当然是个人消费的产品,实际上海关的监管越来越难,财政部、海关要征所有货物的税,成本非常大。监管也十分困难。即便管了,用行邮的方式照样进来,这是全球的趋势。二是,这是全球消费者的需要。对这些物品设置复杂的业务流程,实际上等于给消费者增加很多额外交易成本和负担。普惠对中小企业、甚至对消费者来说,意义更为重大。对于跨境电商交易的货物,如果采取保税进口,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是提高消费者的福利。这一点,发达国家已经走在前列,让低值的货物通过。这实际上给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带来很多机遇,我国很多小商品,甚至于手机、平板、电脑,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卖到欧洲、美国,以及更多的国家,实际上都是因为发达国家这样的政策与监管方式。目前,我国海关监管中,是否有必要再区分个人物品和货物?“个人物品”和“货物”,或者是B2B、B2C,界限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个人物品和企业交易都碎片化之后已经无法区分。严格地讲,彻底的改革就是不区分“个人物品”和“一般贸易货物”,设置统一税,对低值货物进行免税。这既满足了消费的需要,也解决了海关要征所有的税而带来的各种问题。如果我们在进口方面把很多跨境电商归结为“一般贸易”,很可能造成其他国家也依法仿效。如俄罗斯、巴西或者其他国家也有可能将跨境电商归结为“一般贸易”,这意味着我们向对方出口的时候也会困难。俄罗斯需要中国大量家庭用品和小商品,如果归结为“一般贸易”,也会使得我国产品在对方市场受阻。从全球发展趋势,特别是普惠贸易发展趋势来看,未来跟不同国家进行谈判的时候,应该站在这个角度去考虑,既考虑进口也考虑出口。怎么样能够为跨境电商建立一个创新的监管模式?有些企业、学者们提出,跨境电商既不属于“一般贸易”,也不属于“个人物品”,应该走中间“第三条道路”。当然,笔者更希望能够真正探索出这样一条新的监管道路。能够建立一些可以和其他国家一起推动的新的基于普惠贸易的一些规则体系。普惠贸易使这些商品在全球流动。小单化、多频次,确实也会给海关的监管、商检带来一些问题,也会涉及一些消费者保护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肯定能找到解决方案。而实际上,现在的跨境电子商务在过去一两年进行实验的时候,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应该好好总结。
(三)建议
最后提出一些建议:一是税制与国际接轨。设定免税额度,推单一税制,税制简化透明,符合跨境电商的特征。二是监管的问题。现在很多监管问题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监管方面要统一,避免多部门不协调的情况。三是吸收跨境电商一些试点城市的经验和数据,建立跨境电商围绕普惠贸易这样的发展趋势来创建新的贸易监管的方式。在这些问题当中,笔者认为可能花更多力气的是部门协调问题,甚至于跨境电商的平台还要跟政府合作,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这样才能获得大数据,才会有数据交换,做好更多监管,未来的监管思路和以往一般贸易的监管思路都不一样。或许这也是为以后一般贸易的监管提供新的发展方向,可以将所有的监管都并轨。但至少目前来说,在现有贸易监管体系下,对于“个人物品”和“一般贸易”,要探索创造一条新的思路。
作者:王健 来源:中国市场 2016年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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