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新密土地出让)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2-18 17:18:30 归属于农业论文 本文已影响217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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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介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以及新密各乡镇针对土地流转的做法,展示其成效,分析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以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流转;成效;问题;对策;河南新密
  
  目前,一些外出打工的农户和无力耕种的农户,以及因非农收入已成为家庭经济主要来源的农户都不愿耕种土地[1-3]。但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他们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而是把土地看作是今后生活的唯一退路和保障,客观上造成了土地荒芜。通过土地流转既实现保留土地经营权,又使土地不致荒芜,而且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土地流转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效保障,极大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据调查测算,通过土地流转新密市已有逾33.33 hm2已经荒芜的耕地重新耕种,重新被绿化。
  1新密市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
  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推进土地流转,关键是要有业主到农村包、租土地;其次是农户愿将土地包、租出来。在这2方面,各乡镇都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对于土地流转活跃的乡镇,党委、政府认识统一,把土地流转作为调整农业结构,招商引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保障措施来抓[4]。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牵线联络,协调关系,确保土地流转成功。
  (2)成立机构,搞好服务。为更好地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市、乡2级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站),负责全市土地流转工作的政策研究、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审批备案和纠纷处理等工作。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对常年外出人员较多的村,主要采用转包和出租的形式,将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或发展农业示范园区;对农户不愿耕种的边远次地,由村委会组织,用委托代理的形式,将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发展规模经营或创办农业示范园区;对地块零散的村,利用互换的形式,将土地并成大面积耕地,方便机械耕作。
  2取得的成效
  (1)解除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土地流转,使外出务工经商农民能够安心在外务工经商,促进新密市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5]。
  (2)从根本上解决了弃耕摞荒问题,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市、乡、村3级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多渠道地给农民提供土地流转信息,积极引导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和人少地多户的土地弃耕摞荒问题。
  (3)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通过规范流转,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明确了流转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为双方解决土地流转矛盾和纠纷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据,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长足发展。
  3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需要性认识有偏差。部分干部认为,土地承包到户,是否种植或流转是农民自己的事,应任其自然发展。少数领导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热情不高,流转工作中投入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于是农户土地流转处于自发决定形式的较多,引导、指导流转的较少。
  (2)缺乏配套的政策支持。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缺乏鼓励土地流转的外部拉支政策,包括建立农地流转的需求市场、国家信贷支持政策等;二是缺乏鼓励土地流转的内在动力,针对外出打工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使农民有后顾之忧;三是缺乏连结市场和农户的纽带和桥梁,尚无有资金、有能力的中介服务组织[6]。
  (3)流转行为不规范。从调查情况看,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的问题较为普遍。双方口头流转、无协议签订的,有的虽有书面协议,但内容不完善,权力义务不明确,引发事后纠纷。多数情况下,土地流转没有到发包方备案或经发包方同意。也有个别存在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4对策
  (1)提高对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认识。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的工作日程,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土地承包法、中央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规定上。从有利于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出发,积极引导土地流转,保证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地进行。
  (2)积极引导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离田从事其他经营或劳务输出的农民,要支持、鼓励其进行土地承包权流转。维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和收益权,不得强迫或阻碍其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截留、扣缴其承包地流转的收益。坚持按程序进行流转。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和受让方要签订流转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要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他方式流转的,要报发包方备案。
  (3)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在保障农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对土地评等定级,按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标准。对位置好、价值高的土地引入竞价承包、招标租赁等交易方式,培育土地流转机制[7]。依托农经部门在市、乡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乡村组建立土地托管站,从乡镇到村建立起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健全流转信息网络。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可以约定收取适当的中介服务费。
  5参考文献
  [1] 梅付春.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过度转移问题探析[j].河南农业科学,2008(6):13-14.
  [2] 李华杰.关于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j].现代农业,2010(7):52.
  [3] 张建军,程诗惠.成都锦江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及启示[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0,23(6):33-35.
  [4] 吴锦猛.土地流转中的权益归属及实现[j].法制与社会:旬刊,2010(21):297.
  [5] 张英,邓腾林.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分析[j].科技与生活,2010(11):202.
  [6] 钟迎春.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科技博览,2010(25):228.
  [7] 张芝露.农村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的培育与发展研究——济源市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实证分析[j].河南农业科学,2008(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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