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区域科技创新网络;武汉;现状;对策
一、区域科技创新网络的含义及特点
1.区域科技创新网络的含义
区域科技创新网络是国家创新网络系统的向下延伸和发展,是国家纵向创新网络中的子系统。区域科技创新网络是指在特定区域内与科技创新全过程相关的组织、机构和实现条件所构成的区域整体创新的体系。区域科技创新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某一专业领域内各种相关的企业,除此之外,科技创新网络还可纵向延伸到销售渠道和客户,横向延伸到提供互补品的供应商。尤其重要的是,区域科技创新网络还必须包括政府和其他机构,如大学、研究机构、各种中介服务机构等,区域科技创新网络实际上是由许多相互关联的企业以及各种机构所组成的区域共同体。
2.区域科技创新网络的特点
(1)创新网络的开放性。区域创新网络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一个面向外界环境的开放系统,其开放性表现为成员企业可以自主决定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网络联系的建立或中断、增强或减弱,反映在网络整体层面上便表现为网络边界的扩展与收缩。网络的开放性说明了网络整体是相对稳定的,而不是超稳定的;也意味着网络具有动态特征,不管企业之间的网络联系如何紧密,如果在质量、数量、价格、时间等方面有更优的选择,企业将会自主寻求更优的网络方式。应该说,网络的开放性正是其生命力所在,只有在开放的条件下,网络内的企业才可能从网络外部获取促进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的动力和能力,从而避免陷入锁定于过时的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困境。
(2)创新网络的合作性。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其他各类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是成功的创新网络的典型特征。企业之间的合作实际上是由利用企业内部的资源和能力提升为利用企业内部与外部的资源和能力,从而有效地降低了研发、生产和销售成本,产生“1+1>2”的合作利得,最终提高了企业自己的竞争优势。企业之间的合作具有双赢性质,被视为“联手做更大的馅饼”。
(3)创新网络的创新性。区域创新网络中专业化分工程度较高的成员企业只专注于自身的核心业务,互补性的活动由其他相关企业完成。专业化分工提高了企业的核心能力,增加了创新机会。另外,创新性还表现在创新网络特别鼓励新公司的衍生,以细化产业间分工和强化产业间联系。
二、武汉区域科技创新的现状分析
尽管武汉区域科技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武汉科技综合实力强,但科研成果档次不高。根据2003年中国科技统计年度报告及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的相关数据,2003年武汉地区科技活动人员及r&d人员7.6万人,科技经费51.9亿元,在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以下简称在全国)居领先位置;发表科技论文4.01万篇,位居第3;出版科技著作1023部,位居第3。如果将北京的指标指数设定为100,将上述6个单项的指数平均作为科技资源实力综合指数,则武汉为28.17,仅次于北京和上海,在全国位居第3。科技论文的位次虽高,但武汉科技论文的档次却并不高,国外主要检索工具(sci、ei、istp)收录我国的科技论文,武汉位于北京、上海、南京、西安和广州之后,名列第6。武汉市2003年专利申请3419件中,专利授权仅1559件,在全国位列第9。武汉地区的科技成果中,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10个二等奖;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中没有一等奖,技术发明仅获得1个二等奖。
2.武汉高校知识创新能力较强,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在人才方面,2003年武汉高校有教学研究人员3.25万人,位居全国第4;有两院院士30人,位居第4。在设施设备方面,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1个,位居第4;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位居第2。在科技经费方面,共取得科技经费11.89亿元,位居第5;其中取得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费4.6亿元,位居第6。在科技成果方面,共发表科技论文1.76万篇,位居第3;技术成果转让收入2.77亿元,位居第7。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武汉高校校办产业实现利润总额1.26亿元,位居第10。武汉高校在人才、设备、经费和成果等主要指标上,仅次于北京、上海和南京,位居全国第4或第3。但在技术成果交易和校办科技产业方面相对落后。
3.武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产业化程度不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项对企业经营者的调查显示,36.8%的经营者认为是缺乏相应人才;36.3%的经营者认为是缺乏规范运作的技术市场;33.8%的经营者认为是科研机构与企业脱节的体制。另外,成果转化的费用太高,企业难以承受(29.6%);企业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科研成果信息(23.9%),也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原因之一。如前所述,武汉市科技竞争力强,位居全国三强,但这种竞争力更多地体现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实力上,没有反映在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上。一方面,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但其科研规划离市场较远,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另一方面,众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因缺乏研发能力而没有开展研发活动,影响企业发展。2005年武汉市只有31.1%的技术开发机构建在企业,这与深圳93%的技术开发机构建在企业有不小的差距,科技资源的配置不够合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委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仅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的3.3%,显然“产学研”衔接不够紧密。
4.武汉企业科技活动投入少,企业创新意识淡薄。根据湖北省统计局的《武汉工业自主创新情况分析》显示;2004年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科技活动上,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有着一定差距,如下表:
显然,我们可以看出,一是武汉市工业科技活动的投入规模小。2004年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投入科技活动人员不到北京、深圳的1/2,不到上海的1/3,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以及其中r&d经费支出差距更大。二是科技活动的投入强度弱。2004年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投入强度不到青岛的1/2,也远小于北京和深圳;三是科技活动人员人均科技活动经费只有上海的54.4%、青岛的66.5%、深圳的83.4%。科技活动的产出效果差。2005年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请专利596件,北京、上海、青岛和深圳的专利申请数分别为武汉市的几倍乃至十几倍;2005年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新产品产值占14.7%,北京、上海、青岛和深圳的新产品产值的比重分别为18.4%、19.8%、25.3%和17.4%,显然这4个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用自主创新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力度较武汉市要大。
三、武汉区域科技创新网络建设的对策
鉴于区域科技创新的一般特点及武汉区域科技创新的现状,构建新型的武汉区域科技创新网络已经刻不容缓。构建武汉区域创新网络,应该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核心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文化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相结合,坚持立足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从而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开放联合的技术创新网络体系;以非营利性科技中介机构为骨干,促进经济和技术有效转移的社会化创新服务体系,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龙头企业、骨干中介机构为主要基地的人才引进、培育体系;以环境建设为重点,建立有效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活力的政府调控体系;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科技投入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努力形成各类创新载体大幅度增加,区域科技创新效率进一步提高的局面。
1.积极创建创新型文化,不断更新创新观念。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从广义来讲,文化可以被定义为共享的价值和一套规则系统,以及共同体内在社会交往方面的各种更具体的要素。文化不仅影响着经济主体的行为,甚至能够改变地区经济发展的要素禀赋结构,形成独特的比较优势,进而改变地区经济发展绩效。文化是科学技术进步的母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声。历史经验表明,文化影响着科技的生成、发展与传播,影响着创新的进程和结果。文化的进步必然包容当时的科技发展和创新成果。文化与科技创新的互动是近代文明演进的主旋律。当代的科技创新在与文化、经济和社会的互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和主动的角色。文化和观念是其他一切创新系统的前提和基础,观念上没有创新意识,其他创新系统的实施也就无从谈起。安于现状、知足常乐也就曾被广泛奉行为一种美德。这样就必然导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少而形成“引进”式依赖症。因此,更新观念,树立创新观念和营造创新型文化是区域科技创新、国家科技创新的必然选择。就武汉而言,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社会文化和价值理念;第二,造就开放、公平、有序的创新和创业环境;第三,倡导追求真理、宽容失败的科学思想;第四,摒弃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浮躁习性;第五,充分发挥政府在创新型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我们知道,无论是从创新文化的内容,还是从创新文化影响创新的作用来看,文化既受个体的价值观、态度、信念等因素影响,也受制于政治体制、经济社会等多重社会因素。前者表现为一种观念文化,后者表现为制度文化。区域创新文化的重塑,既要促进民众个体的观念转变,也必须重视政府作为制度供给主体对区域文化建设的影响作用。
2.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科技创新主体的机制。企业是区域创新的细胞,需要形成一个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创新结构体系。企业的发展要与产业发展战略有效地结合起来。武汉发展的未来定位于以光电子信息为主的高科技产业、以汽车和钢铁为主的制造业和以物流与商贸为主的服务业。武汉区域的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存在私营和民营高科技企业后劲不足的问题。由于外资企业一般不会在武汉设研发机构,培育自身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就成为武汉的必然选择。这样,就要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拿出激励政策,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积极性。从当前区域创新的经验看,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并不能表明该地区的创新能力就强或创新的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只是一个地区创新网络完善的重要方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和政府在创新网络中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还必须进一步改革宏观科技体制,使宏观科技体制与市场经济相吻合,完善市场体系,重视技术市场的作用和功能,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让制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立法的实施力度。
3.建立和完善适应创新的环境和基础设施。创新的环境和基础设施是区域科技创新的最基本的条件,是推动企业创新的核心资源。武汉需要创造出有利于企业、大学和研究所的科技与产业发展的新机制和人文环境。美国硅谷的崛起是与美国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文化环境和适宜风险投资业成长的土壤密切相关的。因此,政府推动企业创新,关键是完善本地区的创新环境和基础设施,为创新创业提供一流的自然、人文环境和系统服务。同时,包括减少对本地区企业经营的干预,鼓励企业采纳新技术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形成激励创新型企业不断成长的环境。
4.加快创新投资融资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创新是一项高风险性的活动,创新要冒风险。全市现有各类风险投资机构不到30家,风险投资资金不足100亿元。未来几年内武汉需要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资本进入的渠道,着力吸引民资、外资,充分发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和担保公司的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投资融资体系。
5.形成开放联合的机制,扩大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由于传统的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研究所、大学之间缺乏有效的协作,致使相互之间各自为政,重复开发。区域创新网络建设需要促进研究所、大学与企业相互间的关联和互动,打破地区与地区、机构与机构之间相互封闭的状态,建立合作的社会关系网络,使科学研究注重实际问题,产业活动与最新的科技融为一体。继续扩大武汉与中科院及国内外各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发挥其在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参与国际研发的分工,推进国产化和培养本地研发人才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争取吸引更多的国(境)内外的研发机构落户武汉,增强武汉的科技创新能力。
6.加强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科技服务体系是在一定区域内为科技企业创办、技术研发、成果推广、技术交易、风险投资和管理咨询等提供多功能服务的网络体系,满足企业技术创新的多种需求。武汉市需要重点扶持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技术产权交易所等一大批骨干科技中介机构,未来几年内,各类科技中介机构达到1000家以上,以骨干中介机构为框架,形成功能健全、特色鲜明、高效规范、服务精良、与国际接轨的区域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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