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关于邓小平关于公有制实现形式思想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1-14 13:30:35 归属于宪法论文 本文已影响156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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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是邓小平理论中的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杰出贡献。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采用”。这一论述是对邓小平关于公有制形式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为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公有制的本质内容、结构和实现形式的关系

  邓小平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方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有制的基本理论,另一方面结合中国的国情,提出了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理论。

  邓小平在《怎样恢复农业生产》一文中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用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①1979年11月26日在接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东亚研究所主任林达光等的谈话中,邓小平说:“我们国内还是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外资是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占有它的地位。但是外资所占的份额也是有限的,改变不了中国的社会制度”。② 他在《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一文中说:“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现在占整个经济的90%以上。同时,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引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③ 1986年他在《企业改革和金融改革》一文中指出:“用多种形式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以调动企业积极性,这是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这个问题在我们一些同志的思想上还没有解决,主要是受老框框的束缚。其实,许多经营形式,都属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手段、方法,既可以为资本主义所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所用,谁用得好,就为谁服务”。④ 以江泽民为首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作出了具有突破性的论述,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是一次思想大解放,也是对邓小平理论的发展。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公有制的本质内容和形式及其结构的认识是经历了漫长而又曲折的过程的。那么公有制的本质内容到底是什么呢?公有制实质上就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宗旨、适应社会化生产经营的劳动者的联合。基本生产资料(确切地说是资本)为这类联合体共有,经营成果为劳动者共享。过去,人民往往没有区分公有制与共有制的实现形式,用一种固定不变的单一的形式表现内容,结果违反了社会化生产复杂系统多层次的需要及其变动,削足适履,束缚或破坏了生产力。从哲学意义上理解,内容和形式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对范畴,形式为内容服务,但又相对独立。同一个内容可以有许多的形式表现,而同一个形式也可以为不同的内容服务。市场经济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表现为通过竞争经常选择适应生产力多种需要的生产关系具体形式,如果人为地固守某种过时的形式,那就一定被淘汰。有鉴于此,我们应当善于选择实现公有制内容的多种多样的形式,处理好它同多种所有制结构的关系,为发展生产力提供强大的动力体系。在实现公有制本质内容上,我们认为需要多层次的多种运营形式,大体可以分为:国家(代表社会的大联合体)所有、劳动者集体所有、联合体与个人混合所有。每一个层次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分为很多具体形式。这就是内容和形式、实质和表现、目的和方法的辩证统一。

  二、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理论基石

  江泽民同志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不是凭空想象的产物,而是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总结。它直接来源于邓小平理论,具体说可谓来源于三大理论基石。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形式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关系的物质内容,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而生产关系则是生产力存在发展的社会形式,具有相对稳定性。但是,作为生产关系基础的所有制关系及其结构和实现形式,总是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它既不能长期落后与生产力发展的实际要求,又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否则,就会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经营形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要求的原理的具体化。对于这一原理的认识,过去基本上停留在大的历史阶段和经济形态上,相当粗略空乏,缺乏具体。事实上,现实生产力是一个极其庞大、复杂的系统,经常处在变动中。不同的技术水平、部门特点、规模层次、经营业务、服务对等,需要不同的具体组织形式、经营形式和分配形式,尤其要面对千变万化、竞争激烈的国内外市场,仅用一两种固定不变的经营形式和产权形式去适应那是行不通的。以规模层次为例,有大、中、小、微之分,而量的规定性又同质的规定性紧密相联,就必须有不同的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和经营形式与之适应。这种情形决不能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决定取舍,而是由客观的经济结构和经济过程所选择。因此,生产关系的形式也必须是一个多层次、多形式的巨大复杂系统。现在世界上哪一个国家都不是仅仅采取某一两种单调的生产关系具体实现形式。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这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表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而且要实现公有制多种形式的合理配置。这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所决定的

 

 众所周知,我国有12亿人口,9亿在农村,人均国民总产值居世界后列;一部分现代化的工业与大量传统工业、手工业同时并存;沿海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贫困地区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与科学技术普遍偏低的状况同时存在;少数现代化大城市与多数工业化水平不高的中小城市及广大比较落后的农村同时存在。总之,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化大生产程度较低,商品经济不发达,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由这种实际状况所决定,我国的所有制关系必须是这样的态势:一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结构将长期存在;另一方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如果采取哪种纯而又纯的、“一大二公”的固定模式势必超越社会和生产力的发展阶段,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至于将来发达的社会主义采取什么形式,那还是很遥远的事情,而现在要立足于努力寻找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形式,也为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这是邓小平理论宝库中带有里程碑性质的贡献。邓小平在视察南方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⑤ 这一精辟的论断澄清了100多年来争论不休的难题,也是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科学结论。市场经济的重要功能之一,表现为通过竞争经常选择适合生产力多种需要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如果人为地固守某种过时的形式,那就一定会被淘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机制,推动人们努力选择实现公有制内容的多种多样的形式,并处理好它同多种所有制结构的关系,为发展生产力提供强大的动力体系。在这方面,资本主义国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去借鉴。

  三、正确地认识和借鉴资本主义的经验方式

  从历史发展的长河来看,资本主义必然灭亡,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然而,至少目前它所容纳的生产力还没有穷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充分利用了市场经济机制。实事求是地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它们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去深入地研究。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以社会化生产为基础的,积累了几百年的运营经验,在亿万次的市场竞争中创造了多种多样的、灵活高效的实现形式。正如邓小平所说:“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向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式”。作为具体经济运作形式,恰似一部新型汽车,一部先进的电脑,能为资本主义所用,也能为社会主义所用。它们并不绝对等同于某种性质的所有制关系,而是“谁用得好,就为谁服务”。当然要结合我国和本企业的实际,在学习中创新。

  有鉴于此,在寻找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改革中要澄清几个模糊认识:

  1、股份制不等于私有化。股份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一种社会化的产权组合形式,它的性质取决于谁占主导地位,谁去控股。资本主义股份制是少数资本家控股,主要为实现他们的利益服务。加入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它就体现公有制的性质。即使在一些企业公有资本未达到控股,但作为投资的那一部分公有资本也能实现应得的效益,没有丧失所有权。至于股份合作制,则是我国改革中的一种创造,既有劳动联合,又有资本联合,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双重的优点,不是私有制的形式。

  2、不能简单地从量上看待公有资本是否占主导地位。按照江泽民同志的论述,在数量上公有资本不只要看那些国有企业的集体(合作)企业,而且要看混合经济中公有资本的份额(目前在混合经济中仍占三分之一);在质量上要看公有资本的控制能力。现在的事实表明,在股份制企业中不但公有资本占企业全部资本的半数以上可以控股,即令为三分之一或者再少一点也可以控股。

  3、不能笼统地说拍卖国有企业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这里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国家把实物卖掉了,又收回价值形态的资产,将其再投入到更多收益的经营,这属于优化资本的行为。如果不坚持“等价交换”,那就可能是流失。

  4、不能把引进外资的嫁接视为丧失所有权。这和股份制是一个道理,关键在于如何运作公有资本,是否能够保证获得收益。正如我们要到外国投资参股、控股一样,这种国际间产权的组合是一种发展趋势,都要保证各自的利益。这里需要改变的是追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旧模式和只看实物形态、不看价值形态的就观念,而是要用公有资本的新形态、新范畴来观察处理产权组合中的一系列问题,特别要学习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竞争力较强的大企业集团。

  综上所述,邓小平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思想是我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宝贵的精神财富,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领会党的十五大精神,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克服重重障碍,积极抓大放小,寻找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多种多样、领会高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注释:

  ①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23页

  ②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5页

  ③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138页

  ④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92页

  ⑤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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