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法制意识调查分析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1-06-28 20:39:44 归属于宪法论文 本文已影响599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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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青岛大学法学院“与宪法同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走进临沂费县上冶镇对当地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并了解了近几年上冶镇法制环境和民众法制观念的转变。调查中发现,上冶镇当地居民的平均年龄偏老龄化与低龄化,缺少青壮年,属于较为典型的留守人员较多的乡镇。与之对应的,当地居民的普遍学历与收入均不高,也缺乏对法律的了解。相当一部分的居民认为遇到问题通过社会关系解决就可以,不需要也没必要通过法律手段。文章认为,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国家应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加强对乡镇居民的普法教育,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切实改善乡镇法制建设与法律环境的创建。

  [关键词]临沂上冶镇;法制宣传;法律意识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更加健全,公民法律观念不断提高。以民法典的编纂、宪法第五次修正案与监察法的颁布、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等为标志,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完善。虽然从整个国家来看,法律越来越得到大家的重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也成了大家的共识。但多年的实践证明,虽然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专门的执法与司法机构,但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乡镇(村),人情社会的现象依旧存在,当地居民认为通过社会关系就可以解决各种问题。这与其法制观念淡薄,对法律缺乏必要的敬畏与了解是密不可分的。那么,当前依法治国大环境下,为什么仍然有一些乡镇(村)的大部分居民法制观念比较薄弱,究竟是这些居民自身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没有学习法律知识的意图,还是他们缺乏必要的途径?临沂费县上冶镇的法制建设基本情况又是怎样?当地居民对法律知识学习的态度如何?他们在权益受到侵害后能否得到及时的咨询帮助以及法律援助?为了了解这些问题,青岛大学法学院“与宪法同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走进临沂费县上冶镇对当地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并了解了近几年上冶镇法制环境和民众法制观念的建设与转变,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并走入街头巷尾进行了实地调研。

  二、调查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本次调查的调查对象为临沂费县上冶镇的居民,为了更全面了解临沂费县上冶镇居民法制意识的现状,笔者在走访当地政府采集数据、访问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深入街头巷尾进行了问卷调查。具体调查对象为随机选取的上冶镇的街边路人、店铺经营者、居民楼的住户以及田地里的农民。问卷共发放100份,收回100份,问卷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98张,有效率为98%。其中,18岁以下的有25人,占25.5%;18-24岁的有0人,占0%;25-35岁的有21人,占21.4%;36-48岁的有13人,占13.3%,48-60岁的有22人,占22.4%;60岁以上的有17人,占17.3%。(二)调查方法。调查工具为自编的《公民法制观念调查问卷》,共有18个条目,涉及政治面貌、从事职业、学历、是否对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有所了解、是否了解我国法律的制定主体、希望了解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常用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什么、对普法活动的建议等内容,同时,在问卷中还设计了诸如“您是否满意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等问题,意图结合上面的答题情况看出受调查者对法律的求知欲有多强或者说其是否有进一步了解法律的愿望。①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当地居民留守情况普遍,学历相对不高。通过调查发现当地居民中中青年的人数占比很少,甚至没有采访到年龄在18-24岁的群体,虽然可能和调查走访当天实际情况有关,但毕竟是暑假期间,这个年龄段应多为大学生群体,应当有一定比例。而且在分析调查问卷后发现,48-60岁及60岁以上的居民在受访对象中占比达到了39.8%,也就说近四成为中老年人,同时未满18岁的受访者达到了25人,占25.5%。可见七成以上的受访者为低龄与中老年人,这从侧面反映出当地的留守情况较为普遍。而通过之后询问当地居民与咨询当地政府,也得知了当地青壮年人大多外出打工,很少回来的情况,进一步印证了我们的猜测。既然受访者年龄层次多为低龄与中老年,那么根据常识受访对象整体文化程度应该不高。在分析调查问卷后发现,没上过学的有5人,占5.1%;小学文化的为36人,占36.7%;初中文化的为45人,占46%;高中文化的为9人,占9.1%。专科、本科及硕士以上的为0人。这与受访者年龄分布的表现相一致,也符合我们的猜测预期。诚然,因为有些受访者年龄尚小,所以文化程度不高,未来有继续提高文化程度的可能。但结合上冶镇留守情况较为普遍的事实,在这些青少年随着时间成长并提升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后,是否还会留在上冶镇?情况恐怕不容乐观。而在早已不再接受教育继续提升自身文化程度的中老年居民中,最高学历也只到高中,且这部分人所占比例只有10%不到。可以说上冶镇居民的整体学历层次并不高。这就让我们对其法制环境建设与公民法律观念情况感到担忧。(二)当地居民法律观念不强,对法律缺乏必要的了解。受访的当地居民中,听说过宪法的为60人,占61.2%,没听说过宪法的为38人,占38.8%。而在选择了听说过宪法的60人中,有30人在下一题“您了解宪法所规定的内容吗”选择了“不了解”,占听说过宪法的受访对象的50%,占总人数的30.6%。这样其实就有68人是不了解宪法规定的内容的,占69.3%。这说明上冶镇的居民法律观念不强,对法律缺乏必要的了解。不过结合之前分析总结的当地留守情况普遍,居民学历层次不高的情况,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②但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留守情况普遍的乡镇(村)怎样有效地进行普法宣传迫在眉睫。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在稍显专业的一个问题“您认为谁有权制定法律”中,有37人选择了正确答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占37.8%。这说明还是有一部分居民是有一定法律基础与法律常识的。而且,在“您碰到问题会通过何种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中,选择“社会关系”的为28人,占28.6%,选择“法律手段”的为62人,占63.2%,选择信访途径的为6人,占6.1%,选择其他的为2人,占2.1%。这也说明大部分居民虽然不了解法律规定,缺乏法律常识,但还是愿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三)当地居民愿意关注法律,希望有更多途径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经过调查发现虽然上冶镇的居民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不高,但并非是不愿遵守法律、不想了解法律。相反,他们对我国法律的认可度还是很高的,也愿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接受普法宣传,提高自身法律知识。在“您是否关注我国的立法状况”问题中,只有17人选择了“不关注”,占17.3%。而在“您是否满意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问题中,选择“很满意,有这些已经够用了”的为28人,占28.6%;选择“比较满意,但能再学点就更好”的为40人,占40.1%;选择“不满意,要多学习以备日后之需”的为30人,占30.6%。由此可以看出,当地居民大部分还是希望能再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还是有较为强烈的提升自身法律水平的愿望的。

  四、调查思考

  (一)应当加强对当地留守居民的关心慰问,并多进行普法宣传与教育。上冶镇留守居民的文化层次不高,他们并不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这在他们日后权益受侵犯,发生争议时是很不利的。任何事物都要抓住本源,要想改善当地居民缺乏法律常识的现状,就要从居民自身的法律意识抓起,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法律观念。③何况不仅仅是那些文化层次不够高的劳动者,在走访中也不乏一些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居民不知道一些十分基础的法律知识的现象。由此可见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法律宣传与普法教育工作的迫切性。(二)有关部门应扩大普法宣传教育的范围、丰富手段。当地居民虽然文化程度不高,法律观念不强,但有提升自身法律水平的愿望,这是最为难得的。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引导工作,不能辜负了百姓的热情,要引导当地居民通过合适的途径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增强其运用法律解决纠纷处理问题的能力。④在临沂市费县采集数据的时候,了解到当地的法制建设环境与普法宣传主要手段仍局限于普法讲座、法规宣讲等,并且对象主要集中于在校学生。而通过调研分析,发现当地居民更希望在法制宣传的形式与范围上进行提高。毕竟单纯的普法讲座等宣传教育形式较为枯燥,很难激发居民的兴趣,并且哪怕老百姓们来听了,也很难保证到底能听懂多少。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转变工作方式,在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上下功夫,并且扩大范围,可以深入田野、农民家中等等。可以说,只要政府引导到位,居民法制观念与法律水平会得到极大的转变与提高。⑤

  五、结语

  总之,目前调查当地的居民法制观念现状还是不容乐观,大部分人缺乏法律常识,仍然需要百姓、政府与志愿者等等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做好临沂费县的法制建设,切实保障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注释

  ①刘金海.现阶段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研究——基于269个村3675个农民的问卷分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1):68-74。

  ②陈忠.从传统和利益的角度看农民法律意识的变化——以南昌地区农村为例[J].农业经济,2013(01):74-75。

  ③穆福山,曾昭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对河北省青龙县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法治意识的调查[J].经济研究导刊,2010(21):26-27。

  ④苗泽一.浅析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对策[J].改革与开放,2012(12):12。

  ⑤李成杰.从《劳动法》视角看农村法制建设的应对措施[J].现代交际,2016(11):58+57。

  作者:朱明鹏 单位: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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