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夜生活越来越丰富,城市的夜景观设计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结合实际案例对城市夜景照明的设计进行了初步探讨,旨在通过对夜晚城市时态的研究,以经济、有效、合理地改善城市夜景观质量为目的探讨并得到塑造城市夜景观形象的方法。
引言
城市夜景观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和人文诸多元素共同构成的夜间综合体系。夜景观的塑造,使城市的夜空更为绚丽多姿,生活气息更加浓烈,商业经济愈趋繁荣。夜景观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该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的生活水平及政府的城市建设能力,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经济意义和环境意义。
1.夜景观的涵义
夜景观是涵盖在景观范畴之中的,是景观概念的补充。因此它具有景观的特征。同时,夜景观是景观在夜晚的再次表现。城市夜景观是指在夜幕下城市空间环境以技术照明为载体,对城市夜间景观环境进行二次艺术特色创造,是对城市特有的景观资源的挖掘和艺术再创造。
2.夜景观规划设计的意义
2.1提高安全性与舒适性
调查表明,良好的城市夜景照明可以使犯罪率和交通事故大大降低,同时也可使居民对其所处的城市环境感到安全舒适。所以在城市照明夜景观规划设计中,让更多的灯光融入到广场、庭院、雕塑、小品等设计中,能使其夜间的表现力更加丰富。
2.2美化城市形象
“形象”的概念已深入人们的头脑,如企业形象,政府形象等等,只有对城市照明夜景观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才能使各种形象建设有序化,使之成为一个景点。
2.3促进经济繁荣
对生活在现代都市中的人们而言,夜生活的含义不仅仅是购物与饮食。白天激烈的竞争,超常的工作压力使人们更加重视夜生活的质量,人们必须在夜晚得到休息与放松,然后才能全心投入到第二天的工作中去,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收益。
3.城市夜景观形象塑造方法
3.1确立景观主题
从思维的过程来看,城市夜景观基本上要解决以下三个层面的问题:设计怎样的城市夜景观—怎样设计城市夜景观-设计怎样实施。“设计怎样的城市夜景观”是塑造形象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同时也是最根本的问题,无论我们展开一项怎样的城市设计活动,首先必须对此加以思考。
3.2确定表现的方式与方法
夜景观的表现要围绕主题,以明喻、暗喻的方式,以直接、间接的照明方法来表现。确定总体指导思想后,就要斌予形体效果并在空间上布置要素。夜景观的表现方式有很多,主要有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霓虹灯照明、树木串灯照明和灯箱照明等。方式的选择没有一般模式,需要根据表现主体的具体情况而定,依据对象的功能、特征、风格及周围环境,选择合适的方法。
3.3营造光影氛围
如果场所原本照明的光色效果不佳,就需要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补救。对光影氛围的营造要敢于打破常规,这样可以使在白天苍白无力的景观在夜晚有着独特氛围,让人为之一震。从设计的角度来看,对灯光效果的逼真性和对特殊装置设计及建筑细部的研究都十分重要。如日本东京的风之塔,将旧塔进行整修与翻新,铝板之间设有上千个灯泡和十二个霓虹圈,底部则有30个泛光灯,灯光由计算机控制,根据周围的不同信息不停变化花样。白天平淡无奇,夜间如梦似幻,产生独特的光影氛围。
营造光影氛围要尤其注意彩光的运用,彩光运用得当可以营造出良好的光影氛围,但是如果滥用彩光或颜色搭配不当,可能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如泰安的天地广场虽然具有夜晚照明系统,但是采用了大面积的蓝色作为主色调,在夜晚看起来不但单调,而且具有诡异气氛,人在其中会缺乏安全感,同时与泰安市周围光环境不协调。
4.城市景观元素照明方式
4.1建筑物照明
建筑外体照明不能单纯考虑所涉及的一栋建筑的一个或几个面,还要考虑周围其他景物的情况。整体感表现的好,才能创造协调气氛,不能使主景孤独的处在黑暗中,象在黑暗底色中间涂了一片绿色、黄色或其他颜色的画板。同时要考虑建筑本身的造型、结构进行具体分析,通过虚实、明暗、轻重、大面积的给光和勾画轮廓等多种手法体现层次感。
北京的北海白塔和景山公园的亭子的夜景照明,但从塔和亭来看,白塔“泛光普照”,亭子“轮廓勾边”,一虚一实,一明一暗,一轻一重,各显其特色,在对比中产生绝妙的呼应。
4.2植物照明
照明的方法多种多样,其中上照光照明和下照光照明是绿化照明的两种最基本的手法。下照光是指光线自上而下对植物进行照明,因为其光照图式与自然光环境一致,所以可以增加树叶的自然表现力。上照光则是光线从下方照亮植物,这种照明效果似乎更加戏剧化。能够更加清楚的表现植物的质感。
4.3雕塑与艺术品照明
雕塑、艺术品的照明方式类似植物照明,但雕塑品的摆放地点灵活,所以它们的照明效果要考虑到对行人的视觉影响,根据它所处的环境位置而定。
立于地面上,孤立于空地或草地上的雕塑,应以保持环境不受影响和减少眩光为原则,灯具与地面齐平或在植物围墙后;带有基座,孤立于草地或空地中央的艺术品,由于基座的边沿不能在底部产生阴影,所以灯具放在远一些的地方;带有基座位于行人可接近的地方,灯具一般固定照明杆或立面上。
4.4水体照明
如果水体本身非常洁净,毫无杂质,可以采用水下照明的方式将池水清澈的效果展现出来,但是如果水中如果有浮游生物或悬浮杂质时,则不宜采用这种照明方式,不然会使水体比实际情况显得脏。
对于瀑布而言,灯具的设置位置在动态水流下落的底部,这样可以有效隐藏灯具,并且能够最大限度地将水流高度撞击后产生的水花照亮,突出瀑布的特色和在水景中的主要地位。
而喷泉等人造水景观不仅具有动态美,而且具有丰富地形态特征,因此在突出形态特征地部位可以进行重点照明。例如蒲公英造型的喷泉,可以在形态特征最为突出地中心——花冠处设置泛光源突出象征意义。
5.夜景观建设的发展中存在地问题:
5.1夜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脱节
夜景照明规划还没有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缺乏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并与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缺乏密切联系。经济的展促使城市空间形态发生变化,城市夜景照明的发展也应紧随其变。目前许多市存在千篇一律,缺少特色的夜景规划的问题。
5.2城市夜景灯光环境的主体严重错位
有些城市在“亮化工程”,“光彩工程”“光亮工程”的口号下,过分注重“亮”和“光”的地位,有的甚至提出“灯光主体”的地位。夜照明的功能不是亮化,而是创造一种体现城市夜环境的,利于市民生理和心理的生活环境,其基本出发点是创造一个休闲环境,给不同人群创造一个不同色的休闲空间,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5.3光污染问题
被誉为不夜城地巴黎,东京,上海确实美丽,但夜景照明产生的光污染已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和健康。高亮度的灯把室内照的透亮,影响人们的睡眠质量。
6.结语
通过对城市夜景观设计的研究,让我们认识到城市的夜空间不同于白天的城市功能空间,也不是单纯的照明规划,它是城市空间的一部分,通过对城市夜景观设计的研究,可以更好的优化我们的城市功能空间,创造出舒适宜人、丰富多彩、充满生机的夜景观。
参考文献
[1]王晓燕.《城市夜景观规划与设计》,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
[2]肖乾辉.《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设计与实录》,北京:中国建工出版社,2000.
[3]林大为.《光环境与公共艺术》,台北:台北艺术图书公司,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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