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我国庞大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管好规模日益庞大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十分薄弱,效率不高,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到了国有行政性事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探讨其中的问题及成因,并从加强信息化建设入手探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新路,以便更好地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功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它们分布在行政管理、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各个系统,数量庞大,形态各异。近年来,我国的行政事业性资产增长迅速,据财政部2006年资产清查的结果统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到8.01万亿元,其中净资产总额为5.31万亿元,占全部国有净资产总额的35.14%。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资金将逐步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国家对公共事业的保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这将进一步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的快速增长。这样庞大的国有资产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成为了关注焦点。现阶段,由于各种原因,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采取新的措施,提高其管理水平。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由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从经济学的视角上看,这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表现为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即虽然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名义上是国家所有,但实际上是各个单位行使着资产的控制权。在理性人的假设前提下,委托代理关系中所有权人与控制人存在着利益冲突。在国有资产管理的现实中,在各国有资产的实际控制人的潜意识里,这就是他们部门的财产,由此形成了“各自所有,各自为政”的利益分配格局,这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是不一致的。同时由于我国国有资产还属于分散管理,监管手段相对落后、监管乏力,使得作为所有者的国家产权虚置,管理失控,出现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资产配置不合理,产权虚置,家底不清。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不完善,没有统一的资产配置标准,相关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和配置资产时,缺乏科学的参考依据,造成配置标准不统一,影响了资源的配置效率。资产管理与配置管理脱节,管配置的不掌握资产的存量情况,管资产的不了解资产的配置情况,导致“出口”管理与“入口”互相脱节,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性和有效性。对单位使用非财政资金购置资产不受约束,一些单位购置资产不顾实际需要,超标准购建资产,不仅增加了购置支出,而且在使用和维护方面每年还需要花费一定的资金,加重了单位的经济负担。虽然财政部门每隔几年就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搞资产清查,造册登记,但各个单位和部门敷衍对待,草率填写,使政府一直无法核算其真实家底,即使财政部门拿到资产清查统计报表,由于没有考虑损失或者增值、折旧等因素,账面价值实际上已经失去了经济上的意义。
第二,资产使用效率不高,闲置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可以无偿占有、使用,各单位总想方设法多向财政要求资金,多占用国有资产,而不顾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由此引发单位、部门之间相互攀比,使资产配置不合理,造成单位间办公条件和福利的苦乐不均。由于部门各自为政,没有管理部门优化配置、调剂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缺乏规范化管理,对使用情况又疏于考核,所以,不仅设备重复购置严重,还造成资产闲置,利用率底,损失浪费严重。其中固定资产尤为突出,部分单位公房闲置或出租、公车私用等,有的设备每年只使用数小时,多年闲置,缺乏保养,损坏严重,最后只能淘汰或者以较低残值处理。
第三,管理体制不完善,资产流失严重。从宏观上讲,财政等部门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但实际工作中存在资产管理的真空地带。管理权和使用权分散在相应的各职能部门中,管理标准、口径、方法不统一,管理责权难以划分,部门之间不易协调,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脱节。“非转经”行为引发国有资产流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门单位为了多给职工发奖金、搞福利,总是将尽可能多的剩余国有资产对外经营,形成经营收益,但由于“非转经”后产权归属不清,无人向经营者追索投资收益和所有者权益,单位能直接从中得到利益,这就使得单位争相办经营实体,甚至把一部分精力放在如何创收上,这既违背了“非转经”以弥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的初衷,也影响了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发挥。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与管理体制、部门单位制度、管理人员及其管理能力水平、管理方法等都有密切的关系。总的来说,其根本原因还是由委托代理关系引起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相关管理部分无法将庞大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静态和动态情况及时全面的了解和把握,这是造成国有资产管理难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之一,信息化则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二、信息化建设有助于解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庞大,分布范围十分广泛,不可避免的要通过层层委托代理进行管理,伴随着这种委托代理关系而来的即委托方与代理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要在现有的体制下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只能增加信息的透明度,而信息化无疑是一种有效手段。信息化通过统一的技术平台,用标准化的数据和业务额操作流程,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国有资产的管理状况,有利于管理层有效的监控、可以使国有资产的管理相对透明化从而降低委托代理所带来的代理成本包括监督成本以及资产浪费、使用效率低下而引起的机会成本。另外,从发展的角度看,管理信息化也可谓大势所趋,信息技术已经成为现代管理中的有力武器,通常来说,管理信息化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大大降低因距离和时间而造成的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具体而言:
首先,信息化有助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更合理的配置。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民人均收入的提高,财政支出的相对规模逐年递增,公共经济规模、公共部门及公共资产规模也会相应扩大。而公共支出的比重提高必然带来公共部门的扩张和公有资产的增加,政府对资源(资产)的占有和使用过多,从而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国民福利带来了负面影响。通过国有资产的信息化,采集基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过程管理的基础数据,了解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闲置资产的数量与分布情况,能够将从国有资产的管理、统计、查询、分析一直到决策支持等一系列的功能变为可能,从而能够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层次化和集中化管理,简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杜绝随意购建资产的行为,使公共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
其次,信息化有助于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是降低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财务监管,堵塞管理漏洞的有效手段。它可以规范管理程序,细化管理对象,强化管理力度,实现资金的有效监控,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大大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管理信息化通过管理审计和跟踪监督等,能有效降低或消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非客观因素影响,保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流程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流失。
再次,信息化建设有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国有资产监管重要指标的资产配置效率和运营效率,要有根本性的改善,管理信息化提供了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国资监管部门可以随时了解资产的变动情况,对资产进行适时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闲置或浪费国有资产的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的调剂或调配,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分布,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保证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和保值增值。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家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需求的不断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已经被各级政府所重视。近几年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在全面推进信息化的基础上,将所有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状况统一在一个平台上,实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飞跃。在推进信息化过程中,我们应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统筹规划,统一运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财政部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进行账面和实物对比,彻底摸清家底,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资产数据库,实现国资监管部门与各单位信息化系统相互兼容,实行统一产权登记、统一处置管理、统一办公用房标准、统一资产经营和统一福利标准,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利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了解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闲置资产的数量与分布情况,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杜绝随意购建资产的行为,实现对国有资产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不间断的监测。
二是抓好信息标准化建设,提高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信息化的本质是标准化,依照标准规范由专门部门实施管理,是现代管理的基本特征。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的支撑体系,广泛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财产管理经验和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在完整的法律框架下,构建集中统一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和涵盖资产形成、使用、处置的全过程运行机制。形成运转协调的资产监管机制,是信息化建设的长久之计。从机制入手、做系统化的整体考虑,防止只解决一时一事的短视行为,企图通过一次性的工程行为,一举解决信息化中的标准化问题是不切合实际的,而是应结合实际,确定信息化发展战略及运行机制,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法制化、经常化、科学化、正规化,建立正常、严格的管理秩序。
三是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管理水平。要想顺利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关键在于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方面,国有资产的管理无论在何种程度上实现标准化或者智能化,最终执行的都是相关的人员。而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信息化不仅仅涉及信息技术的使用,更重要的在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应的专业知识。这是一项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管理创新工程,需要复合型人才来组织并承担有关规划、设计、实施、运作等复杂工作。只有将信息技术与资产管理专业知识融会贯通,信息化才能健康发展。因此,实行国有资产的信息化首先要建立一支紧密协作的团队。另一方面,委托代理问题往往是由于代理人主观上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客观上又存在信息优势而引致的。归根到底还是受代理人即国有资产的实际控制人的意志支配的。因此,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更是重中之重。如若没有解决利益的一致性以及实际控制人意识层面的问题,国有资产信息化最终必然沦落为一个耗费巨大的摆设。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信息化绝非信息部门或者管理干部的专利,它关系到全体工作者,将落实到每名员工的日常操作中。唯有全员积极参与信息资源开发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信息化还需注重对全体员工信息化知识、技能的培训。
四是处理好安全与监管的关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系统可谓涉及范围广,信息量大,有的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因此,始终要把信息安全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始终坚持安全与监管并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体系是保证信息安全的关键,包括计算机安全操作系统、各种安全协议、安全机制(数字签名,信息认证,数据加密等),直至安全系统,其中任何一个安全漏洞便可以威胁全局安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控体系、密匙管理体系、网络信任体系、应急反应体系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制度;发展自主可控信息技术,争取掌握信息安全工作的主动权;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制度建设,建立确保信息安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努力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做到安全地监管。
总之,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对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方法的重大创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新突破。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可以在统一的技术平台上,及时、全面地实现信息共享,有效增强管理过程中的控制力,从而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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