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结合浙江温州乐清的钱云会事件,从事件本身和传播学理论两个层面探讨了公众质疑公权力的原因,分析了目前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政府新闻发言人相关制度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新闻发言人;钱云会事件;问题;对策。
一、事件概述。
2010年12月25日上午9点45分,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发生一起车祸,53岁的村主任钱云会被一辆大型工程车碾压,当场死亡。乐清市公安局将本案定性为“交通肇事”。但不少村民认为钱云会的死与他长期向上级反映他们村土地被占问题有关,他们认为死者钱云会是被人硬塞入车底的。
12月25日下午1点左右,网上出现了《蒲岐一苦难的村长为民办事的好村长今早被杀》的首帖,文章称,钱云会的车祸并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一起有策划、有组织的谋杀案。帖子一出,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各大网站纷纷转载。仅25日一天,天涯、猫扑、百度快照及温州当地网站“703 804”等访问量高达28万人次,跟帖近2 000条。为什么公众的质疑声没有因为官方的事故鉴定而停息,反而发展成为一场声势浩大的质问公权力的事件,甚至还发生了严重的群体冲突?
二、质疑的原因。
(一)集合行为中的“信息流”。
“集合行为中的主要信息形式是流言,流言通常发生在社会环境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而正规的传播渠道不通畅或功能减弱的时期。”[1]98钱云会事件中,官方声音在最初的两天内一直缺失,而事件一直被冠以为拆迁牺牲的名字,在当下中国拆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情况下,公众在面对钱云会事件,不由自主地产生了钱被谋杀的流言。而流言的迅速传播关键在于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官方证据不足以说服公众,特别是官方消失的声音和仓促简短的新闻通告,都推动公众通过流言寻找真相。
(二)组织上下行传播不通畅。
“上下行传播是组织内传播的两个基本渠道,这两个渠道是否通畅,关系到组织的统一性和运作效率”[1]102。在钱云会事件中,12月28日,上级温州市公安局和政府才参与到此事中来,之前他们并不知晓或并不重视这一下级事件,随着舆论压力不断增加才被迫介入调查,这就促成上级在面对公众的质疑和媒体采访时,没有做好应对准备,仓促的新闻通告也让公众极为不满;而25日发生的事情,28日开始重新介入调查,贻误了调查结果出现的最好时机,也造成公众对其工作效率低下的强烈不满。
(三)选择性接触。
“受众并不是不加区别地对待任何传播内容,而是更倾向于选择那些与自己的既有立场、态度一致或接近的内容加以接触”[1]196。公众由于对其维护村民的拆迁利益持有同情,相信老村长的死一定是事有蹊跷,所以,在媒体虽然做了大量报道认定该事件不过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时,仍旧认为这理应是谋杀,甚至有公众认为肇事司机和目击者被收买了,连媒体也被收买了。这其实是与公众之前对政府的公权力的态度有关,因为他们一直认为政府在拆迁问题方面做法失当,所以宁愿站在流言方面。
三、政府新闻发言人存在的问题。
(一)时效观念缺乏。
在一些地方,“一件事情没有到结束就不方便公开,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或重大事故,更是要等到事件好转才可以公之于众”[2]41。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影响了事件的正常发展,很多本该有序进行的事件因此发展成了无法控制的群体性事件。其实,政府可以在事件一开始的时候,就通过新闻发言人,将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对公众作出详细的交代,公众就不会因为缺乏正规渠道的信息而胡乱猜疑,这样也能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二)信息透明不够。
在某些地方,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政府官员首先想到的是捂住,实在捂不住再公开,信息不透明显然就导致了信息不及时。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是对“稳定”二字的误读。在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渠道相当发达,尤其是事关公众利益的突发事件,想要过滤掉其中的负面信息,初衷是好的,然而信息不透明常常会导致流言四起,反而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危害。
(三)上下级传播不畅。
由于政府层级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复杂,很多信息不能在上下级之间得到通畅传播,在事件得不到控制的时候,当公众对更高一层政府予以抱怨的时候,下级才想起上级,而此时上级也因为从未了解该事件而陷入尴尬境地。如果在事件刚发生时,政府上下级之间能够很好地进行沟通,并协调各种有利资源解决该事件,相信所有的事件都能有完满的结局。
(四)新闻发言人素质问题。
1 媒介使用方面 很多新闻发言人的素质不高,尤其是在媒介使用方面,很多新闻发言人不懂得如何正确地操作。如在钱云会事件中,乐清警方在27日注册了名为“平安乐清”的新浪微博id,但是却不懂得如何使用,致使很多消息不能在第一时间传播给公众,也成为广大网友的笑柄。
2 表达能力 新闻发言人在通稿中,有时会因一些不甚合适的词汇,从而招来公众的不满,由于新闻发言人代表的是政府,这又将损害政府的公众形象,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下降。例如浙江乐清在公民调查团作出和警方一致的结论后,发布消息称“公民调查团立场正确……”,平时立场正确用在公民对待国际事务方面,没有任何错误,但在这里,总有一种“为官方说话”的意味。因为政府和民众不是对立关系,没有对立立场之说,即便有了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调和的,上升到立场的高度,不甚合适。
四、制度完善建议。
(一)定期发布。
应该形成定期发布新闻的规矩,定期对政府所做的工作、政策和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信息发布,让群众了解政府的工作状态,并自觉参与到国家管理工作中来,提高公众的公民意识。并且,通过定期发布新闻,建立起和公众的良好互动,对公众生活和社会中集中存在的问题记录下来,写入政府工作计划中予以解决,也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
对于突发性事件,新闻发言人应该建立预警机制,从行为、态度等方面对具体的新闻发布工作进行规定,以防止新闻发言人在突发性事件面前慌乱,出错。上下级之间在突发性事件中,理应有一种信息通道,无论事件发展到何种程度,上下级之间都应该保持联系,共同协调有利资源应对事件。其中,信息通道可以着力放在计算机信息系统,而不应该是会议或者书面报告,在当下信息随时都有可能传遍全球的时代,能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才是最重要的。
(三)提高新闻发言人素质。
政府选拔新闻发言人时,应该综合考量他们的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媒介使用能力。当然,定期的职业培训更需要经常开办,这样才能使新闻发言人处在时代前列,不至于因技术问题陷入被动。
参考文献:
[1] 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 江美霖。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浅析[d]。重庆:重庆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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