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农机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规范农机行业就业准入制度,是农机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建立长效机制,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论文关键词:农机,维修业,调研
0前言
推进农机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规范农机行业就业准入制度,是农机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
1现状调查
在2006年11月底,安康市就对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着手做了安排布置,召开了全市农机维修工作研讨会,由于种种原因,会后各县区基本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给农机化管理工作造成许多不利影响,为及时扭转这种被动局面,迅速促进《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的全面贯彻实施,在2007年年初又下发安农机管发【2007】05号《关于认真开展农机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就一些具体操作事项做了详尽解释,并深入到相关县区进行督导,有效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当年就有汉滨、旬阳、岚皋三个县区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共培训、考核、鉴定农机修理工108人,其中初级工20人,中级工61人,高级工27人。各县区农机管理部门在积极做好宣传《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范、审定、定级农机维修网点11个。2008年汉滨、旬阳再创佳绩,共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14人,其中初级工21人,中级工65人,高级工28人,清理整顿维修网点233家。由此全面启动了我市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工作的开展。2009年此项工作在全市十县区逐步展开,全年共鉴定农机修理工342人,其中高级工24人,中级工123人,初级工195人。
2006年就对辖区十县区进行了农机行业就业准入职业进行了摸底调查,重点对农机修理工、农机营销员、农机服务经纪人、机动植保机械操作工四个工种进行了调研,这四个工种全市目前共有从业人员830人,其中农机修理工263人,农机营销员152人,农机服务经纪人5人,机动植保机械操作工410人。农机修理工是较早试行就业准入制度的工种之一,但截止目前也只有563人参加了农机修理工技能培训和持有农机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文化程度以初中毕业为主,年龄多在35-50岁之间,现状不容乐观,培训任务还十分艰巨。
2主要工作措施
2.1统一思想,摸清底子。
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专门文件,并由领导带队亲自深入到基层乡镇,会同相关方面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我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多次深入一线宣传指导督办此项工作,从而使《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工作拉开了帷幕。
2.2联合工商,夯实基础。
自57号令发布实施以来,各县区农机部门在积极做好宣传《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多次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磋商联系,达成共识。目前已有五县区联合工商行政部门就《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的实施下发了文件,例如旬阳县在2007年6月初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之后县农机局、县工商局共同派员深入各乡镇,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宣传引导,督促农机维修从业人员参加法规、技能学习培训。同时对从事机械维修者的经营范围予以严格限定,对那些既有农机维修业务,又不愿意参加农机培训考核,不接受农机行业管理的人提出申明,一旦发现其从事农机维修,工商行政部门会同农机管理部门将依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旬阳县农机、工商部门还建立了农机维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把农机维修管理纳入年度业务工作范围,建立长效机制,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3、规范对象,鉴定资格。
对申报资质鉴定的农机维修从业人员,农机职业鉴定部门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和省农机局印发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问答》规范其申报的职业等级,对学历不够或从业年限不够者一律降级申报,或不予考核鉴定,从而在审查对象时控制了不合资格标准人员的进入,为后来的培训考核理顺了程序。
2.4强化培训,严格考核。
农机职业鉴定部门还给每个申请鉴定的农机修理工印发了相关的学习资料。在鉴定考核前,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专业考评员,按照规范要求对申请鉴定人员进行了农机维修职业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2007年3月28日在汉滨区组织召开了安康市首次“农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现场会”,此项工作实现了零的突破;同年11月21日,旬阳县农机局对全县59名农业机械维修工进行培训和考核,这是我市工作力度较大,鉴定人数最多的一批农机维修工。为推进我市农机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探索了积极的经验。
3存在问题
3.1部分县农机部门自身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重要意义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紧迫感。由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跟不上,农机行业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如调查的830名农机人员中,初中文化水平以下的占83.3%,中专以上毕业者为零。即使实行就业准入的农机修理厂(点)中的农机维修人员,也有81.4%尚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致使在农机维修生产企业中,存在严重的不安全隐患。
3.2就业准入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国家和有关部门的配套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落实,缺乏推动、监查手段和措施。至今没有形成农机修理工职业全面持证上岗。据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及就业准入控制、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制度”的要求差距太大。
3.3经费短缺,投入不足,制约了职业标准、鉴定规范、鉴定试题和培训教材等基础性技术文件的完善工作。
3.4发展不平衡。地区和城乡之间差异较大,有些山区县发展缓慢,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还没有开展。
4工作建议
4.1加强领导,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列入农机化事业中去,加大宣传,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的支持,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领导的日程上有席位,在社会上、群众中有地位。行业内部坚持行政管理和技术支持相结合,明确领导、指导、实施三类组织机构的职责任务,切实建立起横向联、纵向统、条块结合,内外协调,职责明晰,分工合理,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创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建立培训、鉴定与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用人、任职、待遇中的激励作用,调动劳动者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2全面落实农机行业就业准入制度。贯彻落实《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和农机行业就业准入制度。对农业部确定的实施就业准入的职业,要采取行政监察、技术监督、日常监督等形式严格实行就业准入政策,全面落实持证上岗的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就业准入制度的严肃性。
4.3不断拓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业务领域,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可结合“三夏”、“三秋”,承担农机跨区作业农机经纪人、农机商品营销员、维修服务人员、机动植保机械操作工的培训鉴定工作。为保护性耕作和秸秆还田项目的实施提供师资培训和售后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在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中稳步推进技能鉴定工作。
4.4树立“社会效益第一、鉴定质量第一”的观念。从规章制度、约束机制和操作程序上严把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关。时时处处为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企业服务,树立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良好的社会形象,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含金量。
4.5抓好职业技能考评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专人专管,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充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必要力量,明确任务和目标,搞好规划和布局,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事业来开拓。
4.6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使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尽快全面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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