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在金融危机的条件下,我国的商业银行也不会独善其身。本文就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发展的现状结合金融危机与国际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探讨金融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商业银行,模式
一、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理论及其发展历程
(一)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理论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主要是指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实质上是指金融业内部的分工与协作关系。金融功能是以金融工具为载体实现的,依据金融工具的不同特点,在金融业内部可划分不同的子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基金业、信托业等。不同的金融工具可实现同一金融功能,因此,金融业内的各子行业在功能上有重合之处。正由于金融本身的这种行业分类的特点,使金融业形成了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概念。
关于分业经营概念很模糊,从历史的发展过程来看,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标准,但都是为了适应不同的金融环境。在金融危机发生的时候,各国监管当局都选择比较保守的经营模式——分业经营,因为他们把商业银行倒闭的原因归因于大规模介入证券业和保险业。所以各国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加强了资本市场监管;现在意义上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它金融机构的分离。
混业经营从历史上看都是为了规避金融当局的监管和适应金融创新而发展的,一般来说,有具体的业务的混合经营以及金融控股公司两种类型。业务的混合经营赋予商业银行更多的参与资本市场交易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银行家不仅仅从事货币市场的信贷与中间业务。金融控股公司是商业银行大规模扩张以及追求规模经济效益的结果,国际上比较成熟的银行金融机构大都采用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金融控股公司是国际银行业发展的趋势。
(二)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发展历程
国际金融市场上,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大都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发展过程。
20世纪初,随着诸多大型工业的兴起和繁荣,证券市场的繁荣和膨胀,商业银行凭借着雄厚的资金实力,通过贷款和股权投资跻身证券市场,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分享巨额利润;另一方面,投资银行不但通过证券业大发其财,同时也向商业银行渗透,通融短期资金以扩大资金来源。结果,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在业务经营方面的限制被彻底打破,两者最终紧密地相互融合。
1929年至1933年经济危机的爆发使美国银行体系崩溃,股市暴跌,并引起全社会恐慌。无论是政府部门、经济学界还是工商人士都认为,商业银行大批倒闭是因为大规模介入证券和保险业务。美国政府为了加强资本市场的控制,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该法规定商业银行实施分业经营。受美国影响,日本在1948年制定了《证券交易法》,对银行与证券业的分离做了法律上的规定。从而形成了二战后银行业分业经营的格局。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伴随着新技术革命和金融创新浪潮的涌起,各国出台了一系列放松管制的规定,银行业逐渐形成混业经营的趋势。1999年11月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在化法案》,取消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跨界经营的限制。与此同时,英、法、日等国也允许投资银行从事一些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银行业又进入混业经营的时代。
二、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保守的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冲击,但我们也要深刻的认识到金融改革对我国银行业以及国民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当前,基于理论与实践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另一种是混业经营,综合发展。
当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主体是分业经营,在分业经营的模式下实践混业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我国现阶段对银行业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即银行不得投资于证券、信托、保险这三项业务)。
(一)分业经营中业务的混业经营
业务的混业经营其政策依据是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在经过人民银行批准以后,可开办代理证券业务、金融衍生业务、投资基金托管、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以及代理保险业务。在这样的背景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长期分离的格局已经改变。金融机构的三架马车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这种经营模式对于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管理,提高商业银行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稳定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实践
目前,我国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处于无法可依的自发式起步阶段,相关的监管机构与法律还不是很完善。许多实体的金融控股公司背景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有较强实力的国有四大商业银行还处在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控股阶段。
三、金融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选择
2007年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以金融衍生品泡沫破灭带来的投资者对金融行业的信心危机席卷全球,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中,贝尔斯登和美林相继被银行收购,雷曼兄弟破产倒闭,而剩下的高盛、摩根斯坦利也因形势所迫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这场祸起金融衍生品的金融行业危机离不开银行业的交叉经营。在银行业经营范围更加自由的同时,金融监管体制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完善。
结合以上分析,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具体的国情,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一)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分业经营是适合我国现阶段特殊国情的。实践业务的混业经营需要金融机构当事人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金融业监管当局严格的监管。其原因是:
1.现阶段,我国的金融机构发展不是很健全,尤其是在实行严格的资本管制的条件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在金融机构占有很大的比重,作为非金融性借款者的资金来源,其重要性不可言语。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状况与资金运用的收益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宏观经济的稳定。据银监会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12月末,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681.8亿元,比年初大幅减少7002.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45%,比年初大幅下降3.71个百分点,结合数据分析,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全部达标;总体看商业银行已经不存在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缺口,对比金融危机下国外的商业银行大规模资产冲销的问题资产,我国国有的商业银行是稳健发展的。
2.从历次金融危机来看,银行业都会遇到衰退的问题,主要是传统银行业务在规模和赢利能力上的下降。但是,我国的金融机构发展格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的衰退主要原因有:⑴获取资金成本的优势下降(从银行的负债角度来看),一方面我国的高储蓄率与低通货膨胀的实际存款利率使得银行获得大量的廉价负债,另一方面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严重不足,加强了银行在争取资金方面的竞争力,使得银行拥有对其他金融机构的低成本优势。⑵资金运用的收益优势的下降(从银行的资产角度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收益主要得益于大规模的放贷,考虑到在我国资本市场融资不是很完善的条件,借款者还是只有通过银行才能获得资金。我国国有的商业银行不存在资金运用的收益的下降。
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银行业务不成熟的外部环境的需要。伴随着贸易全球化,国际银行业务在一个国家银行机构也越来越重要。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⑴追求成本规模带来的利润,主要表现在国外机构与业务规模的扩张;⑵风险的分散与转移;⑶对本国监管的规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不成熟主要是从风险方面来考虑的,因为当前我国特别缺乏对国际金融市场非常熟悉的人才,尤其是缺乏熟悉衍生产品市场的人才。
4.一个国家成熟的银行体系需要合理与严格的监管体系。当前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业务上的混业经营才刚刚起步,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如果在没有合理与严格的监管体系以及金融机构当事人严格的内控的机制下,一步到位的实行混业经营势必会带来我国金融体系的混乱。
(二)从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及公平竞争的角度讲,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要逐步选择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任何新事物的选择,都要符合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一个成熟的金融体系是需要效率与公平的,但更重要的是稳健的经营与发展。从我国当前金融系统发展的现状来看,完全的实践金融控股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合理的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以及独立于金融控股公司之外的评级机构。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金融控股公司的防火墙,独立的评级机构可以促进公司治理。
2.合理健康的实体经济产业链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基础。要建立集约化的经济产业链,金融控股公司的系统性风险对实体经济的冲击非常大,这就是次贷危机迅速的传播到其他金融领域并对实体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的原因。
3.良好的国民理财与储蓄观念,我国国民良好的理财与储蓄观念是防范一切经济风险的保障。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首要追求的是金融体系的稳定,然后才是低成本和高效率。我们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我国的特殊国情下实行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逐步过度,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所需要的市场条件、法律基础和监督框架,使通过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现混业经营更具可操作性。这样不仅可以使银行风险大为降低,而且使银行可以利用本身的信誉优势来吸引更多高价值客户,从而打造中国的国际性金融集团。
参考文献
1 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2 货币金融学》,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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