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榆林市工商局电子商务监管分析
截至2014年底,榆林市网民规模约为227.2万人,其中手机上网用户规模达到175.2万人,微信用户135万。全市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7.8%,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达到37.0%。全市电商网站数量日渐增多,规模逐步扩大,包括榆林市电子商务中心网站、兰炭交易网、抠抠团、凯信商城、羊老大等一大批本土工商局市场监管电子商务网站发展势头强劲,同时域外的大型电商如“国美”、“美团”、“糯米”等也开始抢占榆林市场。
一、电子商务监管现状
目前在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档备案的网络经营主体是1242户,其中有736家企业(个体户)在工商局申领了电子营业执照;这些经营主体拥有的已备案网站共1286个,其中有894个网站在网页上正确张贴了从工商局申领的网络经营标识。榆林市市县两级工商局已初步形成了由市场科(股)牵头,其他业务科(股)室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并且按照属地管理监管的要求,通过企业年检、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消费者投诉举报、企业自行申报备案、经营主体网络搜索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济户口,同时积极推进网上亮照工作,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2014年共进行了3次电子商务市场专项检查,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45条,责令整改网站258个,关闭网站214个。可以说,榆林市工商局为维护本地电子商务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电子商务监管存在的问题
1、工商部门自身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不健全
市场科在承担着众多的有形市场监管任务的同时还要肩负起电子商务这一专业性强、覆盖领域广、任务艰巨且工作量大的监管领域,在监管过程中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2、思想认识不到位
工商部门几十年来的监管重点是在有形的商品市场领域,大部分工作人员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思维方式和习惯,他们在查处商品市场经济违法行为时驾轻就熟,但当监管的市场和阵地从有形的变成虚拟世界的时候,很多工商干部存在思想上的抵触和畏难情绪。
3、专业人才和技术手段匮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想有效的肩负起电子商务监管的责任,就必须掌握必要的计算机操作知识和应用一些专业设备、软件的手段。然而以榆林市工商局为例,目前全系统在编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已超过40岁,文化水平以大专和高中居多,知识结构方面大都不具备计算机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宣传和培训后,工作人员虽然对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知识和业务平台操作有所了解,但还远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与此同时,电子商务监管平台的建设还不完善。电子商务监管所依托的“网络经济管理系统”,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软件功能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4、违法事实调查取证困难
电子商务交易的所有过程都是在网上进行的,它与对有形市场的监管不同,整个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大都是网络数据,由于其载体的特殊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电子商务交易违法行为过程中,调查取证显得格外困难。
5、各部门职能交叉给电子商务带来监管盲区
承担电子商务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工商、商务、工信、公安等等。由于网络和电子商务交易都是新兴事物,目前对电子商务监管的法律依据和各监管部门的职权划分还在逐步厘清的过程当中,因此这些部门在监管职能方面还存在着交叉,且部门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和传递机制,互相之间的衔接配合还存在不少问题,造成部分信息失灵,进而产生了政府部门对电子商务监管的盲区。
三、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对策思考
1、增设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队伍,引进专业人才
在榆林市工商局和各县区工商局增设新的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监管的科(股)室,同时增加相应的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招录过程中加入工商局电子商务监管岗位的需求;专门招聘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方面且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方面将引进电子商务监管方面的特殊人才列入相关计划,从社会当中招录这方面的专家。要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监管队伍,还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并且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
2、建立三级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一套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企业为辅助的三级信用评价体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托现有的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库的建设,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录入、汇总、整理和公示,并向公众开通查询、评价等服务功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并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三方交易平台、协会会员、消费者等多种渠道,对会员的消费者评价状况、投诉举报状况进行定期收集、汇总和评价,从而建立协会会员的信用信息档案,并定期向公众公示。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属企业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
3、加大对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工商部门在对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日常搜索和巡查的同时,还应加大各种专项监察的力度,对于一些走私贩私、合同欺诈、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和国家严令禁止的商品和对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发展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者及其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采取巡查、突击检查、联合查办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通过群众的投诉举报来寻找办案线索,不定期的开展针对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侵犯商标专用权、无照经营、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有效履行工商行政部门对电子商务监管职责。
4、建立信息沟通和合作机制
搭建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电子商务监管方面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电子商务发展、联合专项整治、案件联查联办和转交移送等工作展开交流和讨论,安排、部署、协调各种联合行动。建立信用征集和公布制度,搭建统一的征信平台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各部门所掌握的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从而有效掌握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并向社会进行权威公布。
5、财政部门应当加大对工商局电子商务监管的财政支持力度
划拨专项资金为工商局添置监管所需的各种软硬体设备。在硬体设备方面,除了常用的办公场所和设备外还需计算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接入互联网的设备,如路由器、光纤等;专门的电子取证设备,如取证勘查箱、高速硬盘复制机、光盘取证系统、手机取证系统、密码破译机、数据存储器等设备。在软体设备方面,除了电子商务监管平台软件和案件移交平台软件外,还需要专业的图像处理软件、网页记录软件、数据恢复软件等等。
第2篇:创新市场监管助力企业发展
宁夏自2011年正式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五证合一”改革要求,始终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率先在资本注册登记、三证合一、一张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开展改革创新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宁夏商事制度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让广大群众了解宁夏在商事制度改革中如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情况,本刊策划采写了一组反映宁夏商事制度改革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成绩的稿件,一并呈现给广大读者。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转型、体制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我国已步入创业创新繁荣时期,广阔的市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这必将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新动能新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必将有力地加强市场监管,改善市场环境,为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014年3月1日,宁夏商事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自治区工商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做到“五个率先”,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原本在国家工商总局办理的企业注册和变更,90%以上都已下放到企业所在地,极大地降低了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9.4万户,其中企业6.2万户,注册资本397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5%和117%,日均诞生“创客”323户。全区存量市场主体累计达45.5万户,登记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106.3万人,比2014年底增加近20万人,增加数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9%。
注册资本登记:市场准入“零门槛”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一方面必须积极推动一些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另一方面可极大地激发市场活力,有力地推动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的建设,有助于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自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自治区工商局及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出台12项有效举措,自2014年3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年检验照”改为“年报公示”,“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大力简政放权,调整管辖事权,将企业注册登记、冠“宁夏”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集团登记等管辖权,大幅度调整至市县(分)局,工商审批压缩75%,登记时间压缩60%,前置审批压缩85%,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率先在全国做到了全区(省)域范围内整体推进。
三证合一:你的时间你做主
推行“三证合一”简化市场准入手续,可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缩短企业创办周期,有利于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自治区工商局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简化了申请材料,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开发了全区“三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与新版综合业务系统并同时上线运行。全区于2015年9月1日全面实施全国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比全国启动时间提前了1个月。企业登记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平均4个工作日以内,即日办结率由25%提高到75%。截至2016年5月31日,全区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8816份,向税务、质监、政务中心推送新设立企业信息23329条,变更数据32976条,建立了跨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的保障机制,实现了业务信息5分钟内快速传递至相关部门。
“一张网”监管:信息共享促共管
各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和处罚信息可以归集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若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的违法线索,可通过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各层级的行政监管处理情况可互通互查,相关线索可互为流转,从而形成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一体化工作格局。自实施“一张网”监管机制以来,自治区工商局积极对接建立跨部门归集公示信息交换机制,加快企业信用信息监管“一张网”和宁夏企业信用协同监管“双告知”系统建设,与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完成了宁夏法人信息共享库一期项目建设方案暨国家法人库一期宁夏地区业务支撑系统项目的编制工作。对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扩容升级等硬件改造,新开发运行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和统计分析三个功能模块,满足社会公众对所有公示信息的查询服务需求。截至2016年5月15日,系统访问量已达6033万人次,查询量达3205万人次。推行“双随机”“双抽查”工作机制,全区共抽查各类企业6693户,其中区本级抽查各类企业282户,抽查比例达到8.1%,远远超出工商总局规定的3%抽查任务。初步建立了联合惩戒机制,将全区因未按时年报的12012户企业和在企业信息公示抽查中发现问题的320户企业分别移入了经营异常名录。截至2016年5月15日,全区2015年年报率为64.14%,高于全国17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三。
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作抓监管
为有效整合市场执法资源,统筹协作,让市场更规范和谐,宁夏积极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工作联系,积极适应基层“三局合一”体制改革的需要,强化统筹协作,更好地履行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职责。自治区工商局牵头建立了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议事机构和人员,规定了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定期协商重大事项。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国家三个总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将原有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部门的180多种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整合减少为86种。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统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路径,为各地开展工作统一了内容和标准。截至2016年5月31日,全区公示行政处罚信息977件,公示率为65.4%。
“丝路”跨境商事研究:立足本地抓特色
围绕加快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内陆开放示范区、中阿合作先行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2015年4月,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发起,联合陕、甘、青、新省区工商局,专题研究我国与中亚政策差异、规则差异、法律差异的表现,寻找之间贸易相通、货币相通、人文相通的路径,积极探索商事登记制度的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跨境商事制度和竞争秩序理论研究,走在了全国前列。积极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梳理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简化准入手续,在促进市场主体平等化方面,基本消除差别化措施。推行外资企业进入宁夏“准入前国民待遇”,做到内外资准入阶段一致待遇,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2015年,新登记外资企业72户,投资总额10.7亿美元,注册资本4.8亿美元,登记户数和注册资本同比分别增长30.91%、67.53%。
宁夏的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5年,新增企业2.7万户,注册资本(金)17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6%和34.52%,增速居西北第一、全国第五。市场主体呈现企业核名多、新设企业多、注册资本多、公司制企业多、第三产业多的“五多”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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