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各院校园林或类似专业本科教学计划中都包含有或多或少的建筑设计课。以笔者所在的北京林业大学为例,该课程名为“园林建筑设计”,园林专业120学时,风景园林专业160学时,均开设于第3学年全年,是仅次于“园林设计”的第二大专业课。此外,作为建筑设计课的前期准备,第2学年还设有若干学时的“建筑结构与构造”课程。
开设于园林专业的建筑类课程不同于建筑学专业的同类课程,其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须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整体教学计划来加以制定。园林专业的本科培养目标是园林设计人才,在专业分工日益明确,执业注册制度逐步完善的今天,学生毕业后直接从事建筑设计的可能性不大,这是首先要明确的。
那么,如果不以培养建筑师为目的,又应如何看待这个专业的建筑设计课?该课程所传授的知识在学生的整体知识架构中处于何种位置,以及如何服务于专业主攻方向?关于这些问题,有必要从建筑学与园林学的关系谈起。这种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工作对象间的区别与联系
简单地讲,建筑师的工作对象是建筑,而园林设计师的工作对象是园林,看似明白的关系背后其实并不那么简单。
目前英文叫做LandscapeArchitecture的这个专业,其工作范围从类别上讲,有面向人类环境的,也有针对自然环境的;从尺度上讲,小到庭院设计,大至区域规划,都冠以LA之名。这些性质各异,尺度也相差悬殊的工作,由于所运用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手段都存在较大差异,其专业内部还有进一步分化的趋势。一般而言,属于传统LA范围的,与人类居住环境直接相关的,中小尺度的那一部分同建筑学的关系要紧密一些;而较晚发展的,偏重于自然环境或宏观方面的部分,则较少涉及建筑方面的问题。本文只讨论前一种情况。不过,即使在中小尺度的人居环境方面,园林专业也还面临着2个不同层面的工作对象:
1)室外环境
是指在建筑、道路等的位置和轮廓已经确定的情况下,为其设计外部环境,这是现阶段园林设计专业的主要工作。
随着环境意识的普遍提高,园林设计早已不再局限于公园、绿地这样一些独立的园林项目。几乎所有工程,如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厂矿企业、道路、立交桥等均有园林内容作为其必不可少的子项。园林设计师和其他专业工程师分工协作完成一个项目的设计,这是好的发展,不过目前多数情况下,园林方面还只是扮演着从属的角色,其人员介入一个项目的时间往往是在项目运作的最后阶段。因此,其工作相对简单而且被动,只负责空地内部的经营,做些地面文章,对空地的位置、大小和空地以外的部分并无发言权。
在这种情况下遇到的建筑问题,通常只是一些园林中的小建筑,如亭榭、廊架、墙垣、台池之类,习惯称之为室外工程或建筑小品。在较为大型的独立的园林项目中,也会遇到一些稍具规模的功能性建筑,如茶室、码头、展览和观演建筑等,不过总的说来这些建筑一般面积不大、功能简单、用地宽裕、强调风景性,报批程序也不复杂。以往园林专业的建筑设计课主要就是针对这样一些“园林中的建筑”buildingsinthelandscape),课程名称也相应地采用“园林建筑设计”。
2)环境整体
是指把建筑、道路和园林等各种环境要素涵盖在内的总体设计siteplanning),这是园林专业长久以来的抱负。统筹建筑和空地的整体,与只负责空地本身的经营,显然是不同层次的2件事,这是现代LA区别于传统造园学的一个关键。
诺曼•牛顿给园林设计的定义是“安排土地,以及土地上的空间和实体的艺术,或称科学。”凯文•林奇和加里•海克提出“总体设计”的概念“总体设计是指:安排土地上的构筑物和塑造这些构筑物之间的空间的艺术,它将建筑学、工程学、园林学和城市规划联系在一起。”后者并未将总体设计的职责专门委派给园林专业,也未明言这项工作究竟应该由谁来做。不过诺曼•牛顿却认为:“历史上不论何时何地,只要这门艺术被从事着,其过程和结果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园林设计。”
总体设计的提出意在改善外部空间质量,以往由建筑师主导的场地安排过分强调建筑自身的逻辑而忽视了那些存在于建筑之间的空地,造成这些空间的形状缺失,不能形成所谓的“积极空间”。因此才有必要转向以外部空间为导向的总体设计。
在建筑相对密集的场所,如城市环境中,建筑和园林的关系不仅存在于园林内部,即前面提到的“园林中的建筑”,也存在于园林的外部。一块空地性质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空地本身,而与周边那些围合它的东西相关。外围建筑不仅构成园林的主要界面,充当其背景,有时还形成园林的框架。如苏州园林,如果不是以当地独特的住宅格局作为依托,则几乎不能成立,在那里园林和建筑之间呈现为一种相互缠绕和交织的关系,相辅相成,难分彼此。同样地,就公共空间而言,欧洲传统的极富特色的城市广场几乎完全有赖于周边建筑的定义,至于那块地面本身,往往并无特别之处。
可见在某些场合下,虽有园林、建筑、道路等对象之分,但环境实为一体。组成环境的各种要素互为条件,互相依存,并不能孤立对待。离开其中一种去谈论另外一种,或者每个专业各自为政,彼此不闻不问,总体设计从何谈起?
其实,总体设计由谁来做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环境整体的观念。以往这项工作通常是由规划师、建筑师或其他专业的工程师来承担的,这并不奇怪,一方面这些项目可能分别有其优先考虑的专业技术要求,比如一个工厂理应优先考虑其生产环节和工艺流程,一条公路必须首先满足车辆通行的安全便捷和降低造价;另一方面传统园林教育中关乎园林以外的部分比重太小,比如建筑设计课即过分局限于“园林中的建筑”而忽视了更为广泛的普通民用和工业建筑,造成知识空白,而无力承担起总体设计的任务。
假如园林专业的工作对象果真如前辈所期望的那样扩大到总体设计的层面,就对该专业的教育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它培养的人才必须有能力承担起总体设计的责任。正如建筑师不能只考虑建筑本身,园林设计(这个时候它叫“总体设计”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外部空间。因此,就建筑课程来说,把知识面扩大到园林和园林建筑以外,延伸至更为广泛和基本的建筑问题,对建筑设计的一般性知识和方法做到“粗通”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2学科传统的历史渊源
园林学和建筑学之间不仅存在着上述对象意义上的关联,在学科传统上它们更是有着很近的亲缘关系。直到今天,两者在工作方法上也有颇多相通之处。
园林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存在,历史不长。然而安排土地这件事,几乎和人类历史一样悠久,只是当时从事这份工作的人不叫园林设计师(landscapearchitect)而已。在漫长的历史阶段中,这项工作由不同身份的各种人员从事着,其中建筑师扮演了主要角色。
历史上的建筑学范围广大,从城市的选址布局,到市政设施的构筑,再到建筑物的营造直至建筑内外装饰,都可以叫做Architecture,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充分反映出这一点。在当时和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专业分化的条件尚不具备,建筑师往往包办内外,担负起营造人居环境的多半职责。事实上,今天园林专业所承担的,或准备接手的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原本是隶属于建筑学范畴的。换句话说,这个专业的早期经验就已深深植根于建筑学的传统中了,在后者中包含着园林专业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方法。在另外一部同样著名的《建筑十书》中,阿尔伯蒂多处谈及园林问题,如在第五书第17章,他写道:
“一位乡绅的住宅不必选址在他领地内的膏腴之地,而应当建于显赫之处,在那儿他可以无拘无束地享受空气、阳光和美景带给他的全部快乐和多般好处,又能随时方便地去往他的属地;在这儿他可以慷慨大度地接待访客,旅行之人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这里;从这儿还可以远眺城镇、大海、开阔的平原和某些知名的山峦。
“门外要有一个开阔的空地,尺度要比年轻人挽弓射箭或投掷标枪所需要的距离再大一些,以便进行御车和赛马活动。为家庭所有成员必需的便利起见,住宅内部不能没有可用于散步、游泳和其他娱乐活动的开放场所,庭院、草地和柱廊,老人们可以在冬季和煦的阳光下闲聊解闷,到了夏天,家人也可以来此消暑纳凉。
“整个住宅中至关重要的部分(principalmember),是我称之为‘柱廊庭院’的东西,不管别人怎么叫它……其他较小的部分都要与之相协调,庭院好比住宅中的‘集市'人们只有在这儿才能感受到相聚和阳光的所有好处。基于这样一种理由,所有人都想尽可能地使他的庭院宽敞、漂亮和便利。”
从这些文字中我们很难分辨出哪些是在谈建筑,哪些又是在说园林。难怪在一些园林史专著中提到的历史先例,尤其是安德烈•勒诺特以前的部分,很多都和各种建筑著作的内容相重合,只是论述角度略有不同而已。
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学的范围在逐渐缩小,越来越专注于建筑物自身的建造问题,一些原本属于“大建筑学”的问题,如室外环境园林)、内部装倏室内)等由新兴的专门化的职业来完成。由于技术发展和建筑物复杂程度的提高,建筑设计还分化出结构、设备等不同的专业。
专业分工,学科间分化重组是必然趋势,但也容易造成专业间的隔阂。前面提到的对象环境的一体性并不因为设计内容的分工便不再重要了,历史上把各种环境因素统筹在一起的全才模式虽已不大可能实现,但其合理之处仍需要认真对待。具体到本文的议题上就是如何让知识面尽可能超越专业局限的问题,在这方面建筑课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园林学和建筑学都是人类创造生活空间的艺术,尽管所用材料不同,使用方式也不尽一致,但还是注定了2个专业在理论和工具上存在许多共享的内容。
作为组成人类环境的2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建筑和园林的发展存在着明显的联动关系,有时园林变革在先,建筑随后,如18世纪由英国风景式园林所带动的浪漫主义建筑风潮;而有时建筑先行,园林继之,如20世纪为适应建筑领域的重大变革而兴起的现代主义园林。
建筑学历史悠久,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建立起十分完备的理论体系和学科规训,从布扎Beaux-Arts)的传统教育,到包豪斯Bauhaus)的现代教育,直到今天多元化的教学模式,在如何培养人的空间思维习惯,提高图形表达能力,确立设计评价标准等方面,拥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这些都可以顺理成章地引为园林教育的借鉴。
基于以上认识,可以更为清楚地了解建筑设计课在园林专业所能发挥的作用,并制定出课程将要达到的目标:
首先,帮助建立起人居环境整体的概念,使学生习惯于将各种环境要素放在一起考量,而不是孤立地就园林来谈园林。比如到苏州实习,如果只留意园林而不去关心城市、坊巷和住宅,是难以说明那种园林的存在依据的,也违背了苏州当地宅园一体的事实。
其次,通过建筑设计课所进行的各种训练,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在设计思维、图学修养以及问题综合等方面的能力,而这些基本能力对于园林设计同样是十分重要的。
再次,在具备了普通建筑学基础的前提下,再来做好“园林中的建筑”,配合其他课程学到的知识,使学生有能力完成一个完整的园林创作。
具体到课程的内容和安排,应从以往单纯强调“园林中的建筑”,转向一般性知识与专业特色并重,这是因为如果没有一个扎实的民用建筑基础,要想设计出高质量的园林建筑无异于天方夜谭。园林建筑向来是建筑中的精品,但却绝不是花拳绣腿,不是搞怪,其基本的评价标准并不违背建筑的一般原则。反过来说,一些“不在园林中的建筑”,或功能上不被认为是园林建筑的作品,未尝不可以用园林风景的标准来衡量。若陷于门户之见,而不把这些优秀的实例引入到教学中来,是十分狭隘的。只要是优秀的作品,不能以它在或不在园林中,或者是否所谓“园林建筑”这样一种似是而非的标准来加以取舍,甚至也不必以此为标准来制定课程设计的题目。
鉴于建筑设计所具有的创造性思维特点,教学惯例通常是以设计课题的形式展开的,在方案深入的过程中,不断地遇到问题,提出对策,化解矛盾,比较分析,优化组合,从而使学生以一种直观和经验的方式获得对设计工作的理解,摸索规律,学习技巧,培养出职业的思考习惯和表达能力。在设计推进的同时,结合当时课程之重点,教师应在课堂上通过大量的案例讲解,为学生补充营养,启发思路,并借此树立评价标准。
关于设计题目,以往做法通常希望从微型建筑开始,一个售货亭、一个大门等,再循序渐进过渡到规模稍大些的多层建筑。就有限的学时来说,这种做法其实是很不经济的。这种微型建筑通常只需一两个结构单元即可满足面积需要,因而绕开了单元组合的问题,而单层建筑又回避了楼层间结构对位和管线布置的问题,以及垂直交通和立面组织的问题。为节省时间,在一个课题内涵盖尽可能多的知识点,通过它把设计过程中将要遇到的各种问题、各个环节灵活有机地贯穿起来,是需要仔细斟酌的问题。同时,为避免初学阶段常见的追求花哨的问题,又要从形体角度加以严格限制,避免横生枝节,让学生逐渐理解建筑设计不仅仅是造型设计,更不是古怪其形,限制条件下的创造才是真正的创造。
经过上述基础训练之后,方可转向复杂功能和突出专业特色,放开形体约束,加入园林色彩,尤其是侧重对于地形和其他风景因素的响应。这个阶段如果过于提前,则可能因为变量过多而失去对一般性问题的掌控。
作者:董璁(工学博士,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建筑设计 北京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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