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近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与此同时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我国的环境问题,日本福岛核泄露事件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得不重视相关的环境保护问题。而矿业、核能源及相关企业确认弃置费用也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一种义务,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引入的弃置费用的概念,但对弃置费用的确认以及煤矿生产企业核算处理方法并不明确,现以煤矿企业为例并结合煤炭行业所处环境自身特点指出主要核算内容并探讨“吨煤成本”核算建议。
一、弃置费用理论基础研究
据相关资料显示,弃置费用这一概念的引进最早可以推前至2006年,即在2006年,我国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与国际管理保持趋同,促进企业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和进步,我国将弃置费用首次引进到会计准则中,并且于2006年10月,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的制度规范,此规范中对确定固定资产的成本时,加入了弃置费用的理念。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资产报废债务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的制度规范,并且对弃置费用的处理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和规范,即首先要对企业弃置费用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确定其是否可以确认为弃置费用;
其次,在初始确认弃置费用时,需要将其进行资本化,并且要按照既定的规范制度来对其进行处理;此外,在确认弃置费用之后,要对原来估计的未折现的现金流量在时间或者金额上进行一定的修正,确定相关弃置费用的账面增减值;同时,在弃置费用的报表中要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相关的指标和标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由此可见,需要完善弃置费用的确认条件,并对其进行更为恰当的预计核算才能更好的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更为有效的会计审计信息。
二、弃置费用在煤炭企业的执行和应用
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型煤炭企业是否需要执行弃置费用政策在相关的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在实际运行和操作的过程中也没有出现规范化的标准,究其原因是管理者对企业当期和后期的利润下降的担心,从而影响到各类业绩考核等等。据调查,现阶段实施计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仅有山西大型矿区的企业。但是就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显示,就目前各大煤炭企业的营运现状和实际运行能力来看,在煤炭企业实施弃置费用政策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对于煤炭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提高了煤炭企业资金和资源的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有利于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企业弃置费用确认条件的探究和分析
(一)前提条件阐述
具备弃置义务是确保固定资产能够确认为弃置债务的前提,也可以将其具备弃置义务理解为弃置债务的逻辑起点看,现阶段企业的具备弃置义务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义务,另一种是推定义务。
1. 法定义务。我们所说的法定义务主要是指依靠我国现有的一些环境保护的法律条例和规章制度,在企业固定资产涉及到报废活动时应该支付的环境费用。而对于煤矿企业来说,相比其他企业,生产设施的规模比较庞大、数量也比较多,在执行过程汇总,当煤井达到经济开采极限时,报废后的建筑就会被爆破或封堵,与此同时也会拆除涉及到的一些地面设施。此外,还需要按照我国既有的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对废地进行整修、绿化植被,恢复矿区自然环境原貌。同时也受生态环境发展和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进步的影响,由此可见,在企业的营运过程中核算相关的弃置费用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2. 推定义务。推定义务主要是指相关的公司根据自行确定的环境目标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对外做出的相关费用的支出承诺,即主要是通过公开承诺的方式来承担法律以外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可以是公司招股说明书上的承诺也可以是开采合同上的承诺,自愿接受公众监督履行资产弃置义务。即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或法规要求履行资产弃置义务时,资产的所有者为了协调公司利益和社会利益,保证自身企业的形象和行用等级,降低不必要的环境风险而进行的承诺。
(二)弃置费用确认条件
众所周知,资产弃置费用主要是企业用以保护环境或者恢复生态而支出的费用,所以完全有资格首先在财务报告中以负债要素形式出现,即计入预计负债,因为它也满足新会计准则中负债的基本定义以及确认条件,即企业为过去的相关活动承担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或者是此项义务的履行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弃置费用的约束条件
煤矿矿区的弃置费用主要是指矿区报废时对周边地区人类造成不良后果的环境变化而需要承担的费用,同时由于资产弃置债务的特殊计量方法(折现法),资产弃置债务的确认还受重要性原则的约束。
四、煤矿企业弃置费用核算内容及相关的措施分析
(一)弃置费用开展核算工作时涉及到的范围
依据我国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煤矿企业应承担的弃置费用核算范围主要表现为:1.矿区环境破坏的赔偿。由于开采导致的地面塌陷、耕地减少及其农产品损失赔偿债;水及空气污染影响到矿区居民的身体健康方面的赔偿。2.为矿区恢复生态环境产生的各类支出。治理、恢复已被污染的水源、空气方面的支出等。
(二)煤矿企业弃置费用的核算过程及相关的应对措施
新会计准则弃置费用的出台使煤炭等矿业企业及其他相关涉及该费用的行业一个统一的核算标准平台,同时根据企业及行业自身特点也有了一个成本核算改革的契机。就煤矿行业来说,适时可以制定一套统一的有关弃置费用核算的方法。从会计准则解释的定义看,弃置费用是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必须承担的一种现实义务,这种义务正是由于煤矿开采中对环境破坏积累形成的,所以我们可以将弃置费用分摊到所生产的每吨煤的成本中去。
实务中可以将各矿井依照权威评估部门给定的评估值来确定预计的弃置费用总支出额,之后再根据矿区自身可开采储量(结合本单位工程师等人员技术支持及相关地质资料取得)确定吨煤计提弃置费用的标准,即首先要明确每吨煤所承担的弃置费金额,之后每月按照实际开采吨数通过专项应付款来计提弃置费用。所以加入了弃置费用的吨煤成本后的煤炭定价将有着重要意义。
应用以上方法时最好能到企业所在地的税务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沟通,必要时将其核算方法予以备案认可,计提时尽量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同时应避免将弃置费用的提取方法当作调节利润的工具,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五、结语
总之,企业弃置费用的管理和核算是一项十分繁杂和重要的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民事业的发展都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所以掌握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明确相关的方法和精髓,及时发现弃置费用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作者:苏丽华 威振兴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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