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企业参与并购的动机很多,并且常常因为经济社会环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可以将这些不同的动机归纳为两大类:一是效率动机,并购带来的效率能够改善并购企业的处境,通过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二是市场势力动机,通过并购减少相关市场上的竞争者数量,降低竞争压力,产生市场势力,进而提高产品价格。在大部分情况下,并购是由这两类动机同时驱动的。由于产生市场势力可能损害市场竞争、提高价格会降低消费者福利,因而市场势力动机是反垄断当局所不允许的。因此,几乎所有的并购企业在向反垄断当局申报并购时,都不会显露市场势力动机,只会渲染效率动机。正因为如此,横向并购反垄断审查中需要对效率因素进行分析,以辨别企业参与并购的真正动机,并将其作为对并购进行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效率因素进行分析,首先需要明确何谓并购可能产生的效率及效率的具体来源。效率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在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在实际生活中,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完成的工作量,或劳动的效果与劳动量的比率。在经济学中,效率与资源配置问题相关,通常指经济效率,即以最低的成本使用资源来生产消费者估价最高的众多商品和服务。效率是以帕累托最优原理为基准进行界定的,因而经济效率可以作为比较市场运行实际效果的一个标准①。通常情况下,经济学家们将效率分为生产效率、配置效率(二者合称为静态效率)和动态效率②。横向并购可能产生的效率就是指并购可能带来的生产效率、配置效率或动态效率所导致的成本节约。生产效率是指商品和服务能够以最低成本生产,或通过投入品最有效率的结合实现了产量最大化,这意味着以尽可能少的社会资源生产尽可能多的社会财富。配置效率是指要素使用达到了最优状态,即所有的商品和服务根据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在消费者之间进行配置,价格不超过生产该商品或服务的边际成本;配置非效率是指企业通过行使市场势力,降低产量,影响价格,从而使价格高于边际成本的一种资源配置状态。动态效率是当生产者持续进行创新或开发新产品以吸引消费者或者扩大市场份额时所获得的成本节约。市场竞争被认为是能够通过提高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以及鼓励创新而获得经济效率。经济效率的三个组成部分之间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在并购评估审查中,三者之间可能出现相互冲突的情况。例如,并购可能通过实现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而提高生产效率,但是,也可能因为市场势力上升,而使得并购企业有能力制定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降低配置效率。一、生产效率的来源及其福利影响一起并购只有在能够带来成本节约或者产生其他形式的效率时,才有可能增进消费者福利或社会总福利。并购带来的效率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产生,对并购可能产生的效率进行分类,有利于清晰而又系统地理解并购对于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水平产生的影响。我们首先对并购可能带来的生产效率进行分类,并分析其来源。1.生产合理化。生产合理化主要是指,在没有提高联合技术能力的情况下,通过生产过程的跨企业重新调整和重新布局所带来的成本节约。也就是说,并购企业的生产可能性前沿没有变化,只是将产量在具有不同效率的工厂之间进行转移(从效率低的工厂转移到效率高的工厂)和再分配而实现成本节约,它意味着现有生产能力的更好利用。参与并购的不同企业之间的合理分工、优势互补也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效率提升。因此,生产合理化意味着在生产层次上的跨工厂(车间)的资源最优配置。例如,参与并购的某家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方面具有十分成功的经验,而另一家企业在生产方面(例如生产设备、厂房等)具有明显优势,并购后的优势互补和产量重新分配将提高生产效率。并购前,参与并购的不同企业由于物质资本的差异、专利的差异、竞争优势的差异、产量的差异而导致生产边际成本具有差异。并购后,新企业成为多工厂企业,能够通过在具有不同边际成本的工厂之间的产量再分配,将产量从高边际成本工厂转移到低边际成本工厂,实现成本节约。当所有工厂的边际成本相等时,产量的再分配过程也就完成了。这样,由于初始边际成本的差异,不同的工厂生产不同产量的产品,以实现最终边际成本相等。极端的情况是,当某一企业的边际成本是如此之低,以至于并购后的所有产量都转移至这家企业,以实现生产的最优再配置。此时,并购后企业将关闭其他低效率的工厂,以节约维持这些工厂运营的固定成本。图1 生产合理化对福利的影响图1表示了生产合理化导致的边际成本下降对于消费者福利和社会总福利的影响,这里假定了成本下降能够以价格降低的形式传递给消费者。在图1中,边际成本从MC下降到MC’,价格从P下降到P’。成本下降导致的消费者剩余增加为三角形A加上梯形C,生产合理化导致的生产者利润变化为三角形B减去梯形C;利润的上升来自于成本下降和产量增加,利润的下降来自于价格的下降。因此,总福利的增加为三角形A与三角形B之和,梯形C表示了福利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的转移。因此,在成本下降能够以价格降低的形式传递给消费者的情况下,生产合理化能够增加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水平,具有“社会合意性”。2.规模经济。规模经济主要是指并购后因总产量提高而降低生产的平均成本,当涉及多产品企业的并购时可能出现范围经济性。规模经济性常常成为效率抗辩的主要证据之一,评估这一证据的有效性时需要考虑规模经济的来源和能否实现。规模经济拓展了企业的联合生产能力,可能使企业的生产可能性前沿曲线向外移动。规模经济可以分为短期规模经济和长期规模经济。短期规模经济。潜在的短期规模经济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并购减少或消除企业内部不可分割任务所耗费的固定成本。所谓的不可分割任务是指不论企业规模的大小,由于技术的不可分割性,为了保证企业能够正常运营,所必须维持的最低规模的投入耗费,包括维持日常经营的管理和支持费用,最低规模的市场营销费用,人事服务费用等。这些不可分割任务所涉及的成本并不随着产量的提高而上升,属于固定成本范畴。并购前,所有的企业都必须投入这些固定费用;并购后,可以节省部分这些不可分割任务所涉及的固定成本而实现规模经济。二是通过跨工厂(车间)的生产重新配置来实现规模经济,也就是通过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节约生产成本。之所以将这类成本节约归入短期规模经济,而不是生产的合理化,是因为并购企业在边际成本曲线向下倾斜的区间内生产,随着产量的上升短期边际成本下降。Scherer and Ross(1991)将并购可能导致的规模经济分为四种类型:①资本筹集的规模经济性③;②工厂层次的规模经济性;③产品层次的规模经济性;④市场营销的规模经济性。长期规模经济。当某一企业的投入增加一倍,而产量的增加超过一倍时,我们称该企业实现了长期规模经济。产品层次的规模报酬与单个产品总产量的变化相关,工厂层次的规模报酬与该工厂内全部产品的总产量的变化相关,企业层次的规模报酬与该企业内管理多工厂而实现的经济性相关。实现长期规模经济的主要原因有:首先,当一家企业的产量较小时,它往往倾向于投入较少而使用较为低级的技术,因而边际成本较高。当企业产量上升时,增加在生产技术方面的投入是具有经济性的,这将导致边际成本下降。其次,长期规模经济可以通过生产专业化来实现。当每个工人将精力和努力专注于特定工艺和任务时能够提高效率。同样道理,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生产的单位产品的平均能源消耗可能小于小型机械设备;并且根据某些物理规律,生产大型设备时,随着容积的上升单位容积所耗费的材料是下降的。通过并购实现长期规模经济,需要并购企业之间在物质资本投资上进行合作,进而实现资产融合和一体化④。从长期来看,并购企业通过在未来投资决策上的一体化来创建新企业的成本和风险相对较低。企业现有资本的折旧和旧工厂的更新都需要未来投资,并且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新的投资机会将不断涌现。企业研发活动、市场营销活动也可以实现长期规模经济,并购后的单一品牌在广告费用方面也可以实现节约,销售努力和分销网络的并购可以节约销售成本。参与并购的企业生产差异化产品时也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并购前,同一个企业拥有生产不同产品的生产线;并购后,并购企业可以将生产相同产品的生产线集中到同一个工厂(企业),可以实现生产的专业化,减少转移生产的时间,实现流程经济性。当然,生产差异化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可能导致产品多样性的减少,从而影响消费者消费选择的多样性。这一因素在并购评估审查过程中也需要考虑。范围经济。并购也可能产生范围经济,其来源包括:(1)联合生产。多产品生产需要相同的投入品或者互为投入品,并购后能够形成纵向产业链,使上游生产与下游生产形成循环经济,产生成本节约。(2)不可分割性。由于一些产品或任务具有不可分性,单一产品生产规模扩大时,由人力劳动控制的流水线生产会更加经济。由机器人和电脑控制的机械生产线会使小批量生产也能够保持低成本。机器人生产线能够使单一产品的类型多样化,从而可以充分利用与自动化相联系的经济性。(3)网络经济性。典型的例子是航空业,大飞机上一个座位的成本低于小飞机,这就使得航空公司有动机通过提供与一站式服务相关的网络式安排组织航空服务。具有不同目的地的旅客登上一架更大的飞机,来自不同城市的飞机在大约相同的时间停泊在中心机场,旅客重新组合,使得每架大客机可以继续尽可能多地载客航行。(4)知识分享。当不同产品需要相同的知识、技术和工艺时,多产品企业可能比单一企业更具有成本效率。3.技术进步。技术进步主要是指并购后不同企业的集成创新、知识和生产工艺的扩散,由于预期创新收益增加从而增强创新动机,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等。技术进步包括生产过程创新和产品创新两个方面,生产过程创新(也称为工艺创新)可以是既有产品的生产成本下降,产品创新可以提高既有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两种创新都可以使生产可能性前沿外移。由于在专利、经验、管理和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差异,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企业之间的并购可能使技术诀窍在参与并购的不同企业之间外溢扩散,从而使并购企业的不同工厂向其生产可能性前沿接近,也可以说并购前生产效率较低企业的生产可能性前沿曲线在并购后向外拓展。(1)技术的单向扩散。当一家并购企业在技术和工艺等方面都具有优势,并购可以使其他企业向其模仿和学习,接受相对高级的技术和工艺。举例来说,管理较差的企业可以向先进企业学习,好的管理方法可以取代差的管理方法。由于先进企业并没有向其他相对落后的企业学习,因而这种技术和工艺的扩散是单向的。(2)技术的双向扩散。在这种情况下,并购企业各有所长,拥有相互补充的技能或资产时,双向扩散就成为可能,并购后企业之间相互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举例来说,并购企业可能拥有相互补充的专利技术,并购后共同使用可以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同样道理,在管理方面,不同企业管理经验和管理特长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假设有一家技术密集型的新企业刚刚开发出一件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品,但是由于缺乏市场营销经验和市场分销渠道而不能将产品推向市场,如果该企业与一家较为成熟的、拥有市场认可品牌和固定分销网络的同行企业并购,可以及时将新产品推向市场,实现经济效益。技术的双向扩散也可以通过“干中学”得以实现,并购企业通过“干中学”和“干中学”的外溢,可以降低企业的平均成本,实现“动态规模经济”⑤。并购能够对企业的研发激励产生影响,通过联合研发活动促进技术进步是很多企业参与并购的主要动机之一。生产过程或工艺上的创新能够降低成本,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的开发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并购后的联合投资和研发活动能够产生明显的规模经济。进而言之,并购还能够改变研发激励。企业的研发活动往往受到竞争对手的影响,研发决策带有一定的策略性。研发活动同时还带有一定的非专有性,模仿和研发成果的信息外露,使得过度竞争市场上企业的研发动机下降。从这个意义上说,并购能够使研发收益内部化,从而提升企业研发动机,增强研发激励。即使是在研发成果不外溢的情况下,竞争程度也会影响研发动机。在大型主导企业是否仍具有足够的动机投资于研发活动这一问题上,产业经济学家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这一问题的答案取决于研发的预期收益的大小。相对于小型企业而言,大型主导企业的研发投资所涉及的风险要小一些,因而研发活动似乎成为了一项传统性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居市场支配地位的主导企业的研发投资的动机要比小型企业强烈,因为它需要通过研发保持竞争优势和维持垄断租金。如果研发的风险很高,那么主导企业有可能满足于现状,研发投资不足⑥。4.要素成本节约,也称为购买的经济性。购买的经济性主要是指并购企业可能利用自身市场势力影响中间品市场,获取投入品价格的谈判优势,压低投入品价格,降低成本,从而降低产品价格,有利于消费者。在不完全竞争的要素市场上,中小企业常需要以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购买生产要素。企业通过并购可以增强在要素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向上游的要素供给厂商施加更大压力,以迫使他们降低要素价格,进而获得数量折扣。例如,并购企业在签订较大的广告合同时,可以获得广告费用的折扣。当然,在评估要素供应商讨价还价能力是否能够提高社会福利效果时,还需要考虑供应方的市场力量。如果要素供应商的市场势力很小,那么这种提升讨价还价能力的并购会对社会福利造成损害。反之,如果通过并购提升企业在要素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是对要素市场上供应商较强的市场势力的一种抗衡,那么并购的私人福利与社会福利就是一致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并购不能提高企业在要素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并购企业也能够获得要素价格的折扣。举例来说,如果要素市场上供应商实行两部价格制,即一个固定价格加上每单位产品价格(或者某种形式的非线性定价)⑦,那么企业通过并购可以成为大宗高端用户,从而以更大的购买量分摊固定成本而使平均成本下降。另外,并购可能降低资本的使用成本。由于信息的非对称性、预期还款率的差异等原因,资本市场的功能是非完全的,企业很难总是以竞争性的利率获得资本。中小企业和正处成长期的企业,往往面临着偏紧的流动性约束;而大企业常常与外部资本市场有着较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一些衰退行业的大企业甚至会出现流动性过剩。如果中小企业通过并购加入大企业或内部业务扩展空间较小的企业,将会获得新的筹资机会,并降低筹资成本。二、管理松弛、X—非效率与横向并购的配置效率配置效率衡量的是资源使用状况,即资源配置是否实现了帕累托最优。对于参与并购的企业而言,评估配置效率主要是分析与管理相关的要素使用效率和企业内部X—非效率,也就是通过分析并购对于管理松弛现象和X—非效率的影响评估并购的配置效率。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会导致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使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再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种管理松弛和管理失效会导致内部非效率,也称为X—非效率。虽然大型企业往往通过利润分享计划、股票期权计划等给予经营层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的激励,但是,由于经营者希望实现个人抱负(获得更大的权力、成为更大的公司或成长型公司的领导者等)、不愿更改既定战略、不愿承认个人的错误、阻止裁减富余人员等原因,经营者往往偏离所有者目标,甚至与所有者目标产生冲突,出现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股票所有者只能通过公司董事会影响或控制管理者的决策,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和收集信息的成本较高,董事会影响管理层决策的能力是有限的。企业内部效率受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影响,也受到与并购相关的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说,并购本身就是资本市场对管理层进行约束的一种重要力量,也是产品市场对管理层进行约束的一种重要力量。同时,并购能够提升对不同的参与并购的企业之间进行相对绩效评估的可能性,绩效相对较好的企业的经营者在并购后可能继续保留管理者地位。这些例子都说明并购有利于减少管理松弛,提高配置效率。1.横向并购、管理松弛与公司控制权市场。管理松弛导致企业价值低估和股票价格下降,这将诱导其他公司购买、重组或者兼并该企业,迫使该企业重新回到利润最大化的轨道。Marris(1964)和Manne(1965)认为,不需要考虑股票持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只要存在公司控制权市场上的接管威胁,就可以约束现有管理层的管理松弛行为。也就是说,公司接管的威胁可以成为公司管理层的约束工具。然而,管理者并不是在接管以后立即受到惩罚,相反,有时他们甚至能够获得数额较大的补偿,也称为管理层的“金色降落伞”⑧。这种惩罚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既有管理租金的丧失,包括管理层的特权和在职消费(例如,私人飞机、超大的办公室、巨额的职务补贴等)。假定对管理松弛的经营者存在足够高的、充分的惩罚威胁,一个运行良好公司控制权市场能够保证管理非效率难以持久。然而,公司接管对于管理松弛的约束力受到以下几种因素的制约:首先,对管理层的约束存在搭便车问题。接管方需要花费成本收集被接管公司管理非效率的信息,只有当被接管公司的在被接管时的股票价格低于接管后的股票价格,接管方才能够获利。这样,每一个现有的被接管公司的股票持有者都不愿意卖出股票,以等待被接管后的股票价格上涨。解决搭便车问题的一种方法是对股权进行稀释摊薄,即允许接管方(大股东)将被接管公司的一部分股权以不利于小股东的条款转卖给该接管公司所有的另一家企业。其次,被接管企业的现有管理层可能采取行动对接管标的产生影响。例如,有时候被接管企业的现有管理层可能实施“毒药丸计划”作为反接管的手段⑨。Scherer(1980)曾质疑接管对于管理层的约束力,他认为由于接管的成本高昂,因而只能在管理非效率十分严重的情况下采用。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接管威胁对于管理层的约束力理论还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一理论很难进行实证检验。这是因为约束威胁很难量化测度,实际接管案例的研究不能提供这方面的信息。接管威胁对管理层的约束理论在设计并购控制机制和政策方面具有潜在的重要作用,然而,截至目前,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展开这方面的研究。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推断,如果竞争政策使得接管变得更加困难,那么将降低接管威胁的约束力。假定对某一家企业A的最熟悉的市场竞争者B,由于最有可能拥有企业A的管理非效率的信息,因而形成了对企业A最有效的接管威胁。企业B希望并购企业A,但是如果不允许效率抗辩,那么企业B就不能实施并购,这种接管威胁的约束也就不存在了,企业A的管理问题会一直存在下去。作为一种折中,有人可能建议临时允许企业B接管企业A,在改进企业A的现有管理水平、消除管理松弛后,企业B应尽快将企业A售出,推向市场。这种折中方案的问题在于,接管者在认识到自己的接管行为是在培养一个较强大的竞争对手后,就不会在一开始实施接管行为,如果企业A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接管威胁的约束力仍然不存在。2.产品市场竞争与X—非效率。当产品市场上的竞争程度较低时,管理层和企业雇员付出的努力就较低,产品成本较高。这种较低的努力程度和较高的产品成本会对社会福利水平产生损害。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在这一点上意见一致,因而放松规制、保护自由贸易等促进竞争的政策相继出台。关于产品市场竞争不足对于管理层和雇员影响的实证研究结果比较零碎,但研究结论的方向是相同的:市场竞争压力较大时,X—非效率较低;企业能够独享市场或封闭市场时,X—非效率往往较高;X—非效率与资源配置不当一样,都将导致社会福利损失,并且二者所导致的社会福利损失的大小相当。实证研究表明,如果存在破产风险,并且破产企业在挽回所有未投资的企业基金后不给予管理者任何额外补偿,那么管理者将付出更大的努力,降低企业破产风险。这时候,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的变化会影响企业破产的风险,同时也会影响管理者的努力程度。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的上升将对管理层激励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它将提高企业停业清算的可能性,这种风险将提高企业管理层的努力程度;二是它将减少企业利润,这将降低管理层付出更高努力水平的吸引力。企业的有限责任可以成为约束企业内部效率的工具,并且产品市场竞争越激烈,这种约束力就越强。然而,即使促进竞争的政策降低X—非效率,社会福利所得也可能低于风险的低效配置导致的福利损失。在签订聘用合同的谈判中,管理者通常具有较大讨价还价的能力,能够分得较大块的“蛋糕”。如果管理者的努力程度不变,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的上升将使委托者和代理者分割的“蛋糕”变小,因而自然减少了管理者的财富。为了保证自身财富不减少,管理者面对竞争程度的上升将付出更多的努力。因而,如果“懈怠”是一种正常现象,那么竞争程度上升将减少“懈怠”。一般而言,产品市场竞争能够增进企业管理层的努力程度,减少管理松弛和X—非效率。因此,从这一点上来看,企业并购能够通过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的变化影响管理者努力程度。3.真实成本节约与再分配所带来的成本节约。横向并购将导致不同企业所拥有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配置过程中出现的成本节约可以分为真实成本节约与再分配所带来的成本节约。再分配所获得的成本节约主要体现在财务上,例如并购后的税收下降,部分投入要素的购买经济性,即并购企业利用自身市场势力影响要素市场,获取投入品价格的谈判优势,压低投入品价格,也属于通过财富再分配所获得成本节约,整个社会的财富总量并没有增加。真实的成本节约主要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节约了生产资源而导致的成本下降,规模经济、技术进步、管理松弛的减少和部分要素购买经济性,属于真实的成本节约。真实的成本节约以更少的资源生产了等量的社会财富,或者以等量的资源生产了更多的社会财富,因而真实的成本节约提高了要素使用效率,创造了社会财富。在横向并购的反垄断评估审查中,反垄断当局往往只考虑真实的成本节约所带来的配置效率。三、动态效率及其测度与评估动态效率也叫创新效率,主要是指由技术创新和进步所带来的成本节约或收益增加,包括新产品的引入、已有产品的质量改进和应用新工艺而导致的单位成本下降等⑩。在并购可能产生的效率中,动态效率可能是潜在的、最可观的、与并购相关的经济性,也被认为是最难以评估的效率,因而往往被反垄断当局忽略。与并购相关的动态效率种类较多,常常被提到的有:互补的研发资源通过横向一体化所产生的规模经济性;减少重复研发活动所节约的资源;知识产权的联合开发与应用;昂贵的研发活动所需的更大规模和更稳定的资金来源(这些研发活动在并购前单个企业难以独自完成);具有不确定性的研发活动的经济风险的降低;更快速度的产品创新以及产品与服务的质量改进;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产品或工艺创新的更高回报,等等。在一个长时段内,动态效率可能明显增进消费者福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反垄断当局对动态效率持怀疑态度(11),其所起的作用有限。实证测度动态效率的困难很多,主要包括:(1)相对于静态效率而言,以技术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动态效率难以客观地预测、分析、测度和证实,“威廉姆森替换”分析框架也很难直接应用于分析动态效率。动态效率在时间上具有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研发创新活动本身就具有很高的风险,因而在并购分析中客观测度动态效率具有更大的障碍。(2)信息与取证问题。动态效率通常具有较为复杂的性质,对动态效率的评估需要大量信息,而这些信息无论是对并购企业而言,还是对反垄断当局而言,都较难获得。这些信息要么不存在(取决于未来新技术发展等事件),要么是并购企业的内部信息。因而也就存在以下两个问题:首先,信息是不充分的,也就是说反垄断当局没有充分的信息对并购可能带来的动态效率进行认定;其次,信息是不对称的,也就是说在并购企业与反垄断当局之间存在着重大的信息差距。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并购企业经常夸大并购可能带来的潜在动态效率。与信息问题紧密相关的是并购企业的举证问题,在效率抗辩中声称能够产生一项动态效率较为容易,但证明一项动态效率却很困难。在并购评估审查中,反垄断当局越是具有“同情心”,就越有可能犯Ⅰ类错误(12)。(3)动态效率实现的时间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项声称的效率预期实现所需的时间越长,其在效率分析中的权重就会越低。一般而言,动态效率是一个长期的概念,而非短期概念,因而用其来抵消短期的潜在反竞争效应较为困难。另外,静态效率很容易通过成本节约和价格下降的形式表现出来,相对容易预测和度量,而动态效率在很多情况下以成本不变、质量改进或全新的质量—成本组合的形式出现,因而难以通过成本和价格效应进行预测和度量。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垄断当局会觉得动态效率好像不太容易传递给消费者,因而往往不予以考虑。(4)动态效率的跨市场影响。并购导致的动态效率(例如,新产品开发)可能影响多个市场,一项并购可能在相关市场上产生反竞争效应,但可能同时在其他非相关市场上产生动态效率。例如,两家软件企业进行并购,反竞争效应可能发生在一个产品市场(文字处理软件),而可认知效率发生在另一个产品市场(杀毒软件)。同样道理,一个并购企业的业务涉及多个区域市场,反竞争效应和效率效应可能发生在不同的区域市场上。然而,跨市场动态效率获得和反竞争效应的权衡与替换分析,可能给反垄断当局带来更大的困难。这也涉及复杂的收入分配公平问题,以及信息、证据和测度问题。(5)并购也有可能不利于创新。当一项并购能够避免企业重复进行研发项目时,该项并购通常能够给并购企业带来最大的动态效率。然而,当特定产品存在“创新的主要极点”时,企业创新的动机会明显下降。正因为如此,两条创新路径并购成一条创新路径可能意味着潜在消除了未来的产品多样化,因而潜在地减少了未来的竞争。更进一步,竞争的压力下降可能使得并购企业觉得没有必要更多地投资于研发获得更多的效率,或者将这些效率传递给消费者。因为动态效率较为复杂,难以客观评估和测度,因而很多国家的反垄断当局在司法实践中给其留下的空间很小,动态效率在效率抗辩中所起的作用往往不会很明显。四、简要结论横向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就是将并购可能带来的效率效应与反竞争效应进行权衡比较,效率因素分析是评估审查的重点内容之一。横向并购可能产生的效率主要包括生产效率、配置效率和动态效率。并购可能带来的生产效率主要来自于生产合理化、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技术进步;并购可能带来的配置效率主要来自于减少管理松弛现象和降低X—非效率而产生的成本节约和要素使用效率提升;动态效率由技术创新和进步所带来的成本节约或收益增加,包括新产品的引入、已有产品的质量改进和应用新工艺而导致的单位成本下降等。在横向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中,生产效率和配置效率属于静态效率,易于测度、证实和检验,因而受到反垄断当局的更多关注;而动态效率的测度难度大、实现周期长并且难以证实,因而在效率抗辩中所起的作用不太明显。另外,根据评估审查的需要,反垄断当局还可以将并购可能带来的效率按照其他方式进行分类:(1)根据成本性质将效率分为固定成本节约和可变成本节约。这种方法的重要性体现在,当效率是来自于可变成本的节约,而不是固定成本的节约时,这种效率不仅能够增加并购企业的利润,而且能够增进消费者福利。换句话说,可变成本节约能够以降低价格的形式传递给消费者,而固定成本节约往往只转化为生产者利润。(2)根据主体范围将效率分为企业层次的成本节约与产业层次的成本节约。产业层次的效率主要来自于这种成本节约:通过生产过程的再分配,生产从并购企业转移到其竞争对手而导致整个产业的生产成本下降。生产过程中的成本节约都可能发生在企业层次和产业层次。(3)根据市场范围将效率分为相关市场上的成本节约和其他市场上的成本节约。在并购评估审查的效率抗辩中,一般只考虑相关市场上的效率。注释:①Magill and Vardiabasis主编:《经济学百科全书》(中文版),吴易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第449~451页。②W. J. Kolasky and A. R. Dick, "The Merger Guidelines and the Integration of Efficiencies into Antitrust Review of Horizontal Mergers", Antitrust Law Journal, 2003(3).③当一家大型企业并购一家小企业时,可能产生资本筹集的规模经济性,因为并购后小企业可以获得大企业的资本成本较低的好处。但是,如果并购产生商业风险,那么这种资本筹集的规模经济性会被抵消。如果并购带来的商业风险很高,那么并购后的资本筹集成本可能上升。④短期内,由于工厂已经建立,重建的成本较高,可以通过重新配置资本实现规模经济,所以短期规模经济的获取不需要对资产进行重构。⑤一些经济学家将这一效率归入并购带来的动态效率。⑥关于垄断市场和大型企业是否有利于技术创新,学术界存在较大争论。熊彼特提出了所谓的“熊彼特假说”,认为垄断的市场结构能够增加创新的预期收益,并且能够减少技术外溢,大型企业具有更强的承担风险的能力和雄厚的资金,这些条件都有利于技术创新。具体的争论情况,参见余东华《转型期中国产业组织优化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第11~15页。⑦由于无论购买量的大小,都必须支付等额的固定价格,这种定价机制实质上是一种在高端用户和低端用户之间的价格歧视,购买量较大的高端用户购买要素的实际价格要低于购买量较小的低端用户。⑧“金色降落伞”是指目标公司为高层管理者制定的特殊制度,如果目标公司被并购,管理者将得到数量可观的一笔钱作为离职的补偿。⑨公司接管中的“毒药丸计划”是指给并购行为设置高价格障碍的各种手段,最常见的是目标公司给股东的一种分红权,规定公司一旦被接管或吞并,公司就要向所有股东派发一定金额的红利。或者规定一旦并购发生,该公司就赋予本公司现有股东购买优先股的权利。⑩J. F. Brodley, "The Economic Goals of Antitrust.. Efficiency, Consumer Welfare and Technological Progress", New York University Law Review, 1987(62).(11)欧盟竞争委员会前主席Monti(2002)就曾经强调“对效率持一种健康的怀疑态度是很重要的”,参见M. Monti, "Review of the EC Merger Regulation-Roadmap to the Reform Project, Conference on Reform of European Merger Control", British Chamber of Commerce, Brussels, Commission Press Release Speech 02-252, 2002.(12)在并购反垄断控制中,I类错误是指反垄断当局禁止了能够导致社会福利上升和消费者剩余增加的并购;Ⅱ类错误是指反垄断当局批准了导致社会福利下降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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