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就宁夏农村科技共享机制建设提出建议,以促进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的发展。
关键词 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宁夏
信息技术在农业中广泛应用改变了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和技术服务方式。建设农村科技信息共享平台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促进农村繁荣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宁夏作为我国西部一个民族地区,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方面有着更强烈的需求。现将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情况介绍如下。
1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的现状
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以新农村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将农村信息化工作列为宁夏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经过几年的努力,宁夏无论在农村科技信息传播高速路的硬件建设方面,还是在农村科技信息平台和资源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使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处在快速的发展过程中。
1.1共享数据库建设初具规模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办法和原则,宁夏整合各级涉农部门、农业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初步建成全区农村科技信息数据库。全区各信息服务站通过自治区中心平台实现对综合数据库信息的加载、下载存储和在线浏览。
1.2共享网络平台逐步夯实
以“抓整合、促共享、推应用”为重点,建设全区统一的信息中心平台“宁夏农村综合信息网”。中心平台以全区广域网、城域网、局域网为支撑,以高速宽带交换为通道,以各类基础共用数据库为资源,实现对全区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系统和农村科技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与整合,共享网络平台逐步夯实。
1.3互联网广泛普及
宁夏建设覆盖全区的以光纤通信网络为主,辅以无线宽带wimax的数字化大容量、高速率的通信网,因地制宜地选择网络接入方式。目前,全区187个乡镇实现通光缆、通宽带,2 680个行政村建有信息服务站,农村电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初步实现了网络、电话、电视的“三网合”,以利于农村科技共享的实现。
1.4 农村科技信息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
在自治区统筹规划下,整合、集成各部门、各单位所获取与积累的农村科技信息数据资源。建立“三农呼叫中心”和农业科技服务110这样的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并通过市县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及基层信息服务站的建设,形成跨地区、跨部门、多层次的全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大幅提高农村科技信息的管理与共享服务水平。
2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的影响因素
如何使大量的农村科技信息资源被全社会充分共享,如何规范科技信息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科技信息作为战略资源的作用,是宁夏目前所面临的挑战。影响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可概括为以下3个方面:
2.1技术保障体系
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中,共享技术是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的手段。大量数据资源的存储需要具有物理上分布和逻辑上统一的数据库群来实现。以数据库为基础的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是实现科技数据共享的技术核心[1]。元数据库技术、农村科技信息的共享协议和空间数据网上交换与发布管理技术、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农村科技信息的智能检索方法、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与对策等均会影响农村科技信息共享。
2.2政策法规体系
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政策先行,政策是关键。要立法重点解决共享的原则、共享的范围、共享的措施、共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共享的评价、共享的监督和法律责任问题。应在自治区层面上规范农村科技信息共建、共享行为,通过建立健全自治区层面上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和协调数据收集、管理和应用,组织从上到下的实施细则,层层负责,严格把关,监督执行。
2.3组织保障体系
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的有效实施和运行离不开高科技人才,更离不开服务意识强的创新人才[2]。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作为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杠杆,不仅需要协调“人与物”的关系,更需要协调“人与人”、“组织与人”等一系列的关系,组织保障体系制约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的发展。
3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对策
3.1进一步完善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是为了使农村基础科技数据资源的共享运作系统能够高效运转,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宁夏目前农村科技信息资源的整合是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归口建设的办法,对全区涉农信息资源进行有限整合,还未达到资源共建、共享的目标。在此建设基础上,还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一是完善农村科技信息元数据技术、异构数据库技术、网络化数据服务技术[3]。在海量的网络信息资源中,用户如何准确、全面、快速、方便地查找到真正需要的信息是一个难题,为解决这个难题,建设基于网络环境的信息资源组织的元数据标准是关键;二是完成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建设。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标准化既要充分考虑工作普遍性,又要注重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的特殊性,即信息内容的特定性、共享方式的多样性,对网络环境中的农村科技信息的查询、调用、处理等实施标准化;三是尽快建立农村科技信息质量控制体系。宁夏目前还没有负责农村科技信息质量的专门质量控制管理机构和组织,而数据资源质量的高低、共享程度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农村科技信息的使用效果。为保证农村科技信息的服务质量,宁夏必须尽快建立农村科技信息质量控制体系来协调多部门工作。
3.2逐步确立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模式
科技数据共享的运行机制基本上有2种模式:国家调控下的公益性共享运行模式和商业化运行模式。公益性运行模式的主要机制是政府投资于公益性事业产业的科技数据,向全社会实行公益性无偿的信息服务,国家通过社会发展、经济增长与信息化应用增益;商业化运行模式的主要机制则是数据投资者与使用者之间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宏观调控上。宁夏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目前仍然是政府部门唱主角的公益性服务。但就宁夏经济体制和市场体制现状来看,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的运行模式上,宁夏还应通过相关科技数据共享政策和共享法规体系的制定,发挥各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采用以“公益性的运行机制为主、市场化运行机制”为辅的模式,并随着市场化机制的逐步完善而逐渐过渡到2种模式并驾齐驱的发展模式上来。
3.3强化农村科技信息共享运行机制
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是共享管理活动中不可缺少和独立的“要件”,是在国家政策法规的指导和规范下,通过对农村科技信息进行恰当分级、分类之后,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资源共享。即针对不同类别的信息资源和不同需求以及社会不同层次的用户而采取不同的共享模式,通过共享法律法规、共享技术、共享协议和共享组织管理,构建一种有序、高效的运行环境,并贯穿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活动全过程。宁夏还应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运行机制的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4]。
3.3.1信息分类分级运行机制方面。信息只有严格进行分类分级和采取不同发布方式,才能满足不同需求层次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宁夏农村科技信息还没有严格的分类分级制度,因而基本不能满足个性化的需求。今后宁夏必须对农村科技信息进行有效地划分,例如:对国家科技项目和自治区科技项目所产生的原始数据公益性部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该遵循“完全与公开”原则,实施全社会无偿共享。而对农业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和农业管理部门进行加工形成一定附加值的公益性数据,可以在收取一定的成本费后实施非赢利性共享。
3.3.2组织保障和协调机制方面。宁夏要通过自治区政府建立起跨系统、跨部门的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对全区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进行宏观调控、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实施。
3.3.3资金和技术保障机制方面。要促使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系统持续、高效运行,必须保证经费的投入和最新信息技术的支撑。宁夏应制定相应的法规,将信息资源建设和维持资源共建、共享活动的经费投入力度、增长幅度等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3.3.4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方面。为了促进与信息用户的交流和信息共享系统的高效运行,宁夏应加大信息共享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的建立,要兼顾数据保护和数据共享两者的利益平衡。对于在数据保护和数据共享中做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通过资金和技术给予支持,进而带动整个数据共享的进程。
4参考文献
[1] 王文生,刘俊华,王怀惠.基于农村科技数据共享元数据规范研究[j].农业网络信息,2004(8):26-29.
[2] 陈良玉,卢兵友.农业信息化探索与实践[m].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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