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股份化流转的实践和探索心得(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2-18 17:22:04 归属于农业论文 本文已影响494 我要投稿 手机版

       中国论文网为大家解读本文的相关内容:          摘要:平湖市建立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载体,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化流转,为各地探索土地股份化流转提供了借鉴和示范。文章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平湖市土地股份化流转模式进行了剖析,归纳出五条流转规律,并从可操作性角度对政府如何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明确流转标准和要求,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股份化流转;合作社;模式;规律;建议
  
  平湖市在农村土地流转中,逐步探索建立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载体,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化流转,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又开辟了一条新路。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16家,参股入社农户4094户、流转土地12621亩,占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5.03%(数据由平湖市农经局农经总站提供)。从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的情况看,取得较好的规模效益,达到了土地流转双方共赢的目的。
  一、在创新中完善土地股份化流转模式
  土地股份化流转是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并依股权获得相应收益的土地经营模式。平湖市自2006年底成立浙江省第一家经工商登记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来,经过几年实践,初步建立起土地股份化流转的新机制。
  (一)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组织形式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农民纯土地入股的股份合作社;二是以土地入股为主,吸收资金、技术等入股组建的股份合作社;三是有承包土地的农户及其他经营主体以资金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四是农民承包土地与社区集体资产统一量化入股,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
  (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作方式
  以渡船桥村合作社为例,它是浙江省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自身定位为以土地入股为主、吸收资金、技术等入股经营,运作中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土地折股量化。合作社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评估作价,折股量化。按照前三年的每亩土地毛利250元为标准,乘于剩余的20年承包期,计每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为5000元。规定以1亩为1股,而现金以5000元为1股。做到土地股和现金股公平、合理,一个标准。合作社与承包农户签订了527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计527股;与东茂供销有限公司签订了2万元的现金投资合同,折4股,全社合计531股,并出具《股权证》。
  2、坚持公开对外招标。合作社首先把527亩分散的承包地经过调整置换,整合成片,而后按照制订的土地经营项目规划和招标条件,土地流转的时限,以及每亩土地每年流转费价格等,向外发布消息,公开招标。从中标业主的经营情况看,基本符合招标时的条件和要求:粮食包括水稻、玉米安排371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0%;蔬菜包括蘑菇种植106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0%;花卉种了5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9%(数据来自问卷调查统计资料)。这样的产业结构比较合理。
  3、坚持合理收益分配。为了维护承包户的合法权益,合作社实行保底分配和利润分红相结合,其中前三年保底分配,每年每股200元(现每年每股350元),每年年终结算。同时,按净利润的10%提取公积金,10%提取公益金,80%按股分红,凭《股权证》领取。2009年合作社创产值110万元,应兑现金额184450元,年底全部一次付清。入股土地十年内不得退股,在土地承包期内股权可以继承、馈赠和转让。
  4、坚持民主决策管理。引进股份制的权力制衡机制。通过组建股东大会,负责决策合作社的重大事宜。成立理事会,代表股东负责土地的经营活动,由理事会聘用总经理具体负责日常土地经营活动。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按“章程”规定股东代表大会,每10个股东可以选一个代表,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股东代表大会一年一次,2/3以上代表出席会议为有效,到会代表1/2以上同意即通过决议,可以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人员。
  (三)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作用意义
  实践证明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载体,实行土地股份化流转,其作用和意义不仅在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更重要的体现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创新、完善和农民身份的转化。主要表现如下四个方面:
  1、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明确地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为农户的资产,这是对土地承包制的深化和维护,也是对农户权益的保护和延伸,最终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名副其实的实现。
  2、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实行土地资源重组,明确了产权界定,即农户拥有土地资产股权,合作社掌握土地经营权、经营业主享有土地使用权。
  3、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化流转,破解农业发展和农业规模经营的“瓶颈”,激活土地生产要素,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使原本分户经营,粗放生产,效益低下的农田,获得现代农业要素的投入,实现农田的增效。
  4、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为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农户解除种承包地的负担,让那些经营有方的人可以获得更多土地的经营权,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效用,实现土地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在实践中探索土地股份化流转规律
  平湖市第一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后,各乡镇都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边摸索、边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土地流转的一些规律。在调研中,我们归纳出五条。
  (一)组建看基础
  所谓基础,就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要看村的集体经济的条件。以新埭镇姚浜村为例,这个村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家,年产值2.8亿元。家家有人进厂务工,户户有非农收入。社保医保全面实行,使农民开始享受和城镇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无后顾之忧。在这种情况下,种好承包田成了农户的负担。因此,村班子提出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土地流转也就水到渠成。为什么入社土地超过承包土地的总面积,因为有些农户将闲置的自留地也入了社,实现了全村承包田的全部流转。所以组建要看基础,对于第二、第三产业发达,经济水平好的乡村要加快组建步伐,决不能放任自流。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乡村不能匆忙组建合作社,否则剩余劳动力没有足够岗位转移,反会导致收入水平的下降,进而带来农村社会的不稳定。
  (二)规模应适度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大小要因村制宜,从实际出发。平湖市组建的16个合作社从总体上讲,土地规模比较适度,平均每个合作社入股的农户255.88户、流转的承包地788.81亩。规模最大的合作社入股土地2659亩,最小的合作社入股土地只有107亩(数据来自问卷调查统计资料)。这些不同规模的合作社,都在实践中发挥了各自的优势,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经营靠决策
  任何一个企业的成败,关键在于经营决策是否对路。乍浦镇惠农粮油专业生产合作社,在粮油生产效益低的叫喊声中,以自己独特的经营理念,获得较好收益。首先,在经营决策上与众不同。其一开始就立足于创名牌产品战略,种植无公害稻米。现在注册了“九龙”无公害大米商标,把无公害稻谷加工成无公害大米推向市场,延伸了产业链,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其次,在生产方式上与众不同。一反传统农田作业方式,投资了20多万元,购有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插秧机等设备,在连片的土地上全程使用机械作业,达到了增产降本的目的。这个事例证明,种粮食不是无利可图,而是有潜力可挖。关键在于经营决策和规模,走创新发展之路。

  (四)产业需引导
土地流转后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的安排是个难题,问题在于种粮效益低,积极性不高。人总要吃饭,但粮食不能不种。因此,如何处理好粮食作物与其他作物的关系至关重要。土地流转后对产业调整要全面兼顾,既要重视粮食生产;又要有产业特色。凡是合作社流转的土地不论招标发包,还是自主经营,都要有产业规划引导。
  (五)激励有政策
  平湖市政府前后出台了两个政策性文件,明确规定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补助土地股份化流转。凡新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面积连片100亩以上,流转年限5年以上,给予组建村每亩200元的一次性补助,经工商部门注册、运作规范的市财政再给合作社1万元-3万元的补助。合作社新增一次连片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年限在5年以上者,则给予组建村每亩500元的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对老年农户实行生活补助。在土地入社后,人均土地在0.3亩以下的农户,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补60元(数据来自“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化流转新机制推进生态高效农业发展上新水平”,平湖市人民政府)。并规定土地入社农户优先进园区打工。从13个合作社统计资料中,2769户进园区打工的有1402人,占总务工人数的40.96%增加了非农收入(数据来自问卷调查统计资料)。
  三、在总结中提出土地股份化流转建议
  第一,关于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这样强调,可到了具体落实,使执行者很难掌握分寸,难以操作。现在的问题是,土地流转后,大量的土地开塘养殖鱼、虾、蟹、甲鱼,或大力发展花卉、苗木、果树;兴建农庄搞休闲观光农业,成片的土地搞了人造景观,如开河、造九曲桥、筑假山、建亭台楼阁等,这些算不算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从上到下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解释。我们认为土地的农业用途与农业产业结构的布局是连在一起的,为此建议按照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规定和市场的需求,对承包的土地流转后,县、乡、村三级都要制订出一个土地用途规划。将有限的土地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对非农用地要严加控制。
  第二,关于粮食生产的安全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粮食种植面渐趋减少。不少农户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大部参与流转,连口粮田都不留或少留,吃饭如何解决?对此我们作了调查,在14个合作社3062户调查的数据显示:有1822户留出口粮田,占调查户数的59.5%。这些户认为留下口粮田心里踏实,不管非农收入好不好,吃饭不成问题;有159户的口粮由合作社提供,占调查户数的5.1%;有1081户要买口粮吃,占调查户数的35%(数据来自问卷调查统计资料。)。把14个合作社农民的吃粮问题放大到一个县、一个地区问题就大了,国务院提出18亿亩土地红线保不住,农村吃粮靠供应,粮食市场压力就更大。平湖市原是全国商品粮基地之一,一个产粮市总不能靠吃“进口粮”。因此我们建议,从粮食安全的角度考虑,一个产粮市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应该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单产水平。把压缩的粮食面积用于发展名特优的新品种。以此标准安排农业内部产业结构,保粮食这个重点,全面兼顾有特色。
  第三、关于土地流转费的标准问题。在土地流转中每亩流转费至今没有统一计算的标准依据。因此,出现了各搞各的,高低相差几倍。16个合作社自定的每亩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支付的最高每亩600元,最低的每亩只有150元,相差3倍,还有每亩200元、350元、500元;以支付稻谷的基本上是每亩250公斤晚稻谷,如拿现金以当年国家收购价为标准折算。这种状况必须改变,要公平合理,不使土地流转双方吃亏。为此建议:一是土地要分等级。根据地理环境、气候、土壤和生产设施等条件,为一、二、三等或一、二等,每个级差在10%左右;二是土地产出每亩的纯利润,一般按前三年产量测算,去除成本(包括人工),求出每亩纯利润,作为计算每亩流转费的依据;三是土地流转费一般三年调整一次,调整的幅度,按照物价上涨的因素,增幅掌握5%-10%。因此,有关部门要制订土地流转费统一计算的标准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n].人民日报,1998-09-02.
  2、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人民出版社,2008.
  3、杨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指南[m].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
  4、谢代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m].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本文系浙江省党校系统第十一批规划课题成果(编号:zx1180、结题证书号:2010090);浙江省嘉兴市2010年社科规划立项课题成果(结题证书号:20106052)。

  中国论文网(www.lunwen.net.cn)免费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目录,论文查重入口,本科毕业论文怎么写,职称论文范文,论文摘要,论文文献资料,毕业论文格式,论文检测降重服务。

返回农业论文列表
展开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