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大众艺术还是小众艺术(大众文化背景下的书法审美转型作品)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3-01-10 23:33:43 归属于社会艺术 本文已影响356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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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代书法审美转型突出表现在审美主体的构成与展览机制上。在大众文化兴起的时代背景下,书法走向了展览机制并启动了广大群众对书法艺术的极大热情,与其它现代艺术一并成为一种时代风尚。这种从现代价值体系取代传统价值体系的嬗变,使书法艺术迅速从文人士大夫的雅文化转向了以大都市为主的大众文化,由雅玩的生存状态走向了展厅的公众赏评。创作主体和生存环境的转型,导致了审美评价、审美取向与审美观念的转型,成为当代中国现代进程中艺术转型的一道靓丽的艺术场景。
关键词:审美主体转型 审美客体转型 审美价值转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与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书法艺术也进入了迅猛的现代审美转型时期。不管是“寂寞之野,时闻雷声”,还是“渊渊然忧,悄悄然思”,都无法些许减慢这种变革的速度,正应了近代改良派领袖康有为的那句名言:“变者,天也。”(《广艺舟双辑•尊碑第二》,载《艺林名著丛刊》中国书店1983年3月出版)

当代书法审美转型突出表现在审美主体的构成与展览机制上。在大众文化兴起的时代背景下,书法走向了展览机制并启动了广大群众对书法艺术的极大热情,与其它现代艺术一并成为一种时代风尚。这种从现代价值体系取代传统价值体系的嬗变,使书法艺术迅速从文人士大夫的雅文化转向了以大都市为主的大众文化,由雅玩的生存状态走向了展厅的公众赏评。创作主体和生存环境的转型,导致了审美评价、审美取向与审美观念的转型,成为当代中国现代进程中艺术转型的一道靓丽的艺术场景。

一、审美主体转型

书法艺术在历史上曾经是士文化雅艺术的代表,进入现代社会之后,经历了传统文化与新兴文化的碰撞,经历了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汇合,大众化与展览机制下的书法生存与表现形态有了新的信息传递方式,很快赢得了社会与个体的双向呼应,成为影响书法艺术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力量,并迅速完成了由过去的士文化、雅艺术向大众文化、通俗艺术的转型,其中主题转型是书法艺术在现代社会中完成最早的变革。

新中国成立后,所有制的转变为社会阶级的重新分化组合提供了新的经济环境,一种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崭新文艺路线鼓舞了众多的艺术观众走上了各种表演舞台,马克思主义哲学奠定了艺术大众化的思想基础,文化教育的改革使知识分子与劳动群众处于共生融汇状态……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以后,书法艺术发生了由量到质的重大转型,创作主体由社会精英迅速转变为工农商学兵为基本构成的艺术大众。在展览机制的推动下,书法前以所未有的广度进入大众文化消费之中,成为最具典型意义的群众艺术。现代社会发展之快,高新技术日新月异,以至令人感到心迷神摇目不暇接,当人的智能技巧非人化之后,似乎不再是一个纯粹科学技术的命题,当个体的体力活动与智能劳作大量被科学技术复制之后,异化又构成了对人自身生存能力与自信心的威胁。在这种状态下,一些传统手工技艺受到广泛关注决非仅仅是怀古情绪,对复杂手工技巧如书法、绘画、刻字、雕塑等的崇敬是缘于对人的自身能力的肯定,其深层原因,即是对现代物质文明对人的挤压逼迫所带来的对自身生存能力方式的焦虑。作为人的生存本能与天然趋向,当心灵和肉体越是处于高速度快节奏的紧张压抑状态下,越是反弹向相反的方向寻求闲适和宁静。高度物质化的现代社会中,更多的人会在厌倦沸扬喧嚣之后转向精神上的重新觉醒,各种超然的追求在怀旧与恋古的潜意识中使人们最容易到传统文化中去寻找精神家园。现实社会中,民族的、亲近的、体面的、便捷的、经济的最佳选择非书法莫属,而这一切与当代书法创作主体有着非常广泛的亲和性。书法是一种在简单工具、简单形式、简单条件下通过技巧锤炼,就可以使精神与肉体达到人的心灵智巧能力极限高度体验的艺术劳动。它以徒手技巧来表现人的智慧精妙,表现人的生活丰富与蕴涵深厚;顺应天然,寄托精神寻觅;融会人生趣尚,实现美的追求。当代书坛对书法创作主体的心态与行为影响最大的当属展览机制。传统书法中燃香品茗、味道守真的审美愉悦在书法展览机制中已经转变为竟异尚奇、好胜争强的公共竞技活动,那种保持心灵与肉体与自然本性的亲和、实现诗意栖居的超然心态在很多人那里已无复存在。展览机制以一种行为的集体性取代了艺术创作的个人性,在参展过程中个人行为必须遵从集体行为,个人好恶必须考虑评委的胃口,个人创作必须服从展览规定,在这种状态下,对创作主体的心理负荷是双重重压,思想强权与行政强权如无形的枷锁强迫书家远离“游于艺”的创作心态,进入展览轨道预设的方向和路线赛跑,完成规定动作和有限的个性发挥。一些人眼中,书法艺术再不是文化人的雅兴,再也不是道德人伦的教化工具,再也不是超越现实的诗意栖居,再也不是释放心灵的芳草绿地……书法的深刻性,丰富性被稀释,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变为形式大于内容的表面矫饰。书法由“读”的艺术变成了“看”的艺术,由体道的艺术变成了表现的艺术,一批艺术修养很低的人跻身于书法艺术舞台做即兴的拙劣表演,醉心于感官刺激的视觉消遣,因此,书法在完成创作主体的转型之后,仍需要社会共建:一方面要有艺术精英脱颖而出进行高度创造;一方面需要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保持书法在现代社会中独特的艺术魅力。故书法在现代社会中必然是由广泛阶层共同参与创造和共同享受的一种具有恒久生命活力的现代艺术式样。



二、审美客体转型

传统书法艺术是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并融儒、道、释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审美取向,其哲学思想、审美观念、技法构成、表现形式、文化意蕴等无不折射着这种历史的积淀,其中以中和美为其最高审美理想。“中和”是较早出现于传统美学中的一个经典范畴,其中包含着深厚的政治的、道德的、伦理的、审美的诸多内涵,对中国艺术产生着重大的影响,其中审美所指成为书法审美的重要范畴与概念。对于“中和”的所指与能指,当代哲学家冯友兰给予了“黄金中道”的界定:“‘恰到好处’即儒家所谓的‘中’。”“和是调和不同以达到和谐的统一。”“只有几种异合在一起形成统一时才有和,但是要达到和,合在一起的各种异都要按适当的比例,这就是中,所以中的作用是达到和。”(《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9月出版)

书法艺术中,中和美的审美理想自唐代被尊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之后,一直成为历代文人士大夫的创作自觉,也成为历代主流书风的最高表现。其历史代表人物为“书圣”王羲之。唐太宗李世民曾论笔法谓:“夫字以神为精魂,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以副毛为皮肤,副若不圆,则字无温润也。所资心副相参作用,神气冲和为妙。”“虚则欹,满则覆,中则正。正者,和之谓也。”李世民以九五之尊推崇王羲之书法:“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参见《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法出版社,1979年10月出版)在书法史上,书法艺术的审美诉求、审美情感、审美体验、审美理想等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嬗变与时风,但是中和美的最高价值判断与理想境界却始终属于主导地位并延续至今。

中国社会进入了现代转型时期,文化格局发生了迅速而重大的变化,传统文化、现代文化、后现代文化等交织在一起,成为前所未有的共时呈现状态。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主流文化与亚文化,雅文化与俗文化等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班驳陆离的现代场景,高下、雅俗、清浊、文野处在同一个多元时空并置之中,书法则呈现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多元生存方式与多类型的表现形式,其中最为显著的便是因为创作主体从精英层面进入大众层面后,书法审美从雅文化进入到俗文化圈中,书法创作从文人雅玩进入到展厅的公共欣赏之中,书法的价值取向从看重人品、修养、社会地位等人本立场,转向了以作品为评价依据的艺术本位立场,因此,“形式至上”的提出,流行书风的蔓延,“宁丑毋媚”的倡导,书法主义催生,民间书法的取资等,都在媚俗媚世的心态下进入了当代书法创作,并赢得了展览与观众的眼球。当代书法创作把书法传统中所负荷的教化功能与审美功能剥离开来,以一种对艺术文本的接受立场对其作品作独立的价值判断。传统书论中“书如其人”、“人品即书品”、“学书先立品”、“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作字先作人”的载道说教已被当代书坛所消解,书法家的学识、修养、文人资格等主体条件也往往略而不计,为增强书法作品的视觉冲击力,书家不惜在作品的尺寸、外形、颜色、材料等方面极尽能事:或高寻丈;或长百米;或染色作旧;或拼接剪贴;或变化文字结体;或制造阅读障碍……竞新斗奇、眩荡耳目。传统书法中尽善尽美的中和美、涵茹淳和的书卷气、古朴典雅的金石气等批评话语均失效,读者在这些出其不意的作品面前往往举止失措,形式的华丽迷离将内容掩饰成为一种悬念,以视觉张力与审美的模糊引发出相关的心理情结,由过去对作品文本的有序解读转变为现在对作品文本的直觉判断,造成了书法艺术欣赏中的智慧沉默和感官享受的平面模式。

毫无疑问,重作品形式是在现代艺术的影响下,在展览机制的艺术本位价值立场的影响下直接对应的产物。重形式甚至是“形式至上”的艺术立场是对传统、历史和意义等原有约束性的有意淡化,是大众文化游戏品格在书法艺术中的凸现。从本质上来说,形式是指向技术层面的,是对传统书法中人文精神这一核心地位颠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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