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居民理财的愿望日益强烈,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增加;另一方面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随着打破刚性兑付政策的实施,居民投资理财的风险凸显,如果没有理财风险意识,可以影响金融秩序与稳定发展。本文通过对江苏地区居民理财情况的调查,对打破刚性兑付下居民理财的情况进行深入的剖析与研究,揭示居民理财风险,从居民、金融机构、政府三维度提出风险防范的建议,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促进理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打破刚性兑付;居民理财风险;风险防范
2018年4月,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明确规定打破刚性兑付,2020年延期一年执行。国内学者对刚性兑付的成因及其影响做了很多研究,认为其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客观规律,引发投资者不理性行为,对金融市场配置效率产生影响,加剧道德风险。资管新规出台后,严禁金融机构承诺保本保收益,希望以此来打破刚性兑付。此前,我国理财是在刚性兑付的背景下由金融机构担保提供保本收益。居民理财思维固化,没有考虑思考投资与风险并存,再加之没有稳健、健全的法律来规范居民理财,存在巨大法律风险。政府提出“防范金融风险”作为三大攻坚任务之一。因此,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防范和化解居民理财业务的风险愈发重要且刻不容缓。本文在对江苏地区居民理财情况的调查基础上分析居民理财风险的状况,提示存在的风险,最后提出打破刚性兑付下居民理财风险防范对策。
一、打破刚性兑付下居民理财现状
(一)调查基本情况。在对相关文献和政策深度解读的基础上,我们通过实际发放调查问卷来了解打破刚性兑付下居民理财的现状,主要从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对理财产品的认识、对理财的风险认识和对打破刚性兑付的认识四个方面进行设置。本次调查,我们针对江苏银行南京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支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在各大行经理和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我们共发放300份问卷,剔除72份无效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28份,有效率为76%。对受访者的基本信息进行简单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下:(1)在性别方面,男性占比46.05%,女性占比53.95%,男女比例相当,数据受性别因素的影响较小。(2)在年龄方面,40岁以下的所占比重为76.32%,表明年轻人是当今理财的主体。(3)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受到大学本科及以上教育的所占比例为65.79%,受过大专教育的为5.26%,受到高中教育的为9.21%,受到初中及以下教育的占比19.74%,表明理财涉及一些专业知识,受教育程度低的居民很难参与其中。(4)在家庭年收入方面,年收入水平在10万~20万元的人数最多,约占总受访人数的36.84%,年收入水平在5万~10万元和20万元以上的人数占比相当,年收入水平在5万元以下的比重最小。(5)在家庭所处地理位置方面,位于城市的占总调查人数的46.05%,位于乡村的占比53.95%,城市与乡村居民的比例约为1∶1。(二)居民理财情况。根据调查情况,从居民理财主要目的、居民选择理财方式的考虑、居民对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的认识情况、居民理财的风险意识等四个方面对问卷进行分析,情况如下:1、居民理财主要目的。我们在设计问卷时,考虑到居民理财往往存在多个目的的情况,设置了多个选项。统计表明,大部分居民理财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安排收入,占比67.11%,为了家庭保障的占比50%。居民理财主要是为了合理安排家庭剩余财产,并且居民更多的在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进行投资理财,以此保障家庭成员的健康和未来发展。2、居民选择理财方式的考虑。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的不断增加,一方面丰富了金融市场产品;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居民投资理财的风险,因此居民选择何种理财方式需要谨慎考虑。被调查者反映在其选择理财产品时,首要考虑的是产品的收益及安全性的比例为72.37%;紧随其后的是金融机构信誉,占比为57.89%;对理财产品的了解程度,占比为53.95%。看重产品服务的占比为23.68%,关注周围人选择的占比为17.11%,这两点人们考虑的不多。表明居民在进行理财时,还是保持着低风险的原则,最先关注产品的收益性和安全性。金融机构的信誉和了解程度,对于那些依托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的人群十分重要,在缺乏足够理财知识时,选择一个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也不失为一种好的理财方式。就产品服务,跟从他人理财这块,人们还是较为谨慎,不会因为服务到位而忽视理财产品的实际优劣情况,也不会盲目地跟随众人进行理财,这是很值得肯定的。3、居民对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的认识情况。为了解居民对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的认识情况,我们对被调查者认为购买的理财产品出现了亏损,金融机构应多大程度给予赔偿进行调查。结果表明,89.94%的居民认为金融机构应给予刚性兑付,2.21%的居民对金融机构给予刚性兑付持反对意见,剩余被调查者认为两种结果均可以接受。从调查结果来看,居民对理财出现亏损是很反感的,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理财亏损应该由金融机构给予赔偿,但这是不符合当前打破刚性兑付下理财的实际情况的。这说明大部分的居民并不了解刚性兑付,更是没有去了解我国居民理财的相关政策,这种情况对于居民规避理财风险是不利的。4、居民理财的风险意识。此次问卷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居民理财时对理财风险的认知情况,以及分析其对打破刚性兑付下理财的看法。因此,居民理财的风险意识是理财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考虑因素。调查显示,居民保守理财所占比例为18.37%;不希望本金损失,愿意承担一定幅度的收益波动,厌恶风险的占比78.89%。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基本没有阅读,直接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签名的人所占比重为87.32%;有4.68%的居民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详细阅读产品合同;8%的人只阅读利率、期限等基本要素。说明大部分居民理财时都没有充分重视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以及操作流程、买入卖出的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二、打破刚性兑付下居民理财风险表现
(一)利率变动风险。利率变动风险属于市场风险,而金融市场一直处于不断波动的状态,则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很多居民在投资理财时并未重视收益以外的其他风险提示,相关风险意识不足。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率变化不确定性的逐步上升,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也会随之发生变动,银行若未能及时采取与利率变动方向一致的风险防范措施,就会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损失。(二)操作风险。理财业务相关从业人员未能严格遵守相关从业规范和管理制度而对投资者带来的操作风险,以及投资者自身未在风险承受范围内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的操作风险,都会加大居民投资理财的风险,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三)法律风险。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律和法规约定理财产品应给予刚性兑付,理财产品刚性兑付是一种不成文的行规,并未在法律上得到规范,不具备法理依据和契约保护基础。因此,目前理财产品刚性兑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没有相关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居民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应要充分考虑到收益和风险相对等的现实。
三、打破刚性兑付下居民理财风险成因
(一)缺乏对理财产品的正确认识。很多居民不知道如何在众多的理财产品中选择适合自身的理财产品,缺乏对理财产品的正确认识,而且部分居民在进行投资理财时,仍怀着对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固有理念,从而忽视对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的了解,风险意识不足。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居民进行投资理财时,应该对理财产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能够控制预期收益和防范可能的风险,确保自身经济利益。
(二)理财意识不足,理财方式单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可供居民选择的理财产品越来越多,但居民的理财意识不足、理财观念较为落后,再加之理财专业知识的匮乏,导致大部分居民难以充分了解到各理财产品的特点,使得居民往往倾向于去选择收益率低、安全性高的一种投资理财方式,如储蓄和利率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尤其是一些中低收入的家庭,没有合理规划家庭资产,不愿意接受风险程度较高、收益率较高的投资产品或投资组合,从而无法实现资产的收益最大化。
(三)金融机制不够健全。刚性兑付容易引发金融风险,很多金融机构将不同时期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分离开来,仍承诺投资理财保本保收益,到期实现预期收益,使得居民的实际投资风险与预期收益不对等。相关金融机制的不够健全让许多投资理财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导致资理财市场存在着很多问题,这样就容易让一些违法组织乘虚而入,骗取居民的资产,增大了居民投资理财的风险。
四、打破刚性兑付下居民理财风险防范对策
(一)居民方面
1、提高理财的风险意识。居民在理财过程中,要正确认识金融机构义务与刚性兑付的关系,不能只追求高收益而忽略潜在的投资风险,必须清楚“收益越高,风险越高”的基本市场规律。居民应转变固有的刚性兑付的理财观念,提高理财的风险意识,科学地进行投资理财,并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理性地对待可能产生的风险。2、合理科学地进行投资组合。居民没有必要因存在风险而把所有的资金都放在像储蓄等收益较低的一种理财方式上,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财务状况选择多种方式进行投资组合,正确认识收益和风险的关系,学会分散风险,并在不断的理财实践中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理财观念,将有限的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进而实现最大化收益。3、具备基本的专业理财知识。居民应多关注投资理财市场及相关的政策,增强“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的观念。同时,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实现预期收益,居民可以加强对投资理财知识的自我学习,多了解投资理财产品,具备一些基本的理财知识。通过对理财产品利率、期限、可行性、风险可控性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做出科学的理财决策,并根据金融投资市场的变化灵活地做出调整。
(二)金融机构方面
1、提高理财人员业务素质。金融机构应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选拔多种途径,积极建立具备各类投资市场专业知识的理财营销团队,加强理财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优化理财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为居民提供理财服务,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同时,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理财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内部管理者或外聘专家进行培训,从根本上改变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痼疾。2、加强普及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政策的力度。金融机构可以借助各种媒体和组织,以免费讲座等形式向居民普及专业的投资理财知识,强调居民理财的重要性,让居民清楚地了解各种理财产品,同时要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的风险,正确引导居民正视风险、防范风险。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向居民宣传相关的金融政策,向居民传递“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理念,提高居民投资理财的风险认知水平,从而促进理财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政府方面
1、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维护居民理财权益。为了促进理财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切实保护打破刚性兑付后居民理财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加快制定和完善金融行业各类规章制度和法律,规范各类理财产品的经营活动,真正实现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的全面覆盖,做到有法可依。同时,要在相关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加强其执行力度,促进各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做到有法必依,积极营造打破刚性兑付背景下公平、公正的理财市场环境。2、加强监管力度,维护理财市场秩序。尽管资管新规要求打破刚性兑付,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居民对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的认识不足,仍怀有对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期待,而忽略了理财产品高收益背后的高风险,一些平台则借助居民的这一理财心理,在销售理财产品时承诺居民高收益无风险,从而出现了很多刚性兑付的风险。所以政府要加强对理财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理财组织,有序维护理财市场的秩序。同时,政府也要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监督与自律,避免行业间发生不正当的竞争,共同促进理财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居民提供优质的理财服务。综上所述,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化以及打破刚性兑付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政府要细化打破刚性兑付的措施,丰富居民理财产品,加大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大居民理财风险教育,培养“理财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的观念。
主要参考文献:
[1]陈凯冰.我国居民个人投资理财规划的策略探讨[J].消费导刊,2019(18).
[2]刘昊卿.浅析营业信托“刚性兑付”的法律问题[J].商讯,2020(17).
[3]胡一琳.中国资管新规下理财产品中刚性兑付的法律治理[J].国际融资,2020(09).
作者:吴丽榕 袁凤林 朱秋霞 刘宸至 王翔 单位:扬州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