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双创背景下,小额担保贷款的发展成为一项与时俱进、兼具实践和应用价值、不断推进和调整的一项工作。论文立足“威胁和机遇”并存的时代背景,对目前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的发展进行深入分析,从现状中剖析其存在的问题,继而对双创背景下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的发展给出具体的优化路径,使其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均能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双创;小额担保信贷;威胁与机遇
1引言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为小额担保信贷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后更名为创业担保贷款。面对省内严峻的就业形式,小额担保贷款仍是解决河南就业创业问题的一项重要金融支持和保障举措。综合国内诸多学者对我国该项政策的研究发现:其主要结合时代背景和实地调研就该项政策的发展程度进行不同领域的研究,从政策“成长阶段”时注重管理、运行模式的完善着手,再到政策“初成熟”阶段对政策风险和成效评价的研究,以及到近年来结合时代发展,更多从就业创业角度结合不同地区的现实情况对该项政策进行创新和调整等[1]。本文则就此次突发性事件“新冠疫情”对河南省双创工作的打击,引起河南省关于突发性公共事件对就业创业和社会稳定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的重视。因此,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环境下,调整和优化相关金融政策支持对减缓突发性公共事件对我们生活、工作的冲击,增强社会经济的韧性,保持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河南省目前就业创业概况及小额担保贷款的运作情况
一人创业,多人就业,扶持创业可以释放更多岗位,促进就业。目前,河南省的就业形式仍然严峻,自2014-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稳定,到2020年新增就业人员仅有122.59万人,下滑了约15.3%,河南省就业形式依然严峻。双创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核心条件:资金。目前,就“双创”工作开展的主要资金渠道仍是“创业担保贷款”。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目前运作情况如下:首先,在政策上,各地要加强对豫政〔2018〕41号文件的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河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加大支持。另外,随着发展,政策也要适时调整,其中《河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无缝衔接。其次,就出台的举措上,为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2019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2020年实现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2020年以来确定的一系列强化普惠金融支持措施,包括增加面向中小银行的再贷款再贴现1万亿元,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5000亿元等,为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提供货币政策支撑。在创业担保贷款运作方面,创业担保贷款在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创业贷款发放量呈缓慢递增趋势,尤其2020年增速最快,受到疫情影响,河南省也从多种渠道加大对创业的扶持,使得2020年自主创业人数相比2019也有所增加,从带动和吸纳就业人数上可看出,创业促进就业效应明显,但其效应在减弱。
3双创背景下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发展存在的问题
3.1贷款程序复杂,模式固化
据调查发现,河南各地市、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模式、条件以及程序略有不同,但整体程序大致有: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发放。这一系列流程,办理时间较长,程序复杂,而且每个阶段费事费力,有的甚至可能要跑很多次,当然这种情况在河南县域较为常见。目前很多地方已经作出探索,如濮阳市区,对创业担保贷款实行线上模式,这在如今“疫情常态化”存在的公共事件面前,也是一种打破固化、创新发展的做法。但是这种模式目前在河南仅部分地市级城市实行,未能实现全覆盖。另外,申请贷款流程中,涉及部门众多,且较为独立,工作联动机制不足必然会拖延办理流程,加大申请难度。
3.2反担保条件苛刻,贷款申请难
河南多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反担保人条件严苛,如洛阳市创业担保中心要求反担保人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夫妻之间不能提供反担保,其他各市也出现了类似的要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与实际运行存在差异。政策明确表示由财政部门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运作,分担银行担保贷款风险的同时,也放宽反担保条件,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但在河南各地市实际操作中担保机构要求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条件苛刻,创业人员本身经济和社会条件较差,如果能够提供符合各地市要求的反担保,那么其贷款可选择渠道也会增加,如银行贷款,不需要通过申请、调查、审核等一系列复杂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贷款申请工作难度。
3.3银行缺乏放贷动力,削弱政策的执行力
商业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成本高,且当前阶段,疫情必然影响市场资金趋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也会增加,因此,在这种情形下,该项业务对诸多银行更加没有吸引力,尤其是资金规模、营业网点数量优势明显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该项业务占比更是微乎其微。由此,政府主导下的该项业务在部分地区开始与银行进行捆绑,以及做一些“等价交换”的指向性业务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不利于该项业务的良性发展。另外,部分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出于对贷款安全性、效益性的考虑,只对符合商业性担保和贷款条件的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主创业人员和就业人员的融资需求,甚至有些贷款的发放不能真正到达有需求的创业者手中,影响政策执行的效果。
4双创背景下优化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的发展路径
4.1创新创业担保贷款模式,多渠道搭建平台
一是简化政策内容里不必要的“形式化”步骤,不仅提高贷款人的办事效率,而且使其他主体如商业银行,执行起来也更为简便,不烦琐。适当地去做“减法”,探索“一站式”服务,打造衔接的体系化制度。二是创新模式,搭建渠道和平台。目前部分地市级探索了“互联网+”的模式,引入电脑端和手机端等诸多平台和渠道。当然,在部分县域虽然也采取线上模式,但线上体系不完善,仍需贷款人多次线下完成。应开发引入创业担保贷款管理系统,将工作流程模块化,存档查询智能化,实现月度创业贷款情况的统计信息共享[2]。三是发挥地方性银行“扎根地方、网点多、审批灵活”的相对优势,避免了全国性商业银行管理链长、审贷权上收、单位管理成本较高,审批时间长的弊端,更有利于提高放贷效率。
4.2突破反担保难困境,适当放宽反担保限制
为更好地推动创业担保贷款的工作,银行也要“因地制宜”地对待当地不同申请者。例如,农村和城市同样适用一样的反担保条件,显然,工作在农村很难有效展开。因此,综合考虑银行面临的“违约风险”和申请者及当地条件,建议可从以下着手:第一,对待乡镇地区的申请者,可适当考虑对优质创业项目实行免担保机制。第二,对创业申请项目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衡量,划分类别,对申请人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划分等级,综合划分类别和等级适当降低反担保条件。当然,对于一些风险等级较差的项目和申请者,银行也要分阶段监管和评估。第三,在当前“互联网+”时代,可借助大数据平台实现智能评估和监测,确保贷款的违约风险降到最低,推动该工作的安全、长期运行[3]。
4.3激发银行放贷动力,增强政策的执行力
首先,从银行角度考虑,有关部门对审贷人员的监督力度加强,不能以业务的盈利程度区别对待,放松对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审查及后续贷后服务和管理工作。更重要的是,坚持审贷分离原则,针对贷款人提交的贷款用途,认真审查,避免一些钻创贷“低利率”空子的“伪需求者”,树立银行专业的态度,建立市场信誉度,带动整体业务的发展[4]。其次,从创业贷款担保牵头人来看,也应该认识到银行在整个放贷中的重要性,加强对银行该业务的贷后管理的同时,也要看到银行的需求,激发银行的放贷动力。人社部门或地方政府应客观合理评判不同银行的风险偏好和效益,不能“一刀切”地分解创业担保贷款业务[5]。只有真正认识到主体的需求和特点,才能采取正确的举措,提高政策的执行力。
【参考文献】
【1】甘军.创业贷款“有温度”科技赋能“加速度”[J].中国农村金融,2020(16):95-96.
【2】闫为民.创业担保贷款如何服务“双创”?[N].山西经济日报,2020-07-07(008).
【3】刘辉,宋艳梅.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运行现状的调研与思考———以宝鸡市为例[J].西部财会,2019(03):49-52.
【4】赵红星.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瓶颈与解决路径———基于山西省长治市调研[J].中国劳动,2018(07):16-20.
【5】朱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研究[J].中国就业,2018(01):52-53.
作者:苏益莉 单位: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