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可谓优劣共存。正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强调“民情”对美国民主的作用远远大于法律那样,中国腐败屡禁不止,其根源也在所谓的“民情”当中。正确认识我国的传统文化,尤其是认清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遗毒,不片面和盲目地崇拜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东西,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大有裨益。本文以客观的态度来分析中国传统文化的消极因素,进而为学者们日后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提供一个有益的思路。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
学者吴江在《中国封建意识形态略考——儒家学说述评》中对中国传统文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至少应当提到下述三个方面:即古代思想(世界观、人生观、政治思想、伦理道德观念等)、古代艺术(文学、美术、音乐、戏剧等)、古代科技(医学、天文学、农学等)。中国传统文化对腐败的影响主要是在思想方面,所以这里的中国传统文化即指世界观、人生观、政治思想、伦理道德观念等方面。在拓展意义上,中国的传统文化还包括在长期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国民思维方式和社会风俗习惯等。
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一直在官方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着正统地位,对中国文化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可以说,儒学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主流。然而,任何一种传统文化中都包含有精华和糟粕两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古为今用,批判继承”:一方面,我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很多优秀价值原则,可以转化为时代精神来继承。如民本思想、清官思想、为政以德、任人唯贤、公而忘私、见利思义等等,这些廉政思想对抑制腐败具有良好的借鉴作用。另一方面,我国传统文化中又包含有许多封建主义的消极因素,如等级意识、特权思想、重德轻法、臣民心态、人治思想、官本位意识和宗法人伦思想等等,它通过各种机制渗透在人们的观念、习俗、信仰、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中,形成了腐败滋生泛滥的土壤。在认识到腐败与传统文化消极因素的关系之后,我们的反腐措施就要采取实事求是而不是回避的态度认真对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将传统文化对反腐工作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
二、中国传统文化对腐败现象的消极影响
(一)等级观念——腐败滋生蔓延的温床
所谓等级观念,是指在人类社会中,按照血统、社会地位的高低等标准,将人划分为不同等级,同时赋予高等级者特定的权力以及荣誉的思想。封建时代的等级观念直接导致了人治、官本位以及草民畏官的心理,这些扭曲陈腐的观念对当代腐败现象具有不容小觑的影响:
1、“人治”思想严重。在封建等级制度中,以皇帝为顶端的高度集权制和上尊下卑等级森严的官僚制使其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并具有惊人的生命力,“人治”大于“法治”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封建社会的统治基础。而“人治”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集权专制及特权主义。中国传统文化推崇“圣君贤王”的政治,皇帝便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以专制主义为核心的政治文化渗透着浓厚的集权意识和特权思想。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正如英国著名思想史学家阿克顿所言“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绝对化的权力不仅使法律制度失去了应有的强制约束力,反而更加巩固了人们的等级观念,形成一种稳定而牢固的心理系统,即对领导者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愿或不敢监督,这就更加助长了管理者腐败行为。
2、“官本位”意识强烈。在我国古代“士农工商”的等级观念中,“士”享有最高的社会地位。不仅如此,通过做官还能掌握权力,进而从权力中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种特权诱惑更是激发了人们对权力的追逐与向往,也逐渐形成了浓厚的“官本位”意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官本位”思想是形形色色腐败现象产生的深层文化成因之一,它在中国古代存活了上千年,发展到今天,不仅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我国每年公务员报考的火热程度便是“官本位”依然活跃的有力证明。而从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来看,官员们享受的特殊待遇也更是加重了人们对权力和官职的羡慕与期待,从而进一步加深了“官本位”思想,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3、百姓畏官心态浓厚。几千年的传统等级观念在老百姓心中形成了深深的烙印,他们认为官就是官,民就是民,民对官应该惧怕服从。这种思想直接导致了臣民对官员的人身依附关系,民众没有独立人格,没有个人价值,更谈不上理性精神。大多数的民众都不能意识到上层统治者的权力实际是民众赋予的,官员当权的合法性也是民众赋予的,他们对官员从来都是无尽的崇拜和敬畏,即便是受到了伤害,只要不是无路可走,他们就会选择隐忍退让。如今,百姓畏官的心理依旧,惧怕和忍让似乎成了一种正常的心态,这是对官员腐败最大的纵容,是中国社会最大的悲哀,更是人类文明的黑障。要消除腐败,首先就得铲除这些滋生腐败的思想根源。由于传统政治文化在人们思想中的积淀异常深厚,就决定了铲除封建主义思想,帮助民众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宗族宗法观念——官员腐败的封建遗毒
1、宗法家族网。宗法家族制的基本特征是血缘性、等级性、礼节性和封闭性。宗法制所衍生出的关系性思维方式使人们试图通过追求“道”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因此,在传统中国人的思维世界里,万事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不存在单独与社会和自然相抗衡的个人。中国人惯有的关系性思维方式不是出于一种逻辑推理,也不是出于一种道德律令,更不是出于一种情感需要,而是对生命和生存法则最原始的解读。正因为如此,宗族才得以成为古代最为重要的关系网,宗法精神才得以贯穿古今。传统中国是一个礼俗社会,为儒家礼法思想所规范。“仁者,爱人”是儒家的社会交往原则,但儒家的爱并非墨家的“兼爱”,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爱,儒家的爱以血缘亲情的远近为标准,是有差等的爱,这种格局被费孝通称之为“差序格局”,可以表示为“个人—家庭—小团体(有直接密切关系并生活于其中)—国家”的亲疏远近序列,孔子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遵循着这一序列。正如《中庸》中所阐述的: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封建社会的君臣、父子秩序,是从家庭内部伦理规则延伸至整个社会政治的等级秩序,即一种血缘宗法关系模式的文化体系。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是造成当今宗族关系网牢不可破的重要原因,为反腐带来重重阻碍。
2、人情关系网。“人情”是中国农耕文明在宗法制度和小农经济基础上延续下来的交往方式和行为规范,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人情”作为人际社会交往的润滑剂,是传统宗法社会与儒家礼法思想的结合的产物,它使历史长河中的中国社会成为一个人情的关系型社会,每个人都是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并以自己为中心来构筑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关系网络。这种具有深刻国域特色的人情关系网孕育了腐败产生的温床,作为实用理性,它是现代社会人际交往中的常用手段,是现代社会腐败蔓延的重要原因,也是集体腐败发生的根源。
总之,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既有瑰宝,又有遗毒,我们在为其精华而感到骄傲时,也必须深刻反省,不让这些消极因素成为腐败的滋生地和反腐的绊脚石,唯有如此,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才能进行得更加顺利。
参考文献
[1] (法)托克维尔,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2] 吴江.中国封建意识形态略考——儒家学说述评[J].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年版,第185页.
[3] 余满红.浅论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对腐败的影响[J].中外企业家,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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