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公共危机 媒体功能 媒体责任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的8.0级大地震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这是一次典型的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公共危机。在这场抗击地震灾害的重大战役中,新闻媒体和广大新闻人不畏艰难险阻,见证、记录、参与了这场伟大的抗震救灾行动,媒体功能及责任得到充分体现。
事实证明,在公共危机中,媒体承载着重要责任和使命。媒体功能发挥得好,公共危机公关就顺利;媒体功能发挥得不好,公共危机公关就麻烦……如何发挥好媒体功能,对于处理任何公共危机,十分必要和重要。在汶川大地震后,我们看到,媒体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发挥功能是社会安然共渡难关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共危机时刻,媒体既是记录者、见证者,更是参与者、协调者。充分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尤其是发挥媒体功能,是应付公共危机的必备条件——这是媒体的责任和使命。
一、媒体危机报道中的责任分析
1.媒体要做“安全阀”不做“助燃剂”
传播具有深层次的解释功能,通过“解释”,向人们阐释危机发生的背景、起因、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帮助人们更深刻地认清形势、统一态度,使组织在此基础上确定对策,制定措施,实施有效管理。
在危机传播的过程中,受众最关心的是有关危机信息的内容、发布者和传递的方式。在危机事件发生之后,大众媒体在信息传递、知识介绍、信心鼓励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大众传媒的危机信息传播需要注意下面四个方面问题:信息失真、报道失衡、重复传播、急功近利,造成媒体公信力的下降和受众趋向不稳定的局面。同时,也需注意受众面对危机信息传播的媒介素养水平不高,缺乏理性判断各种传播渠道的客观性和可信性的能力,不知道如何接触公共信息源,如何判断大众传媒报道的真伪,对得到的危机信息缺乏科学判断和理性分析,导致轻信来自人际传播渠道的流言。
由此可见,在传播危机事件时,新闻是柄“双刃剑”,媒体既可能是“安全阀”也可能是“助燃剂”。媒体作为舆论的工具,具有反映舆论、引导舆论的功能,及时、真实、准确地传播危机事件信息,让公众尽快了解事实真相,大众传播就是“安全阀”。如果瞒报谎报危机事件信息,大众传播就可能是“助燃剂”。
因此,对公共危机,媒体首先要做好全面报道,尽可能及时地将真相告知公众,廓清谣言,稳定人心。其次做好舆论引导。当危机来临时,由于社会有较大变动和震荡,导致刺激意见的出现并汇集为舆论,而舆论又反过来影响着公众的意见和情绪。此时,如果进行正确引导,舆论就有助于危机的解决,而如果引导不善,舆论就有可能形成阻力。
2.媒体要树立大局意识,善于信息的取舍
一旦危机事件发生,媒体就要积极面对,把社会公众对危机的舆论引导到有利于危机解决的正确方向上来。如何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正确引导舆论,需要媒体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全面配合危机处理者,二者达到完美的结合,共同促进危机的解决。
公共危机是对媒体的一场大考验,既是新闻敏感性的考验,也是政治敏感性的考验,更是综合业务能力的考验。2008地震灾害涉及到方方面面,但始终有一个聚焦点——抗震救灾,包括受灾状况、救人和重建工作。紧盯聚焦点是媒体的本能,但怎么盯、盯什么,却反映了媒体自身的素质。每一场公共危机,对媒体来说,都是一场战斗。这场战斗不仅仅说要“在场”,在场只是起码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打好责任牌,是最大程度地为化解危机出力。在报道中不渲染灾情,以稳定人心,维护稳定,减少些对民众产生恐慌心理的信息传播。这是责任媒体在报道中大局意识的体现。
危机传播,不同于一般的新闻传播,它是在极大时间压力下对不确定状态作出的无章可循的传播。媒体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大局意识,努力提高危机传播的引导水平。
在此次地震灾害面前,各媒体积极介入,纷纷派出记者奔赴抗灾第一线,为读者带来了各地第一手材料,但这其中仍然存在着各种复杂因素,只要稍一处置不当,就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危机。这主要体现在媒体对信息的取舍上。
面对这么多信息,公开什么不公开什么,就对媒体造成了考验。如果不加判断,有什么就披露什么,哪怕信息是真实的,也有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在这样的公共危机面前,传媒责任不仅是派记者奔赴抗灾第一线,更关键的是需要有大局意识和高度的政治家办报的理念,帮忙而不添乱。
3.公共危机管理必须注重媒体作用
新闻媒体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现。因此,政府在危机管理中,要充分重视新闻媒体的作用,制定有效的媒体政策,及时向公众公开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引导公众共同克服危机。
危机管理中,双向式对称模式是最可取的模式,其目的在于与公众交流,并从公众的反馈信息中寻找最佳的、切中要害的有效传播手段。其中包括:政府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提供真实信息供其发布,并考虑公众需求,作针对性报道。危机发生后,应快速建立政府—媒体—公众三者之间顺畅的信息沟通路径,使媒体既承担起政府真实信息发布者的角色,又成为收集舆情、反映公众呼声的最佳渠道,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相反,如果只是单向地传播信息,不注重信息反馈,忽视公众在危机中的心理需求,将使沟通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媒体危机传播的策略探讨
1.媒体要保证危机信息的及时公开和全面
向社会提供真实的公共信息是政府和媒体的社会责任,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和客观地披露信息,更是关系到信息渠道是否畅通、应对措施是否得力,大众心理是否安定、社会是否稳定的大局。如果媒体在涉及到有关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重大突发性事件中保持沉默,让小道消息满天飞,那就是媒体的失职,丧失了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因此,传媒必须尊重受众知情权,形成畅通的信息传播渠道和沟通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供求体制,满足受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信息需求。
媒体应对公共危机的措施之一是严格遵循第一时间原则。危机事件中的新闻传播应该在第一时间引导舆论,即所谓抢占制高点,先入为主、先声夺人、先发制人。谁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谁就掌握了舆论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主导权。
在保证了信息及时公开的基础上,媒体报道应是全方位的。媒体不能满足于向公众提供危机事件零散的信息,还应该随着事态的进展,分析事件的来龙去脉、发展趋势,做出自己的评价。这种引导,除了渗透在对事实的报道中,更多地以采访专家、学者的形式,以别人之口来传达媒体的态度。有时,则以社论等各种言论文章的形式,直接表明态度。有时,还会采取让公众参与讨论的方式,给公众提供一个政策参与视角。只有在满足不同公众对不同信息需求,社会秩序才能正常运转。
2.媒体要保证传播来源的可信度和知名度
以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霍夫兰为首的耶鲁学派在研究传播来源对受众态度的影响时指出,传播来源的可信度和知名度与传播的效果成正比。在保证信息公开和全面的同时,新闻媒体还要履行“把关人”的职责,保证信息来源的可信度和知名度。
把关理论之一巴斯的“双重行动模式”指出:新闻媒介的把关过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新闻采集阶段,记者是主要把关人;第二部分是新闻加工阶段,编辑是主要把关人。也就是说,在危机传播中,记者和编辑都要在新闻流经各自把守的阶段严格把关,保证传播来源的可信度和知名度。在此要求下,媒体应该与危机信息发布的主体——政府保持密切畅通的联系,因为政府是最具权威性的信息来源。由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老百姓是深信无疑的。这样,媒体在劝服公众改变某些错误的想法和偏见,平息公众过激行为以及排除危机解决中的其他障碍时就会更加得心应手。
公共危机事件,涉及国计民生或国际关系,其复杂性与深层次问题,记者或媒体一时可能看不清楚,甚至根本无法知道它的内幕与政治背景,在短时间内很难作出准确的判断。媒体要充分考虑危机的政治属性、波及的范围和各种后果,以审慎理性的态度进行处理,因此媒体必须获取和保证传播来源的可信度和知名度,才能帮助政府处理危机,否则就会严重影响危机的解决,甚至导致事件的升级。
3.媒体要充分利用“议程设置”引导公众舆论
政治学家伯纳德·科恩在其《报纸与外交政策》一书中说“媒介在使人们怎样想这点上很难奏效,但在使人们想什么这点上却十分有效。”
美国传播学家麦库姆斯和肖在对1968年总统大选的实证研究中得出结论:“大众传媒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大众传媒作为‘大事’加以报道的问题,同样也作为‘大事’反映在公众的意识当中;传媒的新闻报道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在危机传播中,为了引导公众舆论向有利于危机解决和社会稳定的方向发展,媒体可以加大相关信息的流量,让这些信息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以引起公众的注意,进而成为公众议论的话题,成为公众中的主导价值观。
利用“议程设置”引导公众舆论,是媒体面对危机的积极姿态。在汶川大地震报道初期,“议程设置”的主题应确立为告知危机的真实情况,引导公众如何避险;中期,“议程设置”的主题应确立为如何救灾抗险,发动社会参与;后期,“议程设置”的主题应确立为恢复社会秩序,重建家园等。
三、公共危机中媒体功能和责任强化的现实途径
1.媒体要不断完善自身功能
(1)树立“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意识
在危机报道中要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媒体报道的根本出发点和价值诉求。另外,危机信息的特性也要求新闻媒体树立这样的意识。危机事件作为一种社会事件,具有“三公性”:一是公众性;二是公共性;三是公开性。因此,媒体有责任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向全社会发布危机时期的各种重要信息,同时成为观点和思想流动的平台。
危机中,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意识的重要体现之一在于准确把握受众需求。
危机发生后,有三个方面可供选择报道,即事件本身、事件中的受害者、事件引发的政府或社会行为。如何报道这些内容,第一,站在受众立场思考问题。要时刻想着“此刻受众最想知道什么”,“哪些信息是受众最想了解的”,“哪些事实对受众来说是新鲜的”等受众的关注点;第二,要尽快了解和掌握环境资料和事件发生、演进的过程和细节,这样才能对整个事件或现场有一个宏观的把握和判断,以免使报道流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浅薄;第三,开启所有的感官来体察和认知,并以最富于现场感的方式表达出来,用事实表达的完整性和深入性来感染和说服受众。
同时,树立“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意识,需要强化新闻媒体的责任意识,危机管理中的新闻媒体要拒绝商业化运作。危机关乎国计民生,牵连甚广,在对其干预时,任何的马虎懈怠都有可能酿成无法弥补的错误,商业化目标很容易使新闻媒体偏离自己的职业责任。
(2)遵循传播规律,改进危机传播策略
第一、对真实性传播策略的艺术性运用
在危机报道中,由于危机事件涉及范围宽,影响巨大,事关大局,媒介不仅要真实报道新闻,更要在处理新闻事实的艺术上下工夫。
媒体除了考虑事件的真实性和关注度外,还必须考虑对社会承担的责任,要考虑宣传报道可能会带来的负面的和消极的社会影响。换句话说就是危机报道要讲求传播策略,在坚持新闻真实的要求下要以正面引导为主。
此外,在报道的时机、报道的组合上也要讲求技巧,根据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一心理学家卡尼曼的前景理论推理,如果有几个坏消息,媒体应该把它们放在一起报道,因为两个坏消息加起来所带来的痛苦要小于分别经历这两次坏消息所带来的痛苦之和;如果有一个大的坏消息和一个小的好消息,媒体应该给以分别报道,因为这样的话,好消息所带来的快乐不至于被坏消息所带来痛苦所淹没,人们还可以感受到好消息所带来的安慰和鼓励;如果有一个大的好消息和一个小的坏消息,媒体应该给以同时报道,因为坏消息所带来的痛苦会被好消息所带来的安慰和快乐冲淡,坏消息的负面效应就小得多。事实上,在不违背新闻真实原则的前提下,对重大公共危机中的各种新闻,选择时机恰当并对之进行有意识的组合传播,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稳定情绪、安抚人心的传播技巧。
第二、探索舆论引导新方法
可以说,受众接受新闻信息的过程,既是一个进行信息确认、材料收集的过程,同时也是新闻报道影响他们已有观念的一个过程,而这正是新闻媒体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的直接方式。
媒体在进行舆论引导过程中要注意舆论的“零境导向”问题。所谓舆论的“零境导向”,是指在事物发展的初始阶段,媒体找准切入点、矛盾交汇点,进行客观准确的舆论引导,此时受众易受影响,引导最容易成功,以最小的媒介成本和社会成本达到最佳的舆论引导效果。在公共危机发生之初,媒体如能及时介入,警醒各方,畅通信息,往往能对其危害性的扩散和发展进行有效的遏制。相反,一旦问题成堆,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时,舆论引导的力量就极为有限。纵然动用数倍于初期的力量和资源,媒体的力量场——对受众的态度及其行为层面的影响,也必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时注意舆论的“首因效应”。美国的传播学者在对相互冲突信息的不同呈现顺序的研究中发现,当受众面对两种冲突的信息时,两种信息的不同呈现顺序会影响受众对信息的接受。即当先呈现信息a,紧接着呈现信息b,且在信息呈现后延长一段时间再测试态度的改变,受众就会倾向于接受信息a,这就是所谓“首因效应”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危机事件刚爆发的时候,往往是人们对信息的需求最大的时候,如果这时主流大众媒体上没有声音,那么各式流言通过各种非正式传播渠道就会大行其道,而当流言先于主流媒体的声音进入公众的认知领域之后,要再纠正就事倍功半了。
第三、把握好报道的度和信息的平衡
危机报道应该有度,这里的“度”既包括新闻的广度、深度,同时也有适度的含义。传播学研究规律告诉我们,媒体作为“大事”加以报道的问题,同样也作为“大事”反映在公众意识当中,媒体越强调,公众就越重视,媒体能在一定程度上放大或缩小某事的重要性。在公共危机中,媒体传播量过小或过大,都不利于危机的解决。
因此,媒体要对新闻进行斟酌、审读,既要考虑到读者需要,更要关心当前的政治大局、社会稳定。
另外媒体应从大局出发,保证及时报道危机的同时,还需要提供危机事件以外多方面信息,适当转移受众注意力,把握信息整体平衡。
第四、整合信息协同作战
信息整合就是大众媒体、互动媒体、电子媒体等多种媒体,在所有与社会公众接触的地方,传播“一个声音,一个形象”,注重信息的一致性,同时,在恰当的时机、适当的地点,以恰当的形式对公众传播恰当的信息,达到信息的最有效传播。
整合信息,强调传播的协同效应,即如何使各种传播活动显得更有生气并获得协同效应。它不只是几种传播工具和传播手段的组合,而是整个传播过程的整合。首先,对公众的信息传递加以整合,深入了解传播对象,区分不同社会公众,采取不同的传播方式和内容,进行差异化传播。如面向老年人可以以广播传播为主,面向中年人可以以电视、报刊为主,面向年轻人可以以网络为主。其次,讲究传播的时机,由于危机的突发性与时间的紧迫性,把握传播时机极为重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的节奏传播,决定了传播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3)建立危机报道机制
要把“第一时间报道危机”落到实处,媒体必须建立完善的危机报道机制,当危机事件发生后,媒体可以立即调集人手、设置方案,采取行动报道危机。
就媒体自身而言,各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协作机制,以协调采编部门和其它部门的关系,调集力量、提供便利;协调编辑与记者的关系,记者采访了解事件的过程和趋势,编辑了解背景和宏观局势,使报道井然有序。如中央电视台通过设立信息员报题制度、24小时新闻监检制度等强化各部门之间、与全国省市台之间的资源共享。同时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防总等部委建立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这些部门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央视的有关联络人,央视的前期采访部门也会在第一时间以字幕或电话连线方式将其播出。随后联系其它相关人员,以做到对突发性事件的及时监控和快速反应。此外,一套完善的危机报道机制还应该注意平时对参与报道危机的新闻工作者进行培训,包括政治素质、身体素质以及业务素质等,以便在危机发生时刻能够迅速开展报道工作。
(4)倾注人文关怀
在危机传播过程中,媒体必须强调“以人为本”,即关注“人”这一主体,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关注被报道者的遭遇和命运,维护和尊重每一个人。
危机报道中,媒体更应该,体现人文关怀:重视对危机事件本体的报道,让受众了解事实真相,哀悼遇难者,抚慰幸存者及受难者家属;把握分寸,尊重受难者隐私。受难者及其亲属也有维护个人隐私及消除或减轻痛苦的权利,他们最不愿提及、最不堪回首的就是自己或亲人遭遇不幸的过程和悲惨的细节,因此灾难报道要尽量避免给受难者及其亲属带来“第二次伤害”;弘扬危机中的人间真情。
2.强化媒体和政府的互动合作
危机报道,媒体必须保证信息来源的可信度和知名度,而政府是最具权威性的信息来源。媒体应与危机信息发布的主体——政府保持密切畅通的联系。另一方面,政府也需要从媒体处获取信息,了解社会各方状况。在媒体和政府的互动合作中下,需要强化以下工作:
(1)加强媒体对政府的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不是化解危机的直接实施者,但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新闻媒体的监督,一些危机事件就有可能被压制和忽略,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可以说,媒体对政府的舆论监督,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危机决策。媒体对政府的舆论监督,提高了政府的危机处理效能。
(2)加强政府对媒体的引导
在危机中加强政府对媒体的引导是必要的。
第一,危机一旦发生,为控制危机事态、稳定社会秩序、避免社会恐慌,危机管理主体首先必须快速应急,通过媒体以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的信息,争取舆论主动权,有效地控制新闻传播的导向性,防止媒体为抢独家头条新闻,发表刺激危机局势的新闻消息,误导社会公众,或加剧公众的社会恐惧心理;第二,统一信息发布规则和信息发表渠道。政府必须明确信息发布的规则,采取各种直接有效的危机管制措施进行信息筛选,同时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信息源和信息传播渠道,通过新闻发言人,不断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说明危机发展的状况,唤起社会对危机管理行为的支持。同时,在向公众和媒体沟通信息时,一定要及时向政府内部各部门以及有关方面通报信息,保持危机信息的一致性和连续性。第三,有效、合理地控制媒体活动的范围。媒体无限制地对危机进行采访,往往会影响政府的危机管理效率,甚至引起政府对危机处理的失误,使受害者再次受到创伤。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或法规来确定媒体能够进入的活动范围,这样既可以为媒体公正介入危机事件创造制度保障,又不影响媒体参与危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四,为媒体创造公正介入危机事件的秩序。媒体公信力的树立有赖于政府开明的媒体政策,需要比较宽松的舆论环境,为媒体创造良好的介入危机事件的秩序有利于媒体在危机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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