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汉子作为维系着我们文明存亡,有益的传统重要组成部分,汉字的意义及价值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我们必须知道,理性自身也是文明的一部分。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拿一个部分去应对其他部分。就是这个过程也会引发持续不断的互动,以至于在很长时间中可能会改变整体。但是在这一过程的任何一个阶段,突发式或完全重新建构整体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总是要应用我们现有的材料,而这些材料本身就是一种演化过程的整体的产物。”
周作人在“下水”成为敌族职员之后,也曾别有会心地说:“中国民族被称为一盘散沙,自他均无异词,但民族间自有系维存在,反不似欧人之易于分裂。……此是何物在时间空间中有如是维系之力,思想文字言语礼俗,如此而已。”
确实如此,汉字是中华文明的基础“,拉丁化”试图突发式地完全重新建构包括汉字在内的汉语言文字这一整体,既无可能也无必要。但是,要真正在哲学层面而不仅仅停留在情绪层面,真正从正面价值重估的角度而不是从负面实用性批判的角度,去试图厘清汉字这份“在场的遗产”,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21世纪的中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文化转型,而文明作为整体,其突发式或完全重新建构既无可能,我们就有必要应用“现有的材料”,对于“思想文字语言礼俗”这些维系文明使之得以千年传承的要素,进行“部分地”重新审视“,部分地”重新建构。其中之一,就是在既有的汉字谱系的基础上,建构新的“汉字美学谱系”,使汉字谱系在结构、观念、显现等方面系统化、理论化,从而适应文化转型的大趋势。本文不揣冒昧,就建构“汉字美学谱系”这一设想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见,以求方家指正。
一、既有的汉字谱系
正如人与人之间必然存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单个的汉字与汉字之间,也存有一定的组织关系及秩序。例如“,比、从、北、并、化、竝、竞、保、斗、俘”等字,因同是表达“两个人之间关系”这一概念,因而可以组成一个汉字“集合”。而汉字的集合与集合之间、与更高层级的集合之间,都会构成一定的组织关系。可以将这些组织关系的总和,看成是一个“汉字谱系”。
在汉字的发展史上,历代学者曾自不同层面,根据不同的方法与尺度,构建了若干类汉字谱系。其具体操作,一般用“分类建构”的方法。分类需要“尺度”,这一“尺度”,就是汉字谱系最重要的指征。这些分类尺度主要包括“字面意义literalmeaning”与“外在形态”两个层面:
1.根据汉字的“字面意义”来分类建构。这一类汉字谱系主要有《尔雅》及模仿该书的“群雅”系列。《尔雅》原本20篇,现存19篇,分为三个层级,各层级的结构均按“字面意义”尺度组织。其谱系结构如右图:
可以看出,《尔雅》的作者已经按统一的尺度,将所收汉字纳入一个比较严密的系统之中,初步构建了一个“依义系字”的汉字谱系。在这个谱系中,每一个汉字都处于这一“三层结构”之中。值得注意的是,《尔雅》似乎希望能将这一层级结构贯穿到底,例如,《释诂》篇以同义为组,组与组之间的秩序,似乎亦是以其“主字”的意义来排列的———该篇前几个主字“始、君、大、有、至、往、赐、善”,似是有意而非随机的排列。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尔雅》的谱系,是作者有意为之。
后人仿照《尔雅》,编纂了一系列以“雅”为书名的词书,如《小尔雅》、《广雅》、《埤雅》、《骈雅》、《通雅》、《别雅》等等,其谱系建构的方法尺度基本类同《尔雅》。
2.根据“外在形态”来分类建构谱系:
(1)根据“声-韵”的尺度分类建构。依声母为序的,主要有《经传释词》、《古书虚字集释》等;依韵部为序的,主要有徐锴《说文解字篆韵谱》、《广韵》、《集韵》、《骈字类编》、《佩文韵府》、《经籍纂诂》、今人黄德宽《古文字谱系疏证》等。例如,从《说文》演化而来的《说文解字篆韵谱》,却不再依《说文》以部首分类的方法排列,而改依《切韵》四声韵部之次序为排列依据。
(2)根据“六书-部首”的尺度来分类建构。主要有《说文》系列,如《说文》大徐本、徐锴《说文系传》(即小徐本)、《段注说文》等。许慎《说文》根据“六书”原则分析所收9353字,偏旁相同者归为一“部”,计540部,以该偏旁作为该部之首,故曰“部首”;540部首按“据形系联”即形体相似或意义相关的原则排列先后,并按“字面意义”分为14大类;部首内则按意义类别排列。《说文》自汉代以来,有各种传疏笺注改编本,其中绝大多数采用此一尺度。
在谱系建构的实际操作中,许多专着采用两个或多个尺度“混合”或“交叉”,而以其中一个为主的方法。另一方面,由于汉字的“字面意义”与“外在形态”本身也有可能互相混合交叉,例如以六书分析部首,就必然会与字的意义相关联,而由于“同声”更倾向于同义,因此,不论是采用“部首”还是“声韵”,这两个尺度在一定场合都会交叉混合使用。如辽代《龙龛手鉴》,部首不再按构形排列,而是按平上去入四声韵顺序排列;北宋《类篇》虽仍依《说文解字》部首排列,但同部字则不再依《说文》“按类系联”,而是依韵排列。金代《改并五音聚韵四声篇海》444部首则按三十六字母顺序排列,同声母的部首,又按平上去入四声韵排列,同部首的字头,则按笔画多少为序排列。
此种“有一个主尺度的多尺度混合交叉”,可举南宋戴侗《六书故》为典型:其第一层级,采用“字面意义”的分类尺度,分为“数、天文、地理、人、动物、植物、工事”七大类,不能包括或不能遽定者,则纳入“杂、疑”两大类;其第二、三层级,则按“外在形态”与“字面意义”相结合的尺度,以“六书”为原则,分“部首”来排列系联,部首之间则按“意义”来排列:如“天文”之下,列“天、气、日、……”(似依哲学与逻辑排列)等字,“气”之下,列“气、氛”二字,“日”之下,列“日、旦、明、杲、杳、……”等从日之字:
可以看出,《六书故》与《说文》的建构方法已经完全不同———《说文》尽管也在第一层级上将所收汉字分14大类,但这14大类并无严格、明确的尺度,只是比较模糊地按照“据形系联”的一般原则来划分,虽然这14大类也有“字面意义”上的系联,但其主要目的是将全书“分卷”,而不是建立这一层级上的谱系结构。也就是说,《说文》的谱系,主要是“六书”原则指导下的“部首谱系”。而《六书故》则不同。虽然《六书故》在第三层级内(如“日、旦、明……”)和第四层级(如“旦、暨”)仍然使用《说文》“据形系联”原则,但其按“字面意义”分类的的第一层级,都已经有了具有逻辑性的、明确的、严格的、可操作的分类尺度。而第二层级也试图根据具有逻辑性的“字面意义”来分类(如“天、气、日……”系列具有明显的逻辑性:天,总名;气,中国哲学中的逻辑起点;日,当然应排第一的“实体”)。因此,如果说,《说文》是“部首谱系”,那么,《六书故》就可以称之为“意义谱系”;而以声或韵为“主尺度”分类建构的《说文解字篆韵谱》、《广韵》、《古文字谱系疏证》等,则可称之为“声韵谱系”。
二、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
既有的“意义”、“部首”、“声韵”三大类汉字谱系的建构,对于全面把握汉字系统的文化意蕴,对于分析归纳汉字系统内各层次各元素间的关系,对于深入理解每个汉字符号(sign)的意符(Signifier)和意指(Signified)以及两者间的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说文》对于单个汉字的解说,如释“一”为“惟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释“天”为“颠也。至高无上”、释“示”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二,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等,已经深入到汉字符号“意指”整体的“深层结构deepstructure”,不论这些解说是否符合甲金文等后见材料所昭示的本义,但这些解说基本上是按照“哲学-美学”的层面来立论的;对于绝大多数汉字以及对于整个汉字谱系及谱系内各元素间的关系来说,除了对于极少数具有“元概念meta-concept”意义上的单个汉字,如前举“人”、“天”、“示”等,这三大谱系,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从“字面意义”和“外在形态”等“表层结构surfacestructure”的角度来建构的。
我们也可以在上述三大类谱系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深层结构”的角度,来建构第四大类汉字谱系———汉字的“美学谱系”。即从美学的角度,将曾经存在的和现存的汉字归入一定的谱系结构之中,并用一定的方法和尺度,根据汉字发生发展的动态变化,建构汉字的美学谱系图。
当然,美学本身的定义、命题、体系极为庞杂,要从美学的角度确立一个可操作的建构尺度,自会言人人殊。为方便操作起见,我们试图用“康德-胡塞尔”一系的部分哲学概念范畴,来作为具体的操作工具。这一系的美学思想,着重于作为主体的“人”,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人有“自由自觉”的特性,因此自称“主体”。与主体相对应的概念是“对象”或“对象世界”。对象世界分为“现象”和“物自体”。
“物”本来是自行存在的,但物作为主体的对象,却是主体心灵中的“物”———现象。现象学方法是把握现象世界例如汉字的一种有效方法。
人也自认为是文字系统的主体。文字是人与对象世界关系的“映射”,是物化在对象世界中的主体,从文字中可以“看”出主体的心灵,而文字则可以从主体与对象的关系中得以“本质直观”。因此,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主要应从“主体与对象世界的关系”这一尺度来分类。
主体与对象世界的关系,主要包括人与天、人与物、心与物的关系,以及对于这种种关系的描述表达。我们即以主体与对象的关系为尺度,将汉字分为四大系:
1.天人系。中国古代哲学与美学,将整个世界理解为“以人为中心的天-地对立统一系统”———“人”(燕4,侧面形象)“立”(立臿父丁卣,人的正面形象)于“天”(乙3008,人之上即为天)“地”之间,形象伟大(甲387,也是人的正面形象),是宇宙的中心。远古先民们正是以“人”为中心,处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关系,认识并反映对象世界。汉字作为先民描述这一对象世界的工具,作为中心的人本身及人之上的“天”,就成为汉字系统中占据中心位置的元素。因此,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首先就是确立“人”在这一谱系中的中心地位。在这一建构的具体操作中,天人系是由两大类汉字所组成的一个集合。第一类是“人”,第二类是人头顶上的星空———“天”。第一类包括“人”及“人身总体或其有机组成部分”,及通过不同的组合而形成的所有汉字;第二类包括用以描述概括那些高距于人类头顶之上的所有对象及观念的汉字。人是中心,天是人这个中心的延伸,因此,我们将这两大类汉字归入同一个集合。
2.物象系。人类有观察并且归纳抽象的能力。人类所观察、归纳、抽象并加以描述的对象,是人“眼”中的世界,是人的感觉器官所感觉到的“物象”。从物的角度来说,它们是“物自体”,但从人的角度来说,它们是人的感觉中的“象”;主体用文字的形式,将感觉中的象描述显现出来,成为“物象”———既是“物自体”,也是“主体眼中之象”。物象系的汉字,对应着人这一主体所立的这个星球上的万物;这万物具有被观察测量、描述显现的特征,与这万物相对应的汉字,如“豕”、“牛”、“马”、“象”等,它们既是“物自体”本身,当然也是主体的直接“对象”。例如:象,突出长鼻;牛,突出弯角;犬,突出卷尾巴;猪,突出大肚子。这些都是人的感觉之中的“物”,它们在主体的感觉中,已经与“物自体”有了很大的差异———主体抓住了对象的某一特征,用这一特征去有选择地描述对象,而舍弃“物自体”作为“物”的大多数性状,故我们称这种感觉中的“物”为“物象”。
这里要说明的是,尽管天体(如日月星辰)及天象(如申、气、云、炁、风)等等,用现代的科学观点来看,也是对象世界集合中的元素,也可归入“物象系”,但在中国哲学美学中,这是一类特殊的对象,是一种具有超越性、具有明显形上特征的物象。人固然是中心,但天体及天象,则处于这一中心之上,尽管上天及其物象或概念是人所发现发明的,但在先民的观念中,天体天象与人自身是合一的,或者毋宁说,人只是上天在地面上的表象或影像,发展到后来,人间的王变成了惟一的“天子”,而芸芸众生则成为天及天子的臣民子民。“上帝信仰”是先民最重要的意识形态,反映在汉字的创制中,就是将“天”与“人”合而为一,并在其后的商周时期,才逐渐使之成为超越“人”这一中心的特殊对象。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在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中,天与人合而为一,正是这一特征的反映。
3.心象系。对象世界,除了客观的物理世界,还应包括更为复杂更为丰富多彩的人心中的世界,即经过主体心灵抽象、加工,甚或扭曲的对象。这种对象并非感觉世界中的“物象”,而是“人心营构之象”,是心灵对于主体、对象及其关系的抽象而生成的概念范畴,如“德”“、美”、“空”“、虚”等。汉字中有很大一部分所对应的,并不是物理世界而是心理世界中的事物,是自然界所没有而由人类心灵的创造,是“心中之象”,因此我们将这一类汉字归入一个集合———“心象系”。
4.音象系。对象世界,除了上述三个部分外,还有一类对象,亦可自成一类———即主体语音符号系统中的“象”,我们将与这一类对象相对应的汉字归入“音象系”。这一系包括所有象声(拟声)字、表音的联绵字、所有的形声字。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以音表象”,如“江、河、湖、海”,其“体”都是水,但其“象”有别,但汉字无从以图区别之,而以“音”区别其象,即以象声、联绵、形声等方法记录描述。这是“语音符号系统”中的“象”,故称之为“音象”。
上述四系的界划,简要地说就是:对象世界中,作为对象化的人,以及人之“上”(抽象的、具有超越性的“上”)的“天”,划入“天人系”;人之下或人之旁的所有对象,自然界中所有,而可被主体观察描述之“物”,统一划入“物象系”;人心营构之象,自然界中原无,而为人心所创造之概念、所描述之关系,划入“心象系”;以音拟声表意者,划入“音象系”。
上述四系不是简单的四个对象间的并列关系,而是1+1(1+1+1)的关系。天人系居于核心的地位,是“作为对象的主体”,即主体对于人自身以及超越于人的上天的抽象和显现,可以作为单独一类———主体;而与之并列的则是“对象”———由物象、心象、音象三部分并列组成。
与既有的三类汉字谱系一样,汉字的美学谱系也需要用多层级的结构模块来建构。正如古代文论的概念范畴系统一般使用“仿生学”方法———借用对于人本身特征的描述术语(如风骨、神思、神韵、肌理等等),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也可以采用学界通用的分类学(taxonomy,systematics)方法,即按照林奈的生物学分类方法,将汉字分为四个基本层级:系(Class)、科(Family)、属(Genus)、种(Species)。四个层级间,则可按实际情况,分别于其间增加“超Super-”、“亚Sub-”等“次层级”;在“种”之下,除了可增加“亚种(Subspecies)”,还可以根据情况设置“变种(Varietas)”和“变型(Forma)”。例如,天人系,可再细分为天、人两个亚系;天亚系可分为“天体”、“天象”两个超科“,天体超科”可分为“天、日、月”三科。人亚系可分为“身心”与“人人关系”两个超科;“身心超科”可分为身、心两科。如“止”字,甲骨文作“”(甲600),商代陶文作“”(古陶1.5),其本义是人的脚趾,其谱系层级可定位为:天人系-人亚系-身心超科-身科-肢亚科-止属-止。又如,“望”字从月,本义为满月,可定位为“天人系-天亚系-天体超科-月科-月属-望”。这样,就可根据其本义,为每个汉字找到一个相对确定的谱系位置,并将古今全部汉字建构为一个层级分明、秩序井然的谱系。“系科属种(Class、Family、Genus、Species)”的层级确定,应充分考虑到汉字的历史和现有的汉字谱系,考虑到与国际分类学界的惯例衔接与统一,尽量利用文字学界及分类学界的既有成果及方法。
Class(系),分类学中一般译为“纲”,是拟建汉字谱系中最高层级的分类。考虑到“谱系”这一名称是文字学界的现成术语,故不用“纲”这一名称,而称之为“系”。在一般分类学中,Class再分为Order(中译为“目”)、Order下再分为Family(中译为“科”),但考虑到汉字的种数在10万以下,相对于千万级的生物种数,其种数较少,因而可以简略掉一个层级。考虑到语言学中常用Family一词,故省略掉Order,而在Family(科)之下直接Genus(属)。
之所以沿用“属”这一名称,是考虑到在《说文》中,属于某部之字,则云“凡某之属皆从某”,可见在《说文》中,“属”与“部”是同一概念的不同名称,因此,我们选用国际通行的Genus(属)这一名称来命名《说文》中的“部(属)”这一概念,而以“部首”作为该属的属名。当然,对于《说文》各部,应根据文字学界的既有成果,以及美学的分类尺度和现代分类学的基本原理,进行必要的整合与调整。
“种”概念的引进,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汉字有甲金古籀篆隶等各种书写显现体系之异,有正异、古今、繁简、正俗、中外等各类形体的复杂变化,在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中,拟采用隶定字作为“种”的正式符号及名称,而以其意义与形体均发生部分变化者为其“亚种”,以其意义基本不变,但形体发生明显变化者为其“变种”,以书写显现有所不同者为“变型”。这样,就可以用每一个“种”及其亚种、变种、变型,对应一个特定汉字的所有形体的集合,并以这一集合中的隶定字作为这一集合和“种”的名称。
以上是拟建汉字美学谱系的基本设想。对于这一谱系建构中其它方面的问题作如下补充说明:
1.单个汉字作为谱系的元素,具有多重属性,即同一个汉字元素,可以属于多个汉字集合。例如,江,属“物象系-水科-河流属-江”,又可属“音象系-形声科-工属-江”。一个汉字分属不同集合的现象,对于汉字美学谱系的结构特征,具有重要的影响。
2.汉字美学谱系的结构特征之一,是汉字谱系的“干、枝、叶”等各层级诸元素之间,有复杂的相联回环关系。学界多有“汉字树(Chinesetree)”的概念或说法,这一概念描述汉字分化发展的某些现象,但远远不能涵盖汉字谱系结构的各种复杂情况。由于同一汉字往往分属不同的“树”,又由于后起的文字或原有文字的后起含义,往往会回过头来影响早先的干或枝、叶等元素,或跳跃性地影响到处于已经分化很远的元素,因此,不同树的元素间必然有一定的交叉联络,从而呈现出“多维网络状结构”,而不是单向的“根-干-枝-叶”模式的树状结构。
正如一片树林,每一棵树都是独立的,因此我们称这片树林为“树的集合”;但是,如果树林中出现了“连理枝”、“寄生树”、“榕树独立成林”或一株藤本寄生于两棵以上树等种种情况,“树”以及“树的集合”等概念就无法用以描述这些情况了。“树”在数学上有严格的定义,例如,树有惟一的干,树的各元素间不能有环状连通等等。对于汉字谱系这类包括有“多维网络状结构”的对象,数学上有现成的概念用以描述———拓扑结构(Topologicalstructure)。拓扑结构中的“环型结构”这一概念正可以描述树与树之间干枝叶的交叉连理现象。拓扑结构包含了树型结构,树型结构是“拓扑结构”中的一个类,树型结构与环型结构最根本的不同之处是,环型结构可以并且必有环路(交叉联结),而树型结构不可以并且必然没有。有关汉字美学谱系的“拓扑结构”问题,因情况比较复杂,笔者另有专文讨论,此处从略。
3.上述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是为静态层面,是将所有汉字纳入一个特定的谱系结构中,例如一个包括树型、环型等结构在内的“拓扑结构”中,这是汉字美学谱系的静态层面。在静态层面建构的基础上,还应增加动态层面。具体地说,就是在动态的汉字创造层面和使用层面,模拟再现其谱系建构,例如从文到字的发展过程,从本义到引申义、从本字到变种、变型字等等。静动两个层面,组成一个立体的多维的汉字美学谱系结构模式。
三、建构汉字美学谱系的意义
首先,这一建构可以在文字学研究的基础上,提供美学这一新视角。这一新视角可以为汉字的系统研究提供新的思路、方法及工具。如上所述,既有的“意义、部首和声韵”三个视角,主要是从“字面意义”和“外在形态”等“表层结构surfacestructure”的角度来建构的,其着眼点都是既有汉字,基本上是根据“已在场”的汉字元素进行“说解”,除了个别汉字,这些视角更多地着眼于现存汉字的“当下”状态。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相对于现有视角,美学的视角在一定程度上更能接近汉字创制及发展的“原生态”,从而为更好地理解汉字的源流创造条件,并据此为进一步认识汉字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提供新的方法途径。遥想造字之初,先民们不可能是按照某个或某几个尺度或原理来操作,更不可能会有一个造字用字的完整方案,这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漫长的渐进过程。也就是说,造字的先民们并不是根据“六书”、“声韵”之类的原理来操作的,他们所直接面对的,只是“对象世界”,是对象世界的种种个别“现象”。
他们面对这些个别现象,有了描述记录形容抽象的需要,他们自发地“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从形象到抽象,渐进地发明创造了文字,并逐步地完善了文字体系。这一体系的“原理”,是后人根据既有汉字总结归纳出来的,而不是先在于先民心灵中的。先天地存在于先民大脑中的,应该是主体对于他的对象的美感体验,在这一体验过程中,主体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应是贯穿其中的红线。因而,对汉字体系进行分类建构时,若采用“美学尺度”,或许更能接近造字之初的“原生状态”。
第三,美学视角与文字学视角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文字学视角基本上是在文字学的范畴内讨论汉字谱系及其建构,而美学视角,则是在文字学之外的层级上来讨论建构,这无疑会给与汉字有关的学术研究如文化学、文艺学等学科提供有益的学术资源,同时也会给文字学研究本身提供新的思想方法与技术工具。同时,汉字的美学建构,可以在传统的“小学”和近代文字学的良好基础上,引进严密、系统的现代科学方法,特别是文化人类学及分类学等方法,而对于汉字作一立于系统观之上的整体把握,并为汉字谱系各个层级元素提供细部分析的具体技术路径。
最后,就结构形式而言,汉字的美学谱系具有鲜明而严格的“层级”,这种层级结构重点突出了那些居于核心地位的汉字集合及其结构关系。举例来说,在“系”这一层级,突出了“人”在这一谱系中的地位。在这一层级中,主体本身作为“人化的自然”,成为主体的对象,是主体对于人自身的体验,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具体体现。尽管古代先民也有将异族、俘虏、臣仆仅当作牺牲而把他们排除在“人”之外的现象,但这并不妨碍先民们对于他们所认可的“人”的重视、推崇和关怀。
在汉字的创制和汉字谱系的建构过程中“,人”是工具理性,也是目的,是最终的指向和归宿。人的美好和幸福,是这一创制和建构过程中的“中心法则”。这一法则对于我们今天继承并重构传统及信仰体系有非常重要的参照价值。近代百年以来,人类或自我膨胀,宣称上帝已死,逆天行事;或强调工具理性,忽视人本身的价值与中心地位,甚至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因此,我们需要在“以人为中心”和“敬畏上天”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而以“天人系”为核心的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正可以为此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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